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Chapter 16
自从那次因为约翰落水的意外而结识了邓布利多父子之后,他们一直保持着愉快的书信往来。就像邓布利多先生留给詹姆斯的第一印象那样,他是一位非常热情、直率的绅士,而且对麻瓜的文化、知识和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非常感兴趣。暑假一到,亚伦跟着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去了居于瑞典的表婶家度假,萝拉也和她的弟弟埃德蒙去了科尔福德镇的亲戚家作客,卡森先生家的朵丽丝和莫尔家的格丽塔还有其他巫师家庭的孩子自从到魔法学校之后就不再屑于跟比自己小的孩子们玩耍,村里的其他孩子们要么帮着干农活,要么帮着照顾弟弟妹妹,约翰在小仙子和书本的陪伴下过了两周后,提出能否写信邀请邓布利多兄弟来玩。
詹姆斯考虑了一番,觉得这对男孩来说有好处,于是就让那只来取回信的大猫头鹰带去了他写给邓布利多先生的邀请。邓布利多先生对此事非常赞成,他很快回了信,并且定下了男孩们来塔丘乡的时间和方式——邓布利多先生坚持他们应该按照麻瓜的方式来拜访,于是这意味着他们要乘坐列车和马车。
到了约定的日子,詹姆斯借了辆农场的马车,有些惴惴不安的带着约翰去村外的站台迎接,好在,他们的客人安然无恙地抵达了。邓布利多先生和阿布弗思显得非常亢奋,而阿不思则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上了马车,他们一路边走边聊,最后到达牧师小屋,邓布利多先生跟他们一起吃了一顿午饭之后,叮嘱了两个男孩一番,就向詹姆斯道别,用魔法离开了。
说实话,看着邓布利多先生在门厅消失的一瞬,詹姆斯还没有意识到他让自己陷入的状况,直到当他转过身,面对从高到矮排列的三个男孩一齐仰头看向他,詹姆斯才感到了一丝紧张:他是这个屋子里唯一的大人,并且也是唯一没有一丝魔力的人。
“好吧,男孩们,”他说。“让我们先来谈谈规矩。”
这个开场白烂透了,他能从阿布弗思挑衅的眼神、阿不思微微挑起的左眉毛和约翰欲言又止抿紧的嘴唇看出来。而小仙子一边绕着他的脑袋转圈起舞,一边发出的铃铛般嗡鸣对此毫无帮助。
所有的男孩们骨子里都有些藐视权威,不过邓布利多兄弟表现的方式截然不同。阿布弗思坚决地拒绝一切,不论是教导还是命令,他会用一种颇为原始的方式坚持自己的立场;阿不思则表面上接受,转头却能想出几十种甚至几百种理由反驳你的教导,或者证明该命令的荒谬并将其巧妙绕过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好在,经过最初短暂的尴尬相处之后,詹姆斯很快找准了与男孩们的相处之道,保住了他在这个家里的权威地位。
尽管不论是邓布利多先生还是两个男孩都没有准确描述过他们的家的地理位置,但詹姆斯感觉沃土原应该是座北方小镇,阿不思和阿布弗思显然第一次见到这种大规模的农场劳作,尤其此时正值收获季节,全村的男人们几乎都集中在田里劳作,许多女人和孩子也到农场帮忙。看到男孩们对此似乎格外感兴趣,詹姆斯便动起了脑筋。
这几年的夏天都格外炎热,一直要热到收获季节之后。每天一大早,男人们走出家门,披上外套,带上照明工具,他们朝天上望着,互相问道:“你觉得天气会一直好下去吗?”
黎明之前,村子里就会热闹起来。煎培根的香味,木柴燃烧的味道以及烟草的味道渐渐盖过了田间清新湿润的泥土气息。
詹姆斯早已习惯在这样的清晨伴着氤氲浅红的曙光的醒来,窗外清风掠过成熟的稻谷,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洗漱完毕后,他首先到约翰的房间里,发现男孩又将毯子踢到了床下,罩衫也卷到了胸口,露出白白肉肉的肚子。詹姆斯故意轻轻走到床边,挠了挠男孩的肚皮,好笑地看着他猛地缩成一团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约翰醒来之后,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就跳下床去叫醒隔壁客房里的阿不思,男孩们一个接一个被唤醒,最后醒来的往往被前两个报复性的小小捉弄一番,而这个不幸者通常都是年纪最小的阿布弗思,不过,他的脾气也最大,所以整醒了他的阿不思和约翰,也免不了被小男孩扑倒在地还击一番。
男孩们起的这么早是因为想去森林边上沾满露水的草丛里摘蘑菇。阿不思和阿布弗思都对这项对他们来说格外新鲜的活动乐此不疲,洗漱完毕就抓上外套,催促着约翰一起出门。村里很多大人不太乐意孩子们去摘蘑菇,因为沾满露水的草地毁靴子。妈妈们总会说:“毁了六先令的皮鞋就为了摘六便士的蘑菇!”
