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Chapter 18
塔丘乡是个安静祥和的地方,但却并不是伊甸园。村里时不时地会出些事故,打破这宁静美好。
有时是些伤心事:一个男人被公牛撞成重伤;驾车人从马车上摔下跌断了脖子;母亲早亡,留下一群没人照顾的孩子;一个小男孩在森林边玩,不幸被野兽叼走。这些悲剧往往能展示出村里人善良的一面:邻居们会去慰问伤心的寡妇;有能力的会把没人照料的孩子领回家,直到给孩子们找到新家为止;村民们自发给悲伤的家庭送去他们用得着的东西。
有些事情没有这么让人悲伤难受,却也让人不怎么好受。一个平时安静温和的男人喝得烂醉,走过草地的时候嘴里大声嚷嚷着下流话;一个男人抛弃了相恋十年的女友,另寻新欢;孩子或者动物受到虐待,温和无害的闲话突然变得凶险恶毒。这些事情让涉世未深的人对世界心怀疑虑,觉得阳光的背后总有块阴影。经验丰富的人会把事情分开来看,他们明白人性是奇妙的善与恶的结合。幸运的是,善大多数时候是占主导。
虽然痛苦和失落会侵袭每一个人,周围的人也会分担这些苦楚,但是生活依旧要继续。
在詹姆斯担任教区长的这十年里,塔丘乡渐渐从一个小村子发展成了小镇的规模。村民们涨了工资,务农的薪水由一周十二先令涨到了一周十五先令。娴熟的手艺人开始按工作时间收费。
维多利亚女王登基五十周年时,教区议会建立,有些热心的村民提出了改革计划,有些还被实施了。郡委员会派了农业专家和烹调专家给村民上课,学校开办了给男女青年的夜间课程。
詹姆斯在这片教区任职以来,总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平等的和穷人交流,从不带居高临下的神气。他十年来的言传身教改变了村里穷人卑躬屈膝的态度。乡绅们也耳濡目染,受到了影响。很多村民依然从教堂领肉汤和毯子,有些人依然对过去的旧时光念念不忘,但更多的人因为教堂里平等的新气象欢欣鼓舞。如今这片教区的教民们都为他们的牧师感到骄傲。
人们称他是这片教区有史以来最好的布道者,有人夸他是郡里最好的。近几年,周边教区的甚至是切普斯托的人都会来听他布道。夏天的周日晚上,教堂里的走道都会被挤满。连弗格森先生这样不太去教堂的人都会出席,他的评价是:“讲的不错,把达尔文的书递给我,偶尔听听布道总是能给进化论添点儿不同的声音。”然而他的一点点不以为然和村民们的狂热追捧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这一年的复活节,甚至有《泰登汉新闻》的记者来报道他的布道内容。教民们把报纸寄给在北方、在伦敦或者在英属殖民地的亲友们,说是“为了让他们知道塔丘乡不再是那个微不足道的小地方了”。
随着詹姆斯越来越受欢迎,他的不拘小节在大家眼里也成了惹人喜爱的地方。许多农夫家的女儿都主动请缨要到牧师小屋帮忙,如何婉拒她们反而成了詹姆斯头痛的新问题。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教区的女人们为了谁来装饰教堂这种小事都能争抢起来,她们还愿意分担为牧师家修补衣物的职责。詹姆斯这几年的圣诞节收到了无数双亲手做的拖鞋,估计只有蜈蚣才能穿得过来。
约翰作为教区长的孩子,经常被请去喝茶,受到盛情款待,胃口都要被村民们宠坏了。对塔丘乡的村民来说,虽然詹姆斯不如前任的牧师那样受人尊敬,但是他更受人爱戴。
1891年9月,一封主教大人的来信为詹姆斯在塔丘乡的春风化雨画上了句号。他从信里得知,因为主教的举荐,他将在伦敦的威斯敏斯特的圣玛格丽特任职。如果忽略掉那片教区的议会和伦敦郡议会一直以来的争端不休和派系斗争,这也许应该算是一项前途光明的晋升。
