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 不会唱歌?不要紧,那就跳个舞吧!

015 不会唱歌?不要紧,那就跳个舞吧!

因为凌夏训练的位置在第一排,所以这样一躲,便到了场地中央的教官身旁,差点没把他撞翻在地上。

教官一把扶住了她,然后笑着说:“哎呀不错啊,反应挺迅速的,要不然脑袋上准得起个大包。”

凌夏不好意思地笑笑,刚想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就听到体育系的那个教官头头说:“哎哎,这位同学不要着急啊,既然都跑到台中间来了,就表演个节目再走吧!”

听教官这样一说,体育系的男生们也开始起哄:“对啊,对啊,表演个节目再走!不然不许下场!”

凌夏可不想出头,所以就装作为难地说:“我不会唱歌,真的不会唱,大家就不要为难我了。”

体育系的一个男生高声说:“不会唱歌?不要紧,那就跳个舞吧!”

各个班级都爆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凌夏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把求救的目光看向教官。没想到教官竟然大力地一拍她的肩膀:“让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别跟个小姑娘似的。”

凌夏有些郁闷,她貌似本来就是小姑娘。

眼看是难以安全下场了,她索性一咬牙,不就是唱歌吗?前世她可是公司里出了名的麦霸,平日在家里闲着没事也必定会哼歌,她对音乐这中东西有着天生的喜欢。

她大大方方地对着四周的同学们笑了笑,然后说:“那恭敬不如从命了,献上一首《无与伦比的美丽》。”

《无与伦比的美丽》是她很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很平淡,旋律不复杂,歌词也不华丽,可是每次听这首歌的时候,都会有种浅浅的幸福在心头晕开,甜甜的,暖暖的,萦绕在心间,久久地挥之不去。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

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

我若担心我不能飞,我有你的草原。

……

当淡淡的歌声停下时,四周的人都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教官笑眯眯地对她说:“好啊,竟然没发现我的排里还有条漏网之鱼,唱得真不错。”然后他压低了声音,“放心吧,以后我会多多放水让你唱的。”

凌夏哭笑不得地往回走去,就在这时,她突然感觉到一道充满探究意味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循着那道目光看过去,发现一个男生正站在场外,饶有兴趣地盯着她看,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那个笑容,似赞赏,又似疑惑。

发现她往自己这边看了过来,那个男生对她更深地笑了下,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然后手插到裤兜里,晃啊晃啊地离开了,渐渐地消失在穿着迷彩服的学生堆里。

原来不是体育系和心理系的学生啊,凌夏暗笑,自己的歌声有这么好听吗?竟然把别的院系的学生都给吸引过来了。

三秒钟后,凌夏不由得在心里大呼一声糟糕,这下可惨了,这首歌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出现!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苏打绿07年专辑里的歌,竟然被她提前三年唱出来了!

她又看了看周围兴高采烈地同学们,侥幸地想着,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她唱得什么吧,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遗忘的。

可是想到刚刚那个男生注视她的目光,她的心里又有些发虚了。

日子就这样飞快地溜走了,到十一长假开始的时候,为期一个月的军训也正好结束,每个新生都晒得跟从非洲逃难回来的灾民似的,黑得惨不忍睹,即使涂满了防晒霜的同学也不曾逃过这一劫。

十一长假也是个比较重要的日子,大家都归心似箭,所有离家不算太远的同学这时都收拾东西回家了,凌夏的宿舍里只剩下她和马小苳,房间里空荡荡的,谁都不跟谁说话,气氛冷得要死。

不过凌夏也没有时间计较这些,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赚钱。她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呢,必须得在学期结束时凑齐这几千块钱,谈何容易。

十一假期的时候一般会需要很多的零工,只要不怕吃苦的话,应该能找到不少要人的地方,虽然肯定赚不多,但是她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从最最低等的工作开始做起。

她起了个大早,坐上去市里的公交车,因为时间还早,所以车上还不是很挤,她出神地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突然间觉得有些感慨,前世她好歹也是不愁吃穿的白领一枚,和苏砚在一起后,就更奢侈了起来,没想到重活一世竟然混到了去给人打零工的境地。不过也没有办法,她一个没有学历没有后台的穷学生,还能做什么?

不过,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的。

果然有不少用人的地方,比如说新店开张发传单的,商品促销的临时促销员,婚纱摄影拉人的……可是她过去问了下,工钱都太少了,一天累死累活地干下来,只有三十多块钱,还不管吃饭,这样怎么够?

她继续往前走着,突然听到有个人在打电话,仿佛很焦急地样子:“什么?你不能来了?那你让我到哪里去找个放投影仪的?眼看这婚礼就要开始了……”

唔,是搞婚庆的。凌夏一下子感兴趣了,于是她安静地站在一旁听着,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人也早就发现了她的存在了,因为雇的人临时走了,他很明显地心情不好,所以打完电话后,就把一肚子的气撒在了凌夏身上:“喂,看什么看啊?没见过帅哥吗?”

噗。帅哥……好吧,凌夏强忍着笑,不仔细看的话,他还真是一帅哥。

凌夏走过去:“啊,帅哥,你是搞婚庆的吗?”

那个人的态度还是不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你要结婚?”

凌夏摆摆手:“我要跟着你干,刚刚我好像听说您缺一个放投影仪的,我恰好会。”

那个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话:“你会?”

凌夏点点头。

“那真是太好了!跟我走!”

凌夏跟着他来到了一个大酒店里,把她带到目的地,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了一下,然后把设备交给她,就匆忙离去了。

刚刚在路上的时候,她跟那个人——他让凌夏叫他宋哥就好,谈了一下工钱的问题,一天五十,而且管饭,凌夏觉得这样就可以先做着了,然后慢慢在这个城市混熟了,再去找些相对长久的、赚钱多的工作。

她答应宋哥跟他干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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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雀成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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