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少年平方
礼天路上一座不起眼的小酒馆前,密密匝匝的挤满了人,把整条大路几乎堵死。人虽然多,却不吵闹,都在注视着一对吟游诗人父女的表演。
唱歌的是一个身穿粗布蓝格长裙的女孩,她的容貌称不上秀丽,鼻尖周围生着些细小的雀斑,倒是调皮可爱。一个中年男子席地坐在女孩身边,用六弦琴为她伴奏,似乎是女孩的父亲。他大概不过四十几岁年纪,但他饱经风霜的脸庞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女孩相貌一般,歌声也只是过得去,男人的琴声更没什么听头。但这吟游诗人父女,却有一个极大的卖点,就在女孩身上。
这女孩看面孔,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小身子却发育得异常成熟,虽穿着厚实的拖地长裙,坚挺的胸部和浑圆的臀部却高高的撑起了衣衫,呼之欲出。蜂腰之上,一根普普通通的红布绳随意的扎着,却和蓝色格子布映衬得极好,透出了一股藏在纯朴后面的诱惑力来。而那腰带不经意的扎法,也很能引起男人们的遐想。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即使忙碌而麻木的脚夫也不免在此停留片刻,露出神往的表情,这时就有几个端着冒泡的大杯啤酒的女招待,下意识的看了他们两眼。以会做生意出名的麦芽酒馆老板,德摩尔先生,正微笑地看着吟游诗人父女,心里盘算着他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
忽然两个艾哈迈宪兵顶着塔盾冲进人群当中,高叫“让路”,几下就把人群冲得散了。唱歌的女孩不满的瞪了两个宪兵几眼,被她父亲拉着,也让到了一边。
这时,一个高举榜文的士官迈着大步走到马路正中,高声**道:“奉我芬顿王御旨,缉拿犯有渎神之大罪的圣神教教士及徒众,凡有知情不报者,以同罪论处!”
士官**完榜文,退到两个维持秩序的宪兵身旁。不多时,两辆黑铁囚车便晃晃荡荡的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囚车里坐满了垂着头祈祷的牧师,两侧则紧紧跟随着八个包得像铁罐一样的艾哈迈宪兵,沉重的长矛杵在石板路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令围观者胆战心惊。
“又在抓牧师了吗?”一个佣兵打扮的青年低声问道。
“是。你瞧,今天又抓了十几个,伦伯底的地牢都满了吧!”有人答道。
青年左右一看,答话的竟是麦芽酒馆的老板,德摩尔先生。德摩尔是个大胖子,正笑容可掬的看着青年。麦芽酒馆是艾哈迈城雇佣兵交易的中介场所,主要收益都来自佣兵任务的中介费,因此德摩尔对佣兵们一向照顾有加。
“渎神这罪名可不小啊!艾哈迈的圣神教教士上万,咱们领主大人这下可有的忙的!”
“可不!据说葛朗台侯爵一个星期都没睡好觉。不过,他只要照章抓人就能交差,惨的还是这帮牧师。前一段时间,圣心城才有魔族四处活动的消息,却在这时候把牧师赶尽杀绝,也不知国王陛下怎么想的!”