然而,詹姆斯却并未来得及为此感到欣喜,因为他首先想到的是,该如何告诉约翰这件事。
在收到邓布利多太太的来信,将她的男孩们委托卡森先生帮忙送往他们位于戈德里克山谷的新家之后,詹姆斯的生活恢复了原样,但是约翰却不知为何变得有些古怪,他再一次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去玩也不跟人打交道,整天围在詹姆斯身边打转,就好像他的小尾巴似的。
最开始他以为是因为在邓布利多兄弟逗留的最后几天里,他对那对兄弟的状况过于关心而疏忽了约翰的感受,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渐渐觉得不只是因为这样。
于是经过好一番又哄又劝,詹姆斯才弄明白他的男孩是感到了些许不安。因为就在这个夏天,他的许多朋友,包括萝拉,都从学校毕业了。有的孩子,像是汤米和弗莱迪立刻就被家人送到住在大城镇的亲友那里做学徒,女孩们则去了附近或者镇上条件稍好的人家作女佣,就连萝拉也被父母商议着要送她去镇上的亲戚经营的邮局工作。
以约翰的学力早已经足够通过考试,但他却宁愿拖到十一岁,詹姆斯原本一直以为他只是单纯不想长大,但如今他知道,男孩是害怕发生变化,害怕会跟其他毕业了的孩子一样,被送到其他地方去,被迫跟家人和朋友分离。
“但是我们总是会暂时分开,你忘了十一岁时要去魔法学校上学的事情吗?”詹姆斯开导他说:“那儿可是寄宿制的,只有假期时才能回家,你不能想回来就回来。”
“……那我不要去那里上学。”约翰咬了咬下嘴唇,委屈地看着他,一蓝一绿的眼睛明亮湿润。“为什么我不能就待在这里呢?我可以读很多书,你和教母都可以教我。”
“但那不一样,”詹姆斯温和地说:“在学校里有更丰富的知识和更多的书本,最重要的是,你还会遇见很多的新朋友。”
“我并不想要新朋友。”男孩固执地说。“现在这些朋友就足够了。”
“别这么说,”詹姆斯摸着他已经长到盖过耳际的黑发,耐心地劝导说:“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之后还有漫长的时间,你总会走出这里,前往外面的世界,经历各种各样的际遇,见识形形□□的人和地方……就像你喜欢的那些冒险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有一天,你会拥有许许多多属于你自己的故事,也许我会有幸见证其中的一些,也许有许多故事会是你讲给我听的,而我会非常开心的将它们全部写下来。你觉得这听上去很糟吗?”
约翰咬着嘴唇摇了摇头。
“永远别把自己封闭起来,我的孩子。”詹姆斯告诉他:“每一个相遇与每一个离别都会让你收获良多,让你成长更多,睁开眼睛,带着你的智慧和勇气,还有我最爱的你的笑容,去探索那个更广阔的世界,我知道你会成为一个比我更好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我不会比你更好,”约翰小声反驳说:“你是我知道的全世界最好的人。”
詹姆斯觉得脸有些发热。“那是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才会这么说。”他扬起眉毛说:“我有着很多要不得的毛病,事实上这就是我当初为什么不得不离开牛津。因为我在那儿成为了一个很糟糕的大人,所以我必须离开……来到这里,遇见波特一家,遇见你,让我成为了一个稍微好一些的人。”
约翰眨了眨眼睛,认真地看着詹姆斯。詹姆斯知道他现在对男孩说这些也许有点儿太早,但是当他注视着那双一蓝一绿的特别的眼睛,他知道男孩能明白自己所想要传达的。
“但是你会一直在这儿对吗?”约翰搂住他的脖子问,“你会一直在这里,无论我去到哪儿去了多久,都能够回来看到你对吗?”
