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她不希望被他知道,她已经许了婚配。

她小心翼翼的走过去,轻声喊道,「吴公子?」喊了一声,没动静。再喊,总算看到他长如羽毛的睫毛动了动。

看样子他刚是睡着了,未听见她与玉珠的争执。陆纷纷松了口气。

假装睡着的楼永夜睁开眼,微笑了下。

「喝粥。」她轻柔的说,满溢的柔情似水。

她刚想扶他起身,玉珠就已过来抢走这份工作。

陆纷纷暗恼玉珠的多管闲事,心想玉珠总是千方百计隔绝她与吴公子的相处机会,她晓得她这麽做,全是顾虑她的名节。

她清楚玉珠的用心,可是就是不开心。

她不懂为什麽不能顺她的意。她喜欢这个人,何错之有,偏玉珠就爱时时拿出未婚夫来提点她,不可有贰心。

她的心的确只有一个,但不是给了未婚夫,而是给了这位吴公子呀!

有没有办法能让父亲退婚,改将她许给吴公子的?

「小姐,由奴婢来。」玉珠手贴上陆纷纷手上的碗。

「我来就好。」陆纷纷与玉珠暗中拉锯。

「小姐,照料的事,由奴婢来就行。上回夫人不是请您绣个荷包给许举人赴京赶考时带在身上吗?您要不要去把它完成呢?」

玉珠竟然当着吴公子的面提出她的未婚夫?陆纷纷又羞又气。

她正想开口说什麽时,没想到玉珠竟转头对楼永夜说了,「许举人是我家小姐的未婚夫,来年要上京赶考,等取得了状元,就要回来迎娶小姐。」

陆纷纷慌乱的瞥了楼永夜一眼,却见他面色平常,似乎未因她有未婚夫一事而感到震惊。

「那真是恭喜小姐了。」楼永夜淡笑道,心口却是隐隐发紧。

原来这位小姐早就许了婚配。听她刚才与奴婢的争执,似乎不是很满意这桩婚事,但父母之命,不可违背,更何况是拥有大好前程的举人,对一名商贾之女来说,可说是天降良缘。

「小姐将来可是个状元夫人呢。」玉珠意有所指。

「状元……」楼永夜低笑了下。

「不知公子可有得过功名?」玉珠问,眉宇间多少有些势利之气。

「在下一介平民,过的是普通日子,也仅识得几个字,功名离我太遥远。」他回得不卑不亢。

玉珠笑道,「有种肉叫天鹅肉,可不是每个人都吃得起。」

玉珠讽刺之意太显明,教陆纷纷又羞又气。「玉珠!」

「小姐,您快去绣荷包吧,万一夫人问起,不好交代。」玉珠面色自若,丝毫不将陆纷纷的怒气放在眼底。

「我要不要绣荷包,岂是你一个丫鬟能左右我的?」陆纷纷生气的欲夺走碗,指尖才碰到碗面,玉珠忽然松手让碗跌下地。

厚度硬实的陶碗仅摔碎了一小角,粥却洒了一地。

「欸,这鲍鱼粥,也不是每个人都喝得起。」玉珠又出凉言。

陆金广早对玉珠有交代,绝对不能让小姐跟这陌生男人走得太近,他怕会有意外。玉珠个性耿直又忠义,主子交代不敢不从。她虽然是陆纷纷的丫鬟,可当初她一家走入绝境,差点全家上吊自杀时,是陆金广一时好心,买下了她,纡解家中困境,这份恩德她永远惦记心上,打定主意要防止小姐「误入歧途」。

一个身受重伤倒在雪地里,身边无任何奴仆,衣着普通,身无分文的男人,绝对不可能出身大富大贵之家,这样的男人,就算拥有一张好皮相,也配不起她家小姐。

小姐绝对是被这张俊美脸皮给迷了!

她很清楚小姐打小受夫人熏陶,只喜欢漂亮的事物,但夫人可没教小姐,夫婿也要挑好看的!

