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徐燕的婚礼定在了新世纪大礼堂,鲜花、礼堂、祝福、掌声,林夕立在大礼堂前,望着站在红地毯另一端的两位新人,徐燕一身白色婚纱,手里捧着的也是一大束洁白的百合,杜永琪立在她身边,亦是一身白色礼服,细长的丹凤眼深情的注视着徐燕,两人目光交叠中,透着浓浓的情谊。

在悦耳动听的音乐中,两人手挽手深情相拥,在神父面前宣读他们的爱情宣言,在众人的注视下他们相互交换了钻戒,然后幸福的亲吻对方,林夕望着徐燕幸福的笑脸,她在心里由衷的祝她能幸福万年长。

礼毕后,徐燕换了敬酒服,大红色的修身旗袍让徐燕整个人看起来喜气洋洋的,走至林夕面前,一把将她抱了个满怀,声音竟然也难得的悲情,她说:“林夕,我终于也结婚了。”

林夕点头,也将她轻轻拥住,有些激动的说:“是啊,徐燕祝福你。”

“恩,我想我会幸福的。”徐燕笑着擦了擦眼角溢出的泪花。

据说每个女人在结婚这天,心情都是悲戚难耐的,估计是因为她们要从一个已经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地方走出去,又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生活下去,这以后要面临的艰辛和生活中的个中滋味都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的。

“林夕,我觉得我快要幸福死掉了。”徐燕兴奋的说着。

林夕望着徐燕微红的脸颊,浅浅的酒窝荡漾在她的嘴角,竟然是那样的美丽动人,林夕突然想到一句话,女人在结婚这一天是最美的,无疑,徐燕是今天全场最美的新娘。

其实林夕还想到了一个关于酒窝的传说,传说苦情痣、胎记、酒窝的来历是这样的:相传人死后,过了鬼门关便上了黄泉路,路上盛开着只见花,不见叶的彼岸花。花叶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奈何桥。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凡是喝了孟婆汤的人都会忘记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的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孟婆汤又叫忘情水,一喝便忘记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华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忘记的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相见不识。可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喝这孟婆汤,孟婆没办法只得答应他们,但在这些人身上做下了记号,这个记号就是要么在脸上留下酒窝,要么在脖子后面点颗痣,要么就在身上留下胎记,要么在前胸点颗痣。这样的人必须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折磨等上千年才能轮回,转世之后会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那个“记号”寻找前世的恋人。

无疑这只是一段美丽的神话故事,可是林夕相信徐燕今生是找到了那个前世的他,两人这一生定然会和和美美幸福一生。

徐燕的婚礼包下了一整个大酒店,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个酒店也是杜家旗下的一处产业,徐燕和杜永琪穿梭在每个餐桌间为前来的亲朋好友们敬酒,林夕和徐燕的一些其他朋友坐一桌,望着餐桌上丰盛的吃食,林夕只是静静的吃着自己眼前的几道比较合口的菜肴。

这时,不知在座的谁低语了一句,“快看那边,他才是a市真正的钻石级男人。”林夕听到在座的女人都唏嘘不已,似乎带着低低的尖叫,林夕回头,便一眼望见徐燕和杜永琪正在给一个身穿铁黑色西服的男子敬酒,那人依然是冷峻刚毅的脸庞,依然是默默不语的派头,修长的手指端过杜永琪敬过来的酒水,刚毅的下巴微仰一杯酒水喝下,至始至终,他对两人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淡淡的点头以表祝贺,林夕看见杜永琪对那人从头到尾都是极为恭敬的态度。

再见他,心里竟然是那样的平静,仿佛真的忘却了一般,隔着众人她和他的视线交错在一起,只有一个眼神的交流又再次淡淡转开,谁都没有留恋,仿佛只是陌生人之间的一瞥。

林夕回头继续吃着眼前的食物,没吃几口就觉得胃里已经很饱,再次拿起筷子时,竟发现连一口都吃不下去了。

徐燕的敬酒宴席一直到晚上才结束,散会的时候林夕看见了陆年华,其实陆年华能来参加徐燕的婚礼她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两人直到婚礼结束的时候才碰到。

