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徐末下班的时间是四点半,公司离家坐车半个多小时的距离,骑车子四十分钟,开车却要一个小时。
在公司和家中间位置,有一个公园,公园环湖,平日里人甚多,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下棋打麻将的大爷们,穿着溜冰鞋满场跑的孩子们,还有谈情说爱的小情侣们。
公园西北角有个篮球场和一些健身器材,平日里下班之后,徐末就爱和几个朋友或者同事来这里打篮球。
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是校篮球队的,虽然长得一般,但是架不住个子高打篮球有那个范儿在,迷得一群女生不要不要的。
如今毕业两三年了,在国企里只是个最底层的小职员,整日勾心斗角兢兢业业忙的一团乱,也没有磨去他的兴趣爱好,反而让他更喜欢做些运动了,偶尔兴致来了,能早起一会,骑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去上班也不觉得多累。
今儿是夏至,路边的蔷薇花还没有落下,一团团的粉色矗立在小花坛里,走过去就有一簇香味能将人淹没。阳光像金子似得,直直地晃着人眼睛,真是难得的好天气。
徐末穿着短袖短裤的红色球服,怀里抱着篮球往篮球场走去,柔软的黑发服帖趴在脑袋上,衬得他那略白皙的皮肤,嘴角微翘的笑容,莫名吸引人眼球,只让人不由得赞一声好一个阳光的小伙子。
尽管经常运动晒太阳流汗,也没有成功让他从奶油变成巧克力。
好友郎冬平早就到了,正和四个人玩的火热。
郎冬平运球水平相当不错,利落地躲开拦住他的陈锋,一转身跳跃就将球往篮筐扔去,暗红色的篮球正正好好穿过篮筐,甚至连框边缘都没有碰到一点。
他举起手来蹦了三尺高大叫了一声yes之后,转头看到徐末走过来,不由得快步走过来揽住他的脖子大声炫耀起来。
“怎么才来,看看哥的投篮技术是不是又进步了,绝对比你要强了吧,你服不服?”
“呵呵,那我就看你怎么让我服。”徐末不在意地笑道。
郎冬平与徐末同岁,也是本地人,相比起徐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其父郎鹰开着一家制药厂,广告打得全国都很有名声。
但他本人好像并没有自己家世很好的感觉,长得俊朗待人热忱大方,请客从来都是抢着付钱。独独有一条,就是人有些花心,换女朋友比翻书还快,看到合眼缘的就毫不犹豫地去追,鲜有能逃脱他魔抓的。
徐末投篮技术比他好,前两天两人比赛投三分球,规定时间内,徐末足足比他多投了六个,郎冬平一直记在心里,在家苦练了许久,自觉水平飞涨,于是一大早就约着今天他下班后来打球。
徐末自然是欣然应邀,公司不是很忙,他也没有女朋友,打球算是唯一的爱好了。
六个人打了几场对抗赛,最终还是凭着徐末精准的投篮,以四比三的结果小赢了一场。
郎冬平不甘心地转着球,抱着篮球一次次地站在线外投篮,十有八准,他还是不满意地举起手投篮。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昏黄的灯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不远处的广场上响起小苹果欢快又魔性的声音,孩子的笑声尖叫声一直不间断地插在嘈杂的声音里。
见郎冬平这个样子,徐末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要强了伤了好友的心,下次应该放放水给他找点自信。
不过一转身看到场外一直站着的一个穿着白裙长发披肩的女人后,他的动作不由得一顿。
而郎冬平显然也看到了她,立马放弃了篮球,兴冲冲地冲到了对方身边:“王宛音,你怎么来了。”
“没什么事出来走走,刚好看到你们了,就过来看看。”王宛音轻声道,站在那里就像夜里盛开的栀子花似得,甚至就连身上撒洒的花露水也如此迷人,她总是这样静静地,不说话甚至都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一旦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让人久久挪不开眼。
徐末没有凑上去,只是远远地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
“已经七点半了,我们要回去了。你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郎冬平露出白生生的牙花子围着她问答。
郎冬平自第一眼看到王宛音,就跟徐末说,这女孩绝对适合做老婆,一定要追来给他当嫂子。徐末追着他追了两条街,还是没有让他放弃这个念头。
王宛音是徐末的邻居,说是青梅竹马,其实小时候并不熟,也是长大后因为王宛音家里出了点事,他爸妈觉得她一个女孩子家的很可怜,有次她家里搬东西,他过去帮忙,才熟了起来,渐渐地有了些话。
因为离公园不是很远,王宛音也经常过来散步,他们在这里打篮球,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徐末是喜欢王宛音的,也只是有好感的地步,一直都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在感情上有些被动内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还是人家先主动追他,追了半学期才追到手。
