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3章 临进城,妙手回春
世界上最幸福却又最简单的事情莫过于饥饿之后的大快朵颐和困倦之后的美美一觉,毕竟占了人生基本需求“吃喝拉撒睡”的五分之三。不过有人知足常乐,随心逍遥,有人**无穷,愁烦满怀,各种滋味还需细细品味。
对于死过一次的人来说,江雨晴无疑是再知足不过的,能好好睡个觉,吃得饱喝得足,日子安稳平淡,也就够了。所以每每一觉醒来之后,她都会笑着迎接新的一天。
千寻侧卧着,手托着脸,看着江雨晴醒来后的一颦一笑,入了迷,连打哈欠和揉眼睛都显得那么美妙,总觉得她就像是一坛在地下埋了十几年,马上就要破土而出浓香四溢的女儿红。
“傻了?”江雨晴在他脸上拍了拍,把他眼睛掰开来看了看,摇摇头说道,“瞧这眼睛里的血丝,还有熊猫眼,你是没睡好吧?再怎么说当初也是太子,和我这么个三流的美女同床共枕就这么不淡定,看来心志还是不够坚定,还得多磨练磨练。”
千寻任他蹂躏,也不反抗,淡淡说道:“难不成要学柳下惠坐怀不乱?你不是说这样的男人不是有病就是基吗,我可是个正常的男人。不过,真像你说的,夜里那女鬼喊了大约一个时辰,就没音了。”
“柳下惠也挺好,感受一下基友情,应该也不错,到时候我会祝福你的。”江雨晴狡黠一笑,躲到一旁。“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妖魔鬼怪,别说没有,就算有。自有神仙高人过来降服,轮不到我们这些凡人瞎操心。不都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么,如果心里有鬼,那就怪不得旁人了。”
千寻坐起来,穿着衣服,说道:“问题是。太阳底下有几个人敢拍着自己的良心说,一生从未做过亏心事?”
江雨晴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那倒也是。”
都说下雪不冷化雪冷。雨后晴天能把人的胳膊腿都给冻掉了,所以当两人从楼上下来时,柜台前的掌柜已经正瑟瑟发抖,不停搓着手。跺着脚。嘴里念念有词,唉呀妈呀,冻死个人啊,日他娘这日子没法过了,诸如此类神神叨叨的说辞。
“二位客官,昨晚睡得咋样?您瞧着天冷的哦,客官要是不嫌弃,在小店里吃点啥再走也不迟。大冷天的暖暖身子好一些。”掌柜的说起话来都有点哆哆嗦嗦,牙齿打颤。
一荤菜。尖椒农家肉,一素菜,上汤小青菜,外加一碗蛋花汤,两馒头,就是两人出发前的早餐了。吃完之后,确实有些作用,暖和了不少。
走出旅店的瞬间,太阳刺的眼睛生疼,江雨晴捂住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在暗处时间长了,忽然见到太阳,眼睛可能会瞎掉。”
她话音未落,千寻本来强忍着眯着的眼睛,赶紧闭上,也用手捂了一会儿,满是怨念:“咋不早说,万一我成了瞎子,恐怕就再也看不到你了,花花世界也没得欣赏了。”
世界上最美的情话,不是海誓山盟,而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陪伴,不离不弃至死不渝的呵护与理解疼爱。当爱情成为生活无法分割的一部分,当生活缺少了爱情就黯然失色,这么这份爱情无疑是成功的,必然能够度过漫长岁月的洗礼而不褪色,能够真正达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听了方才千寻这么不经意说出的情话,江雨晴打心眼里开心,整个心房暖暖的,比日中的太阳还热,比打翻了蜜罐子还甜。
两人一边走,一边向身后张望,期盼能够碰到一辆愿意捎带他们一程的马车。事实证明,古人总会很乐意帮助你,一辆往洛阳运酒的马车让两人上了车。赶车的是一对夫妇,丈夫在车前赶马,妇人在车厢中抱着生病的孩子。
经过初步的交谈得知,男人名叫金多银,妇人苏氏,怀里的男孩是家里的老幺,今年不过一岁半。
“地方比较小,真是叫你们小夫妻受委屈了。”苏氏抱着孩子,脸上满是歉意,为了让两人好受一点,还特意往边上挪了挪。
大半个车厢都是酒坛,地方确实有些局促,不过病人为大。江雨晴和千寻都连忙也往边上挪了挪,让妇人坐过来一些。
“唉,孩儿他爹正好往京城送酒,顺便把娃子带着去瞧瞧郎中,村里那些野郎中越瞧越厉害,不敢再耽搁下去了。”妇人说着,抹了抹眼角,哽咽一下。
江雨晴怕上前去,手在孩子头上摸摸,很烫,发烧应该不下三十八度,别说小孩子,就是大人,烧的时间长了还能烧坏脑子。这可咋办?还有十里路,按照现在的速度,估摸着至少得等到黄昏才会到达洛阳。
“染了风寒,郎中开了药,没啥用。也不知道是病的厉害吃药不中用,还是郎中的功夫不到家没有摸着点子上。”妇人路上本就心焦,又无人说话,说起话来,免不得一阵叹息。
千寻看江雨晴紧皱着眉头,一副思考的样子,问道:“咋的,你是不是有什么好法子?”问完之后,他就开始后悔,她又不是观世音娘娘,也不是郎中,虽然聪明机灵,但是看病这种事,怎么可能会懂,就算懂点,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又没有药材。
不过正当他天人交战的时候,江雨晴却点了点头。
“婶子,我有个好法子,说不定能让娃子的病减少一点,就是不知道您愿不愿意试试。”江雨晴说完,回头看看那些酒坛子,似乎已经打定了主意。
苏氏一听,眼前一亮,连忙问道:“啥法子,只要能让俺娃蛋好起来,啥法子都成!”
