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蜜汁排骨】

第112章 【蜜汁排骨】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郑殊果真如他所想的再也没有回来过,而唐心也从六岁稚童长成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白衣翩翩翩翩少年,比当年的秦公子也毫不逊色,若说这秦家三个公子,容貌自然都是一等一的,可若是论性格,却一个个的都是截然不同,若是文学,当数三公子秦念,若是武学,当数二公子秦一,可这唐心唐公子不一样,人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在唐心身上却完全没有这回事,武可上战杀敌,文可指点江山,小小年纪就深得皇上器重,甚至皇上断言,若是假以时日,必然与他爹爹一样,可成大器!

这样的称谓,不管其中掺没掺水分,足可见皇上对唐心的栽培器重。

就像当年的秦公子一样。

世人皆说,这秦家三子,到底还是这唐心与秦公子最像,简直如出一辙,将来定然能担大用。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一点都不短,期间发生的事情一言两语完全不能说清。

先是先皇病急驾崩,举国大丧,而后三皇子继位,继位之日先丞相也死于奸人所害,三皇子继位五年,铲尽奸佞之后却又不知为何将皇位传给了平王,平王年纪比三皇子还稍大些,即位以来一直稳重守己,无甚大功,也无甚大过,史书直至此时才真正平稳下来。

德兴年间三月春,寒冬刚过,初春将至,正是万物复苏的好时候。

入京城的小径上缓缓走来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二十五六的样子,朗眉俊目,眉眼一派柔和,却不知道为什么让人心生惧意,一举一动似乎都是无心之举,可你若是细看,就会发现他的虎口处有着一层厚厚的茧,而长在那个地方的茧,无疑只说明了一件事,这是个常年握剑之人,并且是个武艺极高之人。

“停下!你是什么人!”

守城的卫兵自然眼睛也是极尖的,一眼就看出了男子的不同寻常,拦住他之后习惯的就想去翻他的行李。

男子眼睛微微露出一点不耐,不过却还是笑眯眯的将行李摊了开来,“军爷你看,不过是些寻常衣物,没有什么东西的。”

卫兵狐疑的又看了看男子,还想说些什么,眼神却被远处疾驰而来的马匹吸引了视线,全身鸦黑无一丝杂色的马匹上坐着一个没什么表情的男人,男人举了举手上的令牌,又指了指男子,“跟我来。”

卫兵一见令牌就立马瞪大了眼睛,跪了下去,“原来是宋校尉,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见男人看他,又连忙闭上了嘴。

“放行,放行!”

男子勾了勾嘴角,无声的收拾好行李,欲走到男人身边,却见男人一拍马,马就惊呼一声疾驰而去,男子瞪大了眼睛,眼看着自己被甩到身后,而后明了的轻点脚尖,身形飞快的跟上了马匹。

卫兵只觉得就眨了眨眼睛,面前的一人一马就都不见了踪影,嘴巴张的更大了。

“喂!回神了!”

“你看到了么?刚刚那人的身形!”

另外一人嗤笑一声,“能劳烦宋校尉前来迎接的人,你以为会是等闲之辈,别看了,给你一辈子你也看不透。”

这个一身黑衣的人自然就是郑殊,而前来接他的那个宋校尉,则是宋朝。

郑殊这些年虽然从未下山,却半点也没有断了山下的消息,不知道秦公子是出于什么目的,每隔一月就会休书一封飞鸽传书寄到云雾山,上面寥寥几句,却总是会说到唐心,让他安心不少。

直到最近,大约又从师父那里得到了他终于可以出山的消息,又飞鸽传书一封,不过上面的内容倒是更少了不少。

“十五年约定已到,若是你初衷不改,三日后于京城外等候,我自有安排。”

郑殊看的直想笑,这么多年过去了,别人他都记不大清了,除了唐心,唐越,秦一和秦念,还有就是秦公子这永远俾倪天下的口吻。

他对于秦公子从来就没有什么感情,除了他现在当真有些谢谢他当年逼他做的这个决定之外,他对秦公子没有半点别的感情,他自始至终需要谢的,也就只有唐越而已。

十年时间,已经足够发生太多改变,更何况他上次来这里不过是短短几日,能记得的就更是寥寥无几。

不过现在有个宋朝带路,他到是一点都不担心,反正宋朝他还有印象,为秦公子卖命的,他都有印象,所以也半点不担心会不记得路。

马一路飞驰,哪怕是进了闹市,索性宋朝的技术极好,顶多是让行人受了点惊吓。

郑殊就更是轻松了,十年前他的轻功就已经炉火纯青,现在......只要还有耳朵,闭着眼睛他都能听到宋朝去了哪里。

“到了。”