“我会一直在这里。”詹姆斯指了指男孩的胸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因为我们是彼此的家人,因为我爱你超过爱这世上所有人,所以只要你想,我们就会在彼此身边。”
约翰想了想,然后问:“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些?”
“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些。”詹姆斯承诺道。
这番谈话不过发生在一周之前,但是,如今,眼下,当詹姆斯看着手中主教的来信,他感到一丝焦虑。他知道自己绝不会是那教区议会成员心目中的理想人选,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派系斗争和不想让对方得利的心理作祟,他们绝不会接受一个既无关系又无人脉的乡村牧师,他知道自己当初在牛津并没有剩下什么朋友,他也并不认为当初的那些学生会记得一个年轻的教授……
詹姆斯不知道的是,他那敏感的男孩会如何应对这个消息。他直觉约翰并不会喜欢。考虑到他们会搬离塔丘乡,离开这片约翰出生和长大的土地,离开这些熟悉的邻居和朋友,搬到一个陌生的、嘈杂的、一年中大多数时间都显得有些阴沉沉的城市去……他不想去考虑那些人会怎么看待一个年近四十、单身的、带着一个养子的教士,但事实上他知道那个阶层的人的闲言碎语远比小乡村里的那些闲话要有杀伤力得多。他更担忧那会对约翰产生什么影响。
当然他总可以隐瞒约翰的出身,编造一个远房亲戚的故事……但那意味着他要跟男孩说明他们为什么要保有秘密,为什么要说谎。他自己从来不擅长也不喜欢说谎。而且,对约翰那些奇妙而美好的特别之处,那些人会有如这片教区的人们一样温柔的心照不宣地包容下来吗?
詹姆斯叹了口气,然后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他的助理牧师,毕竟这样的变动同样关系到他们的去留,只是他之后又叮嘱他们对这个消息暂时保密,毕竟他还有些顾虑。他需要找一位朋友商量商量这件事,并不是请别人帮忙拿主意,而是希望有个人能听他倾诉他的担忧和恐惧,从而能让自己稍稍冷静和客观地考虑这个问题。
波特先生对此消息感到非常兴奋。
“这简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他如是说。“圣玛格丽特教堂?我记得那就在威斯敏斯特宫旁边对吗?我去过那儿,漂亮极了。那儿有一座十八世纪的古董风琴,你要知道,那是埃弗里家一个著名的哑炮制造的,他是在安格斯·布坎南出生之前最著名的一个哑炮——”
等他的兴奋劲儿稍稍平息之后,确切的说,是在波特先生被波特夫人温和地提醒过他又开始了跑题的长篇大论的毛病之后,他们才终于能展开正经的谈话。
“那么,你是担心约翰无法适应新环境?”波特先生问。“他是个坚强的孩子,我觉得你不用这么担心。”
“准确来说,我是担心改变环境对他的影响。”詹姆斯一边斟酌着措辞一边说。“他……约翰在有些事情上非常敏感,我担心离开塔丘乡会令他很不愉快。”
“但是他总是会离开这儿的,事实上,明年夏天他就会到苏格兰去上学了,那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你们搬去威斯敏斯特,那么他假期回家时你甚至不用长途跋涉去接他了。”波特先生说,“而且我们也可以把别邸收拾一下,在假期时过去住,这样他甚至不会感到跟过去相比有什么不同。”
詹姆斯沉思了一下,然后说:“可是这里毕竟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而且我想在伦敦情况跟在这儿大不一样,你知道我说的是……邻里之间。”
“啊,”波特先生眨了眨眼睛,“是的,那儿的环境确实跟这里不大一样。虽然并不是理想的居住地,但是,伦敦毕竟是英国魔法界的商业和政治中心,考虑到约翰基本算作麻瓜家庭出身,眼光放长远一些的话,住在伦敦也许对他的将来更有益处。”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赞同你的想法。”詹姆斯揉了揉额头,“可是我更忧虑的是现在……这片土地很奇妙,波特,就像它本身有种奇妙的魔力,这里跟我从前待过的其他地方都不同,有些令我想起故乡的康沃尔郡……怎么说呢,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会让你觉得跟外面那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是隔绝的,这里更缓慢,更包容,更温和平静。”