好在詹姆斯给男孩们准备了专门用来摘蘑菇的旧鞋子。男孩们精力充沛地跑下楼,手里拿着诺丽为他们准备好的篮子、路上吃的面包和黄油,迫不及待地出门钻入一片露水弥漫的土地。
詹姆斯在花园里一边打理小小的菜地和花丛(小仙子正快乐的在花园里飞来飞去享用早餐),一边看着他们远去,隔着矮墙和主路,田里那金黄的麦浪翻滚起伏,黑黢黢的篱笆上挂着露珠。枝叶间蜘蛛网上的露珠在晨光下晶莹欲落,五彩缤纷,孩子们在路上留下点点的足印。空气中弥漫着稻草、鲜花和湿润的泥土的气息,天空的脸颊绯红一片。
过个几天,就是收割的最好时机。四周浓稠的色彩让人欲罢不能:旷野上的石楠丛紫得炫目,田地里的谷物金灿灿耀眼,深绿的草坪绵绵不尽,碧绿的河水欢快奔腾。
这片土地不仅承载了大自然的美艳,还承担了一代代人的口粮。
神清气爽的孩子们在安静清醒的黎明走过狭窄的田间路,热的两旁的谷物窸窣作响。有时阿不思拽着约翰冲进玉米田里寻找芙蓉红,扯下粉色的喇叭状的花朵,装饰帽檐和腰带,而阿布弗思站在一旁,义愤填膺地挥舞着胳膊小脸通红,埋怨他们践踏了玉米地。等到他们归来,日头已经爬上了三竿,摘来的蘑菇可以拿一部分跟住在村口的老蒂娜换蜂蜜,剩下的交给诺丽,跟培根、鸡蛋和新鲜的蔬果一起做成丰盛又营养的早餐,蜂蜜则会在稍后被加进柠檬水里,做成美味的冷饮。
开始收割的那天詹姆斯带着男孩们一起去了农场帮忙,他们干不了什么重活,只是带着草帽,撸起袖子,跟女人们一起捆好割下的作物。
不到太阳完全爬过山头,田里已经忙得热火朝天。
男人们手持镰刀站成一排,用父辈的法子收割,女人们跟在后面捆好割下的作物,堆成一摞。这里的农民们保留了选出最高大娴熟的收割人的传统,给其冠上“收割之王”的称号。从1887年开始连着四年的“收割之王”都落到了威利·沃特斯的头上。他曾在军队服役,是个身强体壮的小伙子,牙齿白得耀眼,皮肤被烈日灼得黝黑。威利带领着大伙收割,决定何时歇息,还决定阴凉处的大水罐里放什么饮料。头一回休息的时候,威利头上的草帽被阿不思和约翰装饰了一圈芙蓉红和绿叶,乐得他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都带着那顶被装饰一新的草帽在烈日下干活。
农民们的休息时间很短,每天早晨,他们都会给自己定下一天的工作量,在日落之前全力以赴。他们坚信“人都是逼出来的”,所以总是定下超额的工作量,最终他们在田里的惊人表现能让旁人和他们自己都大吃一惊。小块的田地会留给女人们收割,那些身体好家里又走得开的女人都会去田里帮忙。
田里有些地方会故意留出来让人捡穗。阿不思看到有些地方麦茬留得格外多,感到奇怪。“那是杰米专门留给自己妈妈捡穗的,他负责监督大家的收割工作,每年都会故意给大家留下许多麦茬。”詹姆斯告诉他。
“捡穗是做什么?”阿不思又接着问,“为什么不一次性做完?”
