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第二百六十九章

白衣男子笑完,吼道:“何许多说,再战便是!”

白衣男子独自一人,直面这世间五道至威至强的力量,却丝毫不落下风。

双方大战数十回合,竟是平分秋色,持五神剑的五人奈白衣男子不得,白衣男子亦是占不到任何便宜。

僵战之间,白衣男子又感到胸口一闷,接着隐隐作痛,乃是不久之前的那场大战落下的伤。

他深知自身状况,若不是有伤在身,定不会被眼前这五人欺辱到如此地步。

持五神剑的五人也是暗暗吃惊,本以为只要有五神剑在手,制服魔尊是十拿九稳的事,但没想到魔尊的强大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这样僵战下去对他们极为不利:魔尊一时半会是不可能油尽灯枯,若不能速战速决,他们的灵力很快就会被神剑耗尽,到时候无力驾驭神剑不说,却反倒有杀身之祸。

这时,天边飞来一道青光,青光在那五人跟前停下,好似一片落叶,轻飘飘荡漾着。

青光散去,一个道士出现了,他瘦长身形,童颜鹤发,右手握剑,左手环抱着一名婴儿,道袍在风中轻轻地荡漾。

道士周身泛着淡淡光辉,光芒虽不比手持神剑那五人耀眼,但却有凌人的气势,显然其修为已达登峰造极的境界。

白衣男子身形镇定,静静地望着那道士,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道士开口道:“魔尊,你不愧是千年来修道之奇才,修为竟然奇高到此等地步,仅剩不到四层的功力,亦能与五神剑打成平手,贫道打心底佩服。”

白衣男子盯着那道士看,依旧没有开口。

“身为正道人士,贫道一生未作任何不光彩之事,”道士望了一眼怀中的婴儿说道,“而如今形势所逼,贫道也不得不为天下所不耻。魔尊,你且看看我怀中抱的是什么。”

白衣男子目光扫过那婴儿,不语。

道士微微笑了笑,道:“难道你不想知道我怀中这孩子是谁的么?”

白衣男子对这道士没有丝毫好感,倒是痛恨至极,厉声道:“谁人之子,与本尊何干!”

道士仍是徽笑着,看着白衣男子道:“你与那不知廉耻的妖女不是有着不尽的情爱么?她对你情深意重,为你连命都不要了,如今你却不能保全她为你所生的孩子的性命,你叫她九泉之下如何安心?”

白衣男子身子微微一震:“你说什么,那是本尊和幽莲的孩子?”

道士竖抱起婴儿,笑容依旧:“你且看看这孩子的额头,那鲜红如血的印记,除了你的血脉,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人有么?”

白衣男子眼中精光闪现,向那婴儿额头探去。

那是一个鸡蛋大小的纹络复杂的血色印记,对于这个印记,白衣男子再熟悉不过了。

他的表情在这一探之后变得欢喜,接着脸色却忽然变得凝重起来,厉声道:“你妄想要挟本尊!”

道士道:“那也是迫不得已,只要你现在束手就擒,我可以保全这孩子性命,不然的话,我绝不会留下后患!你可考虑清楚了。”

白衣男子身子微微晃动,沉思片刻道:“你当本尊这等无知么,本尊若是死了,这孩子断然不可能活命,这种骗小孩子的把戏,也敢拿来戏弄本尊!”

那道士微笑着:“选择的权利在你手上,既然你不想留他,那贫道便送他一程。”

说时他的右手已经慢慢地抬了起来,眼睛倒是—眨不贬地紧紧地盯着白衣男子。

道士的右手掌聚满灵力,挥掌作劈下之势。

白衣男子见势,心中一急,顾不得许多,祭起魔剑闪电般向道士刺去,同时左手甩出一道血色法术往道士左手打去。

就在白衣男子动身的一刹那,手持神剑的五人已然纵身而起,祭起神剑,剑锋齐齐刺向白衣男子,直取其性命。

谢忘云想到这里,心中更为好奇,当下便钻进洞中,可是洞里漆黑无比,什么也看不见,他不得不又爬了出来。

还好带了火种,点了一只火把,谢忘云再次钻进洞中。

这回能够看清洞里的一切了,在火光的照耀下,这个山洞的洞壁显得光亮圆滑,从洞口直下一丈落地,然后有一条通道平直地伸往岩洞深处。

谢忘云没有犹豫,径直朝通道里边走去,大概走了几百来步到了通道尽头,尽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面石壁,石壁的材质与周围的岩壁迥然相异,虽然同样很光滑,但是它是乳白色的。

石壁上刻有两行血红色的字,每个字都有巴掌那么大,但是谢忘云不识字,弄不清上边写的是什么。

他试着在脚下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往石壁上砸去,发现这石壁坚硬无比,根本无法撼动分毫。

“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谢忘云悻悻地自言自语道,“可惜我不识字,不知这上边写的是什么。”

他伸出手,指尖在石壁上的字上来回抚摸着,他冥冥之中感觉到,这些字对于他来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又好像在无声地呼唤着他。