“是的,有些土地确实有那样的魔力。”波特先生微笑着说,“古老的源自自然本身的魔法,它们会对人产生奇妙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巫师们更愿意居住在这样的地方。”
“我想对麻瓜来说也是一样。”詹姆斯也笑了笑。“我更希望孩子在这样的地方长大……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伦敦,我修法学时曾在那里待过一年多时间,那确实是个充满生命力的伟大城镇,但我觉得……我觉得那里并不适合约翰。”
波特先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开口说:“我还是觉得你多虑了。就算你们搬去伦敦居住,塔丘乡永远在这里,也永远是约翰的故乡。如果他愿意,可以在假期时到绿溪谷居住,除此之外,我恐怕他将来大多数的时间都会在那座神奇的城堡里度过。那是全英国巫师的第二个家,他会爱上那儿的,这点我绝对肯定。”
詹姆斯思忖着他的话,最终叹了口气。“但愿像你说的那样,”他说。“我希望约翰对此不会有太大的异议。”
约翰确实对此没有表现出任何异议。
在詹姆斯当晚有些忐忑紧张地对他吐露了这个消息,并且将这一变动的利弊,加上波特先生的想法都说给他听了之后,男孩沉默了很久然后耸了耸肩说:“我觉得不错。”
詹姆斯眨了眨眼睛,然后问:“你对搬离这里没有意见?”
约翰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用十分理性的口吻说:“我当然没有意见,这对你来说是件好事——而且只是搬去伦敦而已,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上学或者放假回家都更方便了,不是吗?”
詹姆斯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但最后决定多给男孩一些时间和空间。他当然不相信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会这么轻易就结束。只是约翰早已经不是需要他引导着思考问题的小孩子了,而且男孩还有一场迫在眉睫的分别令他分心——萝拉的去路被决定下来了,她后天就会被父亲护送去科尔福德镇,开始在邮局接受训练。
第二天一早,约翰吃过早餐,就打包了许多点心去村里看望萝拉,他今天专门请了假,詹姆斯知道这对两个孩子来说都非常重要,他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这天詹姆斯在完成上午的教学之后,就回到教堂打理教区事务,埃莫森甚至打听到了接替他的牧师是谁,不过他们最终决定搁置这个话题,转而再次讨论了年底教会活动的安排,并且定下了下一次教区议会要讨论的一些议题,包括丹西先生认为他们应该在教区恢复庆祝米迦勒节的传统一事。
最后,当詹姆斯终于能跟他自己独处一下的时候,他重新取出了主教的那封来信读了两遍,然后拿出了纸笔开始斟酌回信。
他陷入自己的思绪中太久,以至于忽略了时间,当他终于意识到有人在敲门时,他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发现居然已经天黑了。小仙子发出铃铛般的清脆声响在窗边绕着圈飞来飞去,詹姆斯生怕它被人看见,连忙合上窗户拉上窗帘,把吵闹不休的它关在了房间里。
“弗格森?”詹姆斯打开门,意外地看到这位身材壮实的铁匠有些拘谨地站在牧师小屋的前院里。“你怎么会——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哦,瑞文珀特,是萝拉……她不在你这儿吗?”弗格森先生问。
“萝拉?我以为——约翰跟她在一起,他们不在村里吗?”
“不,我妻子说从中午之后就没见过他俩了。”弗格森先生这会儿开始显出有些焦虑了。“艾玛很着急,她……我叫她不用担心。我来的路上还到孩子们常玩耍的树林边看过,他们不在那儿。”
“也许是在其他地方?”詹姆斯一边说一边取过门廊边上挂着的外套,“您看过河岸地了吗?或者村子东边的林子?”
