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22章 我更喜欢你
春日里天气气温正好,傍晚的时候,秦亦铭打算带威子出去溜溜。
凌灵心里对白天的事还是硬铬得厉害,冷着脸没打算跟着一起出去。
“晚上不用做饭了,一起出去吃。”秦亦铭手上甚至提着凌灵的小外套。
接触了这么久,凌灵基本上已经摸清了秦亦铭的脾气,知道自己最好不要跟男人对着干,即便对着干也没有什么用,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正是饭点,小区里几乎没有什么人,威子却很欢快,估计是在房子里头憋坏了,一出门就欢快地在前头跑来跑去,到这个地方闻闻,到那个地方嗅嗅。
凌灵伸个懒腰,说:“现在正是晚饭的时间,除了咱们俩,都没有别人出来。”
“我记得你是南方人?”
凌灵点点头,说:“是啊。”
“怪不得你挺怕冷,这样的天气还习惯穿外套,你们那儿的冬天没有这里这么冷吧?”
“嗯,我们那儿很少下雪,记忆当中都很少,所以大一冬天的时候,每天冻得都不敢出门。”
威子渐渐有点不听话了,每次都跑很远,要秦亦铭叫它它才肯回来。
他们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外头的街道上,街上行人不断,车辆也多,秦亦铭就把威子唤了回来,在威子的脖子上套了个绳,伸手交给凌灵。
凌灵有点意外,说:“你也知道……我跟它关系不好。”
“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好,才要你来遛它。威子很懂事,只要你们熟悉了,你喜欢它不欺负它,它以后不会再咬你也不会对你有意见,拿着。”
凌灵无奈,只好接了过来,威子原本一直在往前走,她接过绳子的时候,它似乎也有了察觉,停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绿幽幽地闪着。
凌灵牙齿打颤,还硬是挤出了一抹笑,冲着威子咂巴了一下嘴。
可是威子立即就把头给扭过去了,自顾自地走它的路,似乎异常嫌弃她。
凌灵大窘,秦亦铭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一件灰色的薄款外套,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凌灵都有了一刹那的恍神,因为她面前衣冠楚楚的秦亦铭,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冷言冷语的男人联系在一起,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冷漠的恶魔,这就是秦亦铭。
凌灵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一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
秦亦铭在她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凌灵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秦亦铭说话,可是威子不肯停,她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她的男人。
“你和威子,不能相比,是我做得不对。但威子……他曾救过我的命,我对它的感情不仅是对宠物的喜爱这么简单。看他受伤,我才说了难听的话。”
“你说,它救了你?”这是第二次听到威子对秦亦铭的救命之恩。
“十一年前,威子帮我挡了一枪……不然,也许就没有现在的我了。”
挡了一枪?虽然凌灵很想问,威子中了一枪为什么没事,但看到他似乎不愿多说,也就闭了嘴。
“狼是最忠诚的动物,相处久了,你会喜欢上他的。”
“其实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凌灵被威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秦亦铭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尽管凌灵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凌灵的有意讨好。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她,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但是,你只能对我这样。”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
强硬冷漠的秦亦铭,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
就像凌灵这样。
凌灵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啊这些动物,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是条大狗。虽然威子不是狗,但……它温顺的时候还真挺可爱的。”
凌灵撒了一点谎,她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
那时候她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她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凌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秦亦铭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里面。
凌灵牵着威子在外头等着,威子忽然低低地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一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威子的胃口。
凌灵想了想,就给威子买了一个红薯,一个红薯要十块钱,这么贵的东西凌灵自己都很少吃。
威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她一眼,似乎对她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
凌灵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她蹲下来看着威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威子的头,威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秦亦铭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一下,说:“你还挺会讨好他。”
“我见它一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一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凌灵心里头其实对狼还是有阴影的,和威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秦亦铭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36的鞋,合适吧?”
凌灵有点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号?”
“我看你的脚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双凉拖,在家里可以穿。”
凌灵接过来看了看,其实那拖鞋的颜色她不大喜欢,觉得太鲜艳了,是粉红色的,上头还有个可爱的大熊猫图象,粉粉嫩嫩的一看就是初高中的女孩子才会穿的鞋。
秦亦铭问:“怎么样,要是不喜欢,回去换。”
“不用了,挺好看的。”凌灵拉着威子说:“咱们回家吧。”
秦亦铭从来没这么“服务”过一个人,刚才凌灵的温顺和这句“回家吧”让他觉得很满意,他才想起凌灵在家里都是穿他的拖鞋,文叔并没有给她准备别的拖鞋。大大的很不合脚,所以才去超市给她买了一双。
两个人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个公交车站牌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站牌那儿换海报。
凌灵停下来看了一眼,发现了她们学校的名字。
她就牵着威子靠近了一点,原来是当红炸子鸡尹魅下个月要到他们学校的体育馆开歌迷见面会。
她仔细看了一下有关见面会的详细说明,忽然听见秦亦铭说:“在你们学校……”
“是啊,不知道要票不要。”
“你喜欢她?”
“也不算喜欢,可是她最近很红,上个月她演的电视剧刚刚播完,主题曲就是她唱的,大街小巷都在播,你没听过?”
秦亦铭说:“我很少关注这个。长的倒是不错。”
尹魅是有名的大美女,而且最近很多绯闻,凌灵心里头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一个想法,走着走着忽然开口问:“你不会和她?”
秦亦铭停下来,凌灵继续说:“她很性·感又年轻,而且最近听说跟某某阔少在一起,绯闻闹得很厉害……”
“好看又如何?”秦亦铭忽然反问:“难道你觉得,我是色·情·狂?”
凌灵讪讪的,说:“我还以为你会喜欢……”
“我觉得她那样流水线出来的,没有你好看。而且两相比较,我更喜欢你这种长相,甜美乖巧。”
这话让凌灵心里头突然“噗通”一声响。
到了小区门口,凌灵牵着威子开始往里头跑,威子好像在跟她比赛,跑的特别认真,一会儿就超过了她。
结果凌灵没能跟上,手里的绳子又拽的紧,“哎呦”一声被威子轻轻拽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威子是不是故意的,反正它和它的主人似乎都很幸灾乐祸的样子。凌灵从地上爬起来,有了那么一瞬间的阴暗心理。
果然,狼是很记仇的动物,惹不得!
凌灵第二天的时候起的特别早,她排了几十分钟的队给秦亦铭买了小笼包,还给威子吃了几个。
威子说到底还是一只动物,能有多少心机,一个红薯几个包子就被她给收买了不少,对她也和气起来,包子吃完的时候,还用脖子蹭了蹭她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