对此詹姆斯回答:“过两天你就会知道啦。”
农场管家骑着灰色的长尾马一块田一块田的巡视。他不是去挑刺而是去鼓舞士气的,他还给农民们带去小桶的啤酒。
在收割捆札之后就该运庄稼了,这是最忙的一部分,村里的所有男人都上阵了,为的是在下雨前尽可能的把稻草垛好。黄蓝相间的运草车没日没夜地在田间和垛场奔忙,跑的像一个两岁孩子似的跌跌撞撞。马车边缘的稻草被路边的篱笆和门柱蹭下不少。站在车边的男人就用干草叉把稻草扬到马车上,周围都是“站牢啦”“抓紧啦”的号子。
詹姆斯见男孩们跟着起哄,就告诉他们:这些口号都不是随意喊的。
“有传说之前曾有人在草垛上没站稳,摔下来跌断了脖子和脊背。”他对男孩们说。
老科林也在一旁吓唬他们说:“之前也有人因为在田里被镰刀割伤,让干草叉戳穿了脚板,后来伤口感染死掉了。”
男孩们最后拖了几捆稻草到马车上就累得不想干了,藏到了篱笆丛间的树荫里,照看着啤酒罐和午饭。他们有时捉迷藏,有时被大人们举到高高的马车上。
詹姆斯给孩子们带了午饭在田间吃。不过农场主的妻子还是专门过来邀请他们吃下午茶。那是跟他们一起在田间帮忙的孩子们从未想象过的奢侈茶点:煎火腿、鸡蛋、蛋糕、司康饼、炖李子、奶肉、果酱和果冻。厨房里的桌子简直都有牧师小屋的客厅那么大。墙边有三扇窗户、地上铺着石头地面、烟囱几乎跟约翰的卧室一样大。
“难怪农场主帕丁顿先生更愿意待在厨房而不是客厅。”詹姆斯听到约翰小声对邓布利多兄弟说。
帕丁顿先生先回田里了。帕丁顿太太带着詹姆斯和孩子们参观铺着绿地毯的房间、钢琴、安乐椅、一张有关忠心耿耿的狗的画,还有一个一按就能冒出旋律的音乐相册。
帕丁顿先生的大女儿奈特莉为大家演奏钢琴,毕竟在那时候招待客人却没有音乐是一件扫兴的事。这样一来,帕丁顿家的三个小些的女孩儿就正好可以跟三个男孩伴着音乐跳舞(阿布弗思对于跟女孩跳舞表现得意外熟练自然,反倒是阿不思对着热情的伯莎显得有些羞涩),帕丁顿太太和詹姆斯一边喝茶谈论教会的事,一边开心地看着孩子们游戏。
终于在八月清凉的暮霭中,最后一垛稻草被装上车。男孩们笑意盈盈,男人们扛着干草叉走过小路,他们嘴里唱着歌:
收完庄稼回家喽!收完庄稼回家喽!
可惜酒壶酒桶空荡荡
喝不够算不上好丰收
经过农场跟前的时候,后两句唱的格外响。这时候农场主帕丁顿先生就会带着女儿和女仆们出门,提着装满酒的瓶瓶罐罐。所有人喝得痛痛快快,带着丰收的工钱回家休息劳累的筋骨。
女人们站在家门口向凯旋的男人们挥手,过路人也微笑着致以祝贺。农民们在收获中的艰辛付出和微薄的回报不成正比。但这种快乐却是真实的,他们热爱这片土地。欢欣于自己的劳作开花结果。忙完收获回到家的那刻,是一年艰苦的点睛之笔。小伙子们则是精力十足,这之后还要到“农夫和马车”继续去庆祝,晚上绕着村里唱歌,直到繁星开始眨眼,寂静降临田野。
詹姆斯带着男孩们在黄昏时分回家,一路上有金龟子和飞蛾飞到他们脸上。村子里的灯光像是朵朵金花。晚餐之前大家聚到花园里,小仙子开开心心地坐到约翰的头顶上,詹姆斯从井里抽上水来,男孩们轮流抱着水管给晒了一天的植物和土地浇水。后来他索性让男孩们脱掉鞋袜,然后把水管对准了他们,孩子们又笑又叫,阿布弗思很快不甘示弱冲上来夺过了水管的掌控权,到最后,大家的衣服和裤子都湿透了,连无辜的小仙子也被水浇得飞不起来,一个劲儿在约翰湿漉漉的脑袋上抖着翅膀。
一进门他们就发现了诺丽在门廊放了热烘烘的干净衣物、毛巾和毯子,詹姆斯让他们把湿衣服脱下来扔到楼梯下的橱子里,换好衣服之后再到餐桌边就坐。美味的奶油拌菜已经上桌,紧跟着是鲜嫩多汁的烤牛肘、刚出炉的梅子面包和甜美的入口即溶的炖水果,最后还有松软可口的海绵蛋糕。
当然了,村里的许多家庭即使丰收之后也吃不上这样好的晚餐。很多家里都有这么多长身体的孩子,单是买面包都是项大开支。做布丁和蛋糕的面粉,能不再花钱当然才是最好的。田里收割过后,女人和孩子们蜂拥到田埂里捡拾遗漏的麦穗,回家做成面粉。这就是捡穗了。