“不,我没有,”弗格森先生皱着眉头说。“但这会儿天都黑了,他们不会在外面待到这么晚……”
“别着急,”詹姆斯安慰他:“我这就跟你分头去找,他们一定就在附近,说不定正往回走呢。”
詹姆斯和弗格森先生一起沿着主路往村里走,他们分头察看了河岸地和村东的树林,都没有见到约翰和萝拉的身影。他们到村里时,萝拉依然没有回家,于是在安抚了着急的弗格森太太之后,他们又挨家挨户问了村里其他孩子,孩子们表示一整天都没见过他俩。
随着他们两个人的搜寻一次次落空,夜色渐深,眼看月亮已攀升至中天,萝拉和约翰依然没有踪影。詹姆斯知道这样找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只能召集了正准备休息的村民们,分头到河边和森林里去寻找两个孩子的踪影。
“抱歉,瑞文珀特,我恐怕这多半是萝拉惹出来的麻烦。”弗格森先生举着油灯叹了口气:“咳,你瞧……她不太愿意到她婶婶那儿去。但是安排她到镇上的邮局去工作,已经我们尽力能为她找到的最适合她的出路了。”
“别这么说,弗格森。”詹姆斯皱着眉头朝黑暗的树林里走去。“我们都知道这并不是某一个人的错。”
他恐怕孩子们遇到了麻烦,也许是迷路了,也许是受伤……相比之下,对于孩子们因为不理解而逃家的恐惧反而变得轻微了。
乡村的夜晚最不好的也许便是这点,当入夜之后,一切都被黑暗笼罩,只能靠着遥远的星光和月光照亮。
油灯虽然比过去常用的火把方便,但提举着太久也有些灼手。树林里的路也很难走,擅长搜寻痕迹的猎人托马斯在夜里也难以大展身手,只能带着大伙一码一码在树林里巡查。
人们叫喊着两个孩子的名字,一声声在树林里传开去,在夜空下回荡,只有间或猫头鹰的叫声充作回应。
离村子越远,搜寻变得越困难,因为森林广袤,夜路难行,原本四人一组的队伍,拆散成两人一组,接着干脆单独一人,只有远处的林间晃动的另一个人手中的油灯光亮作为照应,最后走着走着,四周都漆黑下来,就连其他人的呼声也变得遥远模糊,听上去几乎跟林子里猫头鹰的叫声没什么分别。
詹姆斯跟弗格森先生分开后,一路靠辨别着星辰往北走,直到最后树冠浓密到遮蔽了星空,他就只剩下黑暗中油灯照亮的一小圈光亮作为依仗。此刻他甚至有些想念那小仙子吵耳的声响。
“约翰——萝拉——”
他一次次大声呼唤两个孩子的名字,但无论他有多么期盼,依然听不到他想要的回应。一个不留神,他绊在凸起的树根上摔了一跤,手掌也被粗糙的树皮蹭破。
詹姆斯万分狼狈地爬起来,捡起烫手的油灯看了看,好在灯并没有事。
他草草将手帕缠在手上,提起油灯继续搜寻。
眼下他对周围的黑暗全无恐惧,因为他最恐惧的已经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神。
詹姆斯一遍又一遍呼唤着孩子们的名字,呼唤约翰,不在乎手掌和膝盖的刺痛,不在乎他走得太深太远,不在乎周围的环境越来越陌生。
实话实说,他才是最害怕改变的那个人。他讨厌勾心斗角的派系斗争,厌烦尔虞我诈的利益纠葛,他害怕麻烦,散漫又任性……确实在他心里也有一部分爱慕虚荣: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埋没了自己的才华,觉得被调任到伦敦是对他才能的认可,觉得那才是自己应得的……但是他知道,他知道只有在这样的地方,自己才能活得如此自由而单纯,只有这里的人们能真正接受他,认可他,甚至喜爱他。
