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官明修看着好友的背影,摇摇头。他会跟他成为好朋友,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这家伙天天都那么开心,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让他烦恼,不像他老是想太多,两个人可说是互补。
拉回远扬的思绪,他头痛起今年的饭店抢客大战,每家饭店必须想出新的花招来吸引客人,上回他们幸运的险胜同业,可不表示今年可以轻松获胜,光想到未来难熬的日子,他就无力。
手上拿着一把白玫瑰,口中咬着一枝紫玫瑰,汪庭汝已经在这束花上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却怎样也搞不定,幸好现在日正当中,客人较少,她才能静下心来思考该怎样设计。
客人是怎样吩咐的?
女友喜欢玫瑰,所以各种颜色的玫瑰都必须包含在里头,而且要尽量展现出玫瑰的妖艳,不可流于低俗。
因为客人的这番话,于是她到处去找不同颜色的玫瑰,毕竟她们瓜瓜花店热卖的也只有几种,哪可能像彩虹一样五颜六色都具备!
妹妹汪若雨只提供了一个烂主意,自己把白玫瑰染成不同的颜色就好,没等妹妹继续讲解,她就把妹妹赶了出去。她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高中毕业后,她毅然决然选择园艺系,父母知道她喜欢莳花弄草,也就顺着她,于是她天天与花草为伍,快乐得不得了。
在大学期间,她利用课余时间到花店打工,把学校所学的知识应用在工作上,也相当得心应手。大学毕业没多久,花店老板因为举家搬离台北的关系,决定结束花店,她考虑再三,决定顶下这间她很有感情的店。于是她厚着脸皮跟父亲借钱,并跟老板商量分期偿还顶店的费用,在毕业一年后,她就正式当上了老板。
起初她请不起店员,妹妹汪若雨就成为很好的帮手,久而久之,整家店就是由她们姊妹俩负责,妹妹在大学毕业后也加入她的店。这间花店的位置在市区,客源本来就不少,再加上妹妹大学主修营销的专才,为这间花店做宣传,花店的业绩蒸蒸日上。
她负责花束的包装和偶尔外包场地的布置,若雨负责营销。另外,若雨现在也积极跟她学习园艺方面的技巧,以防有时她忙不过来,若雨可以帮忙。
虽然工作很累,但毕竟是她喜欢的事情,做起来就不觉得苦,而且跟若雨一起工作也是很好的事情,若雨长相漂亮,又会招呼客人,也老是有令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创意,再加上从小到大就具有的冷静判断力,她只要注意客户的要求,其他的事情交给若雨凖没错。
「铃……」电话铃声响起。
汪庭汝讨厌思绪被打断,不想理会电话,只好拿下口中的玫瑰,朝着在店外头的妹妹大声喊道:「若雨,进来接电话,快点。」
汪若雨不知道在门口那边忙什么,过了半个小时都还没进来。
「我没空。」汪若雨轻柔的声音飘了进来。
「我也没空。」汪庭汝赌气的说。摆不平这束花已经够让她头大了,没心情再理会其他的事情。
「汪庭汝,我忙着吵架,你快接电话,要是给我漏掉一个客人,你就死定了。」汪若雨轻柔的声音中加了威胁。
汪庭汝不甘不愿的抛下手中的作品,起身去接电话。
「您好,这里是瓜瓜花店。」
「我想要订两束花。」
「请说。」她拿起手边的笔,准备记录下顾客的要求及资料。
「我要一束白玫瑰,十一朵。另外一束要……」
「你闭嘴!」外头汪若雨大喊的声音盖过了顾客的声音。
「不好意思,可以麻烦你再说一次吗?」汪庭汝头痛的盯着外面的情形。
看样子若雨又跟隔壁的潘大哥吵了起来,短时间是不会停战的,这就表示她们的店暂时不会有顾客光临。
若雨叫她不可以漏掉客户,难道没想到自己堵在门口吵架不是让客人更不敢进来?