斯蒂文森夫妇俩的孩子们都去了城镇生活,如今上了年纪,老科林虽然仍然能在田里干活,但是捡穗这种事老蒂娜一个人可干不来。所以詹姆斯便跟男孩们商量,去给老蒂娜帮忙。
伴着八月浅蓝色的天空,田埂上绿油油的苜蓿,篱笆上色彩绚烂的蔷薇果和山楂,以及驻足歇息的鸟儿们。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所以孩子们很乐于做这事。
不过真正做了,才知道捡穗实在是个辛苦活儿,人们要反复来回的在田埂上奔忙,弓着腰,两眼直盯着地面,一手伸出捡穗,一手还要提着装穗的麻袋。这是一项苦差事,要从天蒙蒙亮忙活到太阳下山,期间只有两次短短的休息时间。
终于等到休息的时候,刚才累到嚷嚷的孩子们又来了精神,沿着篱笆游荡,顺手摘下沙果和刺李,仔细搜索蘑菇的踪迹。母亲们则斜倚着给婴儿喂奶,喝着冷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或者打个盹。
麦粒积少成多,一个农妇带着四五个壮实肯干的孩子,每晚都能扛着一大袋麦子回家。詹姆斯和邓布利多兄弟虽然都是新手,但是蒂娜和约翰却是经验丰富,在他们的指点下,大家每晚也能收集到一大袋麦子。
两三周后便接近拾穗的尾声了:把麦粒一颗颗地剥好,然后送到磨坊主那儿磨成面粉。男孩们帮着蒂娜把麦子剥好,这是一项繁琐又沉闷的工作,不过谁也没抱怨,因为老蒂娜总不忘给孩子们讲许多有趣的故事,给他们准备好吃的点心,还偷偷给他们品尝了她新酿的蜂蜜酒。要知道老蒂娜的蜂蜜酒可是这一带最出名的,养蜂的老人都爱做蜂蜜酒,这种酒又被称作“梅瑟格林(Metheglin)”。这是种高档次的饮料,要是被人请上一杯可是最大的荣耀。酿酒的人喜欢让原本简单的制作过程显得无比神秘,不过老蒂娜经不住约翰和阿不思轮番的甜言蜜语,最后还是偷偷告诉了男孩们她的做法:每加仑的泉水里加上三磅的蜂蜜,泉水一定要是活水,从溪流边汩汩冒泡的地方取来,千万不能用井水,蜂蜜和水一起煮沸,拂去泡沫后加点酵母,接着放到桶里发酵半年,酒就可以准备装瓶。
老蒂娜告诉男孩们,有些人往蜂蜜酒里加宁峰、月桂叶之类的香料败坏了味道。她认为那些在蜂蜜酒里乱加东西的人不配让蜜蜂为他们工作。
蜂蜜酒应该是世上最让人沉醉的饮料了,而且酒劲很大。有一次,阿布弗思趁着蒂娜不注意,偷偷喝了两口她倒在杯子里的蜂蜜酒,结果接下来的整个下午他说了不少胡话,还在詹姆斯来接他们回家时,冒失地指着他大声说:“你是个傻瓜!”逗得蒂娜、约翰和阿不思笑得肚子都疼了。蒂娜告诉他们,这不是阿布弗思在说话,而是蜂蜜酒。
等到磨出面粉运回家的那天,男孩们激动了好一阵子:整整三大筐。当然,那些干活卖力的家里,甚至有更多筐。用白色麻袋装满的面粉被摆在客厅的一张椅子上展出了好一段时间。有些村民还会专门邀请客人进屋参观,他们喜爱自己的劳动成果被旁人仰慕。阿不思见了感叹说:“这就好像艺术家喜欢展出自己的画作,作曲家喜欢听自己的曲子被演奏。”
结果阿布弗思愣头愣脑地反驳说:“这不比啥画都要好看吗?”老蒂娜笑呵呵地说他这话对极了。
就在邓布利多兄弟亲身经历过收获季的那一周,他们也有幸见证了村里杀猪这件大事。
在塔丘乡,家里养的猪是全家人的骄傲。女主人每天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给猪准备食物,在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里不断搅拌。孩子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采摘苦菜、蒲公英、长草之类,在潮湿的傍晚时分,游荡在篱笆边捡拾蜗牛来给猪加餐。猪们痛快地享受这些美食,大声地咀嚼,心满意足地发出哼哼声。
杀猪的前两天,阿布弗思和阿不思听见弗格森太太跟人说:“咱要杀一半猪了呢。”他们俩感到十分奇怪,麻瓜们杀猪难道还能只杀一半,剩下的一半继续在猪圈里跑吗?