一个男人的社经地位远胜过皮相的重要,小姐不明白,她可清楚得很,因为她爹就是个美男子,但除了那张脸,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可提得出来的优点,更别说因嗜赌而让家中陷入困境,是故,她对长得好看的男人没有半点好感。

男人,生那张好看的脸皮,是为了迷感女人为他们做牛做马,小姐太过单纯天真不明白,所以她玉珠得将小姐保护好,不受坏男人染指!

「玉珠?」陆纷纷不明白她的丫鬟平日罗唆归罗唆,但绝对不会跟她正面起冲突,今日她是怎麽了?吃错药了?「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看你干脆去休息吧,你刚说的那些,一点都不像你会说的话!」

玉珠听到陆纷纷的话,坚决差点松动。

她的小姐有点任性,有点骄纵,思想十分天真,单纯而不知人间险恶,但也是个温柔、体恤下人的好主子,所以,她更必须将她拉回正途。

这个时候,刚办完事的玉玲走回来,玉珠立即对她喊道,「去厨房熬份粥过来。」

「粥?刚不是小姐要你熬了?」玉玲纳闷。

「粥不小心洒了。」玉珠不容置喙道,「你再去熬一碗过来,我把这整理整理。」

陆纷纷清楚的明白,玉珠是打定主意不离开这房间,要严密监视她了!

她懊恼气愤的咬唇,却是无计可施。

是夜,一道黑影窜入楼永夜休养的客房。

房门才被推开,楼永夜就警觉的张开眼。

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竖直耳朵细聆脚步声。

「名塘?」是他的随从。

「爷,你醒了?」黑影在月光下露了脸,是一张分不清是男是女的俊美脸庞,眉宇间隐隐带着一股邪气,尤其他的个子不高,与女子相当,若换上女装,必无人怀疑他的身分。

经过一下午的食补与药补,楼永夜的气力已恢复大半,可独力坐起身。

陆纷纷虽受玉珠所限,连靠近他的床沿都有问题,但是花在他身上的精神可未因此减少。

她用上等药材与新鲜食材为他调养,时不时问他饿了没、渴了没,就怕稍有疏失,其殷勤程度,比父母还要用心,是故,玉珠对他的敌意越来越深。

若是抽离他对陆纷纷的心动,那情景其实满有趣的。只是啊……既然人家都许了婚配,他自是不能坏了姑娘的名节,就算心中感到惋惜——深深的惋惜——也得隐藏起来。

他靠着床栏,低声询问,「告诉我,这几天的情景。」

「禀爷,那日爷遇袭,名塘来不及搭救,还请爷恕罪。」

「那日是我有事差你去办,不关你事,别自责。」

名塘轻颔了下首,「我赶来时,爷已身受重伤倒在雪地里,大雪很快的将您的身子掩埋,我费了一番工夫才找到。小的怕您的脸上有伤口,故撕下了您的易容,幸亏无伤,不过当时我只来得及喂您吞下延命丹药,预防伤处恶化,就听闻马车声响,因来不及将您移到别处,只好先用雪掩盖您的身体,谁知,那个车夫眼视不清,撞上了您,更万万没料到,这家小姐就把您载回来了。」

毕竟他的身形比楼永夜瘦小许多,要独力将一个完全昏迷的男人带走,不是扛了就能纵身飞跃那般简单的事。幸亏他当时只拨开了楼永夜脸上的雪,再拨回去只要一下子,他也当机立断这麽处理,哪知,那眼睛未带出来的车夫就这样撞上了楼永夜,还把人带走了。

原来是这麽一回事。楼永夜明白了。

「你这几天晚上,必定都有过来探看吧?」楼永夜相信名塘不可能将他置於陌生处不顾。

名塘点头,「爷一直昏迷不醒,小的只能趁夜持续将救命药丸喂入您口中。」

楼永夜心想也是,否则他身受几乎绝命之重伤,又倒在大雪下多时,如果没有珍稀药丸救治,不可能三天就能醒来。

尤其他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要不是太施力,已无大碍,剩下的,就是对於身体的调理,而这工作,那位陆纷纷姑娘可是非常积极的揽在身。

