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一字千两

第十四章一字千两

几台舞剧,周成心理认定是自己送给香香的,他为香香封琴而得罪订婚女子都能做,何况几个前人的创意。周成下定决心拒绝云烟。

齐飞在来的路上就准备两不相帮,所以他在俩人交谈时基本没说话。此时见双方关系搞僵了,便出来圆场:“云烟实是担心花魁赛言语间难免急噪了些,周兄切勿见怪。而周兄对云烟始终不冷不热,也着实让人寒心。既然周兄不日远行,指点歌舞怕是时日不够。以小弟愚见,周兄作首新词用于云烟魁赛时主唱,相信以周兄名头和云烟歌喉定能技压群芳。”

既然如此简单就能完事,周成亦不想多惹麻烦,点头应是,把目光转向云烟。

云烟暗骂自己嘴快,若不是她对周成施计无效,芳心动摇之下说漏了嘴,她绝不会把香香牵扯出来。云烟早已听说周成与香香似乎关系非浅,让周成在云烟和香香之间选择,结果自不言而喻。

云烟知道今日事不可为,她也不想现在就与周成撕破脸,反正自己手中捏着齐飞这张牌,以后还有的是机会。想到此处,她便叫下人准备笔墨。

周成抓起笔,心头忽然升上一个恶毒的想法,暗暗冷笑着用楷书写下一首词:

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

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

倚遍栏干,只是无情绪!人何处?

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

齐飞看罢便两眼放光,大声赞道:“周兄啊周兄,一年不见你书法又是大涨啊。记得去岁你字里行间锋芒毕露,而此作已驱于平实。兄应多与小弟切磋交流才是,不可藏拙。

齐飞看的是书法,而云烟看的是词意。云烟近年来为招呼客人,特意读了很多多,这首词的意思她倒是能看的懂。

云烟柳眉倒竖,不悦道:“愁千缕,人何处,望断归来路。这词显然是为深闺怨妇而作,怕于奴家不合。周公子可是欺奴家不识字?或讥讽奴家无人可嫁?”

周成仿佛没听到云烟口气不善,呵呵一笑道:“云小姐既然深谙御男之道,怎会不知欲拒还休之说?”

云烟眼睛一亮,她明白了周成的意思。只要她稍露从良之心,便可引来青年男子飞蛾扑火之举,到时嫁与不嫁还不是是云烟自己说了算。

周成的真实意图没有说出,她知道云烟已经上当。日后云烟若真嫁于一方强权人物倒也罢了,自己目的也达到了。若是她任何人都不嫁却又撩拨人,自以是的周旋其中游刃有余,同时也得罪了所有求婚男子。有人得到她,其他男子便会把嫉妒心往所得之人身上发泄,但无人得到她,所有怒火就都针对了她。这个苦果只有云烟自己吞下了。

齐飞还在对着字喃喃自语,周成见诸事已毕便要请辞,却被齐飞一把拉住,齐飞道:“周兄,这副字价值不下千两,应让云烟支付些银两于你再走不迟。”

咦,这倒奇了。周成纳闷。在各才子未取仕前,一副字画最多只值五六百两就能让人竖起拇指暂声好。而周成却是人家两倍。

云烟顿时耳朵竖起,她现在开始重新估量起周成的价值了。云烟本来不重视周成,只是觉得周成有用而已。她见过的才子多的是,而四才之一的齐飞更是在她手下打‘杂’。

不待周成询问,齐飞自顾自的说道:“周兄字画流传甚少,市面上所见皆是令尊拿来的草稿。但就只草稿,只要出现便会被人高价买走。姑苏读书人争相模仿,而商贾皆以有兄之书稿为荣,相互攀比。小弟虽不屑卖字画为生,却也时常留意书市。观小弟之字画,十两银子都未必有人要。”齐飞说着说着,嘴角挂上了一丝苦涩。

不是太少,是根本没有,就算有也是父亲拿出去的。周成想到父亲周仁,翻了翻白眼。难怪这几日在家中读书时父亲总在身边转悠,嘘寒问暖。问自己怎么不写诗作画,当时还以他转性了。定是在外开销太大,时不时拿一张卖了换酒钱。

“此画又不会出售,银两之事不必再提。若云小姐有心,就请善待齐兄。周某告辞。”

两人把周成送到门口,齐飞本想再送一程,却被云眼一个眼色拦住了。云烟见周成走远,凑到齐飞耳边轻声问道:“你可认识周成之父?”

