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少爷,李姑娘。」前头传来贺福的声音,「前头有个茶亭,下来休息一下吧,马也得吃点东西,喝喝水。」

纪颐溯道:「那就停一下。」

这时间茶亭没别的客人,老板夫妇都上前招呼,给几人奉上清茶跟馒头,又把马牵到旁边去喂食干草。

羊草自然不敢跟主子同坐,拿起自己那份,想到角落桌子去,却是被李知茜一把拉住,「坐下吧,什么时候了。」

李知茜其实很饿,但吃不下,只拿起茶喝了一半,桌上东西便没再碰过,老板来说,马匹已经喂饱,正预备再上路时,羊草哎哟一声,「店家,净房在哪?」

看着她直冲茅房,才刚出来又抱着肚子走回去,到羊草一边说着自己昨天不该贪吃,一边第三次进入净房,始终锁眉的李知茜忍不住也笑出来,但很快的,又笑不出来了——大道远远的,看得出有一拨人,速度很快,一般人不会有这样的催马速度。

李知茜这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自从被田大人看上后,这十几日也已经心力交瘁,见对方不要脸到出动官兵,除了叹气,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纪颐溯也看到了,越来越近,带头的竟然是官兵。

「纪公子去后头躲躲吧,免得被我牵连。」自己是逃不了了,但不想连累别人,纪颐溯已经帮她了,谁知道羊草在这时候闹起肚子,而造成问题的烤肉,是她自己昨天想吃弄的。

「我本就是为了这件事情而来,怎能在这时候躲。」

李知茜有点想笑,她知道这无缘的前未婚夫对自己有好感,但都这时候了还不躲,也算难得。

想想,其实也没啥关系啦,京城风气本就开放,男女同桌算不上什么失德,那些衙役也就觉得她不识抬举,应该也不至于为难于他,最多也就是被揍几下而已,二十一岁的人挨几个拳头,不妨事。

看着那群人,李知茜有点感慨,「不瞒纪公子,我刚离开馨州时,每天就是诅咒纪家倒大霉,可这两年多,我都没怎么想起了,京城真是很有趣,我原本想在京城过一辈子的。」

纪颐溯听她说起诅咒纪家,也没生气,「姑娘肯定过得很好了。」

「这倒是真的,到了京城,四处玩遍,确定要住在京城之后,才请人找了房子,一开始是找了翡翠巷,名字是挺好听的,不过地方很窄,可石揺馆整建太花钱了,只能省一点,大概一年前,我才买下梨花巷那里,想说接下来都要住在这里,花了时间去翻修整新,别说家具,就连窗纸都是细心挑过,可没想过,房子都还没重新上过漆呢,我就得弃屋逃了。」

「放心吧,姑娘拿得回来的。」

李知茜狐疑,民不与官斗,难不成他搭上比田三司更大的官?

这样想来,好像也有可能,不然这种情况,除非是仇人想留下来看热闹,否则正常人都会跑。

刚刚在梨花小巷时他是怎么说的,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而来。

一群人很快由远而近,接着翻身下马。

李知茜认得其中一个,那日在王爷府他跟在田大人身边,是保镖般的人物。

那人跟领头衙役一个点头,领头衙役便往前,一个拱手,「李姑娘身分已经是田大人义女,实在不宜在外,还是让下官护送回去吧。」语气虽是客气,但却是不容置疑。

纪颐溯往前一步,对着领头衙役问:「敝姓纪,大人贵姓?」

一个眼色,贺福立刻抽出随身盒子中的一层,递了上去,笑说,「各位官爷一路辛苦,一点心意,请各位喝点茶。」

红色锦锻上满满碎金子,这要换算成银子,四五百两跑不掉。

那十几个衙役一看,表情顿时不同了,不管银票还是珍稀首饰,都不算好用,进出钱庄或者典当,被看到了都要交代来处,碎金子却是不用,算算,一人至少可以分得三四十两,足足是两年的月银。

