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抄哪首更合适?
歌手在准备出唱片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收歌,香港这地方从来都是会唱的一大堆,会写会作的寥寥可数。就算一首经典的歌曲就可以让歌手红起来,其他九首滥竽充数就可以了,但也要有人写得出来才行吧?
所以现在创作这方面的局面是僧多粥少,几个知名的词曲作者又基本上被几家大公司笼络住,风华唱片这种中等公司想要请到他们,只能早早的托关系想办法。
在张皓轩表现出惊人的资质之后,高耀辉明面上不说,但马上让赵闰勤帮忙联系词曲作者,想要尽快给他打造一支单曲出来。
作为新人,必然要先制作一首单曲送到电台打歌试水,反响好自然是马上制作专辑,不好或者一般的话,歌手就要被暂时冷藏起来——也许还能再起来,也许永无出头之日。
但是这些事情都是要通报给艺术总监,于是到了卫坤那里,就被压了下来。
“着什么急呀,那新人才来了几天,再多练习几次啦。”卫坤是这样说的。
张皓轩是听赵闰勤转述的,而且是偷听,卫坤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不过这足够说明了他们之间的矛盾有多深。
对方这一手很高明,拖着不找人收歌,而且借口还很合理,既消磨了高耀辉他们的斗志,传开了又可以告诉公司里的职员,这上面谁才是话事人。
如果高耀辉他们跳过他去收歌,那么他在老板面前就有话说了,可要是这么拖着,时间长了,就算他们还能坚持,张皓轩的心思肯定会动摇起来。
发专辑之前,他可是一分钱的收入都没有,可要是出去接活,对方就又有话说。
虽说没钱赚出来找饭吃算是惯例,但惯例之所以被称之为惯例,那是因为没有具体成型的规定。卫坤一旦拿着规定做文章,他也没法解释什么,他一个新人连后台都没有。
当然了,对方也没有赶尽杀绝,你看,合约里没有死期规定,呆不下了你可以自己想办法过档嘛。
“我刁!百代唱片有眼无珠就算了,这么个狗屁公司还有这么多狗屁事情,当初你就不该去!”异度酒吧的后巷里,听张皓轩说完这几天的事情后,陈志刚当即破口大骂,“要说啊,你还是赶紧离开那公司吧,还是去参加歌唱比赛,肯定会被华纳和宝丽金看上的。”
“都已经签约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而且这样做很容易坏了名声,这些唱片公司都有联系,风华要是说点坏话,就算我进了别的公司,没有机会也出不了头,还不如想办法翻过这道坎。”张皓轩笑了笑,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要不要找几个人收拾一下那家伙?”陈志刚张嘴就来,“还记得肠粉晖吗,上次遇到那小子吹水,炫耀进了新记,找他拉几个小弟,不动手就吓唬,给点茶水钱没问题啦。”
“那倒不用,”张皓轩摇了摇头,“只要我能写出合适的歌曲,肯定能顺利录制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有很多,没必要和社团牵扯上关系,尽管香港的娱乐圈和社团的关系从来没有不断,但张皓轩的目标可不止局限再这里,保持干净清白的身家是必须的。
当然,这不代表他不会和社团扯上关系,就像上面说的,他只要想在香港的娱乐圈站住脚,那么势必要和这些家伙打交道。
要知道,现在的香港,差不多每十个人就有一个混社团,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如果不是意外身亡,差点也就进去。
张皓轩对自己目前这个身份最满意的就是这点,一旦加入社团,再想要不留案底的和平退出,那会非常麻烦。
“不说这些了,我就是过来看看你,”张皓轩转移话题的说道,“另外,家明最近怎么样,我一直在忙唱片公司的事情,有好几天没去看他了。”
“放心啦,那衰仔虽然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但学习起来肯定拼命,”陈志刚耸耸肩,“他在港大肯定如鱼得水啦。”
“看不出来,你都会用成语了。”张皓轩打趣了一句。
“看不出来就对了。”陈志刚哈哈大笑,得意洋洋的模样,完全没有被调侃的自觉,“好了,我要开工了,要进去坐坐吗?你好歹在这里唱了几个晚上。”
“算了吧,虽然跟忠叔道了歉,但肯定有人不会希望再见到我。”张皓轩摇了摇头。
话音刚落,酒吧后门咔哒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叼着一只烟,满脸都是烦躁的神色。在看到张皓轩和陈志刚之后,他脸色一变,当即将嘴里的烟吐了出去,转身又走了进去。
“哈,你不知道,这几天里酒吧的人都把他当成傻子看,平时一天到晚吹嘘自己多么多么了不起,结果你来了只唱了几个晚上就被星探看上。”看在眼中的陈志刚当即笑了起来,那个出来马上又进去的家伙不是别人,就是那个豪情乐队的主唱李豪。
不过张皓轩没有接腔,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走了,自己小心点,南哥人不错,不会计较这些,但那两个家伙就很难说。”
虽然阿豪只出现了几秒钟,巷子的光线并不暗,张皓轩还是注意到了他脸上闪过了一丝凶狠的表情。
“没事啦,他们不敢做什么的。”陈志刚并不在意。