林夕觉得,有时候这世界说小就小,说大就大,她能在人山人海中一眼望见傅斯年,却明知道陆年华也在婚礼现场,却只能在宴席散场的时候碰到。

“今天都去哪了?让我好找。”陆年华今天也穿的相当正式,一身黑色西服,紫色领结,让他在这暮色中显得有几分庄重,莫名的带着一丝威严。

林夕摇头,果然他不是太适合深色系的服装,林夕还是喜欢他穿浅色的衣服,那样的他才是最真的他,才是那个她最为熟悉的温文尔雅的特别适合微笑的男子。

“没去哪?一直就在这间大厅里转悠。”林夕说道。

陆年华笑了,依然是最好看的笑容,林夕发现,在黑暗里他的牙齿是异常的白净。即使拉他去拍牙齿广告都不为过。

两人站在人群中,望着流散的人群,林夕在等徐燕出来然后跟她告别,而陆年华在等她。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竟然也有一种仿佛恋人中的感觉,有人朝着他们望过来,林夕都是一笑了之。

这时候,傅斯年也走了出来,他一身铁黑色的西服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天生的霸气,再加上冷厉的气质,林夕觉得他一路走来就像一个尊贵的王子。

他的身后跟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个个面容冷峻,林夕猜想那大概是他保镖之类的人吧,他走近她,林夕感觉连他身上清冷的气息都在向她靠近,林夕垂着手站着,纤细的指尖却是捏紧的,他朝她走来,却在离她最近的距离朝她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她站在那里,他根本就没看见一般。

他最终走过了她,上了一辆黑色的桥车,那车身奢华至极,像极了他的风格,林夕认得那是一辆限量版的宾利,林夕还依稀记得他上大学那会,有一次他亲口告诉她,他说,他以后也要凭自己的本事买一辆宾利,现在他做到了,他不但买到了他梦想中的宾利,而且还是限量版的款式。

林夕一直都知道傅斯年的家底很好,她以前跟着傅斯年总害怕他会有玩腻了她的那一天,然后甩了她,她甚至一直认为他的感情是薄凉的,犹如他那个人,她和他在一起,曾经也彷徨过,害怕过,逃避过,自卑过,可是却唯独没有放弃过。

那是因为傅斯年曾经告诉过她,一个冷漠的男人身体里都蕴藏着一颗火热的心,他曾经告诉过她,他说,林夕,不要离开我,如果哪天我伤害过你,那只是我的无意识,因为我从来也不知道要怎样去爱一个人,即使不会爱你,我也要用自己最笨拙的方式去爱你,哪怕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哪怕你会憎恨我爱你的方式,憎恨我对你的霸道,可是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却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表达......

林夕想起那晚他单膝跪地向她表白,身后是他花了整整一个星期为她准备的浪漫.......灿烂夺目的烟花爆竹,用蜡烛摆成心形的恋爱标语,还有他亲自请来见证她和他爱情的所有亲朋好友,就在那个夜晚,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时候的他似乎没有现在这么冷漠,眼神也不似现在冰冷,林夕记得那时候的他是爱笑的,是一个顽皮的大男孩,可是为什么现在他总是整天板着脸,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

直到那辆黑色的宾利在她面前扬长而去的时候,林夕才微微回神,她转眼看向门口的方向,这时,徐燕手挽着杜永琪已经款款走了出来。

徐燕的脸上始终带着笑,杜永琪也是嘴角含笑,一副贵公子的模样。

离的近了,林夕才注意到杜永琪的鼻眼也长的极为出色,他的气质不似傅斯年的冷厉,不似陆年华的儒雅,更不似沈千越的醇厚,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有着时下最让女人着迷的放荡不羁,他有着让女人最为倾心的丹凤眼,神色似笑非笑,凭空带着一种浪荡却偏偏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林夕心里想,徐燕从小过惯了奢华的生活,必定对任何事情都是极挑的,想必找男朋友也是,看着徐燕今天眉飞色舞的模样,竟是和那次初听她和杜家有婚约时的样子是完全不同的,可想杜永琪是一个何等优秀的男人,不然短短几日,徐燕又怎么会如此的倾心于他。

徐燕拉着林夕的手让她留下来,林夕摇头,这个时间段她怎么可以破坏了这良辰美景,即使徐燕允许她住下来,估计杜永琪也不会答应吧。

真所谓*一刻值千金。

和徐燕道别的时候已经很晚,林夕坐上了陆年华的车一起回县城,其实陆年华本不用晚上这么赶的,只是林夕在a市除了认识徐燕,晚上几乎没有了住的地方,陆年华知道林夕不爱住别处也不勉强,开着车两人一起回宁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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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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