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酒店重逢
阿飞终究没选择留下来等李寻欢。
酒店里码着六具尸体,一个俘虏,实在算不上什么良好的环境,但就算不考虑主线任务,在这种荒凉的地方,白元秋也实在没有第二个选择。
酒店老板瑟瑟的躲在角落里,惊恐的看着她,浑然不记得几个时辰前对这位姑娘温柔和善的大力夸奖。白元秋认命的卷起袖子,亲自下厨房煮了点东西,投喂饥饿的队友。
徐小彦喝了药,开始有些犯困,顾惜朝让他起身打坐,指导他怎样以自身内力加快药力的扩散。
然而留给他们的疗伤时间并不多。
白元秋再次来到酒店厅堂上时,那里已经多出了一个熟悉的活人。
此人身着裘衣,面色苍白,脸上还带着病态的嫣红,目光从酒店的柱子上移到几人身上,流露出温暖的神色。
“又见面了。”
白元秋弯起双目,忍不住笑出声。
十年前,李寻欢选择隐居关外,而麻烦却像一直在默默关注着他,在小李飞刀还未真正走进中原时,便沾上了一身是非。
不久之前,下五门的“神偷”戴五机缘巧合,得到了一件武林中十分罕见的宝贝金丝甲,传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穿在身上便似有了第二条命一般。而这戴五有个交情不错的朋友,但这交情不错的朋友得知他身怀异宝后,便起了杀心,如此辗转几回,金丝甲便落到洪汉民手上。
以洪汉民的微末功夫,连诸葛雷都及不上,如何有能耐保住金丝甲,他便想出一招祸水东引的法子,将宝贝的下落栽赃道李寻欢的头上。之前那六人便被其哄去寻李寻欢的晦气,原著里最终都死在了阿飞剑下。
双方了解了前因后果,李寻欢自去审问洪汉民金丝甲的下落,而白元秋三人对此殊乏兴趣,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索性都回避了。
酒店老板似乎渐渐缓过来了,煮了点酒水端过来,哆哆嗦嗦道:“之前那几位客人无礼打翻了女大王的酒水,这是小人自家收藏的,还盼女大王笑纳。”
女大王……
白元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对方哆嗦的更厉害了。
顾惜朝愣了一下,绷着脸转过头去,肩膀微微抽动。徐小彦则直接喷笑出声,不慎扯到伤口,一面哎呦一面哈哈,几乎要滚到桌子下面去。
白元秋无奈接过托盘。
店老板似把家底都掏出来招待几人,壶酒瓶盖未启,便有醇厚馥郁之意扑鼻而来,揭开盖子,其浆浓琥珀,色如金线,连白元秋都忍不住叹了口气,无限怅然道:“好酒。”
帘子微动,竟是李寻欢闻香而来。他不愧酒鬼之名,此前面上微有抑郁之色,在看到酒的那刻,却瞬间开朗起来,双目直勾勾的看着酒瓶,深深吸了口气,赞叹不已。
“果然好酒!”
店老板赔笑道:“小人家中还有些收藏,既然能入客人的眼,小人这便下去再热两壶上来。”
白元秋瞥了他一眼,斟了杯酒,食指摩挲着杯沿,微微笑道:“此等佳酿,在下怎好强取,还是请老人家饮了此杯吧。”
店老板赔笑道:“小人卑微,怎配喝女大王的酒。”
白元秋敛目,手指转动,杯中酒水荡开,旋成一道银箭,犹如盘蛇吐信,疾迅绝伦的朝对方咬去。
那又老又畏缩的小老板,浑浊的双目陡然暴起精光,怒喝一声,身躯暴涨一尺,一拳击向酒箭。
那一拳隐含风雷之声,看似笨拙却暗含巧劲,将酒箭砸成漫天花雨,迫回白元秋面前。
“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你就算不愿喝酒,又何苦拿它出气?”
李寻欢叹了一声,他手中亦有一枚酒杯,此刻凌空抛出,将飞溅在外的酒水一滴不漏的收回杯中。
“‘紫面二郎’孙奎在二十年前是何等出风头的人物,为了心爱之人,竟甘愿在这小店里委屈这么多年,委实叫我佩服。”
白元秋与顾惜朝不知原著,自然不清楚这孙奎是何人,读者或许也记不得这等炮灰角色。然而在小李飞刀的世界里,他确是个颇负盛名的人物。
江湖流传,在二十年前,“紫面二郎”和江南七十二道水路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蔷薇夫人”一见钟情,双双私奔了去。
孙奎被人点出隐事,羞恼怒道:“我打不过你们,被你一刀杀了便罢,何必如此折辱于我?”
李寻欢摇头,道:“我是真的佩服你,一个男人肯为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已经不愧是个男人了。可你为何宁愿在酒水里下毒,也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较胜负?”