詹姆斯听了他们的疑问忍着笑解释说:这是因为有些家庭有时候会遇到钱不够维持一个星期的食物的情况,于是家长们就会跟面包师傅和面粉厂主商量好,等杀了猪就用猪肉来还赊欠的帐。最终有一半的猪肉都会被用来还账,所以才会有“杀一半猪”这样的说法。
一户人家一年宰一到两头猪,这样就可以有足够的熏肉来过冬了。新鲜猪肉是稀罕物,偶尔周日的集市有卖。价格倒是公道,买六便士的猪肉就可以做肉布丁了;要是赶上周六晚上大减价的时候买到一小块猪肘,这家的主妇就会把肘子穿在草叉上,再抹上一小块猪油来烤了吃,让猪肉在火上翻滚时嗞嗞作响。但是,最经典的做法叫“油包肉”:把猪肉包上板油炸成脆皮后再慢慢炖,这样的鲜美的汤汁就会被油包裹住。
等到猪被催肥了,宰猪的日子就到了。詹姆斯也是来到塔丘乡后才知道,在乡间宰猪是一件非常讲究的事:按照村里的说法,宰猪的时日要选在上弦月,要是选了月缺的日子,做出的熏肉就会在烹调的时候缩水。肉当然要饱满的才可口。
选好了日子就要安排杀猪人来了。塔丘乡和林地村的杀猪人白天的工作是盖茅草屋,天黑之后的工作才是杀猪。
这一晚,詹姆斯带着男孩们在晚饭后走到了村子里。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围在村子中央的空地,看杀猪的热闹。
夜晚降临,灯笼亮起,稻草被点燃用来烧掉宰好的猪身上的硬毛。
这一晚宰的猪是弗格森家养的,詹姆斯很怀疑弗格森太太是故意选了萝拉不在家的日子杀猪,毕竟,几乎每一年小女孩都会为了自家的猪伤心哭泣,连着一个月都不肯碰猪肉。
杀猪是件费力又血腥的活。猪会被吊起来放血以保证肉质的鲜美。要是杀猪人失手了,猪还会挣扎着跑掉,那就又是另一番热闹的光景。
村里的大人从不会让孩子们回避这件事,虽然他们不会有满肚子的大道理,但也认为经历“自己亲手养大的动物被杀死端上餐桌”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阿不思和阿布弗思都是第一次看到杀猪的景象,就连一向胆大的阿布弗思都吓得小脸白了。
宰完猪之后,杀猪人会把死猪放在火上微烤,然后揭下被烤熟的猪脚上被戏称为“鞋子”的猪蹄子,丢到孩子们中间,引来一阵争抢。有幸抢到的孩子们不顾猪圈的污秽和被烤焦的部分,抓起猪脚就啃。
这一番混合着泥和血、光和影的情形,跟非洲丛林的蛮荒凶残有的一比。三个男孩回家的路上,都没了往日的欢快,一个个沉默着不吭声。但孩子们看不到的是:数月的艰苦劳作和耐心坚持终于在宰猪的时候画上完美的句号。这是大人们欢庆的时刻,伴着无限量的啤酒和在锅里嗞嗞作响的第一盘猪肉。
第二天,詹姆斯把男孩们带去了弗格森先生家,让他们看着弗格森太太将猪分割好,帮着把猪肘和猪肉送到关系要好的邻居家里。小盘的油渣和猪下水也被当作人情送出去。这是村里宰猪的惯例,每家人都不会忘记这个充满人情味的规矩。
宰完猪的日子,是主妇们最忙碌的时候,弗格森太太这天也不例外。看着五岁的小玫也撸着袖子帮忙,三个男孩也终于克服了胆怯,套上围裙开始干活,他们用盐水腌好火腿和熏肉,然后挂在靠近壁炉的墙上风干。猪油被捞出来晾干,肉布丁被填满做好,猪肠得用老法子在水下连续冲洗三天。这时候忙到不可开交的弗格森太太就像其他的主妇们一样心情舒畅,特别是因为自家的猪肥到猪油多得可以送人而感到格外自豪。
杀完猪后的第一个周日是“猪宴”,因为詹姆斯和三个男孩帮了不少忙,弗格森太太专门邀请了他们来一起分享这美好的时刻。
