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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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女朋友被富二代抢走的烂梗,谢诗华表示真的是烂透了,不过想想郑霖这种人没钱的时候跟谢诗华在一起,享受谢诗华给他带来的光环和别人的艳羡,有钱了就找各种各样的女人,还最后导致谢诗华家破人亡。
呵呵,这种前任就该分分钟去死好么?
不过想想原主也挺没有脑子的,谢诗华从镜子里已经看到了自己这个身体的模样了,校花啊女神啊的也真不是白当的,一双哭红了的双眼依旧看起来秋波潋滟的,精致小巧的鼻梁,不用涂抹就漂亮的想要让人亲吻的薄唇,活脱脱的一个大美人儿。
哼,就是可惜瞎了眼。
从记忆中谢诗华已经找到了郑霖的样貌以及他的一些习惯和举止,完全不明白出生于书香世家的谢诗华是如何看上郑霖这么一个土包子了,难道真的就是人家说的那句胸大无脑?
看原主的胸确实够大的……
不管心里是怎么吐槽的,谢诗华还是要完成任务的,看一眼床头的闹钟时间,她确定男主才刚刚得到金手指,所以直接把原主的首饰盒拿了出来,开始在里面挑挑拣拣。
没错,男主的金手指是一个带有异世空间的戒指,那么前女友系统给谢诗华的金手指则应该是同样带有空间的戒指或者是手镯之类的,空间定律告诉她,只要她触摸到金手指,那个带着金手指的物体就会发光。
很快,谢诗华的手在触摸到一个翡翠镯子的时候,这个通体碧绿的镯子开始散发出光芒,而谢诗华的脑海中也出现了金手指的名称和特征。
【穿越手镯:能够带宿主进入古代位面,请宿主好好利用。】
到了这里,谢诗华才露出了一个笑容,将手指咬破之后把血液涂抹在上面,看到血液消失之后,这才把翡翠镯子带到了手腕上。
这个镯子是谢家的传家宝,之所以这么早就在谢诗华的手里,是因为谢诗华的外婆传给了谢诗华的母亲,而谢诗华的母亲就在谢诗华十八岁的时候传给了谢诗华。
拥有这样一个镯子,谢诗华觉得她一定能赢过男主。
前女友系统从某种含义上并不是帮助前女友走上人生巅峰的系统,而是掠夺金手指系统。
在谢诗华进入了第一个任务之后,她就清楚的知道,进入任务的她会拥有跟男主角一样的金手指,比如说第一个世界里面男主的金手指是透视玉石,而她的金手指则是透视人心,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是正品,一个是赝品,谢诗华需要做的,就是用赝品打败正品,然后带着正品回到空间之内。
现在郑霖拥有的异世大陆戒指应该还没有开启,谢诗华看一眼手腕上的镯子,起身朝着谢诗华的衣柜走过去。
谢家是书香门第,家族中有穿古装祭祀的活动,谢诗华从小就开始学习琴棋书画,各种古装更是不在话下,打开了属于古装那个衣柜之后,看到满柜子的女子古装,要说是汉服也不像,要说是唐装也不像,很多都是漂亮,可是却说不出朝代的原创作品。
挨个翻看着这些衣服,谢诗华没有着急,她在确定自己的定位,也就是说,用怎么样一个身份出现在古代。
现在不能够确定到古代的朝代,甚至时间地点都无法确定,她如果贸贸然出现在古代,恐怕一定会像主角一样被坑,唯一的选择就是先给自己找一个定位,一个能够在古代这种社会中不因为女子身份而被欺凌的定位。
看着看着,谢诗华忽然眼前一亮,因为她手上这条裙子实在是太华丽了!
如果以前有人说一条裙子上用七种颜色,那谢诗华肯定觉得难看死,可是这条裙子整体风格就如同那纷飞的蝴蝶一般,裙身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雪纺,天蓝色和紫色重重叠叠十分漂亮,上身使用迎春花的黄色点缀吊带绑着颈子,露出肩头,两侧的袖子更是运用了四种颜色的碰撞,白色打底,黄色压身,橙色飘逸,粉红加持,简直让人一看就觉得像是仙女裙一般。
这条裙子谢诗华倒是有记忆,这款华丽的裙装是来自于庄生晓梦迷蝴蝶,店主说可以用作是蝴蝶拟人,整条裙子的风格华丽吸睛,并且穿起来十分的飘逸,几乎是一瞬间,谢诗华就确定了给自己找的定位。
呵呵,在古代这种封建意识帝国中,还有什么能够比仙人更加受到人们所瞩目呢?
这条裙子,再配上能够来回穿越的镯子,以及谢诗华这张漂亮的脸蛋儿,可不就是仙子么???