最重要的是,他需要约翰,他不能忍受失去约翰。有一部分愧疚感深埋在他心底:他知道他从一个可怜的母亲和一个无名的父亲那儿偷走了他们的孩子。但是那个孩子早已经不再是他为了逃离婚姻和组建家庭的麻烦而挑选的捷径,那个孩子已经成为了他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那个孩子改变了他,让他成为了更好的人,约翰,他的孩子,他不想让任何理由将那男孩从他身边拉走,即使是那男孩自身的一部分,即使是魔法。他那么努力去理解和接受那些不可思议的事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不想让那成为他与约翰之间的隔阂,他不想因为魔法而失去男孩对他的亲近和信赖,哪怕他深知总有一天,那一半不属于他的世界最终会将他的男孩从他身边带走……那种绝望感他从未向任何人承认过,甚至是对他自己。
詹姆斯爱他的男孩,爱那所有让约翰成为约翰的特质,哪怕是别人眼中的缺点,哪怕是他与众不同的特别,哪怕是那最终会将他从詹姆斯身边带走的那部分……他可以为了约翰做一切事情,去不去伦敦,他的前途和名誉都不重要,他只想要约翰在他身边安好的快乐的长大,他只想守护约翰直到他不得不放手让他离开,知道他平安无事,生活顺遂……
他从未坠入过一段疯狂的爱情,也从未执着于一个人,他并没有那样的经历,但他从未为此感到遗憾。这一份爱已经足够充满他的整个生命和灵魂。他想约翰也许并不知道这一点。如果他知道,就不会像这样毫无意义地躲藏起来……
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寂静,然后一声,又一声。
三声枪响之后树林上空充满了枪声的回响和受惊的鸟类扑翅飞窜的声音。
詹姆斯在回过神的第一时间就朝枪声响起的方向跑去,恐惧攥住了他的心脏,令他几乎喘不过气。
“上帝啊……请求你……约翰……”
他冲过一丛灌木时险些跌下藏在后面的陡坡,幸好他及时勾住一旁的树干恢复平衡,但是油灯掉了下去,听声音这一次是彻底报废了……忽然间,有种奇特的感觉拂过他,好像一丝微热的风,又好像一个极其模糊的呼唤。
詹姆斯眨了眨眼睛,他看了一眼枪声传来的方向,犹豫了一会儿,他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他跟着那奇异的感觉走去,翻过了一个小丘,又爬过一段土沟,直到他攀着藤蔓和探出泥土的老树根爬上平地,他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山脚边上一小块空地,不远处是山石构成的倾斜坡墙,而当他走近一些,才发现那儿有一处隐蔽的山洞,洞口里黑黢黢的,就好像有一身黑色的门镶嵌在山石中间一般。
他看了看周围的树木,借着月光和星光,他看见个别粗壮的树干上有些深深的爪痕,还有许多树枝被折断落在地上。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詹姆斯定睛往空地上草丛间看,虽然他不是当猎人的料,但凭着模糊的光亮也能看到那些深深的脚印,还有几处奇异的焦痕。就好像有人用火把灼烧过那几块草地。
詹姆斯一边留意着山洞那边的动静,一边小心翼翼地凑到一处焦痕边上察看了一番,只见那些被烧过的草灰还很干燥,显然是新近的痕迹。
虽然心里有了推测,但他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
越是靠近那处山洞,詹姆斯越能清晰地感觉到那奇异的召唤。微热的风拂过他汗湿的垂落的发绺,如果他留意去感觉,就会发现那风来自山洞之中,并且仿佛有着自己的意识一般,轻柔地绕着他盘旋。
詹姆斯吞咽了一下。他闭了闭眼定定神,然后弓着身朝山洞靠近,就在他即将走到洞口边的时候,他看见漆黑的山洞里突然闪现一团亮光,千钧一发的他扑向一旁,伴随着呼呼声一团灼热的火球与他擦肩而过,身后骤然一亮,然后一股焦糊的气味传来,他回头看去,只见远处的一块草地冒着烟,仍然有几丛火苗在燃烧。
“走开!”