“老板说的是。不说魔族,没了神圣魔法,咱们佣兵的日子也不好过呀!平时都得加倍小心,一旦受了点伤什么的……”
青年正在抱怨,囚车里一个年轻的牧师,突然站起来用肩膀猛撞囚车顶上的铁栏杆,高声咏道:“主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囚车旁的一个宪兵举起长矛,用矛杆在那牧师肋部狠狠一戳,牧师惨叫一声,瘫倒在囚车中,一动不动了。
宪兵大骂:“叫什么叫!活得不耐烦了吗?”又在那牧师身上一顿猛抽,打得他叫苦不迭。
围观的人中,虽然多是豪勇之辈,看得也不禁皱眉。
德摩尔见了牧师的惨状,只微微一笑,没有言语。一个女招待从店里跑了出来,在德摩尔耳边低语了几句。德摩尔胖脸上的笑容一收,随着女招待快步走进了酒馆中。
这时早餐时间已经过去,午饭却还早,昏暗的酒馆一楼只有七八位客人,稀稀疏疏散在众多的座位之间。最靠外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两个人,一个是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壮汉,正傻愣愣的看着德摩尔,另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则低着头喝茶。
德摩尔掏出厚厚的记事本,朝两人走过去。壮汉拍了身边的少年一下,少年抬起头,朝德摩尔望了一眼。
这是个相貌极为清秀的少年,一双黑水晶般夺人心魄的眼眸、高耸的鼻梁、线条坚毅的嘴唇,都是罕见的秀丽,甚至比美丽的少女也不遑多让。然而他身上破破烂烂的白袍掩住了面孔的光彩,那千疮百孔的长袍已被尘土染为灰色,本来的底色完全看不见了。
德摩尔阅人无数,见到这少年不凡的相貌,也不免吃了一惊,竟一时停住了步伐。
德摩尔的眼光犀利,即使是最富经验的佣兵,也少有敢跟德摩尔对视的,但那少年的视线却盯着德摩尔的眼睛,没有半点畏缩。
德摩尔暗叹少年的不凡,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来。他在城东区开了一家以皮肉生意闻名艾哈迈的大酒店,名为“天上人间”,是艾哈迈上流社会最红火的交际场,正缺这么一位能当作招牌的美貌少年呢!
“老板,”英俊少年不卑不亢的说:“我和我的朋友鲍利想在你这里登记一下,找个工作。我叫兰斯,是个魔法师,鲍利是个战士。”
“兰斯和鲍利,嗯,”德摩尔点了点头,打开了记事本,“可以告诉我两位的级别吗?嗯,恕我啰嗦两句,本酒馆虽是间小店,但总算经营多年,在艾哈迈有点名头。来我这的客人,多是有身分、有来头的角色,等级在五级以下的魔法师,生意怕会很少。──当然,若是专精于某一学派的法师,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级,不是专精法师。”兰斯面有难色。
“三级?哎呀,小哥,这可有点为难。嗯,这位战士,是战士吧,鲍利先生,你的等级是多少?”
“等级?”鲍利的大脸上写着疑问。
“噢,他还没有来得及去参加等级评定呢!”兰斯连忙解释道:“我的这位鲍利兄弟,在圣盾兵团是赫赫有名的大力士,曾一战割下十五颗兽族战士的脑袋,还获得了荣誉勋章……”
一听到圣盾兵团的名字,德摩尔胖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
就在半个月前,噬血的兽族大军曾攻占了艾哈迈平原边缘的几座小镇,直接威胁到艾哈迈城的存亡。好在靠着圣骑士费尔南和大祭司瓦勒的英明领导,再加上矮人族的八万友军鼎力支持,芬顿联军在艾哈迈南方的一座小山丘,白山,打了场艰难的胜仗,将兽人赶回了自己的领地。战况惨烈,负责诱敌的圣盾兵团在战役中几乎全灭,少有生还者。
领兵的费尔南公爵怕折损自己的功劳,对这件事瞒而不报,德摩尔是靠着骑士团的关系才了解到此事的。若不出所料,这兰斯与鲍利的身分,十之**是白山战役的逃兵,到艾哈迈城来讨个生活的。
“勋章没用的,艾哈迈哪个青年贵族没有个几枚的?雇佣兵这行不看那个。”德摩尔摇了摇头说。
“你看他这强健的体格!看看这肌肉!怎么也是个七八级的战士吧?”兰斯举起鲍利的一只胳膊给德摩尔看。
“精铁矿的矿工那才叫强壮呢!”德摩尔不客气的道:“嗯,已经记好了,兰斯和鲍利,雇佣兵两名,一个是三级的魔法师,一个是没有等级的战士,体格强壮。两位请留下联系地址,方便与你们联络,有工作时我们自会发出通知。中介费用我们会向雇主收取的,两位不必担心。噢,对了,请付五枚银币给我,注册费,银币五枚。”
“注册费?”兰斯瞪大了眼睛。
“铜币五枚可以吗?我们只有这么多钱了。”鲍利道:“嗯,饭钱可能不够了。”
“是吗?”德摩尔嘻嘻一笑,用瞇成一条缝的眼睛看着兰斯,“那也没关系。要不,这位兰斯小哥在我店里做几天好了。不是这家店,是城东的分店。那边是贵族小区,光每天的小费也有十个银币了。说实话,以小哥的相貌,何必作佣兵这种舞刀弄枪的差事,要是让哪个男爵夫人、子爵夫人看上了,想要多少银币就有多少……”
就在这时,一个女招待慌慌张张的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大叫:“不得了了,老板,二楼有位先生正在到处找您呢,您快点上去看看吧!喔,他下来了!”
