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再相见
兽精,又叫魔兽核,简称魔核。并不是所有野生动物都有魔核。拥有魔核的野兽叫魔兽,没有魔核的野兽才是野兽。魔核的作用包罗万有。譬如说镶嵌魔核的武器能大幅度提高技能的释放效率与强度;又譬如说,镶嵌了魔核的防具能增加某种属性提高防御能力——如此一来便使得人们对魔核的需求不断激增。而整个大陆较知名的魔核出产地分别是草原王国,弗伦特密林,泽润湿地,无尽树海,还有布罗曼沙漠。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些地区因为魔核的原因而渐渐聚集了众多的冒险者——戈台城作为克斯克王国与草原王国的交界城市更是其中的典范。
魔核因其需求而价值大增。一块一级魔兽出品的魔核市价大约一个金币。一个金币,那可是相当于一百头羊的价钱!三口之家一天宰一头都够吃上三个月喽,由此可见魔核之贵重。只是,一级的魔兽可也相当于一名装备精良的普通士兵了,哪是这么容易屠戮的?更重要的是,随着冒险者的涌入和城市的发展再导致冒险者的二次涌入,弱小独居的魔兽越发难找。这就导致了冒险者必须更深入草原各处寻觅魔兽。
大部分人都觉得冒险者这职业薪水颇高,但又有谁知道那野外物竞天择的残酷和血腥?成为冒险者的人多,沦为魔兽腹中餐的人更多!为了生活,绝大多数冒险者都在与死神拼搏着——譬如说,这位名叫戴高乐的年轻人。
呼~呼~戴高乐一边回忆着归途的路径,一边奋力奔跑着。夕阳如血,投在年轻人身上映出斜长的影子。戴高乐的修为并不强悍,只有仅仅一级的程度——相比起普通人而言,他体质要好一些,力量要强一些,反应要敏捷一些而已。这样的冒险者,戈台城中为数最多,死于魔兽之口的冒险者中所占比例也是最高。其实,若不是为了生计,戴高乐绝对不会成为冒险者的,毕竟刀口舔血的日子非常不好过。
像他这样的人进入大草原最佳的方法就是加入一支冒险队伍,所谓人多力量大。而戴高乐也是这么想的——甚至乎他要比大多数菜鸟冒险者更幸运的是,在他刚刚进入这个行当的时候,恰好碰上一支不错冒险队。这支冒险队的领队是个不错的中年男人,三级初期,为人正直,实力也不弱。有这样的高手带着,闯荡的三年来虽然有惊,却无险。
戴高乐不适合成为一名冒险者,团队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确实不适合当一位冒险者而应该做个小商贩。所以三天前出发那会儿他便决定,这是最后一趟。三年下来,他的财富虽然不算多,却至少能弄个不错的小贩档做些稳当生意。只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三年来朝夕共处的战友他才决定走这最后一趟。谁知道,这最后一趟,却差点要了他的命!
“我要救他们!”每当戴高乐觉得自己就要昏迷过去的时候,他总是咬着舌尖暗暗对自己说。是的,虽然他怕死,胆小,但却是个重情的人。要不是刚才老大拼了命将最弱的他送出去,更帮他打掩护,恐怕他此时已经死了。
豆大的汗从额角渗出来,沿着眼角落到眼里有种刺眼的感觉。浑身的肌肉都在哆嗦颤抖,戴高乐清楚这是体力达到极限的征兆。他觉得肺腔燃起了一团火,灼热的气息令他每个呼吸都不由自主地疼痛着。“我快不行了。”戴高乐想道,“如果天神真的怜悯世人,那就请降临于世拯救我的伙伴吧。”
下一刻,戴高乐身体一个趔趄,重心不稳的他顿时摔在地上,脑袋更是狠狠磕在地面。仿佛连心中最后一股信念都被撞散了一般,戴高乐居然再也站不起来了。一整天的狂奔令他体力透支严重,按照他以往的能力,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半天就很不错了。
“我,不能倒!我还要救我的伙伴……”戴高乐一把拽住身旁的小草奋力挪动着自己的身体。可是他太累了,他能感觉到如血色的世界渐渐变得模糊漆黑。
突然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听在戴高乐耳中却宛如此间最动听的音乐!