得了苏氏的应允,江雨晴也就没有那么畏手畏脚,问道,“婶子,这酒能不能拆开一坛,需要用到。”苏氏扭身从身边角落里拿出一小坛子,说,“这坛子是孩儿他爹解馋喝的,成不?”江雨晴接过酒坛,“把娃子衣裳都扒掉吧,寻哥,你来挡一下,别让风吹的太厉害。”
妇人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把娃子的衣裳给扒光了,不过担心冻着,尽量搂着。江雨晴拿出一块擦脸布,把酒倒在上面,把孩子身体从上到下擦拭了一遍,等干了就继续擦,这样来回反复十来遍,才嘱咐苏氏给孩子穿上衣服,裹得严实一点。
“好了,等着就行了,要是没啥问题,应该很快退烧。”江雨晴长舒了口气,瘫坐下去。
千寻搂着她的肩膀,好奇问道:“这又是啥道理?”
“平日里,酒水沾到手上,等它干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凉凉的?”千寻扭扭脖子,“酒里面的酒精挥发会吸热,带走不少热量。现在发烧就是身体内的热量出不来,利用酒精把热量逼出来,懂了不?”说完之后,江雨晴还有点担心,现在酿的酒,酒精度太低,不知道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她才反复弄了多遍,要是二锅头估计一边就差不多了。
妇人也是紧张,过一会儿就摸一下娃子的头,额头凝成的疙瘩就越舒展,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朝着车外大喊:“孩儿他爹,娃蛋的脑袋没有那么烫了!”
好消息一出,金多银立马“吁”的一声停了车,探进头来自个儿试探,摸了娃子的头,惊喜地问道:“咋好的?”
“这闺女把酒水在娃蛋身上摸了几遍,说是可以发热,没想到还真管用。”苏氏一脸的感激,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笑的不拢嘴。
“恩人啊!”金多银抱拳对着江雨晴,感激的差点哭了,“刚才我还在盘算着,担心给娃蛋看病的银钱不够用,就算看了病了,今后一段时间的日子肯定不好过!真是老天爷开眼,派来姑娘这么一位神医。”
“哎呀,叔您太客气啦。我们是逍遥县陈州村的,哪是什么老天爷派来的神医,我小时候发过烧,爹娘就是这么弄的,就这么治好了,我觉得这法子管用,就拿来试试。”江雨晴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非常豪爽地自报家门。
一阵子感谢之后,为了不耽误行程,金多银继续赶车,妇人给孩子喂奶。两人背对着妇人,肩并着肩,别提有多乐呵。
“看不出来啊,吟诗作对能行,揣摩心思能行,绣花做活能行,天文地理也行,甚至连治病救人也能行,你说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懂的?”千寻满脸钦羡,这样的女人,就算去当官为朝廷服务为人民谋福利,也绝对不过分。正如她没事天天喊得唱的,“谁说女子不如儿男!”
如果说当时在都市里忙忙碌碌,顾不得去帮助别人,顾不得在乎陌生人甚至亲人朋友的感受,也顾不得去掸去被蒙上灰尘的善良,那这一世在农家,一定得好好地填补一下这段空白。
黄昏时分,太阳悬在西方的天空,晚霞映照的整个世界变成了红色,再望望近在眼前的洛阳城,江雨晴有种美妙的感觉,此来洛阳,不单单是科考,更是一次发财之旅,从经济学上来说,这是一次原始资本累计的旅程。
“洛阳,我来了。”江雨晴笑靥如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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