齐飞摇头,随即又点点头:“我在酒家见过几回,却不曾交谈。”

云烟顿时眉开眼笑,道:“今日我不见客,你也不需从旁作陪。”云烟从掏出几张银票递于他,“等下你便去各酒家闲逛,若见周父就陪他喝酒增进友情,所有开销都由我承担。明日辰时再来汇报于我便可。”云烟刚才听到周父卖字时,心理火热起来,又听齐飞说周父好酒。她知道终于找到周成的一个弱点。

一个酒鬼还不手到擒来。云烟握紧了拳头,有了老的还怕你小的不成。

“这似乎不太好。”齐飞皱眉道。他觉得此举绝非君子所为。

“有什么不好,还不快去。记住,千万别让周成发现。”云烟轻轻推了一下齐飞。齐飞无奈,悻悻的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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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一路烦恼回家后如何规劝父亲少卖字画的法子,所以他没有仔细看路,不小心就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哦,是兄……台,是你啊。”对面的人操着不太流利汉语说到。

来人是个中年大汉,胸膛开阔,肌肉鼓鼓,比周成高一个头。周成听他说话,抬头对着他脸猛瞧,找便记忆都不觉得与他认识。“你是?”

“昨……天凌晨我……与你见过。”大汉断断续续的说到,随后憨厚的笑了笑。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昨天保护纳兰四人里的一个吧。”周成怕他听不懂,说的都是白话。

“兄…恩,你现在有没有空,和我到茶楼里去叙……就,啊不,去说说话。”大汉每说一句话,脸就憋的通红。

“也好,我也有话问你呢。”周成应道。

巨大的巴掌搭到周成肩膀上,周成只感到一股力推着自己前进。在茶楼里要了个包间,周成握着茶杯认真地听着大汉半熟不熟的话介绍纳兰的事。话虽不多,却整整用了半个时辰。

周成虽然不是全听明白,大致过程倒是了解了,周成把他话试着以自己的意思连接起来复述了一遍:

纳兰十岁时于草原放牧,遭遇狼群围攻。与纳兰吃睡一起的牧养犬挺身而出,杀狼三只而不倒。三头狼尸却被同类分尸而食。此时刚好大队人马杀到,群狼惧,乃退。

纳兰第一次见到自然界残酷,从狼群出现时就呆立不动,见到熟人后,才纳兰哇的一声哭着抱住挡在身前的牧养犬,却发现它早已断气,肚子上有一到长长的口子,内脏都掉落于地。纳兰在原地用手挖坑掩埋,食指鲜血直流不愿包扎,期后跪坐一天一夜,被人拖回家中。又连续发烧七天。病好以后纳兰似乎忘记了那断事,她也就恢复了原来的纯洁,甚至还到处问人她的牧养犬是否走失了。没几日别人却发现纳兰晚上存在另一面。而白天纳兰却能听到几里外声音,闻到几里外的香味。五感异于常人。晚上别人叫她纳兰,她怀疑周围的一切,对任何事都冷漠处之。而白天纯洁地她别人叫她娃娃。娃娃的跳舞天赋也就那时被发觉,舞一回就会昏迷一天一夜。

“你对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周成不解。对纳兰遭遇让他同情,可他却觉得只是在听故事。

“我希望你能帮助她,她是个苦命的孩子。”大汉泪流满面,双手微微颤抖。

“你想我怎么样帮她?我和别人又什么不同,为什么是我?”周成被男人的眼泪感动了。

“她的灵魂已残缺,若想复原只有让她们两个都喜欢一个人,让他们心灵共震,之后就可以融合为一体。这是我族的巫医说的,我听不太动。不过我们也尽力挑选过族内勇士,似乎她们两个人都看不上。”

周成身体一滞,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两个对我都有感情?若说娃娃还过的去,但说到纳兰似乎就……”

“你错了,纳兰把娃娃当成亲妹妹,她对娃娃之好更甚于自己,她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也许早晚会消失,所以她会满足娃娃想要的一切。娃娃喜欢的她也会试着去喜欢。”大汉又顿了一下,补充道:“娃娃能看破别人的内心,对她有善意的人她自然就觉得亲切,有恶意的人她就会躲的远远的。也因为这样那天我们虽然跟在后面,却没冲上来阻挡。也许因为你不是突厥人,娃娃对你有点特别。而纳兰这两天也在打听你的事。”

“啊,这样啊。”周成刚才已经决定帮忙了,可是现在觉得此事绝非一两日可成,他京城之行实在耽误不得。

“对了,京城。”周成一拍额头,想出了办法,“我马上要动身去京城长安,娃娃是三大名家,今年也会受邀前往京城,到时你来国子监找我如何。”

大汉想了想,道:“这样也好,我先与她们两个商量一下,做好准备。呵呵。”

周成把国子监主簿梁勉的地址也告诉了他,他高兴地站起来与周成拥抱。

(纳兰的结局早已想好,实在太过凄婉,忍不住现在写点。藏獒一生只对第一眼看见的人忠诚。记得一篇新闻上有这样的故事,藏獒与其保护的老马一起出门,半路上老马死了,藏獒回到家中叫上小马,在老马尸体旁趴着。几天后主人找到那处时,小马死了,藏獒也死了。此种友情亲情,就算人类也自叹不如。这是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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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文采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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