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到底当初是怎么脑残到去倒追萧风颂的?

曹洛拍了拍后脑勺,走出医院。一天的忙碌工作让她的大脑处于缺氧状态。

彼时夕阳西下,映得天边一片瑰丽的红,如同一团红色的水墨,被清水氤氲开来。

一只大肥猫四脚朝天地躺在停车场,露出圆鼓鼓的白肚皮。如果不是它的尾巴偶尔摆动了下,曹洛差点以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对了,是猫!

2002年。秋天。

曹洛刚升入中学,放学后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附近的一家杂货店。那里有卖各种口味的波板糖,是曹洛不为人知的天堂。

“老板,给我一根草莓味的波板糖。”曹洛从兜里拿出五毛钱,交到老板手中。她飞快地撕去包装纸,舔了一小口。甜丝丝的,真好吃。

“老板,小胖今天怎么呢?”曹洛蹲下~身,盯着那只半死不活趴在地上的超级肥猫。

老板往上扯了扯宽松的沙滩裤,笑着解释道:“昨天它跑到马路中间睡觉,要不是有个学生飞身过去抱起它,就被车撞死了。估计被吓得魂飞魄散。改明儿我有空就给它喊喊魂。”

曹洛把波板糖含在嘴里,从书包里拿出切片面包,撕成碎片,放到小胖面前,赞叹道:“那个学生真勇敢,是个英雄。”

“谁说不是呢?摔到路边时,手都擦破了。刚刚他也来喂小胖吃面包。你要是早来一点,就可以看到他。”老板瞅了一眼正在舔面包屑的小胖,在心中哀嚎道:小胖,看看你的身材,你能别再吃了吗?

曹洛有点小失望,她好想见见那位护猫使者长什么样。第二天,一下课,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美~美杂货店,等着邂逅那位勇敢的英雄。

可是,直到肚子咕咕乱叫,他都没有出现。

第三天,她再次侯在杂货店门口,摸着小胖肥嘟嘟的身体,往人群张望着。

“学生,昨天你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了。”老板在休息的间隙,对曹洛说道。

曹洛失望极了,为什么每次就差那么一点点?她偏不信这个邪,等到月亮当空,等到戚管家找来,才怏怏地回家了。

又过了一周,曹洛还是没等到他。

那天,出完黑板报,离开学校时,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曹洛踢着脚下的小石块,走到美~美杂货店,就看到一位穿着浅蓝色衬衫的少年。他蹲在地上,手里拿着面包片,在小胖面前晃了又晃,就是不给它吃。

他的衬衫被夕阳的余晖熏出温暖的色泽,英俊的侧脸被橘红的晚霞映得分外柔和,而他嘴角噙着的那抹浅浅的笑意,明亮灼灼,瞬间击到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那么快,那么急。

砰——砰——砰——

那一扇隐蔽的心门被霍然敲开了。

“你好,我叫曹洛。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曹洛露出了最最甜美的笑容。

那人扭过头,打量了曹洛一眼。他生有一双秀长明亮的丹凤眼,眼角几乎横斜入鬓。高鼻薄唇,俊颜白皙,好看得让人挪不开视线。

也就是这么一眼,曹洛在他的眼睛里发现了一种跟自己一样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孤独。

“我不想告诉你。”他开口了,凉淡的语气,外加冷漠的表情,让曹洛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别这样嘛。和我做朋友吧。”曹洛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一个劲地推销自己,“我这人性格很好,成绩也不错,我还会很多种乐器。我会写歌,也会唱歌。跟我在一起,绝对不会闷的。”

“你好聒噪!”萧风颂停下脚步,转过身,扯起嘴角,“怎么?看上我了?”

“是的,我看上你了。”曹洛抬头望着他,认真且郑重,一字一字地又说,“我对你一见钟情。”

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地说出来。曹洛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

“你满十四周岁了吗?”萧风颂随手把书包搭在肩上,冷淡地补充说,“十四岁以下的小妹妹,我是不会考虑的。”

曹洛不甘心,追问:“为什么一定要十四岁?”