“救命……”他张开口嘶哑地喊了一句。
在草丛的遮掩下,他看不到外面的情景。但是,他听到那急促的马蹄声渐渐放缓了速度。
“刚才好像有人在喊救命。”一把如黄鹂初啼的动人声线轻轻地说道。
“哪有人喊救命,我们快点走吧,听说戈台城黄昏一过就关门,我可不想再露宿荒野。”这是一把男声,年轻的男声。
听着这把男声,戴高乐心头咯噔一跳,这三年下来,他再不是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了。对方不是听不到,只是怕惹麻烦装听不到而已!
“救命!!”鼓起全身力气,戴高乐再次喊道。这回,该不会听不到了吧?扯了这一嗓子,戴高乐终于陷入昏迷。
骑马的人有五个,看起来却尽是男子。这五名男子年纪都不大,最大的只有二十岁左右。领头的男子座下是一匹如血红色水晶似得骏马。男子眉头一皱,却是如戴高乐所言,他不是听不见,而是不想惹麻烦。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没有,之前他就遇过三遍假装救命却沿途抢劫的情况。精神力往这边一扫,领头男子终于还是叹息一声,“有个人昏迷了,你们在原地别动,我先过去看看。”说完这句话,男子便轻巧跃下骏马小跑到戴高乐这边来。
走近了,才发现这人有着一头墨绿色的长发。长发从脑后扎成马尾,给人以清爽的感觉。男子脸面俊朗,眸如寒星,说不出的英气迫人。他拨开草丛,很快发现草丛下昏厥的戴高乐。
“严重缺水,过度疲劳造成的短暂性昏迷。”翻过对方的身体,男子大声说道,“没什么,暂时还死不了。我留下些吃喝的给他,然后我们继续上路。”
谁知道刚说完,一个娇小的男子便从这男子背后探出脑袋,娇声娇气地说道:“我说少爷,你不会是一朝被蛇咬吧?什么时候你变得如此怕惹麻烦了?他刚才可是喊救命呢,还有,你看他身上那些伤痕……这可是紫焰狂狮的爪痕。这家伙够大命的,居然被那头鬼东西拍上一爪都没死。”这娇小的男生如何知道当时是有人为他抵住那一下,而他却只是被轻轻爪到而已。
“不是叫你别动的吗,跑过来干什么?”男子没好气地说道。
“少爷,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三级中期的紫焰狂狮可是好东西啊,牙齿骨骼可以制作武器,皮毛可以制成防具而且还有一颗不错的魔核。”娇小男生一边掰着手指一边说道。
“对呀,少爷你就好心救救他吧,虽然我们对戈台城有大概的了解,可还是人生路不熟。你别忘了答应那人的事情呵。救了他,对我们只有利没有害。”另一个身材高挑的男子也走过来说道。这个男子有一双细长的眼眸,一丝丝媚态不断从眼中闪逝。
第一个男子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但愿这不是个大麻烦才好。”说着话,他那双修长的手已经按在戴高乐的胸口。说来奇怪,男子那双肉色的手掌突然像染上一层蓝色似得。紧接着,一股水雾从掌中迸发而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将戴高乐完全笼罩住。
“少爷的水缠绕术运用的越发得心应手了。”娇小的男生笑眯眯地说道。水缠绕术是水系吟叹斗者的一个二级技能,能治疗或者困敌。治疗状态的水缠绕术呈雾状,而困敌状态的水缠绕术却是液体状。虽然只是个二级技能,但要像“少爷”这般仅仅将此术作用到戴高乐身上而不着痕迹却是非常困难。
才十分钟时间,男子便听到戴高乐发出的呻吟之声。体内神斗气一转,那白色的浓雾便如鲸吸百川似得涌入男子的手掌,而且连那冰蓝色的色泽也飞快从他手中褪去。
戴高乐猛地一睁眼,便发现面前三名相貌俊秀的青年男子注视着自己。他忙不迭翻身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声道:“求求各位大人救命啊!”