女招待话音未落,楼板咚咚咚一阵响动,随即,一个年轻的声音叫道:“老板!”
德摩尔诧异地抬起头来,只见楼梯上走下一个少年。他个头不高,披着一件长长的深色斗篷。那件斗篷质料上乘,做工考究,价值不下数百枚银币。斗篷固然贵得吓人,但更惊人的是少年的相貌,那少年竟然是一位世所罕见的美少年。眼前这个兰斯已堪称秀丽有余、坚毅不足,但与那少年一比,立刻黯然失色。
那少年肌肤细腻,白得没有血色,眉目如画,容貌带着小孩子般的中性气质,而又带点无法言喻的魔性魅力。若不是两道剑眉向上挑着,显得英气勃勃,又是一副怒容满面的样子,说起来,倒像个女孩子多一点。这少年脸上唯一的缺憾,是他生着双雾蒙蒙的瞳子,像隔着层玻璃似的没有神采。
那个少年扎着灰色大头巾,头发和耳朵都给头巾掩着看不到。大热的天气里,扎着头巾实在有点怪,但注意到这事的人不多,人们的目光都给那少年精致得吓人的容貌给吸引住了,顾不上看他的衣着。
看到这少年的惊人美貌,一楼的不多的几个女客纷纷低声惊呼。一个女招待手一不稳,把盘子摔在地上,“啪”的碎成了几片。
德摩尔瞪大了眼睛,也不怪那些女孩子们如此吃惊,谁想得到,竟一下子看见两个万中无一的美少年呢!
座中的兰斯也对正在下楼的少年的美貌大为吃惊,愣愣的瞧着。恰巧那少年也看到了兰斯,他们一个站在楼梯上,一个欠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对望了一会。店里的人见了这古怪的状况,也纷纷转向兰斯。这一看可不得了,又有两个女孩摔了盘子。
一个大胆的女佣兵站了起来,朝兰斯他们这边走了两步,终于回过神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女佣兵大口喘着粗气,弄得坐在一旁的丈夫直瞪她。
“老板!哪个是雇佣兵行会的老板?”少年大喊道。
德摩尔圆球一样的身体立即滚了过去:“我就是。请问这位先生,您是要找雇佣兵吗?”
“我叫斯克雷,要雇佣十级以上的魔法师,现在就要。怎么大名鼎鼎的艾哈迈麦芽酒馆,连一个中等魔法师都找不到吗?若是没有,就给我找个牧师来!”
“十级的魔法师!”德摩尔吃了一惊,在麦芽注册的十级以上魔法师只有十几个人,都是大佣兵团的成员,在这里不过是挂名而已,“现在可没有,您得等到明天才行。牧师,就更没有了,牧师都在伦伯底祈祷呢!”
“他是谁?”斯克雷径直走到兰斯他们的桌子旁,指着兰斯问德摩尔,“这不是个牧师吗?你看他的袍子!”
兰斯的脸色顿时微微一变,神经质的向后靠了靠。斯克雷说的没错,兰斯这件正是牧师袍,法师白袍与牧师袍本来相像,兰斯的袍子破烂不堪,更难看出来了。兰斯没钱买新衣服,就索性穿着它,终于给人发现。
兰斯落魄贵族出身,因为家境变化的关系,曾先后在魔法学院和神学院中学习,成了一个罕有的魔法师兼牧师。遗憾的是,他的两个职业都不成熟,只能施展三级以下的低阶法术。若不是兰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鲍利正是那时遇到的同伴──不敢回神学院交差的话,他现在也跟院长洛玛特神甫一样,在艾哈迈城西区的伦伯底监狱地牢里数日子了。
以兰斯的牧师身分,本不该冒险到雇佣兵行会来找工作,可他和鲍利别无所长,不做佣兵也不行。
这时,德摩尔给兰斯解了围。
“这位叫兰斯,是个魔法师。”德摩尔点头哈腰的说道:“旁边的是鲍利,战士……”
“我没问那个。”斯克雷摆了摆手,“他是魔法师?”
