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捞尸人
蹉跎岁月,晦暗的人生历程,一日复一日的风餐露宿,一年复一年的打捞运载。矮,黝黑,敦实的捞尸人,他在最后一次的打捞后,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或则对着黄河吼一嗓子。更或则带着婆娘儿子踏足在浑黄的河水里,踩在松软的河滩上搭手寻看上游漂下来的浮游物,有没有需要打捞的目标。
此刻的他死灰一样的脸,死鱼般的眼珠子,呆滞的目光丝毫不影响耳朵的灵敏。之所以可以避开屋外虫子们的喧嚣声,能清晰的听见,来自地面有什么东西在摩擦的声音。
策动和脸色一样死灰色的耳朵,继续聆听,脸上突兀现出惊恐的神色。面部五官忽然扭曲,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缓慢自动开启的房门,只见一具具白色溃烂的尸体,从隙开的房门处爬进来。
他习惯的樶起鼻翼噏动着,想嗅闻出这些尸体属于什么时候死亡的,可不可以把尸体的器官拿来卖钱,可是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嗅闻到尸体的确切死亡时间。
是的,他老了,他是老周家第多少代捞尸人,谁也不知道,只是知道这位垂死的人就是周启明的父亲。
此时他苟延残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尸体们,疯狂的蜂拥进他的屋子。
看着逐渐靠近的尸体,近距离看见,一具具尸体,**裸的暴露出森森白骨,没有手臂的,歪起头颅的,还有大腿被野狗啃食了的,还有一些是刚刚死亡不久,被他在捞起时,挖走器官卖给需要这种器官的部门,也因此发了一笔小小横财。
令人感到十分诡异的是,这些没有肌肉只是一副骨架的尸体,居然可以自由走动,攀爬。
他绝望的叹息一声,暗自道:要来的都来了,他们是来找俺算账的,是来索命的……尸体们各式各样的状态,浑身流着恶臭的粘液。尸体们咬动上下牙龈,无珠的眼眶却是很准确的逼视着他,一具,两具,三具……都匍匐上来,压在他的身上,压得他窒息,压得他休克,压得他眼内珠子,‘呯’拼裂出来,他想大喊,那些尸体身上的粘稠液体流进他张开的嘴里。
周启明的父亲终于走了,他走得是那么的不安心,眼睛爆裂,嘴大张开,嘴角流出的粘稠液体,还有浑身覆盖一层黏湿恶臭的液体,都令人恶心。
父亲走了,那么捞尸人的重担就得落在周家唯一的接班人周启明身上。
启明年龄28,身高1.80米,皮肤和祖辈们如出一辙,黝黑乏光。浓眉大眼,坚挺的鼻梁,肥厚的嘴唇透露出憨厚朴实。成熟干练,略显腼腆的面孔。
强健体魄,是跟随父亲一年如一日的打捞中历练出来的。父亲埋葬后,周启明开始了第一天的打捞工作。有时候他也困惑过,不知道是老天不恭,还是自己的命运不济,特么的怎么会出生在这捞尸人的家里。
每一天面对浑黄的河水,面对一脸苦相的老母亲,还得接受奶奶无休止的唠叨和叮嘱,无非就是要怎么样遵循老一辈传下来的捞尸规矩。苦逼的周启明,没想到这捞尸也有祖训的,可是奶奶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父亲就是违背了祖训,才会死得那么的不安然,那么的让人看一眼就害怕。
周启明想摆脱这种繁琐的工作,却遭到奶奶和老母亲的阻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是祖辈们遗传下来的规矩,凡是周家男丁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祖辈们的捞尸工作。在周启明的一再追问下,奶奶才噏动扁扁的嘴唇说出,这是周家对先辈们赎罪的遗训。
晨雾就像一位阿娜多姿的仙女,舞动沙衣踏动曼妙的舞姿,缭绕在河面上。水电站的轰隆隆泄水声清晰的穿透薄雾,侵进起早的捞尸人后代周启明的耳膜里。
周启明喜欢那排泄的水流,它们翻卷起万丈般的浪涛,气势磅礴的冲向下游,场面既壮观,又似乎看见千万匹骏马奔腾,让人无比震感,叹为观值。
今天的河面很平静,河风徐徐,带来股股凉意,周启明发动汽艇往下游驶去。汽艇乏起滚滚水浪,掀动河面的垃圾和一些塑料瓶子。塑料瓶子也可以卖钱的,但是却不是这个时候打捞的,此时主要打捞的还是以尸体为主。
周启明的汽艇来到下游五百米处的一个漩涡附近,这个漩涡把冲来的垃圾以及尸体,旋到靠近岸边几米处的一颗歪脖子树根下,那么这些漩到这里的东西,就会安静的等待捞尸人出现,直到把它们打捞上来为止。
周启明举著随身携带的电筒,探照着歪脖子树下,随波逐浪的一切物体。漫不经心的一扫,倒是没有看见什么可取物。只是有一堆貌似不寻常的垃圾,引起了他的注意。把汽艇靠近点,用专用抓钩,钩开覆盖在上面的垃圾,一具尸体炽然显露在周启明的视线里。
周启明熟络的把尸体抓过来,没有细看就把绑在汽艇船的侧面,哎,嗨,哟……周启明大吼一嗓子,准备返航。看来今天就这收获了,这只是在黄河没有藏南潮时才会出现的萧条现象,还有就是上游没有排泄水,有些冲下来的尸体很有可能还在上游停滞,直到泡胀,爆肚,或则是被永久性的沉下河底被浑浊的河沙覆盖。
周启明把尸体拉回家里,这才仔细的查看尸体,这一看,他惊呆了,这是尸体吗?
好一副美人胚,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细皮嫩肉就像在沉睡似的。惊叹之余也遐想,这要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人该多好,把她娶回家做老婆。
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一溜儿的传递得很快很快,周启明打捞上岸一艳女尸体,瞬间就传遍大街小巷,闻讯而来的记者是多不胜数,可是都急匆匆的赶来,慢腾腾的逃逸。这分明就是一具在平常不过的女尸,有什么好奇怪的。事情往往就是出乎意料的奇怪,有一个人就对女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郑玫,B市都市日报实习记者,此女楚楚动人,肌肤如雪,秀眉微弯,精致鼻梁,樱桃嘴。匀称婀娜的身材,一米六二的个子,配穿一双三寸高跟,愈发显现出她魅力值分数为百分之九十八。
只要郑玫出现在公司的任何地方,她的背后不乏会引来瞩目的目光,男同事看她是养眼,会得到爱慕赞许。女人看她则是狐媚,嘴一撇,低语恶骂之声免不了,自然是狐媚样是祸国殃民的祸水。
郑玫对这些指指点点的缪论不予理会,她郁闷的是自己的上司今天怎么想起喊她来办公室干嘛?昨天那一幕情景还清晰的记住在脑海里。上司邀请吃饭,吃晚饭却还有别的节目安排,那就是在一处隐蔽的宾馆里开房,这当然让郑玫愤恨唾弃。
走进上司的办公室,那秃顶的头颅真心的让郑玫感到恶心,但是为了工作,不得已她还得毕恭毕敬的聆听上司对她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