“这样我跟你上床,才不会犯了强~奸罪。”萧风颂说完后,拦了一辆计程车,离开了。

曹洛:“……”

那时三观还未树立好的自己,竟然还觉得他超酷超有个性,就此沦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真恨不得穿越回去,一巴掌拍死自己算了。

曹洛骑着小电驴,十五分钟后,回到了她目前居住的四合院。

这座四合院隐匿在街道深处,数颗枝繁叶茂的香樟树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一般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

深棕色的木门,古朴的大红灯笼,让人不禁想起了民国时期的深宅大院。可是,墙壁上却突兀地立着一个彩色招牌灯箱,一串用小彩灯绕成的彩色大字写着——Loise’sHouse。

推开大门,就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中央有一池荷塘。荷塘旁用木板搭起了一个平台。一对年轻的男女正坐在平台上玩塔罗牌。

“洛洛回来啦。”袁牧和辛薇同时抬起头,笑道。

袁牧是婚礼牧师,辛薇任职于一家会计所,他们都是曹洛的房客。

“洛洛,我给你算了姻缘。”辛薇朝曹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兴奋地解释着,“据牌上显示,你的白马王子已经出现了。”

袁牧忍不住打击道:“辛薇,你给我算的塔罗牌,十次有九次都是错的。”

辛薇白了他一眼,“那至少有一次是对的。”

曹洛笑笑,往四周瞧了瞧,问:“阿泽呢?”

“在煮饭。幸好有阿泽,否则我们三个人得天天叫外卖吃。”袁牧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如虔诚的信徒一般,口中念念有词,“感谢万能的主,把阿泽送来给我们。阿门。”

辛薇收好塔罗牌,夹枪带棒地嘲讽道:“得了得了。这里不是婚礼现场,别向我们展示你那浮夸的演技。”

“我的演技是公认的好。”袁牧很不服气。

辛薇切了一声,“能好过我的男神聂荣呈吗?”

在辛薇和袁牧每日一次的争吵中,曹洛走到厨房,默默地看着阿泽煎蛋。橘黄色的暖光下,他的背影柔和成一道剪影,宁静又温馨。

“洛洛,”阿泽关掉炉火,走过去,随即皱起了眉头,“有心事?”

“哦。”曹洛抬起手,揉着他柔亮光滑的短发,倾诉着满腹的心事,“我遇到了我的初恋。每次见到他,我都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片段。而那些,对于我,全是痛苦的回忆。阿泽,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要再见到他?”

“给我他的地址,”阿泽板起脸,正色道,“我帮你教训他一顿。”

曹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你记得别打他的脸。他那人超级爱面子的。以前脸要是挂彩,就死活都不肯去上学。偏偏又喜欢打架,真是拿他没办法。”曹洛脱口而出后,自己都愣住了。

一阵沉默过后,阿泽开口询问:“洛洛,你还喜欢他吗?”

曹洛张张嘴,想要说点什么,被手机铃声打断了。是陆遥打来的,询问ICU那位重症病人的情况。“陆警官,蔡记者还没醒来。裴教授说了,虽然子弹顺利取了出来,但伤势过重,情况不容乐观。”

**

“那好。他醒来后,请第一时间联系我。”陆遥点燃一根香烟,放到唇边,深深吸了一口,又徐徐吐出烟圈。

他负责的五马山碎尸案才刚刚结案,又发生了记者险些被枪杀的命案。陆遥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放过假了。

听到不远处嘈杂的人声,陆遥熄了烟,将半只扭曲的烟蒂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他挤进围观的人群中,只见一辆大红色的敞篷跑车上坐着一个女人。车已经够拉风了,开车的女人却比车还拉风。一身大红的无袖连衣裙,凸显她极佳的身材。鸭舌帽下的一头栗色长发,在微风中妖娆绽放。她戴了副超大墨镜,遮住了半张脸。但不用看整张脸,单从那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双唇和优美的下巴弧度,也知道这必然是一位大美女。

美女凉笑一声,笑声里透着打从心眼里的不屑,随即启动引擎。车往后方退了几米,开始加速向前驰去。

路人一片哗然,几个胆小的孩子捂住双眼,大声尖叫。陆遥这才注意到正前方不远处的马路上,坐着一位中年妇女。她吓得脸色惨白,全身抖得跟筛糠似的。

这还得了!陆遥当机立断地拿出枪,瞄准后,果断地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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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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