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转移水丰
是空间异能而不是随身空间。
常见的随身空间,或手镯或玉佩,通常都有个实物载体。有实物载体,才可以赠送和继承。因而绝大多数随身空间都是很多万年前的神仙制作出来的,功能特别强大。通常可以种田、有灵泉灵果,可以进活人至少主人可进。滴血认主之后,载体收进体内还可以防偷防抢。
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但前世的林笑并没有遇到。
前世林笑只知道有空间异能,就只是方便储物,没什么攻击性的那种。末世前两年,空间异能者很吃香。两年后,开发出了空间器,就是类似于修仙世界储物袋那种东西。空间器问世之后,空间异能者地位陡降,比普通人好不了多少。
当然,也不是完全与攻击无关。因为觉醒异能,林笑身体得到一次强化,体质跟特警差不多了。加上前世的搏杀经验,可以说,此时的林笑,完全可以跟三叔打成平手。
外面的丧尸普遍升到一阶了。升阶之后的丧尸,关节不再生硬,加上力大皮厚,实力碾压普通男人。但丧尸不知道迂回,只知道强攻,因而一般特警能够单挑击杀丧尸。
觉醒异能之后的林笑,持砍刀,则可以同时应付三只一级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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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傻跟班陈夏云觉醒什么异能呢?本来应该是木异能最好。木,喻生机,可疗伤。有个会疗伤的跟班,相当于多出好几条命。但是,林笑前世觉醒的就是木异能,万一再过一月之后林笑仍然觉醒个木异能,岂不是重复了?
所以,只能在金水火土里面选。
自己的空间异能没什么攻击性,那就选个攻击性强的金异能吧。就算她今后不变异成雷异能,那攻击性也是杠杠的。
因为陈夏云傻,林笑就没跟她讲道理了。选好两颗晶核,叫陈夏云伸出胳膊,刀一划,晶核就按了上去。然后叫她睡觉。两天后,陈夏云醒了,果然有了金异能。
先杀了三天丧尸,然后林笑觉醒三天,陈夏云觉醒两天,共八天。计算时间,前世三叔应该就在这个时候走出超市。六天之后,在安田县与三叔失散。次日,在水丰乡遇到同学。再后来,跟同学一起进了通丘基地。
现在自己没什么事,就回归前世轨迹吧。带上陈云夏,算好行程,争取在第七天赶到安田县水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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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指的是没大事。丧尸还是要杀的,一级晶核也是要捡的。吸收晶核的修炼功法,重生而来的林笑当然是知道的。
陈夏云脑子不灵活,另外还不知道她保密性如何,因而林笑暂时没教她吸收晶核的方法。
异能觉醒,就只是基本功能觉醒。异能升阶,也只是基本功能增加。要弄出高级用法,还得靠自己琢磨。这些常识,林笑是早就知道的。
因而一旦有空,林笑就想自己这个空间异能是不是也可以琢磨琢磨。
收丧尸进空间行不行?试了一下,行。以后没力气的时候,就可以收了慢慢杀。
嗯,空间里的一切,全凭自己意志。用意念把收进空间的丧尸杀了呢?果然可以。再把晶核弄出来呢?也可以。扔出丧尸,需要清洗空间吗?不用。因为异能空间并不是实质性的地方,就只是概念性的空间。本来无一物,又怎会沾染丧尸血呢。
只不过,收丧尸进空间斩杀,方法并不好。一是要摸到才能收入。摸到丧尸和拿刀砍到丧尸相比,前者更难。二是容易暴露出自己的空间异能,别人会要求往里面放东西,甚至想控制自己、把自己当作移动仓库。
从空间往外取东西,能不能有点初速度呢?如果有,放进石子,出来就是子弹了。试了一样,倒也有点,但那点初速度太小,大约就每秒十几米,还赶不上手扔的效果。
初级异能,空间也不大,不到十米见方,不到一千立方。倘若大了,收进岩石,到时候泰山压顶……哦,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
这天晚上,林笑突然对一袋大米有了想法。一袋米,手一摸袋子,就整个儿收进了空间。对于袋里的米粒来说,并没摸到啊,怎么就能收呢?
林笑把米袋打开,直接收取米粒。手伸进米袋,挨上的米粒,收了;没挨上的,没收。这是什么道理呢?
是锁定吧?
是不是呢,反复试试就知道了。林笑仍然把手伸进打开的米袋,有意识地锁定一整袋米,收,全袋收进。果然,区别在于锁定目标的不同。
不过,这个道理怎么用于实战呢?