忽然之间,他的脑袋嗡地一震,好像突然被人往后脑勺猛地敲了一闷棍,顿时眼冒金星。

谢忘云只觉得头晕目眩,脑海中有千百个字符图案在杂乱无章地飞舞着,密密麻麻的使他意识一片空白。

等谢忘云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他仍是在这个奇怪的洞中,先前是昏倒在了石壁前。

他起了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回想起之前的事。他只记得他本是在抚摸着这石壁上的字,可是摸着摸着忽然间脑海里闯见了一堆的字符,使他意识变得混乱无序,一下便晕倒过去了。

现在想起来,那些密密麻麻的字符仍旧还在脑海中漂浮着,每一个字符都那么地清晰,可是他苦于不识字,根本不知道这些字符是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再看看天色将晚,担心回去被老爹教训,便没有多想,出了洞,回来村子去了。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三年。

正午的阳光洒在这片郁郁葱葱的山林间,让这片古老而神秘的森林变得生机勃勃,微风吹过,树枝带着叶子轻轻摇曳,唦唦作响。

枝头上,是那叫不出名字的鸟儿在吟唱,虫声也叽叽喳喳为这晨光中的旋律伴奏。

林间的小溪也从高处哗哗顺流而下,清澈的溪水运载着枯叶抚过圆滑光亮的卵石,一直奔向山下。

这是神秘的忘忧山,高耸的山峰直插云霄。

一只体型庞大的野猪正在林中的大树下觅食,它身强体壮,弯曲獠牙长而硕大,昭示着它有着不小的年龄。

树下食物丰富,野猪尽情地享受着美食,不时发出欢乐的哼哼声,丝毫没察觉到就这不远的百尺开外,一双犀利明亮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在它身上。

突然,“嗖!”的一声,一支利箭划破虚空,往野猪所在的位置射去,直直插入它那肥大的屁股,顿时鲜血直冒。

野猪吃痛哀嚎一声,四肢蹦起,转身向利箭射来的方向怒视了一会,又发出几声震耳欲聋的怒嚎,嚎叫声在林间回荡,惊飞了树上一大群觅食的鸟儿。

“嗖!”又是一箭呼啸而来,这回箭射入了野猪的前腿,野猪一个摇晃险些摔倒,不由得又怒嚎几声。

这头大野猪也是成了精的家伙,知道敌人躲在暗处,奈何不得,也不敢在此地多作停留,后退一蹦,转身就要溜之大吉。

这时又是“嗖!”的一箭,这一回因为力道够足,利箭从侧面深深地刺入了野猪的脑袋。

野猪哀嚎一声倒下,在地上狠狠地抽搐了好一会儿,才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一命呜呼了。

一个年轻男子从一棵大树后跳出来,三两步跳到已经断气的野猪旁边。

他就是谢忘云,他现在已经十九岁了,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兽皮袍,腰上悬着一口同样陈旧的猎刀,却是眉清目朗,英俊之极。

“好家伙,三箭才倒下。”谢忘云用脚踢了踢野猪的尸体舒了一口气说道。

说罢,把弓箭缚到背上,一口气扛起野猪大步流星地向山下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天边布满美丽的晚霞。

谢忘云扛着一头硕大的野猪走进柳铃村。

“哟,忘云啊,今天又猎杀这么大一头野猪,真能干!”在村口小溪洗菜的王大婶见谢忘云走过身旁时,竖起了大拇指。

“可不,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咱村的忘云这孩子能干,有出息!谢老汉养了个好娃啊!”进镇赶集回来的宋大伯也笑眯眯地夸赞起来。

“忘云这孩子打小就讨人喜欢,谁家姑娘嫁了他呀,下半辈子可不用愁咯。”地里干活回来的李大爷扛着锄头,也跟了一句。

别看谢忘云身子单薄,长得眉清目秀的,因为三年前那次意外收获的缘故,他的力气可是非常的大,不说其它,单这头大野猪少说也有两三百斤,但是压在他肩上仿佛就像没什么重量一般。

前些日子村里有头牛不知怎的,突然发起疯来,谢忘云匆忙赶来,一拳就把那头疯牛打趴下。

邻村的年轻人都知道他身强体壮,力气比牛还大,都不敢招惹他半分。

就连山上的土匪,路过的流氓痞子,只要知道谢忘云这个人,都不敢踏进柳铃村半步。

“老爹,我回来了。”谢忘云一回到家就把野猪扔在院子里,然后冲着屋子里喊道。

谢老汉正在屋里做饭,听谢忘云这么一喊,探出头道:“回来就好,今天又打到什么货色了?”

“一头野猪。”谢忘云一边找干净的衣服换上,一边应道。

“好啊,野猪好,个儿大,肉多。”谢老汉从屋里走出来说道。

从他捡到谢忘云到现在,已经十年了,他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岁月沧桑的痕迹。

“饭已经做好了,你赶紧去吃吧,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也不用上山去了。”谢老汉接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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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天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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