领头衙役进门时见纪颐溯一副凛然的样子,所以没动手,此刻看到那层碎金子,态度自然更客气,「我姓文。」

「文大人说李姑娘是田大人义女,不知道可有文书?」

「自然有,这天子脚下,谁敢乱来呢?」这有钱傻子想英雄救美,不要紧,看在那盒孝敬分上,给他看看文书,好死心——田大人既然想把她弄进府,自然也都查好了,这李石榴本名李知茜,父亲是先皇时期的京生,父亲跟祖父都已经不在,这种女孩要弄入府中,再简单不过,安个「照顾孤寡」的名字就行。

纪颐溯接过文书看了,的确是收为义亲的文凭,只不过在子女那边,却不是李知茜自己画押,而是户部二司盖了官章——这种文书当然是有的,不过通常是因为义子女年幼不会写字,故会由户部二司直接盖官章,表示虽然没有孩子亲签,也算有效用,的确算是入户子女。

纪颐溯看完,把文书还给文姓衙役,「不过官爷,我这也有几份文书,请官爷看看。」

贺福又赶快呈上。

文姓衙役接过一看,整个脸都绿了,又看了第二遍,对旁边的人吩咐了几句,对方很快翻身上马,朝京城的方向奔去。

纪颐溯见状,朗声道:「店家,有什么吃的喝的,都拿上来,没有的话,想办法张罗一下午饭。」

那文姓衙役知道一时半刻也走不了,率先坐下,其余人见状,也纷纷落坐。

银子的魅力是很大的,虽然时间耽搁,但却是没人臭脸,甚至有人开始吃起茶亭的干粮跟包子——这姓纪的一出手,人人差不多都能拿到两年的月银,老实说,个个心情好得不得了,心情好,嘴角自然藏不住笑,讲起能给家里添什么东西,更是不得了。

李知茜也坐了下来。

原本食不知味,但现在觉得有戏,感觉饿了起来,拿起馒头慢慢咬。

等老板的炒鸡肉端上来,李知茜终于忍不住,「纪公子,你给他看了什么?」

「给他看的是纪李两家的约婚书,还有你名下那块地的变更。」

李知茜睁大眼睛,「约婚书不应该无效了吗?」

她记得无效了啊,纪颐溯的大丫头传出有孕消息没多久,姑姑与姑丈,连同官媒一同前来,奶奶,二叔父,二婶婶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签名盖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于之前的约婚书,要存要毁都无妨,反正退婚书已经存证,日期又比较后面,自然是以新的为准,只是一般人不会留着就是了,又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事物,留着干么。

「退婚书总共三份,李家,纪家各一,官家存一,这三份都已经烧毁,退婚书既然已经不在,那么约婚书自然就有其效力,纪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里放着,至于官府,纪李两家都没人去官府那边提出申明,所以存文还在,三份存二,已经足够,给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这啥状况?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约婚书有效,那不就代表他们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说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来,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给纪颐溯吗?

客观说来,其实没得挑毛病,他年轻有为,外貌俊秀,也不过才见几面,知道她有难,立刻赶来,还做了诸多准备——只要纪李两家的约婚书有效,那么即使是田大人那样的高官也动不了她,无父无母,可由户部二司作主,以「无人照顾」的理由收义亲,但是未婚夫跑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文姓衙役应该是派人请户部官员过来鉴定真伪,只要户部官员确认那上面的官样印章都对,而她也承认,那她就是有婚约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会无人照顾呢?届时,那张由户部强行盖印的义亲文书自然得作废。

他人没什么不好,但想起他嫡母跟他亲娘,就忍不住觉得阿杂,两人都为了儿子先后想害死她,她又不是什么善良小白兔,肯定记恨的,以后在纪家看到她们一次就不爽一次。

姑姑那边,诚实来说,真的好难面对,英年早逝的亲哥遗留下来的孤女,就这样卖了,好笑的是她拿到那块地时,还以为姑姑真心疼她,没想到是那时就想害她了。

嫁入纪家,以后姑姑就是婆婆,得早晚问安,要跟个害自己的人早晚问安实在是想到就不爽,不过,无论如何,都比进入田家当义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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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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