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戚绍刚。」
「全球国际物流中心执行长?那个黄金单身汉?」光戚绍刚这个名字,就足以让李芷琪瞠目结舌了。「你打破的是他的骨董?!这不是真的吧?你掐我一把……快!掐我一把!」
依好友所愿,刘诺菲很不怜香惜玉的用力掐了她的脸颊一下,结果掐得她唉唉叫,「你要死了喔!干么掐那么用力!」
「是你要我掐你的……」刘诺菲一脸无辜的解释道。
「我只是叫你掐我一把,没叫你用力的掐我一把!」李芷琪快被她气得吐血了。
「好嘛,不然让你掐回来。」她认命地把脸抬高凑上前。
「不掐,但你给我说实话,你去那里到底想对我的男神做什么?」
闻言,刘诺菲不禁在心中哀叹,啧啧,千古名言色重友轻果然不假,在男色面前,她和李芷琪的友情根本不值得一提。
「何时戚绍刚成了你的男神了?」女人好善变啊,可以从元斌、李敏镐等一票长腿欧巴马上变成戚绍刚,真是不挑啊。
「说不说?」李芷琪伸出纤指指着她,语带威胁的问。
哪能说!那是警局机密,说了就要准备丢饭碗吃牢饭,情急之下,刘诺菲只好胡乱找了个理由,「我爱慕他不行啊!」
李芷琪惊吓得脑袋有一瞬间空白,一向大刺刺的刘诺菲竟然也会爱慕男人?!这可是大头条啊!「你真的爱慕戚绍刚?」
「对啦。」为了转移好友的焦点,刘诺菲决定将错就错。
「真难得,你居然开窍了,好吧,那我就把我的男神让给你,你好好享用吧。」李芷琪说得大方。
刘诺菲哭笑不得,她还当真啊?不过她仍顺着她的话道:「那也要享用得到,我每次面试都失败,根本靠近不了他。」
「我倒不那么认为,我觉得你在他心中说不定是很特别的存在,只是他好面子不想承认罢了。」
「你想太多了。」
「我是说真的,你想想,连你都觉得那是骨董了,他却不要你赔偿,肯定是心里有鬼嘛!所以,你从现在起得再努力加把劲。」
说的跟真的一样,但如果真被李芷琪说中了,那她就有机会靠近他了。「我想到一个法子了!」
「什么法子?」
「我听说他很爱去酒店谈生意……」
李的琪马上摇着头打断她,「刘诺菲,你可不要告诉我你要假扮酒店妹去接近他喔,那不会是个好点子。」
「未必,反正他喜欢,我就投其所好,不过你得帮帮我。」
「我能帮什么忙?」
「教我化妆。」
「你确定要那么做?」
「十分确定!」这是刘诺菲目前唯一能想到的方法,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有没有效果?
李芷琪摇头,这个好友有点横冲直撞的个性真的很令人担心,但自知阻止不了,所以李芷琪决定要好好帮她一把,那就是让她变成最有气质又最美丽的酒店妹。
因为忙着卧底的事情,刘诺菲已经一星期都没空打电话回家,这天,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她的手机响了,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接起。「诺妍,找我有事吗?」
「想你啊,你都一星期没和我联络了,我担心你,就打电话给你了。」
刘诺妍的遭遇很可怜,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她在育幼院待了几年,后来被养父母收养并带往国外。
一开始还很幸福,养父母膝下无子女,很疼爱她,可是后来养父生意失败,他们又回到台湾,养父因为一直郁郁寡欢,没多久就走了,养母后来改嫁,可是没多久也因为心底忘不掉养父,跟着过世了。
她的继父非常不成材,吃喝嫖赌样样行,赌输欠人钱,就把无法自救的她卖到酒店,结果第一天上班,就被刘添旺抓了。
知道她那悲惨的遭遇之后,刘添旺决定要收养她,从此以后,他们就变成了一家人。
搬到南部后,因为没人认识他们,所以他们对外都宣称刘诺妍就是他们家的小千金。
刘诺妍很懂事,温柔又体贴,因为自觉被收养是恩惠,所以对父母非常孝顺,对她这个姊姊也是崇拜非常。
所以刘诺妍说想念她,她一点也不怀疑,因为这个妹妹真的很黏她,她要北上读书时,她还演了一出十八相送,在车站哭哭啼啼了好久。
