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斗智斗勇
石磊跟着丁健匆匆逃离,但这小子胆子奇大,走出一段距离后觉得安全了,就不肯再走了,而是回头观望。丁健也觉得万一被发现,再转身逃跑也来得及,所以也就没强求,和他一起回头观望。
一看远远的看热闹,丁健一边问道:“你怎么和那个家伙打起来的?”
石磊狠狠地道:“我本来没想惹事,只是心情不好,到处瞎逛。逛着逛着就走到这附近,然后就听到江上乐园那边有人惨叫。我过去一看,发现在一家歌舞厅的地下室了,一个女人被绑在床上,被那个家伙用鞭子打。”
丁健听的一愣,说道:“那家伙用鞭子打女人?难道他有特殊嗜好?看他上蹿下跳的样子,可不像是普通人,应该是修炼过的,怎么也有这种毛病?”
石磊哼了一声,说道:“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我只想扔几件东西,让他发觉这个地方闹鬼,吓跑他就算了。可是没想到他发现我之后不但不怕,反而想要抓我。可惜他扔出来一张符被我烧了,再扔出根木棍,好像是桃木剑,也被我烧了。我被他打火了,就抓起酒瓶子冲上去揍他。没想到这个家伙看上去很厉害似的,其实是个草包,一见我冲过去,没等打就转身跑了。”
丁健一脸黑线的道:“所以你就在后面一直追?就这么点事,至于让你生那么大气吗?”
石磊急忙摆手道:“不是,他跑的快,等我想追的时候已经追不上了,我也就走了。可是过了没一会儿,那个混蛋又回来了,继续鞭打那个女人。等我赶到时,才知道他不是来玩儿女人的,而是那个女人被鬼上身了,他正在帮她驱鬼。当我赶到时,他刚好把鬼从那个女人身体里赶出来。”
丁健正容道:“这么说,他是个好人了?那你为什么和他打架?莫非你觉得自己成了鬼,就认为被鬼上身的人不该被救治?石磊,我可警告你……”
石磊急道:“老大,你听我说完好不好?我虽然是鬼了,可也从来不觉得鬼就该去害人。我看到他在驱鬼,知道误会他了,就没再出手,只是一时好奇,看他是怎么驱鬼的。可是那个鬼被赶出来之后,我才发现这个家伙竟然能听到咱们鬼说话。原来附身的这个女鬼,活着的时候是这家歌舞厅的服务员,被她附身的那个女人则是歌舞厅的老板娘。按规矩服务员是不卖身的,但后来后有个客人看上了这个服务员,老板娘就逼她卖身。女服务员不干,老板娘就指使打手把她强绑了去。可这个女服务员性子太烈,被强奸了之后用酒瓶子把那个客人给开了瓢。这个客人找乐子不成反进了医院,当然不肯罢休,就讹诈老板娘。老板娘没赚到钱反倒赔了钱,当然也不肯罢休,就让人把这个女服务员活活奸死了,所以女服务员成了鬼之后要找老板娘报仇。”
丁健听的大怒,说道:“他妈的,那个老板娘活该被鬼上身!这种人死多少次都不解恨!”
石磊一拍大腿说道:“对啊,我也是这么想!可惜那个混蛋不这么想。他听了女鬼的话之后,不但没替她报仇,反而一道纸符把女鬼给打散了。你说,这样的混蛋该不该杀?”
丁健不知不觉中被石磊引逗起了满腔怒火,当即喝道:“该杀!这种为虎作伥的混蛋,当然该杀!”不过丁健的话刚出口,就发觉不对,等着石磊说道,“小子,你这是把我往坑里带呢?你好歹也是纪律部队出来的,难道不知道规矩的重要性?他该不该杀轮不到你来管,你以为你是大侠吗?走!跟我回家当你的大虾去!”
石磊听丁健前半段话,以为丁健也动怒了,要带着他一起去大打一场,没想到后半段就急转直下,把石磊高昂的气势一下子打没了,苦着脸说道:“老大,连逼良为娼,然后又杀人灭口的事你都看得下去?你还是我熟悉的老大吗?你以前可是嫉恶如仇的,现在怎么……”
丁健挥手打断他的唠叨,说道:“少废话!我这么做自有我的道理,跟我回家!”