因为房子的面积问题,有些村民家里并没有像样的地方能够安置烤炉,村里人就会向邻居借用厨房。弗格森家就没有烤炉,得到田埂上的卡森先生家里去借用,他们家有个特别大的烤炉,大到像是带铁门的橱柜,用砖一直砌到墙里。
在大烤炉里,把成捆的木柴点燃,直到烧得滚热才把炉门打开。然后炉灰被扫出,烤盘里装上猪肘、土豆、布丁、猪肉饼,还有一两块蛋糕,一并丢入炉中。詹姆斯和阿不思留在烤炉边等待,卡森先生家的朵丽丝在暑假里也一直用功读书,听说她被分进了一个叫拉文克劳的学院,选了很多课,而且很快要升入四年级,所以她根本没有时间跟小男孩闲聊,打了个招呼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等到大烤炉里的美味出锅,詹姆斯和阿不思一起把热腾腾的食物装进袋盖的篮子里,返回弗格森家。弗格森太太这时已经炒好了三四盆蔬菜,端上来早就烧好的肉布丁,约翰、小玫和阿布弗思也帮忙布置好了餐桌,弗格森先生在收工后顺道打了一罐啤酒回家。大家都落座之后,就可以开饭了。
除了作为正餐的烤肉之外,肉布丁一直是村民们的最爱。烧好的肉布丁不用配菜,蘸点佐料,就是一大美味。虽然借用了“布丁”的名字,肉布丁实际上和水果、浆果或者果酱做馅的甜布丁没有什么关系,这可是纯肉馅的布丁。用阿布弗思的话说:只要吃上一口,平时的那些甜布丁是什么滋味,马上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可惜这样奢侈的大餐一年只有一次,至多两次。更多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大多数人家里只用十先令就得过上一周。当然,实际上也并不会有人饿肚子,一方面食物的价钱很公道,另一方面,熏肉蔬菜之类的都是自家产的。
所以,村里的人们都会以自家的花园和菜地为傲,经常比着谁家的蔬果最早成熟或者品相最好。圆滚滚的青豌豆,半便士大小的蚕豆,能给小孩子当靠椅的大菜花,还有豆角、卷心菜和甘蓝菜,都能被丢到杂烩锅里配着熏肉一起炖煮。
男人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就能看见餐刀和镶着牛角柄的餐叉整齐地摆在桌上,桌面上铺着洗得发白的干净桌布。黄色的大瓷盘子盛着烧好的炖菜,熏肉切成了丁分发到每个人的餐盘里,最大块的会留给辛苦了一天的男主人。
餐桌礼仪是少不了的,孩子们分到什么吃什么,不准挑挑拣拣,吃饭的时候要安安静静,只允许说“请”和“谢谢”。只有大人们能说说话,不过他们一般都会满意地专注于食物。男人会用餐刀把豌豆塞进嘴里,女人会从茶碟里喝茶,有些孩子会舔盘子——詹姆斯认为这都无伤大雅,想象谁能用叉子吃豌豆,谁能在烹饪的高温和整天的忙乱后还有耐心等茶凉下来,谁又能优雅地舔干净盘子里的食物来表达对父母的感激呢?
祈祷是每天饭后的必修课,享受完一天的美食,理应记得感恩:“感谢上帝赐我这么丰盛的晚餐。感谢父亲母亲。阿门。”
眼看邓布利多兄弟的短暂逗留的日子邻近尾声。男孩们短短几周长高长胖了不少,阿布弗思晒黑了也壮实了,就连阿不思又苍白又削尖的小脸也圆了两圈,抿起嘴时都能看到下巴上肉肉的小窝,他刚来时吃饭爱挑挑拣拣而且偏爱甜食的毛病也改了不少。
詹姆斯认为,这是创造食物的大自然和劳动本身给孩子们施了魔法。而这种魔法是麻瓜和巫师都应该懂得并且珍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