刚才施展技能的那名男子顿时捂住脑袋,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
他身后两名男生立刻闭上嘴巴,只是朝戴高乐指了指那捂住额头。戴高乐这才知道原来他才是这行人的主事人。朝那男子咚咚咚叩了三个响头,戴高乐悲戚地说道:“这位大人,承蒙阁下乞怜小人才得以活命,本不想为难大人,只是小人的伙伴实在到了危急关头。只要大人能救下小人伙伴,小人愿意重金酬谢。”
“重金?”达可哦了一声,“那你说说有多少。”
“一百个金币!”戴高乐一咬牙报出数目,这三年下来,他也就一百金币的身家。若对方看不上眼……
男子拍拍屁股站起来,突然问道:“戈台城里面有没有什么通缉令之类的东西?”
“通缉令?有,有,有!”戴高乐虽然不懂对方为什么问这个,却也听出对方语气中的一丝转机。“大概在五月底那时,戈台城发下通缉令,我大概看了一下,是通缉一个脸上有着长疤痕的年轻男子。”
“你知道谁叫达可吗?”绿色长发的男子忽然问道。
“达可?这倒是不知道。等到了戈台,小的一定尽我所能替大人寻找此人,还望大人施以援手拯救小人同伴。”戴高乐恳求道。
“不用找了,我就是达可。”墨绿色马尾辫的男子轻声说道:“帮你不是不行,也可以不收你钱财。但有个条件,叫我少爷。”
“少……爷?”戴高乐一愕,难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一定让别人称他少爷?
“少爷,那我们快点启程吧。”飞快回过神来的戴高乐立刻说道。
达可瞥了身旁的两人,这两人当然就是亲卫队的六十一号和八十一号了。这次出来,达可只几乎把所有森林女孩留在王庭,除了这两人还有妮妮,一号。对了,一号她们现在有个名字了:一号叫风雅,六十一号叫风舞,八十一号叫风致。
“风雅风致你们和她们两人留在这附近,我帮他救出伙伴之后再回到这里来找你们四人……都听好了,留在这里!”达可说到最后一句,故意加了重音。女扮男装的两女顿时一吐舌头,噤若寒蝉。
“v”达可把两手指塞在嘴里吹了一个短音,那匹如血红宝石一般的骏马顿时小跑过来。
见到马首蜷伏着的黑色小猫,戴高乐不由面色一愕,这都是什么家伙啊,血红色的马,墨黑色的猫……
“愣着干什么呢,还不上马?迟了我倒是没所谓,就怕你那些伙伴撑不住!”达可坐在马鞍上扭头呼喊道。
戴高乐一个激灵,立刻上马。戴高乐也骑过马,可是和这时的感觉却大大不同。
“大草原东方,大概100公里。”未等达可说话,戴高乐就已机灵地说出大概方位。达可微微瞥了他一眼,手上猛地一拉缰绳!
“奔雷,听到了吧,给我跑!”达可说道。
好大的口气。戴高乐想道,但下一瞬间,戴高乐才知道对方有多么的谦虚!
而那奔雷马,居然真的能通人意似得。仰头一阵轻嘶,四蹄一扬立刻往东疾跑起来。“抓紧了。”达可把身子轻轻一压,然后朝身后的戴高乐说道。
戴高乐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奔雷马一个加速,要不是达可眼明手快拉住他,怕是要掉到地上了。“好快的加速度!仅仅两秒时间,这匹奔雷马的速度竟然已达到普通马匹的最高速度,而且还在加速之中!天啊,这还叫什么奔雷,干脆叫闪电吧。”戴高乐心头大骇,以前他还以为那日行千里的千里马已经快到顶天了,如今才知道居然还有比那千里马要快的神驹。而且最让人惊讶的是,奔雷马行进速度极快,但他却感受不到任何颠婆。不自觉地,戴高乐开始思索身前的男子倒地何方神圣。
“没想到你速度这么快,你的马呢?跑了多长时间了?”突然间,达可扭头问道。
戴高乐脑袋一歪,哭笑不得地说道:“我的少爷啊,冒险者很少骑马的好不好。骑着马虽然能携带更多的补给,但却很容易被凶猛的魔兽惦记上。论到逃跑功夫,短距离内我的速度比普通马匹还要快呐!带一匹马在身边还不如省下买马钱存起来呢。”似乎察觉到自己语气里的不敬,戴高乐连忙恭敬道:“回少爷话,这是今天早上七点的事情。”
达可脸色霎时一冷,“你耍我?!他们能撑得过九个小时那还要我屁用啊?他们不会逃跑吗?”