之前拥有读心术的谢诗华,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神棍,可以说对于欺骗世人这种行为,那可是手到擒来,现在就算是没有读心术,糊弄一下古代的人还是没问题的。
找到衣服之后拿出来,谢诗华没着急穿,又在鞋柜里面挑出来了一双般配的鞋子之后,首饰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谢家别的东西不说,这些古风古色的簪子之类的谢诗华就有四个首饰柜子,全部放的是这些东西。
因为不确定去的位面,谢诗华暂时也无法选择自己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于此同时,谢诗华依旧不打算做隐瞒。
但凡是作为主角,拥有了金手指之后,都会一个人隐藏的很好,然后一个人努力奋斗,最终达到逆袭人生巅峰的目的,可是谢诗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争夺金手指,那么十分宠爱谢诗华的家人,也就成为了谢诗华的最大助力。
郑霖是个土包子,可谢诗华却是个白富美,从源头上就已经赢了一步了,更何况谢诗华的那些家人都十分的宠爱谢诗华?
换下了身上的睡衣,谢诗华这才从房间里面出来,等到了楼梯口,就看到了大厅里面的母亲和外婆,两人似乎在说什么,一听到动静就朝着谢诗华这里看了过来。
谢诗华走下楼梯,看到两人激动的眼神,就知道原主自己作死恐怕已经把自己关了好几天了。
“诗诗啊,你可算出来了,饿不饿啊?妈跟你外婆都要担心死了。”谢诗华的母亲谢青岚是个优雅的女人,只是此时也是眼睛有些通红,因着女儿的事情看起来十分的疲劳。
“小刘啊,赶紧去把吃的端来,诗诗啊,有什么委屈就跟外婆说啊~”一把拉住谢诗华的手,谢诗华的外婆如今已经七十多岁,可是看起来不过五十左右,眼神中毫不掩饰的疼惜。
“妈,外婆,都是我不好,我让你们担心了。”被拉着坐在了沙发上,谢诗华满脸的愧疚,配上那双通红的眼睛,更是让两个长辈心疼的不行。
“你啊,就是有事情都埋在心里,有什么事情不能跟你妈说的?非要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如果是你妈不对,就跟外婆说,外婆替你训她!”谢老夫人伸手抚掉谢诗华的眼泪,说道。
要说也是谢诗华自己作死,跟郑霖都在一起好几年,家里人竟然跟瞎了一样不知道,还以为自己的姑娘没男朋友呢,所以这次谢诗华失恋,谢家人根本就不知道谢诗华为什么这么反常。
“外婆,跟妈没有关系,是我自己不好,我……我只是有些害怕……”
决定把穿越古代的事情说出来,谢诗华也就不打算隐瞒,刚好用这个做理由,说完疑惑道。
“外公呢?还有爸爸和哥哥,外婆,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说。”
这个时候刘婶儿已经把饭菜端上来了,都是原主最喜欢吃的,看来是一早就准备好的,谢老夫人听完谢诗华的话安抚道。
“你先吃着,我让你妈联系你外公他们,外婆的小心肝儿呦,看你瘦的~”
谢母赶紧去联系父亲和丈夫,谢诗华跟谢老夫人一起吃饭,要说这家里外公外婆算是最疼爱谢诗华了。
谢诗华的父亲叫做周启明,哥哥叫做周毅晖,谢诗华则是因着外婆只有母亲一个女儿,才姓了谢,跟着外公姓。
周启明是周家的第三子,并不怎么受宠爱,一结婚就被分了出来,故而现在倒是跟谢家人住在一起,算是一个妻奴型人物,周毅晖和谢诗华都是在谢家长大的,只有偶尔才会去周家的主家。
没过多久,周启明和谢老爷子就一起回来了,还有谢诗华的哥哥周毅晖。
看到谢诗华已经出来吃饭,三个大男人脸上也是挡不住的喜色,在这个家里,谢诗华可以说是极其受宠爱的。
谢诗华观察眼前的三个男人,心里默默的叹一口气,要说在剧情里,谢家算是最后家破人亡,谢诗华的父亲和哥哥都死翘翘,那么周家,原本跟谢诗华父亲有关系的周家,却是完好的保存,甚至还吞并了谢家……
这其中就不得不提到一个看上了郑霖的傲娇大小姐,也就是谢诗华的大伯家里的小女儿周明娇,周明娇比谢诗华小三岁,看起来娇俏可人,后来认识了郑霖之后,更是跟脑残了一样的爱上了郑霖,甚至之后为了弄死谢诗华,鼓动父亲吞并谢家,想到自己这个父亲周启明跟周家的关系,谢诗华觉得这个父亲恐怕对周家也没多少感情,不然也不会在老丈人这里一住就是这么多年。
被三个男人一阵关心之后,谢诗华这才将自己的袖子撸起来,露出了谢老夫人的传家之宝。
“外公,外婆,其实我这几天害怕就是因为这个镯子,之前不小心手流血把血滴在上面之后,我脑海里面就一直有个声音,这个声音告诉我这个镯子可以带我穿梭时空到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