「我要一束白玫瑰,十一朵。一束……」
震天的吵闹声又开始,她根本就听不清楚顾客说什么,隐约只听见菊什么的,以她的猜测应该是菊花。
「两束都是十一朵吗?」
「对,麻烦你将两束花分别送到……」
等客人交代完送花的地址,汪庭汝才往外走去。
「你管我要布置什么?!干你屁事!」
来到店门口,汪庭汝看到汪若雨娇小的身体几乎要跳到潘维奇的身上。
「臭死了!」潘维奇皱起鼻子。「一个女人老是脏话不断,根本就是女人之耻,亏你还说得出来。」
汪庭汝无奈的仰头看着天空。天很蓝,他们为什么还要吵架?
「我为什么说不出来?意思是说男人才能随口说出三字经,女人却要唯唯诺诺的说敬语?我听你在放屁。」汪若雨不顾自己优雅漂亮的外表,两手叉腰,存心要跟他杠上。
「我可没这么说,不过你大可以随便骂三字经,因为我本来就没当你是女人,也一直以为你是男的,汪先生。」潘维奇恶劣的朝她努嘴。
汪庭汝在一旁不打扰他们,只是不懂为什么他们每天都会因为小事吵架,而且吵的内容一点意义都没有,更别说话题从来没有新奇过。
「谢谢你啊,潘小姐。」汪若雨也客气的回敬他。
「不用客气,汪先生。」潘维奇大方的接受。
「若雨、潘大哥,你们应该吵够了吧?」汪庭汝走到他们两个中间,无奈的看着两人。
潘维奇在花店的隔壁开摄影工作室,本身是知名的摄影师,从她打工开始就认识他,关系也维持不错,总以潘大哥称呼他,没想到汪若雨一来就跟他不对盘,除非潘维奇因为工作的缘故出国,她才能安静几天,要不然他们天天吵架是家常便饭。
这也是她一直很纳闷的事情,一个是三十岁的大男人,平常也算稳重,一个从小就有小老头称呼的大女人,怎么每次碰面就吵得不可开交,活像对方是杀父仇人?
她对于处理他们的争执已经很有心得,但也很不耐烦。
「哼!」
两个大人幼稚的将脸撇开,尽力表达出对彼此的不爽。
「好了,若雨,你进来帮忙我,刚才又接了一个工作,忙都忙不过来了,你不要闲在这边吵架。」汪庭汝将妹妹推入店中,并向潘维奇眨了眨眼,暗示他赶紧进去自个儿店里。
虽然她好几年没当班长了,但是处理纠纷的手法还是值得称许的。
「姊,你不要每次都帮那个白目人说话,他真的很可恶,你不知道……」
汪庭汝打断妹妹的话,「我知道他很可恶,也知道他又欺负你了,但是我忙得要死,还要帮你们排解纠纷,你不觉得我很可怜吗?」
汪若雨看着姊姊可爱的圆脸浮现无奈,只能扁了扁嘴。「好啦,对不起。」
「我没怪你的意思,只希望你不要再跟潘大哥吵架了,他人其实很好,你对他的偏见太深了。」
「我哪有?」
「是吗?」汪庭汝看妹妹坚持不认罪,只能摸摸鼻子,做事情去了。
这几年来她的身高已经到达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若雨却一直维持在娇小可爱的一百五十五公分,她们姊妹俩走出去老是被笑说一个天龙一个地虎,但她宁愿自己是地虎,而不是吓人的天龙。
若雨越来越娇媚,常有客人借故来店理找她聊天,她也乐得将招呼客人的工作交给若雨,只是有时若雨务实的个性会让她得罪客人,尤其当客人有想「招惹」她的意思时。其实她这个天龙只是外表吓人,真正吓人的是长相诱人、个性凶狠的地虎。
「你说什么?」官明修差点将口中尚未吞咽下去的酒喷了出来。
关以颖一派优雅,口齿清晰的重复一次,「你昨天送我菊花。」
「真的?」官明修放下手中的酒杯,脸上有了讶异。「怎么可能?」
他记得昨天叫林乃奕帮他订花,并没有吩咐送什么花,难不成林乃奕是故意整他的?好啊!这个小子。
「真的,而且还是十一朵。」她脸上有了笑意。
「那是代表我对你最大的敬意。」看女友脸上没有不开心的表情,他也就放心的跟她说笑。
「对死者最大的敬意?」她调侃他。
「也许。」
他看着眼前的美女,清秀的脸蛋配上勾人的眼神,又有一副凹凸有致的身材,她是他认识五年,交往一年的女友,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他对她有敬意,也有喜欢,但是爱意……称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