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伊贝啊,你是要把靖祏带去哪里?”唐庆华对着那两道往楼上跑的背影喊着。

“你不是说他是给我用的吗?那我想带去哪里就去哪里!”她头也没回的嚷道,继续拉着阎靖祏狂奔上楼。

她。她竟然说这种话。

他唐庆华怎么会教出这样的女儿啊?

阎靖祏坐在沙发上有好一会儿了,合上置于腿上的杂志,捏了捏鼻梁,转动酸痛的颈子后,抬眼打量这室内的设计。

这是家发型工作室,空间虽不大,但里头的装潢顶有特色的。

他坐在一进门的左手边位子,前方约二十公尺处即是美发师为顾客设计发型的地方。右前方有一个小吧台,一旁还有个可以收纳的电脑桌,可供等候的客人上网打发时间。

结帐柜台旁的墙面被设计成商品展示架,展示架旁的壁面则是液晶电视墙。

除了装潢具有独特风格之外,这里还拥有最先进的设备。光是洗头机,就选用了具有按摩与温控功能的最新型机器。

他微扬唇角,漾开一抹极淡的笑容后,视线回到放在他身侧的几个纸袋。

他并不意外唐伊贝找上这种拥有最新设备的发型工作室,来为她的头发做造形,因为光是这几天下来,他从她拉着他陪她四处逛街、四处采买的战绩来看,他便能知道她是个很爱享受的女孩,也总算了解了唐庆华对自己女儿的无奈。

想起方才在百货公司,她拿着金卡刷红眼的情况,他又露出几不可察的微笑。

他摇摇头,真不懂女孩子那种爱美的心态。

这几日,他看她每逃诩有不同的造形打扮,每换一套衣服,鞋子也换一双,他虽然没计算过她得鞋柜里究竟有多少双鞋子,但是依他的判断,十几二十双是跑不掉的,也许还更多呢!然而她在经过女鞋专柜时,仍是停了下来,试穿几双后,买了两双。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虽然称不上便宜,却也穿了一年多的鞋子。

关于鞋子这种东西,在他的观念里,买一双贵一点的好鞋没关系,但是要能穿得久,且要能穿得舒适。所以他不懂,一个人只有一双脚,为什么女孩子总要买那么多双鞋?

他是不懂女孩子的消费观念,倒也不会批评什么,因为那都与他无关。不过当他接了人身保全这个工作后,就得依唐庆华的合约内容去做,其中之一便是改变唐伊贝的个性,当然,也包括纠正她的消费观念。

到目前为止,他尚未有动作,因为他发现唐伊贝不是那种同她说说道理就会听话的性子,所以他在等待,等待机会导正她。

唐伊贝也不是不听话,只是个性直了点、天真了点,总以为就算天塌下来还有唐庆华会为她撑着,所以她才这么放纵自己过着玩乐的生活。

说她错也不尽然,他想,或许是自小环境优渥,加上父亲宠溺,才造成她这样的个性,只要多花点时间让她尝试不同的生活,或许就能改变她也说不定。

反正他接了这个工作,就一定要完成它。

他再看了看那些装了新鞋子、新衣服、化妆品的纸袋后,抬起头。

唐伊贝还坐在椅子上,任由造形师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知道还需要等待多久,索性站起身,走到室外。

他拿起手机,拨了通电话回自己的徵信公司,询问林文文公司的状况,通话结束后,他看着来往的人潮。

好半晌,他才眨动眼睫,看着远处。

方才电话中,林文文告诉他还是一样没客人上门委托,她闲得只能看报纸、上网,她还念了他几句,要他做好现在这个保全人员的工作,赚钱回去养公司,否则他的公司真的要关门大吉了。

突然,他低笑几声。不知道别家公司的员工是不是也有像林文文这样的,没事就对自己老板碎碎念,还时常一副她才是老板的模样?

关门大吉吗?全天下大概也只有林文文会对自己老板说这种话。

收了公司?嗯。他倒是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他知道生意不怎么样,简直可用糟糕来形容,但是公司不过成立半年,现在就放弃,也未免太早。

他离开警界,开了徵信公司,是自己的决定,好坏他会自己担起,但总是要努力过才有意义,倘若现在就收掉它,岂不是太可惜?