一股冰冷的杀意扑面而来,吓得戴高乐这个一级剑士差点没摔下马。“不不不,少爷我绝对没有耍你的意思……我,我说的是真的……因为我们团队里有个人懂得一种奇异的技能。”
见达可脸上的线条有点软化的迹象,戴高乐才长出口气,“这个技能叫群体昏睡。”
“群体昏睡?什么系别的技能?”达可奇道。
“不清楚,那个人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不过我听她提过,这技能只对四级以下的人兽有效,而且在技能释放范围之内,所有人兽包括施术者本身都无法免疫。”说到这里戴高乐不由沉重地叹了口气,“当队长掩护我离开之后到底那人有没有施展这个技能其实我也不知道……”
达可笑骂道:“难道你就不会返回去看吗?我看你这冒险者也是菜鸟。”
“我不是菜鸟!”戴高乐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咪。
“那你怎么不返回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达可冷冷说道
“我——”戴高乐梗着通红的脖子,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马上的气氛一下子冷却掉。戴高乐瞅了瞅前边带了斗篷的达可少爷一眼,心中不由暗恨自己刚才的行为。要是惹火了对方,对方突然说不去了那队长他们……可戴高乐从来没有如此低声下气过,突然让他这么做,说什么也拉不下脸来。
就在他心中忐忑之际,达可的声音却淡淡传来,“还有多久?”
“什么还有多久?”戴高乐反问道。
“那个技能的持续时间!”
戴高乐低头想了想,“应该有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后无论是紫焰狂狮还是其他附近的魔兽就会清醒过来。”
“那就够了。”说完这句之后,达可便专心赶路。
奔雷马的速度奇快无比,劲风刮在脸上都仿佛能刮出血痕来。戴高乐本来就身体虚弱,毕竟一天下来每时每刻都在赶路又什么都没下过肚子。虽然被达可用水缠绕术治好体表的伤势,却无法令他恢复流失的能量。
摇摇晃晃中,戴高乐突然重心不稳,眼见就要跌下去。奔雷马的速度何其迅快,若真从马背摔下去,最起码也是骨折。一只沉稳的手从一侧往后一兜,立刻将重心不稳的戴高乐扶正。
“拿去吃吧。”达可又从马鞍一侧盛装东西的袋子中掏出一包干肉和一个水囊。
“谢谢……”
两个小时后,达可已经远远望见一个方圆三十来米的小湖泊,在小湖泊的边缘,两头大约有七米长的紫红色狮子低伏着。而在紫红色狮子附近,零零散散地散落了六男一女七个人类。其中三位男性胸膛处都深深凹陷看样子已经死了,另外的四名人类只是倒在地上,尽管面色苍白却仍有轻微的呼吸。
“不!”未等奔雷停下来,戴高乐已经滚下马背,踉踉跄跄地朝其中一名胸膛凹陷的男子走去。
只是达可却愣住了,他的目光定定地落在唯一的那名女子身上。
在达可脑海深处徒然闪过一幅幅的画面——
初次见面时的冷漠与冰冷,再次相遇时的温柔与体贴……
他甚至和她只有两面的缘分,可不知为什么,夜阑人静之时达可想的却永远是她,那个谜一般的女子。
她有一个简单到也许信手拈来的名字,她的名字叫——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