他从没说过,所以郎冬平也从不知道他对王宛音有好感,追问了他几次王宛音的事情,觉得她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女孩,父母离婚一个人独居,独立坚强,一下子就让他对她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
为此徐末也跟郎冬平吵过一次,说他对感情太随便,不希望他耽搁王宛音,两人不合适。
郎冬平表示自己这次真的很认真,想结婚的那种认真。
徐末被他的态度怔住,竟是没有再说什么。
此时见郎冬平绕在王宛音身边,两人郎才女貌,站在一起倒是真的像金童玉女无比般配。
王宛音没有立即答应他,而是看向了徐末几个,另外四个一同打篮球的,除了一个陈锋是同一小区,另外三个,都是临时凑过来,在公园认识的,要说多熟也算不上。
见这样子,那三个纷纷表示要回家了,便抱着篮球走了。
陈锋站在徐末身后撞了撞他的胳膊,瞥了眼站在一起的俩人低声道:“咱还是回家吧,别当电灯泡了,我老婆还等我呢,回去晚了我怕要跪键盘。”
陈锋个子不高,速度却很快,弱势反而是徐末的优势,那就是投篮,十次有五次能投进都算谢天谢地了,俩人一组搭配得当,每每都能虐的郎冬平跪地求饶。
点点头,徐末找了个借口表示晚上还有事,必须要回去,不能一起吃饭了,就搭着陈锋的肩膀没有回头地走了。
郎冬平偷偷给他递了个大拇指,抱着球拉着王宛音上了自己的车。
回到家,饭已经做好了,父母都吃过了,给他在厨房里留好了饭菜。
都知道他爱打球,上班了还跟孩子似得,回来就换上球服抱着篮球出去,天黑后才一身臭汗地回来,说了也没用,久了也习惯了他这个样子,也不给他打电话催促,老两口吃了饭或出去散步跳舞,或蹲在电视前看戏曲。他也乐得父母这么开明。
有些食不知味地吃完了饭,就爬到床上躺着了,想着这会两人去哪里吃饭,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关系有没有更进一步。
想了一会又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喜欢却不去追,被好友抢先一步了又开始后悔。
但是现在就算那两人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甚至王宛音拒绝了郎冬平,他跟王宛音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不能伤了朋友的心,这样做很不厚道。
隔日公司还有一堆事,他躺在床上看了会书,就像个没有夜生活的老年人似得早早地关灯休息了。
漫漫长夜,有人安然入睡,有人却仍旧在电脑前奋斗。
甘蓝穿着睡衣蹲在电脑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文档,手飞快地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抬起落下。
开着的文档上可以看到是一个故事的简介,此时她正在写的是一个人物的设定。
作为一个在大金金文学城的签约作者来说,甘蓝真的是挺失败的,写了两三年,也依旧是个毫不起眼的小作者,她的爱好总跟别人不同,喜欢恐怖喜欢推离,偏偏文笔一般,可想而知状况多糟糕。
如今辞职在家,投出去的简历还没有回复,手里又没多少积蓄。
睡不着,她翻了许久网站的榜单,发现自己想要赚钱就必须从恐怖故事里脱离出来,跟个风写写热门故事。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写个末世文,她看过生化危机,觉得按照这个套路还是挺好写的。
于是立马就打开电脑开始写大纲,这会正在写男主角的设定。
但是取名的时候又取不好了,赵钱孙李这些姓在脑袋里转了半天,在许和徐之间纠结了一会,选了徐,然后一转头看到桌子上放着的一块泡沫,就拍板订了徐末这俩字。
徐末,身高一米八二,s大毕业,两年前考入国企,目前依旧是个底层小员工,爱好打篮球,单身,长相普通性格温和,好朋友叫,叫什么。
遇到需要取名又纠结了半天,看到前两天买的感冒药是长鹰制药出品的,长鹰制药的老总叫郎鹰,这个姓很少见她就惦记上了,直接搬来了用。
好朋友叫郎冬平,父亲郎鹰,富二代,家中是制药公司。
边想边写,很快大纲就写好了一半,回头看一眼,觉得略俗套,但是不够狗血,又回头添了几笔这才露出个舒心的笑容。
王宛音,徐末暗恋的对象,却被好朋友抱得美人归。
边写边觉得自己的男主挺苦逼,但是不过是编故事,越狗血看的人越多,她又心安理得地继续写了下去。
打鸡血一样写了很久,发现时间已经十一点了,又看了眼已经写好的差不多的大纲,甘蓝不由得开心地合上了电脑,爬上床,脑袋里天马行空地想着,慢慢地进入了睡眠。
夏至这一夜,黑暗的天忽然阴沉沉地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也许命运和奇迹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甘蓝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意味着什么,而徐末,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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