张皓轩也没有多说,他也只是猜测,不能确定那家伙真的会做出什么事来。当然,那两个家伙最好不要有过激的举动,他正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试验对象。
这倒不是因为他和陈志刚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陈志刚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都还有许多利用价值。对于一个曾经在长久的岁月里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而言,即使还保留着感情,即使地球是他的故乡,可眼前这些都不足以打动他。
对张皓轩而言,做事情的标准只有两点:是否有利,是否有趣。
所以,有空的话,也该去看看家明了。在无数的霓虹灯下走着的年轻人如此想道。
家明姓徐,算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而且同龄,不像陈志刚那样大了两岁。他不是混血儿,他只是因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所以在学校里也是受欺负的对象。
然后,张皓轩和陈志刚帮了他一次,也许是感激,也许是为了抱大腿,他跟他们混在了一起。大概是、同命相怜,张皓轩和陈志刚也没有将他当小弟使唤,时间久了,徐家明也多少敞开了一些心扉,三个人的感情都不错。
他学习成绩很好,毫不费力就考上了港大,张皓轩还帮忙解决了5000学费——当然,是背着母亲给的,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
他们两个,现在用处还不算大,但培养得好的话,将来肯定能帮上忙,张皓轩的计划可是非常庞大的,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当然,无论计划了多少东西,首先要将眼下的事情完成,证明了自己的猜想,彻底确立了目标,才能继续下一步。
只是,无论什么事情,最开始的几步总是很困难得。
从喜利大厦出来,日头已经偏西,金黄的阳光将四周的大楼堵上一层金黄,若是站在高层,还可以看到在夕阳下波光粼粼的,美不胜收的维多利亚湾。
现在的尖沙咀还没法和30年后相比,高楼并不是特别多,在里面一点的地方也可以看到这样的美景。
张皓轩看上去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他走得很是匆忙,皱着眉头,似乎在为什么而苦恼。当然,内心深处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焦急,哪怕作的曲子被高耀辉打回来了好几次。
“旋律不错,歌词也算比较契合,但是太古典了,有些……怎么说呢,给人一种宫廷乐曲或者民间小调的感觉,缺乏现代的节奏感。”高耀辉是这么说的。
还记得汪卓英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他当时只是随便翻了下曲谱,张皓轩也未在意,现在看来……好吧,吟游诗人要么在宫廷里献唱,要么在旅馆里献唱,他们的曲子差不多都是这两种调调。
张皓轩虽然看了许多书,学了不少技巧,可想要融会贯通,将其和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结合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哪怕第一世听过许多歌曲。
而且,作曲过于古典这个问题百代的汪卓英也指出过,虽然不知道他是在找借口还是真的看了那些曲谱。
“所以呢,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在路上慢慢走着的张皓轩用平淡的语气说道。
之前说过,第一世在地球的时候他是个音乐和电影方面的宅男,只要翻翻记忆就有大把好歌可以抄袭。
没有一开始拿出来,倒不是因为张皓轩自傲或者不屑,这样做一是试探现在的音乐制作环境,以便有个全面的认识。无论第一世听了多少歌曲多少八卦绯闻,那终究只是听说而已,听说的和实际的终究有区别。
第二嘛,就算他展现出了惊人的资质,学东西三四次就会了,可说写歌就拿出了合适的出色歌曲,依然太出风头。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才是正确的处世方式,他可以超出一点点,但太多就不行了。
也许有些过于小心谨慎,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小心谨慎一点没有坏处。
就像和陈志刚、徐家明保持着联系,还打电话给姨妈感谢介绍才叔过去,除了为将来打算外,有他们作为亲近的人在旁边,在别人眼中他就会显得很真实,一切超出普通人的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不要小看人类的脑补能力。
以后当他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做得再过一些都没关系,可现在还是算了吧。
那么,抄袭那首歌更合适?眼见路灯已经亮起,住的那栋公寓楼也已经近在眼前了,张皓轩如此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