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多算胜少算
贺冬青回到庐城家里已经十多天了。虽然九月一号才到厂里报道,但是贺冬青一回来就忙个不停。
那天他和武清说:到目前为止,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其实那不是真话。因为很久之前他就发现,自己对于那些但凡粘上个赌字的事务他都是兴趣浓厚。从小时候的画纸、弹珠、纸镖、皮筋直到后来的象棋、扑克、麻将,他都兴趣多多,而且无一不精。所有的这些多少都带着个赌字,只是后几种直接用金钱博弈,而前几种属于原始的以物博物罢了。
从十岁开始他就对那些弹珠、皮筋之类的游戏不感兴趣了,疯狂的迷上了象棋。大街上只要有人下象棋,他总是要凑过去直看到别人收摊为止。为此还特意缠着他老爸贺诚斌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厚厚的象棋棋谱来学习研究。贺诚斌也很爱下象棋,虽然水平一般,但是认为这也是正当爱好。儿子兴趣浓厚,自然应该好好培养一番,成不了棋圣,最起码也能陶冶一下情操。他心理也有些高兴和得意:儿子比起他那些还迷恋着打弹珠的伙伴,确实强多了。于是只要有时间,两父子就要杀上几盘。贺冬青脑瓜子的确聪明,很快贺诚斌就不是他的对手呢?不过贺诚斌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促使儿子奋发图强苦学棋艺的原因,是因为庐城大街上摆着残棋的艺人。
八十年代中期,庐城大街上随处可见这种摆着残棋的艺人。虽然不好给他们准确的一个称呼,但是他们好歹也算背了些棋谱,所以姑且称为艺人吧。通常都是下一局输赢十块钱。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贺冬青亲眼看见一个艺人连续赢了十把。一百块钱,对于贺冬青来说,那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这极大的刺激了他。于是回来之后,他开始苦练棋艺。
贺诚斌绝对想不到的是大半年时间,他十岁的儿子贺冬青都在做着同一个梦,那就是自己在庐城最繁华的路口——解放路上摆了个棋摊,然后大杀四方。有一次贺冬青做梦自己连赢了十三局,激动得他一口气买了一百块糯米糖,正吃得高兴的时候,被老妈拍醒了。原来天亮了。不过最可悲的是他兴奋过度,尿炕了。贺冬青摆棋摊的梦想最终没能实现。因为大约在他努力学习棋艺的半年后,摆棋摊的行为被认定为赌博和诈骗他人钱财,这使得庐城大大小小的棋摊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不久后贺冬青又迷上了麻将这项历史悠久的娱乐活动,原因自然是不用多说了。可是那个时候社会上是禁止打麻将的,因为打麻将或多或少都会带上一写些彩头。公安局抓的特别严。因此平常时候,几乎看不到有人在打麻将,只有新年的时候,一大家人围坐在一起,才会拿出麻将来娱乐一下。当然通常也会带上一点彩头。普通人家也就是个五角或者一块一个子。
十二岁以后的贺冬青特别盼着过年。别人家的小孩那是为了有烟花爆竹放——热闹或者有新衣新鞋穿,或者是盼着能得到压岁钱。可是贺冬青盼的却是能够代替他老妈上桌去搓麻。贺冬青的爷爷有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因此过年的时候分外热闹,通常都会开上两桌麻将。贺冬青十二岁以后连续三年的新年从大年三十到直到初二,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麻将桌上度过的。庐城的习惯,过了初二,这年味也就淡了。所以,贺家每年都是从大年三十到初二在贺冬青爷爷家过,初三开始各家回各家。
虽然贺冬青赢的钱大半都上交了老妈,但他还是乐在其中。多年以后,贺冬青回忆到这里,说道:“当时我并没有意识,我看中的并不是赢了多少钱,而是那种赢钱过程中的无穷乐趣。”叔叔、婶婶们的麻将技艺实在太过一般,因此连续三年贺冬青都是一人独赢。第一年赢了三百多块,第二年赢了四百多块,第三年由于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一些,所以打得是一块钱一个子,结果三天下来。贺冬青赢了一千六多百块。
这在**年的普普通通的贺家人看来,那可是好大的一笔钱,因此贺冬青交给老妈时,让这位四十岁的勤劳的女工人吓了一大跳,左思右想之后,觉得不能够为了这些钱伤了亲戚们的和气,因此把钱都挨个还了回去。从此以后,过年时候,再也不让贺冬青上麻将桌了。当然老妈也不止一次地问过贺冬青:“为什么他老是赢?是不是耍了什么鬼?”贺冬青笑了笑说道:“我赢的诀窍只有一个子——算!”不过贺冬青一点没说错,叔叔婶婶打麻将要赢钱全靠手气旺。而他只要上了麻将桌,表面上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其实脑子里一直在算。盯着对家,吃着上家,看着下家,桌子上打出了哪些牌,都是谁打得,他是清清楚楚。而叔叔、婶婶、姑姑们则都是一边打一边嗑着瓜子、吃着花生,嘴里还唠着家常。如果不是他们运气跑火,抓了天、地糊,赢家自然只能是贺冬青了。
上了高中以后,贺冬青读到了《孙子兵法》中的这句话: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他对此深以为然。
高中时候,街市上开始盛行香港电影。其中最多的情节就是江湖片和赌片。虽然《英雄本色》中的小马哥一度成为贺冬青心目中的偶像,但是还是很快被《赌神》中的高进所取代。虽然他们都是发哥饰演。以至于那个时候,他的书包至少有一副扑克,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练习一下洗牌。同时他也在感叹自己真是身不逢地,要是身在香港这个赌博可以合法化的城市,那他可就是如鱼得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