一想到她,他不由得又想叹气了。真是的,一个才刚认识的姑娘,就这样被他挂怀在心,偏是已许了人家的,也只能说无缘了吧。

「查出是谁暗杀我的了吗?」他还有正事该办,不该再想着她了。

「禀爷,请饶恕小的办事不力,目前尚未有线索。」

楼永夜低笑,「我仇家太多,要一个一个查也不容易。」

「请爷恕罪。」名塘扑通一声跪下。

「我不怪你。」楼永夜抬手要他起来,「不过那人竟能识破我的易容,又能突袭砍伤我,必是高手。你去查查,我那些仇家中的余孽,或谁还有那份财力请得动能人杀手来突袭我。」

「是。」

「你把药给我,先去办这事,短时间内不用来看我。这户人家的人口众多,我藏身在此,应不用担心我的安危。」

自他居住的客房门口可以看到来来去去的奴仆家丁有多少,他猜测这必定是个富豪人家,就连庭园景致都装点得富丽堂皇,即便是给客人使用的房间,装潢家具亦是使用上等材质,财力不容小观。

这样的富贵人家,家中必有保镳守卫,是短时间内藏身的好去处。

尤其,还有位甜美善良的俏姑娘陪伴。

想到那娇美的脸蛋一直因为害羞而酡红的陆纷纷,他忍不住满心的笑意,不过那份愉悦也只是一瞬间而已,他很快的想到她的待嫁身分。

他忍不住又想叹息了。

名塘将腰间与袖内的瓷瓶全数拿出,放到床上。

「留点给自己,预防万一。」楼永夜低声道。

「是。」名塘抿唇点头。

当年,名塘是一名王爷的臀童,从小就日日被喂以春药伺候王爷的他,纵欲过度的结果让他已是及冠之年,二十岁了,仍娇小得跟个姑娘没两样。

那样的日子让他生不如死,却无力脱逃,是楼永夜救了他,并教授他武功,将他带在身边,成为他的仆从。

是跟了楼永夜,名塘才觉得自己是个人,否则当王爷被满门抄斩时,他本来也是要跟着自戕的。

当年有幸逃出生天,他不忘搜括王爷库中的珍贵药丸。

王爷拥有各式各样的恶心春药,亦有不少可救人一命的稀世至宝,他能拿的,全都拿了,否则像楼永夜这样随时有可能遇到生命危险的工作,没有这些药丸辅助,怎麽能次次死里逃生。

楼永夜,是朝廷的监察御史,他身怀高强武功以及精通易容术,受皇帝之令,秘密到全国各处纠弹恶政,拯救百姓於水深火热之中。他拥有强烈的正义感,对於茶毒百姓者绝不手软,只要判定有罪,绝对严惩。

据说,楼永夜会如此痛恨贪官一污吏,与他的出身有关,不过名塘不太清楚是怎麽回事,甚至连他为何能拥有高强武功也不了解。

他的过去,主子从未问起,他自然也不会去询问主子的过往。

临走之前,名塘不忘道,「一切小心。」

他笑,「放心,这家的小姐对我很照顾。」

楼永夜脸上的笑意说明他对这家小姐甚有好感,名塘目光闪烁了下,极力遮掩眸中的厌恶。

「怎麽了?」楼永夜察觉出不对劲。

「请主子小心,这户人家的小姐,恐怕……不是善良之辈。」

没想到名塘竟会如此诋毁陆纷纷,更何况他说她不是善良之辈,这与他所观察的有天坏之别。

「怎麽说?」他沉了嗓。

「那日冬夜,我以为那位小姐本着一片好心,将您救回家,後来我才发现,她不是好心,而是看上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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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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