斯克雷的表情摆明了不相信兰斯的身分。
“兰斯先生是三级的魔法师,斯克雷先生。”
“把你的手伸出来。”斯克雷高傲的看着兰斯说。
兰斯瞟了一旁的德摩尔一眼,德摩尔向兰斯点头。
兰斯伸出手,斯克雷忽地抓住了兰斯的手腕。兰斯感到手腕一热,斯克雷的手便迅速缩了回去。兰斯看到他手指纤细,白白嫩嫩的颇为好看,显然从未干过重活,更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儿。
“就是这个人吧!”斯克雷指了指兰斯说。
“天啊,这可不行,斯克雷先生!”德摩尔吃惊的说:“您不是要找十级以上的法师吗?这位兰斯先生太年轻了,能力远远不能达到您的要求。我怕不但会坏了您的事,兰斯先生自己也有危险。”
兰斯目光复杂的看着德摩尔。德摩尔对自己有什么企图,兰斯已隐约猜到,对德摩尔的热心帮助他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啪”的一声,斯克雷把一块亮闪闪的金币丢在桌子上。德摩尔的胖脸抖了抖,马上换上了最谦卑的笑容,垂着手不言语了。一个金币,这已经是中介费用里最高的价码,如今只是为一个随处可见的三级魔法师牵线搭桥,德摩尔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胖老板看着面前的两个超级美少年,为他们不能去天上人间酒店工作感到十分遗憾。
“喂,”斯克雷对兰斯说:“我出一百个银币,预付一半,要你帮我夺取一件东西。我试了你的实力,这任务对你肯定没问题。”
斯克雷的口气,好像根本就不容兰斯拒绝。兰斯正在缺钱,一百个银币,还预付一半,已经远远超过他的预期。兰斯费了好大力气才克制住心底的狂喜。
兰斯站起来指着鲍利说:“这个是我的伙伴,鲍利。”
“我是鲍利!”大个子战士乐呵呵的道。
“鲍利也跟上。”斯克雷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酒馆大门。
兰斯三人出了麦芽酒馆,外面的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拉六弦琴的老头正在收拾行装。而那个身材出众的唱歌女孩,坐在一辆木制手推车上面,悠闲的荡着小脚。
看到斯克雷和兰斯从酒馆里面走出来,女孩先是惊讶的打量了二人两眼,继而调皮的一笑,眼里流露出聪慧的光彩。这时老头已做完了手头的活,见女孩盯着刚从酒馆里出来的两个少年笑,吃了一惊。老头推了女孩的后背一把,伏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知道了知道了,”女孩笑着跳下了推车,“我不会让妈妈怪你的。”
老头推起手推车,朝市政厅的方向走了。女孩背着手背,蹦蹦哒哒的跟在后面。她又回眸向兰斯他们望了一眼,恰巧这时兰斯也在向她望。女孩那双眼睛真是漂亮极了,顾盼之间,竟带着绝代佳人才有的那种骄傲风姿,和她那只能算是中人之姿的相貌很不相称。她向兰斯嫣然一笑,消失在人丛之中。
“你们的住处在哪里?带我去看看,晚上我叫马车来接你们。”斯克雷用他那特有的冰晶质感的声音问兰斯。
兰斯告诉斯克雷自己的住址,但斯克里根本没听过他们所住的那家小店的名字。斯克雷望了望天空,判断了一下时间,便让兰斯和鲍利带他去看。
兰斯带路,从礼天路上的一条小巷拐了进去,走进一个小市集。兰斯的新雇主,斯克雷少爷虽让兰斯带路,却不肯落在他后边,两人几乎走了一个并排。而鲍利则乐呵呵的跟着,活像二人的保镖。
兰斯得了五十个银币的定金,心里十分欢喜,脚步轻快。斯克雷则好奇的东张西望,对道边各式各样的小摊很感兴趣的样子。兰斯判断,这贵族少爷可能没到过市井之中,看什么都新奇,便放慢了步伐等他,让他瞧个够。