他听见一道狠厉的声音从山洞里传来。
“走开!不然我发誓会活活烧死你!”
那话音未落,詹姆斯看到山洞里又亮起一团火光。
“约翰!”他连忙大喊,“约翰!停下来,是我!”
那火光依然在山洞里闪动,但是一时间没有更多的火球飞出来,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他的男孩轻声问:“……爸爸?”然后那火光熄灭了。
片刻之后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从山洞里扑了出来,直直扑进詹姆斯的怀里。
他紧紧地抱住那温热的、在呼吸的、活生生的男孩,不顾他身上灰尘扑扑并沾满野兽巢穴的臭味。
“上帝啊,你没事。”他用力吻了吻男孩的头顶,然后一边捧住他的脸察看他是否完好无损,一边语无伦次地说:“我找不到你——全村人都在找——那枪声——我几乎以为——感谢上帝你没事——什么都不重要,我们可以不走,我可以写信给他们,我可以不做那该死的牧师……”
约翰不知是吓坏了还是累坏了,他一声不吭地任他摆弄,只是用眼睛死死盯着他。
直到男孩的沉默让詹姆斯的心脏再次被提了起来,他不解地看着他问:“约翰?”
约翰张了张嘴,但是没有出声,他继续沉默着,目光移动,扫过詹姆斯挂着树叶的头发、沾着泥土的手肘、缠着手帕的手掌和衣服上被刮开的破损,绕了一圈最后又回到他脸上,眼神古怪地盯着他的眼睛。
“我们可以不用离开?”男孩问。“你可以为了我不去伦敦?”
“当然。”詹姆斯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
“就算主教不高兴也没关系?”
他用拇指蹭掉男孩脸颊上沾着的泥灰,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我不在乎他,我只在乎你。只要你高兴,我们就留下,我会写信给他们,我会当面跟他说清楚,就算他们不让我继续做教区长,我一样可以在这里教书,或者干脆当个医生……就像我之前告诉你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约翰,因为我爱你超过爱这世上所有人,包括我自己。”
约翰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印下一个亲吻,然后搂紧了他。
奇妙的,詹姆斯意识到之前那微热的风并非他的错觉,那仿佛有意识的风轻柔地拂过他的头发、耳朵、脸和双手,如同一个温柔的拥抱一般环绕着他们。
稍后,他在约翰的帮助下把萝拉背出了山洞,小女孩又惊又累昏了过去,除了膝盖和手上的擦伤之外并无大碍。
原路返回去跟其他人会合的时候,约翰将事情原原本本讲给他听。原来萝拉在中午的时候被弗格森太太训斥了一顿,于是本来就不开心的她就哭着跑出了家门,约翰不想弗格森太太更加生气,就在他们家多坐了一会儿帮弗格森太太照顾小玫,等他追出来的时候萝拉早已经跑没影了。谁也没想到萝拉一向满点的迷路天赋,居然会让她闯进了熊的领地里,约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跟一头熊大眼瞪小眼,两个孩子被熊一路猛追,慌不择路下竟然摔进了熊居住的山洞,如此一来更无法脱身了,约翰情急之下竟然施放出火焰,虽然因此吓昏了萝拉,但总算是将猛兽拒之洞外。
“我想并不用担心,”约翰抓着詹姆斯的袖子边走边说,“萝拉不会说出去的,也说不定,她醒来之后就不记得了。”
“我并不担心这个。”詹姆斯叹了口气,他当然在看到山洞外耳朵情形时就猜测出了大概,但是听到自己的孩子轻描淡写地说出如此凶险的经历,还是令他冒了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背上背着萝拉,他真的想紧紧抱着约翰不撒手。
“那么……”约翰转了转眼睛,“你不生气?我是说,虽然我不是有意的……但是,你真的一点儿也不生气?”
