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求亲
卓青的脸色黯淡下去,他知道原因,却不能说出来,他怕李云芳担心。
李云芳见卓青表情有异,以为自己戳他的痛处,当即住口不提,拍着他的手温声劝慰道,
“没关系的,青儿。你不要难过,孩子这种事,来得早,来得迟,都是讲缘分的。你看王屠户家的儿子,不就是他四十上下才得来的?你和二少爷都还年轻,不用着急,慢慢来……”
卓青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朝她点点头,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根本不是缘分未到的问题,而是少爷他……根本就不想要孩子……
可他不敢告诉李云芳,更不敢质问宋明曦,只能将这个疑惑咽在肚子里。
少爷为什么不愿意要孩子呢?
卓青敛着眉,陷进自己的思绪里,李云芳见他发呆走神,便没有扰他,走到一边收拾起卓青要带走的衣物。
没多久,宋明曦就打着帘子进来了——他洗好澡来叫卓青去院子里看星星。
卓青的家在玉带河岸的一块高地上,地势平坦,视野开阔,每至晴朗夏夜,天上总是布满星辰。无数闪烁璀璨光芒的星子在深蓝色的夜空中缀成一片,浮浮沉沉,仿如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流。
宋明曦来的第一个晚上就被这瑰丽莫测的星空吸引了,缠着卓青陪他看了半宿。想到明日一早他们就要启程,他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睡了,索性在院子里摆了几碟瓜果点心并一壶这里特有的梅子酒,要卓青陪他喝酒谈天。李云芳年纪大了,就没凑这个热闹,叮嘱他们注意夜里风凉,注意添加衣裳,就回自己屋睡了。方淳本来也睡下了,却被食物的香气勾起来,等宋明曦和卓青走到院子,他和司徒毓已经等在那里了。
宋明曦的眉不动声色地皱了皱,有点儿不高兴。他想和卓青独处,说些体己话来着,可看方淳两眼放光充满期待的样子,他又不好说什么。再说卓青偷偷把手伸进他的袖子里握住他的,讨好意味浓厚地捏了几下,宋明曦受用得很,心情顿时明朗了,甚至不吝惜地朝方淳露出一个浅笑。
方淳半隐在阴影里的脸倏地红了。
这个人也好好看呢……
待方淳转头比较下专注地凝望着他的司徒毓,他的脸就变得更红了,忍不住拉起对方的手,紧紧篡在掌心。
还是阿毓最好看!
而且……阿毓是他的呢!
真好!
“司徒先生,”
坐定没多久,吃了几颗葡萄,喝了一杯酒后,卓青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其实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司徒毓了,可一直没寻到合适的时机。虽然司徒毓已经找到方淳,可卓青看得出李云芳并不待见他,这几日也是看在他和宋明曦的面子上,才没有发作。但是明日他们一走,司徒毓的处境就变得尴尬了……
司徒毓宠溺地摸摸正在埋头苦吃点心的方淳的头发,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
“我准备带阿淳去谷阳。”
“谷阳?”
卓青惊讶地看向他。
谷阳城位于云泽边境的沙漠之中,虽然素有“荒漠花都”的美誉,但路途实在太过遥远,几乎横穿了整个东陆。以司徒毓现在的身体状况,是绝对经不起长途跋涉的,何况他还要带着什么都不懂的方淳,途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司徒毓亦看出卓青的不赞同和担忧,他侧过脸,深深地看方淳一眼,语气里满是怀念。
“谷阳是我和阿淳都很喜欢的地方。我们曾在一本游记上读到过有关它的描述,听说三月的时候,谷阳遍地会开满一种叫夕见的野花。这种花很神奇,状若菊,色透明,只有在夕阳的余晖铺满大地时,才能看见,夕阳过后即湮灭成尘。阿淳觉得稀奇得很,很兴奋地告诉我,这辈子总要去那里见一次,才算不枉此生。”
“所以你早就打算好了?”
宋明曦给他斟满空落的酒杯,清新的果香伴着酒香满溢出来。
司徒毓道了一声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在失去阿淳的消息后,我就想过去谷阳找他。但我又怕与阿淳错过,于是请了双白在谷阳寻找阿淳——耀辰长居谷阳,双白经常往返与谷阳和攫阳之间,倒也方便。可双白去了谷阳几次,都没找到阿淳,我也就死心了。一心在我们以前常见面的地方等他,这一等就等了十多年。我都有些绝望了,本想着再过几年,我身体磨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带着阿淳的画像搬去谷阳,既然找不到他,能替他看看夕见也是好的。”
近乎自暴自弃的想法,令司徒毓羞惭不已,他的阿淳受了那么多苦,都还努力的活着,他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
“找到阿淳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带他去谷阳了。一路上我们会经过许多地方,阿淳和我曾经约好要一起游历天下,虽然他现在都不记得了,但是没关系,我记得的。”
司徒毓说着,拉起方淳的手,柔声问道,
“阿淳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方淳包了满嘴点心,朝他眨眨眼,点头道,
“愿意。”
顿了顿,他又问,
“阿毓要去哪里?”
