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性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性。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就跟坐飞机出国旅行一样平常,那么……
她可以重新猜测,德王妃是她们家的叶小霜吗?
这件事情太重大,她必须找个人商量!
叶雪再望一眼阿礼,满脸的感激。
然而她激动的表情落进他眼里,却换来一头雾水,他想问问她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可是没想到,她居然踮起脚尖,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温香软玉在怀,他忘记享受,只觉得脑门被雷轰了。
「谢谢你、谢谢你!阿礼,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一百个谢谢、一千个谢谢……」她语无伦次的讲完感谢之词后,转身跑掉,用最快的速度奔进大哥房间。
留下萧易礼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一颗心兀自怦怦跳个不停,像雷鸣、像击鼓,一下比一下更剧烈,迫使他不得不张开嘴巴用力吸气,起伏不定的胸口如同他起伏不定的情绪。
即使叶雪已经奔进叶风的书房里,他的视线还是定在同一个方向,傻傻地看着那扇门板,好半晌,僵硬的脸上终于拉出笑容,并且渐渐扩大。
看到没?阿雪刚刚抱了他……还、还、还把他的礼物拿去跟阿风炫耀……礼物,真是讨女人欢心最好的东西。
这个新年萧易礼不在,叶雪一面包着饺子一面想着他。
过年,本来就是亲人团聚的节日,他和姑姑、姑丈过节是理所当然,除非把他变成他们的亲人,否则她只能在包饺子的时候想他却见不到他。
把阿礼变成亲人,这是母亲脱口而出的建议,是无意还是有心,她懒得多想,重点是老妈很欣赏阿礼。
这么说不够确实,应该说,他们全家人都很欣赏阿礼。
当然欣赏喽,他是个认真勤奋、负责任的好男人,他说到做到,并且做到令所有人满意,在他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就已经让人轻易对他建立信心。
怎么办到的?不知,是天生气质吧。
应该是,在香港、在连他都记不得自己是谁的同时,他已经得到她的信任,也许有人天生就是带着令人温暖、安全的特质出世。
烤炉传来一阵香气,是母亲在烤蛋糕。
在占代,工具不够优,没办法做出满分蛋糕,但能够与二十一世纪的点心再度相遇,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除夕吃蛋糕,是叶家特有的习俗,为了纪念父母的爱情。
老爸说,那年除夕前几天,奶奶无预警昏倒,本以为只是累着了,没想住院检查,才晓得情况不是很乐观,他和爷爷轮流在医院里照顾奶奶,过年这件事已经与他们无关。
除夕当晚,爷爷留在医院照顾奶奶,老爸走在无人的街道上,越走越心酸,他找到公共电话,打给那时还是女朋友的老妈。
老妈听出他声音不对,却在电话那头,口气轻盈的道:「我刚学会烤蛋糕,你可不可以过来帮我品尝?我一个人吃不完。」
那一年过年,外公、外婆选择到美国和当教授的舅舅一起过年,老妈为了多赚一点钱,在补习班兼差,只能一个人留在台湾。
后来,老爸去到老妈家,他们祝彼此新年快乐。
老爸说:「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蛋糕。」
当时,老爸在心里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在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她告诉过阿礼这个故事。
阿礼说:「我也很想吃蛋糕。」只不过脸上有着浓浓的沮丧,因为那个时候离过年还很遥远。
她笑着安慰他,「放心,没人规定只有过年才能吃蛋糕,明天我们就吃蛋糕吧!」
他很开心,笑眯眼的模样有点像哈士奇,可爱到令人怦然心动,她差一点点就凑上前吻他。
只是隔天,她捧回蛋糕,他却悄然远离……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怨恨着他,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连一声再见都不肯说,就退出她的世界,还退得干干净净?她不是牵扯不清、霸道强势的女人啊,如果他要走,她绝对不会强留,更何况是他强行进入她的人生,想要退场,至少问问她的意见吧。
但现在她能够理解他不告而别,是因为无能为力吧?是因时空交错把他带离二十一世纪,所以她不怨了,能够再在一起,是老天爷给予的恩赐,这回,她会分外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