林笑又取出了那袋米瞧了半晌,突然灵机一动,锁定米粒,设想为不断收进,伸手进袋往下一按,刷,手掌按了下去,米粒喷进了空间。
转天,林笑面对丧尸,不锁定丧尸,只锁定构成丧尸的细胞分子原子,运使空间异能的不断收入功能,一拳击出,把丧尸打了个小坑。
这么个小坑,对于丧尸是没杀伤力的。但如果打人,倒也有点用。
还是异能不熟啊,本来应该直接打穿的。
用那袋大米练习的话,不方便。有了,可以用地面的泥土练习。收一点泥土,再收一点泥土,不断快收速收……就算锁定错了,总不会把地球收了吧。
哦,还有,除了手,身体的其它部位接触物体能否收进东西呢?试了一下,可以,包括头发也可以。但隔了衣服不行。
嗯,浑身上下的污垢,能不能收了呢?挖靠,能,简直就相当于洗澡……干洗!
——
为什么林笑不是直接前往通丘基地,而一定要回到前世轨迹,在既定的时间,赶到安田县水丰乡与同学会合呢?
那自然是因为前世的一番遭遇。
那些同学中,有两名关键人物,一是林笑的男朋友张志,二是林笑的室友兼闺蜜谭飞兰。张志,身高一米七八,伟岸雄姿,一表人材。谭飞兰,身高一米六三,比林笑矮两厘米。不过谭飞兰皮肤更白,头发更黑,像个芭比娃娃,更显可爱。
水丰乡会合的时候,张志已经觉醒为力量变异者。现在的林笑明白,力量或速度变异者,就只是初期强大。到五阶,其身体的强化就会被五行异能者追上。不过当时的人们不知道。
记得当时同行者中有一个火异能,放火烧到丧尸脑袋之后,一时半会儿的根本烧不死,远不如力量变异的张志厉害。
于是,室友兼闺蜜谭飞兰看上了张志。但谭飞兰加入队伍的时间也短,还没有追到张志。
与林笑会合之后,谭飞兰先是悄悄向林笑承认错误,说自己已经跟张志发生了关系,并说末世了,自己是逼于形势是被迫的等等。那个时候,林笑才被三叔强暴,因而没有指责谭飞兰,也没有质问张志。
希望林笑质问的谭飞笑没有达到目的,一路上不断有张志面前抹黑林笑。林笑则因为三叔的事,对张志心中有愧,一直没有反抗或澄清。
最后因为一件偶然事件,矛盾暴发,林笑忍无可忍,向张志提出分手。
分手后的张志并没有接收谭飞兰,而是立即跟另一名刚救上车的女子好上了。
谭飞兰没有达成目的,又与林笑撕破了脸皮,几次提议把林笑丢下车。张志装作没听见,就这样到了通丘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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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番遭遇中,林笑觉得可恨的就只有谭飞兰。前面的撒谎,后面的抹黑,谭飞兰都不对。好吧,如果仅是如此,也还罢了;那毕竟可以解释为谭飞兰为了追求张志所施展的谋略手段。但之后,追求张志无果,谭飞兰还几次提议把林笑丢下车,就恶劣了。
末世里把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女人丢下车,就等于杀人。谭飞兰的提议,还就仅仅是为了泄愤,不可原谅。
对于男友张志,林笑没觉得可恨。自己因为三叔的事,心中有愧,降低了与张志亲热的程度;再加上谭飞兰捣鬼,最后关系破裂,不怪任何人。张志没有接收谭飞兰,并且后来也没有赶林笑下车,也不算绝情。
但是张志在分手之后,能够很快就跟其他女人好上,这却是林笑不能接受的。这个问题不涉及对错,只涉及个人倾向。林笑认为,失恋了应该悲痛一段时间。能够立马转移目标的,就不是良配。
所以,这次林笑一定要回到前世轨迹,在既定的时间地点与同学会合,主要是为了完成“向张志提出分手”环节。是否报复谭飞兰,到时候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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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林笑和陈夏云都没有光临超市那样的地方,但普通居民家扫荡不少,也找到了足够东西。林笑并不像那种有随身空间的人那样大肆搜集物资,放在空间里的物资仅仅只有两立方左右。
车,随开随扔;也教会了陈夏云简单的驾驶。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兵器,铁棍和斧头归陈夏云,林笑持砍刀。当然,两人脚上也都绑了小刀。
到了安田县水丰乡。林笑嘱咐陈夏云说:“接下来要跟我的同学会合,上他们的面包车。几天之后会进入通丘基地。在这期间,我们要装成普通人,千万不要用异能。实在是要杀丧尸,悠着点,杀慢点。晶核暂时就不捡了。”
陈夏云点头说:“我省得。”
她特玛还是古语!
林笑就再说:“还有,这期间,你能够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那样,别人就看不出陈夏云是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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