石磊不敢不听丁健的话,只能憋了满肚子意见跟着丁健往回走。丁健等带一些小东西能用地遁术,可是却无法带石磊,即使鬼魂是没有重量的,所以只能一路慢慢的走回去,不然也不用费神看着他了。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丁健把石磊丢进地窖里关禁闭,让他好好反省。虽然地窖根本关不住石磊,但天就要亮了,丁健也不怕石磊跑了。
过了不久,才五点刚过,丁健的父母和袁媛就都起床了,开始在塑料大棚里忙碌。等吃过了早饭,袁媛旁若无人的说了一句:“我要去逛街,你陪我去。”
袁媛这话不是对丁父丁母说的,而是对丁健说的。虽然丁健已经没有了身体,但仍逃不掉当牛做马的命运,女朋友逛街一样要跟从。而且丁健还有一个别人没有的优势,就是一旦东西多的拿不过来,可以随时送回家再赶回来,时间短的只不过是一回头的工夫,可以说丁健的负重是没有上限的,因此袁媛逛街必然要他作陪。
袁媛有命,丁健岂敢不尊,乖乖的跟着去逛街了。至于京城来人的威胁,且放在一边吧。
袁媛这次出门,没有像往常那样走到哪看到哪,而是目的非常明确的直奔电脑城。丁健正奇怪袁媛怎么想起买电脑来了,袁媛就已经选好一个精巧的笔记本,还直接让老板帮忙装上了无线上网。丁健这才明白,原来这个电脑是给他买的。有了电脑,丁健和袁媛交流起来就方便多了,再也不用等袁媛睡觉了。
电脑买了,袁媛还不罢休,又去买了一部手机。笔记本用起来虽然方便,可惜在没有电源的时候用不了几个小时,即使随身带着备用电池也很麻烦,不如手机的待机时间长。只不过这部手机落在丁健手里,恐怕没机会发挥电话的作用,只能以短信为生了。
买好了手机和电脑,丁健和袁媛都迫不及待的聊了起来。这让他们找到了当初谈恋爱的感觉,那时他们都在为生活奔波,谈情说爱的时间很少,多数时候都只能用短信聊解相思。现在他们虽然能面对面了,可惜袁媛还是看不到丁健,还是有一点美中不足。
袁媛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机发短信,顾不得看路了,被汹涌的人流撞的直趔趄。她抬头看看周围,发现不远处就有一个冷饮摊,于是走过去坐了下来,点了个大份的冰激凌。不过这冰激凌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摆在那里做样子,袁媛的全部心神都放在聊天上了。
不知不觉,袁媛在这里已经坐了很久,桌上的冰激凌已经全都化成了糖水,袁媛兀自不觉,还在兴致勃勃的发短信。冷饮摊的老板频频用眼睛瞪她,希望她快点走给别的顾客让地方,可惜袁媛根本就不看他,他又不能直接开口赶人,真让老板无奈。
正当老板郁闷的时候,一个穿着花衬衫,带着一副墨镜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对袁媛说道:“小姐,一个人逛街?要不要我陪你?”
说着,这个年轻人坐在了袁媛对面,露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袁媛抬头看他一眼,觉得他像个小地痞,顿时眉头一皱,冷然说道:“离我远点,别等我叫人来。”
袁媛拒绝的态度不可谓不坚决,口气也硬的很。若是一般的小地痞,在不明对方底细的情况下,很少会死缠烂打,免得踢到铁板。可是这个年轻人却不以为意,依然是讨人嫌的样子赖在这里不肯走。
袁媛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丁健却一眼把他认出来了。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地痞,而是刑警队的人。丁健虽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曾见过两次。一次是丁健刚刚被砸死的时候,他跟在黑脸刑警队长和老张身边来验尸,第二次就是土地庙起火时。这个人看上去虽然年轻,但在刑警队长和老张面前都能说上话,显然也是刑警队中的重要人物。他现在装成小地痞的模样来接近袁媛,只怕目的不简单。
丁健既然认出了他,自然要马上用短信通知袁媛。袁媛看了短信后,当初在丁家表现出来的机智马上回来了。袁媛一手拿着电话,依然保持着和丁健的联系,一边对年轻警察露出个灿烂的笑容,说道:“正好姐姐我正寂寞呢,正好你来陪我。小伙子长的还可以,尤其是身体壮实的很,不知道到了床上怎么样?”
一边说着,袁媛一边轻浮的伸手去摸年轻警察的胸肌。这一下轮到年轻警察尴尬了,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地痞,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女人调戏,顿时脸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