过了不久,兰斯便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仔细一看,店铺的角落里、路边的小摊后面,到处都有惊羡的目光射来。那都是艾哈迈女孩的目光,目标不是自己,就是身边的英俊少爷。多数少女都躲在暗处,一边儿偷瞧两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漂亮男孩,一边儿脸红。也有几个大胆的女孩子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尾随着,兰斯一回头,她们便转过脸去,捡起小摊上的杂货看个不休。
兰斯为少女们的大胆主动感到很吃惊。他自小寄居在有爵位的叔叔家里,接触不到多少人,接着又进了魔法学院和神学院,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求学生活。叔叔失势后,还没毕业的兰斯又被踢上了战场。可以说在他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还从未被如此多人同时注视过。
兰斯纳闷的看着女孩子们,他那探寻的目光,和斯克雷走马观花的视线可大不一样。凡被他视线扫过的女孩,无不羞涩的低下头去,一个个芳心窃喜,怀中小鹿乱蹦。
兰斯心想,这都是自己的雇主太惹眼,自己和鲍利头几天上街时,便没有这般热闹。他可不知道,少女们的目光倒是关注他兰斯更多一些。要知道,女孩们对英俊男子的狂热,原不比男人们对美貌少女的狂热少半分,只是由于天性内敛,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兰斯和鲍利上街,两人衣着破烂,身材又相差甚远,走在一起就是两个结伴的流浪汉,哪有女孩子愿意多看一眼。而斯克雷那光鲜的打扮,正好做了自己和兰斯的金字招牌。
女孩们多爱慕虚荣,视线先是被斯克雷少爷的深色斗篷所吸引,继而是斯克雷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冰的俊脸,接着便看到英俊少爷的身旁,还有一个衣着褴褛,相貌却不逊于前者的又一个美少年来。一个难得,两个聚在一起,更是百倍的难得,两人走在一起,便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犹如王子出游,隐者引路一般。
而两者相较,斯克雷的东张西望,只能看出未经世事的小男孩的天真与纯洁,与兰斯那复杂而深沉的凝望相比,顿时落了下风。
跟在两个帅哥背后的粗豪大汉,干脆被少女们刁钻的目光忽略,当成是一根移动的黑木桩了。
兰斯越走越吃惊,步伐情不自禁的慢了下来,感到自己雇主的魅力近乎魔力了。
其实兰斯自己也刚来艾哈迈三天,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所不知。艾哈迈是芬顿王国的商业枢纽,每天出入艾哈迈城的外地人,比居住在此地的多十数倍。有很多长年在外行商的商人,一年中回不了几趟家的,索性就在艾哈迈城中再娶一房妻子。等生下了孩子,若是男孩,便跟着父亲四处行商去了,而女孩则留在艾哈迈,陪着母亲。天长日久,艾哈迈城中的女子便越来越多。礼天路南的市集还算不得什么,若是到了艾哈迈的南城区,那住的都是行商的家眷们,简直是个女儿国。
前不久的白山战役中,艾哈迈作为离战场最近的大城市,有近万名青年男子参军。战后,为了那一点点战利品的分配,圣骑士费尔南和矮人族的领袖发生了不大不小的磨擦,弄得联军部队不欢而散。芬顿王国与北方的矮人氏族的关系急转直下,多数临时军人都被圣骑士费尔南强行带到北方去了。这样一来,艾哈迈城中的青年男性就更加稀少,城区里七个少女的身边,往往只能见到一个未长成的男孩。
只有礼天路上是个例外。艾哈迈城的外人,多在礼天路上歇脚,那地方男人虽多,却尽是身分卑微的苦力、脚夫,再不就是野蛮的雇佣兵。城里的少女们自视清高,都不愿到礼天路上去,跟那些下贱的外人接触。
兰斯在艾哈迈,为生计所迫,每天都到麦芽酒馆一带闲逛,想找件工作做做。艾哈迈的宪兵到处搜查牧师,也令兰斯的心情不能安定。是以艾哈迈的这些独特的风土人情,兰斯全不知道。