「我最近出任务,比较忙。」
「会不会危险?姊,你出任务一定要很小心、很小心才行喔!」
「我出的任务不危险,你不用替我担心。」刘诺菲是真心这么认为,毕竟也没到需要动刀动枪的地步,只是有点麻烦。
「我相信依姊的才智,不管遇到啥麻烦,肯定都可以迎刃而解的。」
「是啊,你呢?有没有好好去补习?」
她知道诺妍会读书,但还是有弱项,她的英文和数学比较弱,所以她一直希望诺妍可以去补习,可是诺妍怕让家里多花钱,一直不肯去。
「嗯,爸说如果我不去补习,就要亲自押我去,我只好去了,但其实我不用补习也可以念得很好。」
「诺妍,我们对你期望很高,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去补习,知道吗?」她知道只有这么说,诺妍才会坦然地接受他们的好意。
「我想象爸和姊一样当警察。」
「不、不、不,你一点也不适合当警察,你比较适合穿得美美的坐在办公室里,乖,听姊的话,好好去补习,好好准备明年的学测,那样才是我们所希望的。」
姊姊的话,刘诺妍一直都奉为圭臬,她乖巧的道:「好,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好好补习,努力准备,但我可不可以有个愿望?」
刘诺菲疼爱的笑了。「说吧,要什么礼物姊都会买给你。」
「我不要礼物,只希望姊能来陪考。」
「好,到时候姊一定去陪考。」
「太好了!一言为定喔!」刘诺妍开心的在手机另一头欢呼着,「突然感觉有如神助,姊来陪考的话,我一定能考个好成绩的。」
「傻瓜,姊又不是神,哪能神助于你,要记住,三分天注定,还是要自己打拚七分,好了,姊得去准备一些东西,先不跟你聊了喔。」
「嗯,姊工作小心。」
「好,拜。」
挂了电话,刘诺菲顺手用红笔在记事本上写下明年年初大事——陪考。
喜欢上酒店、喜欢粉味、男女关系复杂、花花大少,外界对戚绍刚有诸如此类的传闻,但他向来不在意。
知道他常出入酒店原因的人并不多,他本人则从来不对外多做解释,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而且让外界对他有所误解,会给那些对他有敌意的人疏于防备,反而是好事。
他的内心是非常清醒的,他不是爱玩女人,也不是来找女人,会选择在酒店谈生意,目的是要找一个人,他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那年他七岁,妹妹一岁,由于父母双双过世,他们被送进育幼院,一待就是五年,后来,他们分别被两个家庭收养,兄妹自此分散。
一开始,他听说妹妹被养父母带到国外,等他稍有能力想找人,又得知妹妹的养父做生意失败,回台湾了。
可是,她的养父过世,养母后来改嫁,没多久也过世了,结果,她那混帐继父竟然把她卖到酒店!
当时,他派人把那个男人打得个半死,也问出她被卖去的酒店,可是当他赶到那家酒店时,却扑了个空。
那间酒店被警察抄了,自此,有关他妹妹的讯息全数断了线。
这些年来他依然不死心,还是不断派人找寻妹妹的下落。
今天,戚绍刚听说这家酒店来了几个新的小姐,他就迫不及待的跟厂商改约在这里碰面,目的就是要来看看那些女孩里有没有他要找的人。
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在女人,所以他连一个小姐也没有叫,表面上是他很挑,要他看得上眼的女人才得以靠近,但实际上,他从来不会把精神花在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上头。
倒是约他的厂商以为他真爱此味,就让酒店经理把新来的小姐都叫上,刘诺菲就混在几个小姐之中。
她花钱拜托酒店一个小姐带她进来,还买了要进来这间包厢的小姐的台,让那个小姐休息,她才得以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