第两百零六章 目标!长白山(2)
通常这种风水宝地,大家都将其称为龙脉.在古代,这种风水宝地一般都是沦落成为皇家专用。像是一般的大臣都不可能享受得到,只有皇亲国戚,深受皇帝喜爱重用的大臣,才能够有资格被被安葬到龙脉之上,享受着龙脉带来的福运。
而长白山,它有着足足九条龙脉。每一条龙脉都是天然形成,故此这里被称为风水圣地,九龙聚顶。
九龙聚顶是一个举世无双的风水宝地,任何人葬在这里的人必然都是天骄之子。只要九龙聚顶不被破坏,不被开发过度,埋在这里的死者后代,家中每一个人都是大富大贵,人中龙凤之命。
如此好的一个风水宝地,你认为古代人会不识货么?错了!自从风水学被阴阳们的弟子传播开来以后,长白山的九龙聚顶就是一直被当时的执政者霸占着。常年驻扎在那里的军队一般都是极其精锐,皇帝的心腹,常人根本不能靠近其十里。
那么,如此好的风水宝地是不是被那些皇帝用来埋葬皇亲国戚或者自己的先祖呢?这个,根据野史记载。还真有皇帝这么做过,但是后果却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其后代大富大贵,平安一生,人中龙凤。相反的,在葬完先人到九龙聚顶的龙脉上后。那个皇帝立马就是嗝屁,与世长辞。而其家族掌控的朝野也是被人给造反取而代之。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不是说九龙聚顶是风水宝地中的极品么?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事情,难道风水学说是虚有其表,用来骗人的一个工具而已?
错了!其实这跟自己的命有关!前边有说过,每个人的命都不一样而且都是从一出生,上天就已经注定好的。
命这东西,从你出生到死去之后,都是上天注定好的。你是大富大贵,还是一生贫穷,基本都是不可修改的。看到这句话,可能会有人对此嗤之以鼻。因为他们会说,小时候自己家里也穷的响叮当,现在自己还不是开着豪车,住着豪宅。所以,他们会说,命不是注定好的,而是有自己决定。
在这里,对于这些人我由衷的表示一种钦佩,至少他们敢拼搏,努力过。而之所以同样的不懈努力的拼搏,有的人会成功,而有的人依然家徒四壁。为什么会如此?你可以感叹上天的不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命中注定。或者是人家的祖坟埋得地方是块风水宝地。
不要不相信,因为同样是拼搏。你可以遇到很多贵人扶持,但是其他人却在拼搏的路上,遇到各种刁难,各种挫折,导致最后的失败。有人会说,那是遇到挫折的人没有坚持到底,其实我想说的是,换做是你,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几乎压在了上边,可是换来的却每天吃着馒头喝着凉水,你还会坚持么?
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说,命这东西,你可以不在乎,但不能不信。可能你的命在出生的时候不是那么好,但是将你过世的祖先迁移到风水宝地上,那么你的命运或许会走上另一条不同的人生道路。
也正是如此,才会有那么多人为了一块风水宝地争得头破血流,各种勾心斗角。毕竟不是每个人的命都会那么好,一出生就注定大富大贵。
扯得远了,咱们回归正题。
之所以埋葬在九龙聚顶这种如此极品的风水圣地里,会得不到预想的结果。这完全就是因为埋葬在那里的人,无福消受九龙聚顶所带来的福泽。生前什么命,死后就是什么命。
倘若你生前是一个大德大爱之人,那么埋葬在九龙聚顶这种风水圣地,基本没什么问题。可若是生前做了太多折寿的事情,那么就算将你葬在九龙聚顶最好的一块地皮下边,你也只会给自己的后代带来无穷的厄运。
所以,华夏几千年的历史里。胆敢葬在九龙聚顶这一风水圣地边上的人屈指可数,就连历史上风光无限的,秦始皇、唐太宗、汉高祖等等天之骄子都是不敢将自己的皇陵设在九龙聚顶上边。不是因为他们出于保护龙脉的目的,而是因为他们找人算过,自己的命完全消受不起九龙聚顶的福泽。
“而且我在古书上看过记载,说这长白山上的九龙聚顶,乃是咱们整个华夏国的龙脉所在。只要其遭到破坏,那么华夏国的国运也会遭受不堪设想的重击。因此,在历年来的抗战中,长白山是硝烟弥漫最为厉害的一个地方。”
我如数家珍地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知了萧大哥等人,这一段历史大家听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其中瘦子还叫我多说几段呢!直呼不过瘾!