兰斯数了数跟踪者的人数,发现眼前虽没有几个,躲在暗处的却很多,走完一条长街,尾随的女孩总数已不下二十人了。兰斯被这数目吓了一大跳,不敢再数,匆匆的往旅店前进。而那些艾哈迈少女,一见帅哥要跑掉了,心里一急,顾不得脸面,纷纷提起裙脚,一溜小跑追了上来。一时间,窄巷之中,霓裳成流,彩裙乱舞,少女们香汗淋漓、娇喘吁吁,虽然害羞,却谁也不肯落于人后,场面蔚为壮观。
兰斯听到她们细密如雨的脚步声,更加害怕了。斯克雷回头望了一眼,对眼前壮观的场面大感兴趣,竟停下了脚步。兰斯只好抓住斯克雷的手,拉着他跑了起来。兰斯感到这贵族少爷的手出乎意料的小,软绵绵的,又异常冰冷,他虽觉得斯克雷的手冷的奇怪,也没空想这许多。兰斯没法向斯克雷解释什么,不是怕他不能接受自己的想法,而是自己也并不完全了解自己的想法。那些少女有什么可怕的?但眼前的状况,不由得他不跑。
斯克雷奇怪的看着兰斯,倒也没拒绝。这第一次来到市井的少爷,对一切都只觉得有趣。
两个英俊少年手牵着手跑了起来,更加激发了艾哈迈少女们的斗志。心思迟钝的鲍利,站在街心挠头,很快被少女的洪流吞没了。
兰斯和斯克雷跑的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兰斯的住所。兰斯喘着粗气,扶着旅店的木板门,战战兢兢的回头望去,有十几个女孩子蹲在石板路上气喘吁吁。追过来的艾哈迈少女虽不多,兰斯的老窝也是暴露了。
兰斯心想,这下非得换旅店不可了,我毕竟也算个教士,太过引人注目的话,进伦伯底监狱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他无奈的看了看那群尾随而来的女孩子们,其中一个正在往对面的一个门牌上画记号,这更坚定了他搬家的决心。
斯克雷看了看四周的景物,没进旅店的门就走了。刚刚猛跑了这一阵,对斯克雷似乎没有任何影响,汗都没掉一滴。斯克雷一走,门口的艾哈迈少女跟走了一半。兰斯很怀疑那贵族少爷还能不能找到这儿来,路上会不会让艾哈迈的少女们给吃掉。他朝路头望了望,鲍利那高大的身影还没出现,大约是让少女们撞得晕头转向了吧!
兰斯两手攥着沉甸甸的钱袋,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头。他想那斯克雷少爷的任务也不知危险不危险,现在一半定金到手,不如跟鲍利收拾行李,就此溜走算了。
不行,我身为圣职者、圣神教的教士,我兰斯的职责是把神的福泽带给世上多劫的苍生,岂能为了一己之私欲作出违背教典的事呢?不先端正自己的思想,何谈净化他人的灵魂!
兰斯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为了坚定自己的信**,他开始回忆起神学院的老院长洛玛特神甫的谆谆教导来。
“兰斯,”老神甫用慈祥的眼睛看着兰斯说:“你是从魔法学院中转来的,你从小接触的,都是些盗用神力而自以为能的世俗小人,你过去学习的,都是些异端邪说的歪论。可是你进神学院不到两年,就能施展三级神术了,你能有如此成就,这是主神的恩赐,是神学院的光荣。主既然原恕了你的过错,还赐你以过人的才华,你当以加倍的热诚回报主的恩典才是。兰斯,你现在还年轻,可你不能因为年轻而放松自己。你要成为一个传教士,把真神的福音播到芬顿河的两岸,让世人睁开眼睛,仰视主的光芒,让他们敞开心灵,倾听主的呼唤。迟早有一天,你虔诚的信仰和高贵的牺牲,会洗净世人的罪恶,那时你才算是偿完了你的债累。”
言犹在耳,洛玛特神甫的人却已在伦伯底的黑牢中,与老鼠、蟑螂为伍为伴了。
兰斯甩了甩头,想把突如其来的伤感甩掉。要成为一个传教士,也得先活下去才行。
傍晚时分,斯克雷的马车来到了旅店门口。兰斯和鲍利一坐进车厢里,马车立刻启程,朝艾哈迈城门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