宋朝猛地勒住马缰,马“咴——”了一声停了下来。

郑殊轻飘飘的落了地,抬起眼睛打量起这个没什么变化的宅子,十年了,竟然一点都没变,他还记得他走的时候回头看过这个牌匾,上面的水印都还在,连牌匾都是当年那个,始终未换。

宋朝抬脚走了进去,半晌回头发现郑殊站在门口,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样子。

“无需多看,少爷随唐公子回了青州城,只有公子在府里。”

郑殊尴尬的笑笑,好吧,算他自作多情。

可他当真还以为,这就要重逢了呢。

毕竟那时候连走都没有在看到他一眼。

不过也好,若是他还是不愿见他,他都不知道要如何若无其事的走到他身边,毕竟这一隔就是十年。

“这边请。”

宋朝在前面带路,他已经不记得清心阁在哪里,不过却对听风阁格外的有印象,路过的时候不由得多往那边看了两眼,谁知道宋朝又开口了,“少爷很久之前就已经搬出听风阁了。”

......

就算你什么都知道,也不用说的这么直白吧!!谁问你了!!

郑殊恨恨的看着宋朝以掩盖自己心中浓浓的失落。

十年了啊,他当真关于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走的时候他不想见他,若是现在依旧不想见他那可如何是好。

“到了。”

宋朝在清风阁不远的书房外停下来,然后伸手敲了敲门。

“公子,人到了。”

“进来。”

声音似乎更低沉了些还是别的什么,郑殊有些听不出来,可一推开门,郑殊方才明白过来,时间真的已经过了十年,可这十年,似乎没有在这个人身上留下什么痕迹,除了更深邃的看不透的眼睛,与他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更稳重,更让人不敢直视而已。

郑殊到现在还记得他看到秦公子的第一眼,略带着审视的目光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移开脸去,那时候除了看着唐越,似乎他看谁都是一样的,不在乎不入眼。

而现在,这个人似乎也终于肯正眼看他一眼,不再是一掠而过,而是认认真真的打量,虽然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可用之人的打量,也不由得让郑殊有些高兴,因为只有在他眼里有用,他才有价值站在唐心身边。

“十年了,你倒是当真没有让我失望。”

郑殊笑笑,“公子谬赞。”

这话从何说起呢?虽然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他,可这么说也没错,为了十五年前那个模糊的承诺,他重复着艰苦单调的日子一复一日的生活,为的不就是不让他失望,然后他就再也没有走到唐心身边的机会了么。

“你既然来了这里,自然也明白我要你做什么。”

郑殊点点头,自然是知道的,这也是他这么多年这么努力奋斗的原因。

秦公子挑眉,面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可是你当真知道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么?”

郑殊又想点头,却又猛地愣住,看着秦公子勾起唇角笑的了然的样子,他倒是有些疑惑了,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这样简单的问题何必再问......郑殊怔住,真的简单么?为什么他这么多年从未想过,他只知道要努力爬上这里,可到底是为什么呢?他非来这里不可?他一次也没有想过。

郑殊怔忪的样子显然也在秦公子的意料之中,秦公子低声笑笑,“你这样的性子,简直不是是幸还是不幸。”

郑殊完全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再给你一日时间,你仔细想想吧。”

秦公子说完转身欲走,却被郑殊拦住,“不必再想了......我要留下来。”

是啊,还有什么好想的呢?他已经过去的大半年华都在为这个决定努力着,现在想不想通有什么区别呢?他还有别的出路么?更何况,他从来就没想过什么别的出路。

“好。”秦公子笑笑,“既然如此,你随宋朝去休息吧。”

郑殊点点头,抓起自己的行李,走出门的时候回头问了一句。

“听风阁......现在无人居住吧。”

秦公子一愣。

“我想住在那里,可以么?”

秦公子回过神,微微勾起嘴角。

“自然可以。”

“着人将午膳送进郑公子房里。”

郑殊笑笑,“我想吃一品楼的蜜汁排骨。”

接令的人一愣,看看秦公子,秦公子一挥手,“去吧。”

“睡一觉吧,明日心儿就回来了。”

方才还笑眯眯的郑殊立马僵住了嘴角,再也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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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来就变成“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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