就算。就算要他靠着现在这份人身保全所赚的外快来养公司,甚至往后也得如此,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不知道他还能有多久的自由。

等父亲的遗嘱公开后,他就等于没了自由,很有可能必须回去接掌自家事业,就算父亲没把阎氏企业传给他,底下子公司的经营权,他大概也是摆脱不了。

就算他想跑,妈也不准啊!

所以趁现在还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时,例如:徵信公司,就该好好去做。

不过。坦白说,他还真不想回去接下自家事业呢!那么庞大的公司,底下还有那么多的员工。他光想就头皮发麻。

忽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他旋过身子,微感诧异。

“。小姐?”

是唐伊贝。呃,顶着一头看起来很像是蛋卷的发型。

“你在想什么?喊你也没反应!”噘起红唇,大小姐不大满意。“在想女朋友吗?”

他笑笑,好看的双目在她的发上绕了一圈,“弄好了?”

“是啊!”唐伊贝抓起一绺发丝,“怎样?这造形好看吗?”

“好看。”他诚恳的说。

从他搬进唐宅,成为她的贴身保全人员后,他们每日总会来上这么一段对话。

她打扮过后,会询问他好看与否,而他的回应一律是“好看”。说他敷衍吗?倒也不是,只是每人的审美观不同,她喜欢就好。

只是他不大懂,为什么这大小姐总是喜欢顶着大浓妆?

他没见过她卸妆的样子,她总是上完妆后才出现在他眼前,然后问他:“好看吗?”

“真的吗?”她在原地转了一圈,拨弄刚做好造形的发丝,“每次问你,你也只会说好看,没听你说过其他的。那你说,光弘会喜欢吗?”沈光弘是她的男友。

“会,沈先生一定会喜欢。小姐是他的女朋友,所以小姐的一切在他眼里,一定都是最美好的。”阎靖祏言不由衷。

关于沈光弘,他见过两次,长相不坏,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大舒服,而且看得出来,沈光弘并不爱唐伊贝。也许就如唐庆华所说,沈光弘接近唐伊贝是另有目的。

这其实也是唐庆华要他紧跟着唐伊贝的原因之一,因为唐庆华担心天真单纯的唐伊贝要是被沈光弘拐上床,弄大了肚子,那事情会变得很复杂。

社会风气愈来愈开放,未婚生子也不是什么大新闻,唐庆华担心的是万一女儿因为怀孕而嫁给沈光弘,那等于是帮沈光弘达成目的,因为沈光弘会成为唐伊贝的男友,就是为了“唐华”。

现在的男人为了飞黄腾达,娶个有钱的女人当老婆,好让自己少奋斗几十年的例子比比皆是,莫怪唐庆华会担心。

“我想也是。我那么喜欢他,对他那么好,他一定也会喜欢我的打扮。”唐伊贝微仰小脸,自信满满,“走,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她拉着阎靖祏的手腕,快步走出发型工作室。

“小姐还想去哪里?”他突然回首,从发型工作室的玻璃大门看进去,那几个纸袋还躺在沙发上。

“我要去做指甲彩绘,就在前面而已。”她指了指前方,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小姐,东西忘了拿,你等我一下。”他抽回手,转身往发型工作室走去。

唐伊贝跟着转身。

她看着他拖得长长的影子,突然很想知道,像他这样看起来很温淡、很随遇而安的男人,女朋友会是哪种类型的?

【第三章】

活在台湾这片土地的人们,常因为竞争而把自己搞得压力庞大,但随着经济的成长与社会的富裕,人们却也愈来愈懂得如何为自己的生活制造欢乐,让日子可以变得更加多彩多姿。

于是,就发展出了所谓的夜生活。

而台北这个聚集外来文化的地方,夜生活的型态自是更增添许多异国情调。

这是一家有着热带风情的Pub。

西班牙式的白墙,蓝白相间顶棚的座位,庭院还以玻璃隔成温室状。除此之外,这里每晚都有乐团狂飙爵士音乐,颇能带动现场气氛,因此让不少客人为之神迷,尤其是外国客人。

阎靖祏就坐在最靠近店门,也是离前方吧台最远的位子上。

他靠着椅背,左手置于膝上,右手握着酒杯,因为考虑到待会儿还要开车,所以他仅是点了水蜜桃沙瓦这种酒精浓度极低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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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想你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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