“我当然生气。”詹姆斯看了男孩听到这句话的反应,勾起嘴角说:“但是生气是目前在我心里排行末位的一件事。”
约翰闻言紧紧抱住了他的腰,差点儿让他们俩都绊上一跤。
弗格森先生第一个跟他们会合,这个一向刻板的大男人看到萝拉那一刻激动到湿了眼眶,三步并作两步奔上来抱过了他的宝贝女儿,直到确认她只受了些轻伤,才沉下脸来。不过听完约翰的陈述,他也没有生气,只是跟詹姆斯一样叹了口气,紧紧抱着萝拉往回走。
在森林里散开的人们一个传一个得知了孩子们安然无恙的消息,都渐渐聚拢,疲惫又安心地往回走。这群人中以猎人托马斯尤为高兴,因为他那三枪竟然放倒了一头熊,他一路上都在炫耀自己的惊险遭遇和神勇手段,年轻些的男人们也跟着他兴奋不已,张罗着一回村就要备上工具帮托马斯把那只熊拖回村里,让大家都开开眼。
走出森林的时候,萝拉终于在弗格森先生的怀里醒过来,似乎就像约翰希望的那样,她没有提起约翰变出火焰的事。她怯生生的向父亲、约翰和所有人道歉,然后就搂着父亲的脖子哭起来。村里人当然都不以为意,只要孩子们平安无事就好。
他们刚一踏上主路,守在村口的弗格森太太就冲了上来,抱着父女俩一边数落女儿一边哭着亲吻她,最终在村民们的安慰和善意的取笑中踏上了回家的路。
詹姆斯也在村口别过众人,牵着约翰的小手往家走。没走两步,就赖不过男孩撒娇,把他抱了起来。
“我们真的不用离开?”约翰似乎有点儿不放心又问了一遍。
“真的。”詹姆斯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们就永远住在这里。”
他答应约翰的事情,从来都认真算数。
这一晚,詹姆斯都没有休息,他看着约翰终于在自己的小床睡下之后,就回到了书房里,继续写那封给主教的信。只是他怎么写都不满意,总是一遍遍重写,直到天明他都没能完成。
也许回信并不是个好主意,詹姆斯想,这毕竟是一项任命,而且主教又声明是因为有他的推荐才有这次机会,只是回信拒绝显然不合礼数。
于是他最终决定亲自去拜见主教,陈说自己无法去伦敦任职的缘由。
既然决定了,詹姆斯很快就委托人去镇上发了封电报,然后就安排好一切事务,准备动身前往格洛切斯特镇。
出发的那天风和日丽,初秋清晨的空气令人神清气爽。
杰米·安德森专门借来了农场的马场,送詹姆斯去九英里外的车站。
“好好听弗格森太太的话,知道吗?”詹姆斯在牧师小屋的院门边告别他的男孩,“我后天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我会非常听话。”约翰笑着眨了眨眼睛,小仙子从他的领口探出头来,“还有贝尔也是。”
詹姆斯扬起了眉毛,“你答应我不会把她带到弗格森家去。”
“是的,”约翰吐了吐舌头,“我会把她留在家里,等我们好好地道别过以后。”
詹姆斯勾起嘴角笑了,他吻了吻男孩的额头,向他道别,然后爬上马车,坐在被磨得光溜平整的板条座上,转头朝趴在矮墙上的男孩望去。
柔和的晨光映照在男孩的黑发上,仿佛给他戴上了一顶金色王冠,蓝宝石和祖母绿伴随着他的笑容明亮闪烁。
——那是他的珍宝。
詹姆斯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男孩身上,直到他连同整幢牧师小屋都变成了道路远端的一个黑点,然后彻底消失在他视野之外为止。
在那一刻,詹姆斯知道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因为有一种名为爱的魔咒将他的心和灵魂系在约翰身上。无论他们相距多远,他们都从未真正离开对方身边。
最后的恐惧消失了,詹姆斯不自禁地微笑起来,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如此完整、充实而且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