对此,我有些无语。你当我是说书的啊?我说的那些可都是属于秘史,寻常人根本不可能知晓这些东西。我也是翻阅了师傅的很多古籍才看到那么一段记载而已。
“猪头,既然你说九龙聚顶这块风水圣地那么厉害,就连秦始皇、唐太宗那种人都不敢埋葬到里边,为什么鬼谷子的陵墓敢安置在那上边呢?”
别说林语兮对这个问题很困惑,就连我自己也是满头雾水。难道鬼谷子祖师的命比秦始皇和唐太宗他们的命还要好,还要硬?天之骄子都无福消受的风水宝地,鬼谷子祖师却能够消受?
仔细想想的话,又觉得没多大奇怪。因为鬼谷子的出生本就是一个神话,有人说他乃是龙女和凡人的爱情结晶,属于半神之体。而且其生平专注于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麾下五百个弟子里,每一个都是为了历史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何况,鬼谷子还活了两百多岁才与世长辞。
你想想,一个两百多岁的人,假如不是天命所眷,怎么可能会活的那么久?自然地,他能够埋葬在九龙聚顶,而且还消受得起那里的福泽,这也就不甚为奇了。
我们一行人此刻已经步行在长白山的山脉之上。这里森林植被极为的茂盛,完全就是一远古森林。各种各种我们见都没见过的植物,你能够在这里轻松看到。还有那些出没于森林当中的猛兽,假如不是我们携带着一定杀伤力的武器,还真有可能会成为其腹中美食。
“啧啧!野猪肉的滋味吃着就是美味,比那些圈养的土猪猪肉味道要香,要鲜,让人吃得差点连舌头都要吞下去啊!”
瘦子一边吃着手里的一大块烤熟的野猪肉,一边用手翻滚着火堆上架着的野猪肉。
是的,火堆上的那头小野猪就是我们的森林之行第一个战利品。尽管我们都出自农村,但是真正吃过野猪肉的根本没几个。
首先,野猪这东西出没于那种荒山野岭,并不是每个农村都会有这种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其次,那就是野猪很难逮捕,它不仅凶猛力量充足,而且其还挺精明的,没有一定狩猎经验的人根本就是抓不到它。
庆幸的是,瘦子打小就跟随着村里的大人到山上打猎。所以,抓一头三四十斤大的小野猪,基本是不成问题。
其实一头三四十斤的小野猪,我们几个人是不可能能将其全部吃完的。但是最后,小野猪的尸体,除了那一身黑色的鬃毛以外,全都被我们一行人,呃,还有物给解决掉了。
我们吃的并不是很多,大家顶多每人吃了一斤左右就饱了。尽管野猪肉很美味,可是没有香喷喷的米饭配着,你光吃肉肯定会觉得没那么好的胃口。而剩下的野猪肉,全都被小三儿这个长着三只眼的怪物给吃光了。
小三儿,这是林语兮给三眼怪取得名字。因为自从古墓出来以后,小三儿就一直伴随在我的身边,基本不离左右。我和它在一起的时间,比与林语兮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还要长。因此,将其称为小三儿倒也挺符合味道的。
酒饱饭足之后,小三儿打了个饱嗝,用肉嘟嘟的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肚皮,一脸的满足,依靠在我怀里。这家伙,跟随我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似乎身高没长,但是体积么,却有点膨胀的架势。我真担心,再这么下去,这家伙会不会变成一个肉墩,到时别说敏捷的身手,让人看不清的速度,哪怕站起来走几步都是个疑问。
但是,小三儿却对此毫不在乎。因为此刻林语兮正用小手指在小三儿鼓鼓的肚皮之上,不断地轻轻挠着,直让小三儿发出‘吱吱’的叫声,以此来表示自己现在很快乐,很满足。
看到此景,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那就是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和林语兮成家了,没事就逗小三儿玩。然后有时间的话,生个可爱的宝宝,一家三口加上小三儿这个宠物快快乐乐的每一天。这样的画面太美了,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可能是我想的太入迷,发出了一道轻微的笑声,被林语兮给察觉到了。其直接开口就是问我:“你笑什么呢?”
闻言,我急忙将脑海中的画面给抛却掉。擦了擦嘴角,还好没有口水从嘴边留下来。急忙回道:“没啊!我什么都没想。”
“哦!”
“妹子,别听树贵兄弟的,我看他八成是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了。不信你看着他的眼睛,他绝对不敢与你对视。”
瘦子这家伙还真是喜欢凑热闹!这不,林语兮依言照做,盯着我的眼睛。害得我眼珠直往别的地方乱看,不敢与其对视。果然,眼睛是通往人心灵的地方。一个人是否说谎,你只要盯着他的眼睛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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