司徒毓摘下他嘴角的饼屑,神情越发温柔,
“不管去哪里,阿淳都愿意和我一起吗?”
“嗯!”
方淳重重地点头,
“你是我的!”
司徒毓应和着哄他,
“对,我是阿淳的。”
“娘应该会很伤心吧……”
因为方淳和司徒毓在的关系,卓青和宋明曦并没有在院子里待多久就回屋了。两人面对面地躺在床上,宋明曦抱着卓青就要睡着,忽然听他闷闷地道。
宋明曦知道他说的什么事,搂着他的肩,把他更深地拥进怀里,轻拍着他的后背道,
“阿青,你不要操心了,这样做对方淳和司徒毓都是最好的。”
“为什么?”
卓青很是不解,也替方淳委屈。
“失去方淳,也许你娘会伤心难过,可没有他,司徒毓可能活都活不下去。而你看方淳,他虽然已经不记得司徒毓了,可现在他最喜欢的人是谁?”
疯掉的方淳,以前最喜欢的当然是无微不至照顾他的李云芳。
可司徒毓才出现短短几日,他就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有你娘照顾方淳,他肯定会衣食无忧地活下去,可他的病却是永远都好不了了。但有司徒毓陪着他,他很有可能会想起一切。你知道司徒毓为什么要选择去谷阳吗?”
宋明曦问,食指在卓青的下颚轻轻揉捏,这个人满目疑惑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不是因为要带方大哥去看夕见吗?”
“这只是一个原因。”
宋明曦笑了,
“他单单提起谷阳时,我还没想到,可他又说起了苏耀辰。”
“苏耀辰……”
卓青更糊涂了,那个将莫双白打晕带走的强势冷漠的青年,宋明曦应该是不认识的。
“我是不认识他。可我听大哥说起过谷阳城一家有名的医馆,坐馆的大夫和掌柜都姓苏,想来不是巧合吧?恐怕司徒毓带方淳去谷阳,还存了要为他治病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
卓青稍稍有些释然,他当然更愿意见到一个健康正常的方淳。
“那我会劝娘的。”
“嗯,好好劝劝岳母,如果她实在伤心,在司徒毓和方淳离开后,就将她接来府里三散散心吧。”
司徒毓因为身体未好的缘故,还要在卓青家休养一段时日。
“少爷,真的可以吗?”
他不过是少爷的男妾而已,是没有资格将母亲接进府的。所以这些年,哪怕李云芳再挂念他,都没有踏进宋府半步。她不是不能去,有宋老夫人的关系在,没人敢不让她进门。她是不想卓青为难,他本就不受宠,再做些越矩的事,只怕会更惹宋明曦厌恶。卓青自然明白她的苦心,每次老夫人提及这件事,他都推辞了过去。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娘亲可以受到少爷的邀请进宋府小住。
“傻瓜。”
宋明曦心疼地将他揉进怀里,这个笨蛋,芝麻大点的事,就能让他露出受宠若惊了。
“你忘了吗?祖母可是写信来催我们回去办喜宴的,你马上就是我的男妻了,也是宋府的主子,以后不要说你娘,就是把你娘养的那些鸡鸭都搬进府里,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
“喜……喜宴?”
卓青一时消化不了这个消息,他明明记得老夫人写信来是让他们回去为小乐和大少爷接风的。
“啊!忘了告诉你了!”
宋明曦这才一拍后脑勺,假装自己不是故意瞒着卓青,只是忘了说而已。
“上次祖母不是朝着要我再纳一房妾吗?‘有个人’还热心得很地要替我选洛家的三小姐呢!”
宋明曦小气得很,过了那么久的事了,他提起来还是觉得气不过,低头“凶狠”地咬了“有个人”的嘴巴好几口,才舔/舔/唇继续道,
“我一时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就随便画了一幅敷衍祖母。谁知凑了巧,竟画成了你的样子。祖母一看乐了,说‘既然这么有缘分,就不要再委屈青儿做妾了,直接扶成正妻吧!就近挑个好日子,把明晖和淮乐召回来,我们一家热闹热闹!’”
宋明曦把宋老夫人的神态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即使知道他是瞎胡诌的,卓青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一笑,宋明曦就跟着他一起笑,脑袋搁在他肩膀上,沉声问道,
“阿青要做我的妻子了,高兴吗?”
卓青红着脸垂着眼,隔了一会儿,才轻轻地嗯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