孙奎冷冷的看着他,开口欲言,却仿佛被人割断了声带,徒见嘴唇翕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渐渐察觉到不对,面上露出难以言喻的恐惧之色,双手扼住自己的喉咙。然而青灰色的死气一点点从指缝中泻出,终究蔓延到头顶。
白元秋放下按剑的手,可惜的看了他一眼。
“紫面二郎”双目暴突,血丝遍布,七窍中不断流出黑紫色的血迹,嗬嗬的嘶叫着,转眼就倒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厨房里也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李寻欢暗道一声糟糕,迅速掠到厨房里去,洪安民衣衫凌乱,已经倒地气绝。
是何人下的杀手!
金丝甲本来被他穿在身上,这时也已被人剥下,顾惜朝检查一番,道:“他也是中毒身亡,但和毒死孙奎的却非一种。”
“这□□怕是早就潜伏在他们体内,时机一到,便将发作。”
李寻欢喃喃道:“区区一件宝甲,竟值得这么多人不顾死活么?”
徐小彦对原著剧情的记忆十分模糊,还有一些印象是来自于电视剧,直到此刻,才逐渐想起这件事的□□。
“李大侠,你听过‘梅花盗’吗?”
“梅花盗”三个字甫说出口,便可看见李寻欢镇定自若的脸色骤然变得凝重起来。
青衣书生把玩着袖刀,不知在想些什么。
众人听徐小彦娓娓道来,原来在三十年前,江湖上出现了一位横行天下的大盗,当时的天下第一剑客,点苍派掌门吴问天也死在他手里。
亡于这位大盗手下的人皆有一个特点,便是胸前多了五个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这些血痕小如针眼,但因和梅花盗交过手的人全都死了,是以江湖上至今都无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只能从他不但劫财还喜劫色这一点上,推断出此人必定是位男子。
徐小彦讲完敌人的历史后,还额外添了些剧透
“但其实我倒觉得,三十年前出现的‘梅花盗’未必便是现在的‘梅花盗’,而现在的‘梅花盗’,也未必一定是个男人。”
顾惜朝若有所思,道:“假如这‘梅花盗’果真次次都朝人胸前下手,倒也难怪他们想抢这金丝甲。”
在场之人没一个笨蛋,就算没有暗示,迟早也能推断出事件的真相,然而束缚住探花郎命运的,又何曾是这些琐事?
徐小彦连续说了太多话,脸上渐显出三分疲态来。
白元秋扶着他,斯斯文文的请求李寻欢载三人一程,理由也很合适——这里不能再住,徐小彦又受了伤,徒步赶路也太不人道了。
一行人离开酒店,顾惜朝回头看了一眼,黑色的霹雳子从袖中振出,“轰隆”一声,灼灼烈火迅速蔓延,橘红色的火舌向天际蹿去,尸体和酒馆都渐渐化为灰烬。
“梅花盗”重出江湖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但凡家中稍有余财,或是家眷生的清秀些,人人皆自危不已。然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生活与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
第一个主线任务方才宣告结束,系统随即发布了击杀梅花盗的任务,这倒让徐小彦十分高兴,最近还颇有兴致的缠着要学医术,白元秋此时便下车去买了些药材书籍器械,以供小朋友练手。
她今日换了身湖蓝色的衣裙,腰悬长剑,双手各提着一挂药材,不疾不徐的往回走。
她并无沾惹是非的主观意愿,然而是非却未必放的过她。
街道上行人车辆往来如川,一辆马车自白元秋面前疾速驶过时,窗户突然破裂,一个被绑起来的穷酸书生从中骨碌碌的滚了出来,正巧停在她的脚边。
穷酸汉子身上绳索早已经松了,他熟练的脱开控制,拔掉塞在嘴里的布团,大声道:“谢谢姑娘搭救,我们老地方见!”旋即便一溜烟的逃走了。
车上冲下来三个人,两个成年人,和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矮个字的大汉追着穷酸的方向跑了,另一位紫袍老者则冷冰冰的看着白元秋。
“你是何人,收了梅二什么好处,可知道放走他又有何等后果,犬子若是不治身亡,老夫定然要你赔命!”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过来,白元秋尚未来得及说话,便见老者身边那小孩子睁着一双天真的眼睛,笑嘻嘻的看着白元秋,他身着红斗篷,边上还镶着雪白的兔毛,更衬得粉妆玉琢,漂亮可爱。
“既然这位姐姐和那叫花子认识,不如让姐姐带我们去寻他,秦大哥的病不能耽误,漂亮姐姐既然放走了别人请的大夫,总该做些补偿。”
紫袍老人看这小孩子开口,语气略略缓和,指挥白元秋道:“若能寻到梅二,老夫或者可以不与你计较。”
无辜卷入麻烦的白元秋莫名之极,在旁人眼里,这姑娘似是吓得有些呆了,半晌才慢慢开口。
“你们莫非是在……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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