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江湖人都知道,晏维清出门从不带家丁,因为这样走得太慢。但他对生活品质要求又很高,所以每到一地,他的首选住处不是客栈,而是楼馆——
想想看,鸭公嗓子的小二怎么及得上暖玉温香的美人?
换别人这么干,早被当成欢场浪子了。可晏维清不,他还是众人眼里品性高洁的剑神。这本已足够奇葩,更别提江湖传言,那些楚馆姑娘无一例外地爱上了他……
“这一定是在逗我……”躺在床上,九春第一千零一次自言自语,喉咙发干。
传言他都不在意,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实:晏维清是什么贵客啊,煞神才是真的!好不容易送走一次,还要再请来?他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九春最想要的是晏维清忘记这回事,然后他也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皆大欢喜。但实话是决计不能说出口的,更别提大多数人都会和桂妈一样,认为晏维清是个贵客。
所以,怎样才能在不让别人起疑的情况下推掉这事呢?
“我的老天啊!”第二天一大早,桂妈刚看见九春,就爆发出了堪称凄厉的尖叫。“你你你你你,你这是怎么搞的?”
“听说晏大侠要来,”九春一面吸着鼻子一面回答,声音闷得和破锣一样,“我太激动了,一宿没睡好觉。”
桂妈差点没厥过去。给她挂两只黑眼圈就算了,粉上厚点,勉强能行;但早不伤风晚不伤风,偏偏在这时候!“你故意的?”她厉声问,“都入夏了,哪有那么容易着凉?”
事实确实如此。为了达到预期效果,九春昨晚偷偷爬起来,在冷冰冰的井水里泡了足足半个时辰。“没有啊,”他委屈道,睁着眼睛说瞎话,“能领略剑神风采,谁想病成这样?”
这话说出了在场其他人的心声,桂妈也没词了。“你给我躺回去!”她高声吩咐,“还有你,小安,还不快去叫大夫!”
一阵兵荒马乱过后,九春终于能安稳地躺好了。他病成这样,就算再猛的药,一天也好不了;桂妈八成不会放弃,可只要别叫他去接待晏维清,又关他什么事呢?
昏昏沉沉中,九春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乐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兜兜转转,萦绕着少女多情的思绪。
八成是鸳鸯又在弹琴了……他模模糊糊地想。虽然这姑娘对他总是很凶,但长得好不说,一手瑶琴更是弹得天上有地下无,让人完全讨厌不起来……就是不常弹,真可惜……
琴声动人,九春被带了进去,整个人仿佛都随着音符高低起落,之前的不适也慢慢飘散开去。最后归于平缓时,有人在给他换额头上的湿巾。不经意间,那手拂过他的脸颊,像羽毛又像春水,柔软得不可思议。
……不对啊,小安哪儿有这么软的手?总不会是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做梦都梦到对面姑娘吧?
九春直觉想睁眼,但往日薄薄的眼皮此时就和有千斤重一般,完全不听使唤。不多时,脸上的触感又消失了,整件事就像他自己的幻觉。
对,幻觉,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你都病糊涂了,不管听到什么、碰到什么,那都不是真的。
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间,迷蒙着的九春感到床沿微沉,像是有人坐了下来。有只手搭上了他裸|露在外的腕部,停留很久,久到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不治之症。
嗯,不对啊?大夫不是来过了吗?又来?
九春这回真肯定,他病糊涂了。桂妈可是货真价实的守财奴,给他叫一次大夫都要从份例里扣,一天请两次是绝无可能的。
那手终于离开,伴随着一声无奈的叹息:“你真是要把自己往死里折腾啊……”
完全相反,我只是不想死!九春在心里奋力反驳,然后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这声音一点也不像原先那个干瘪老头大夫?
九春的那点怀疑又冒出头来。可下一瞬,他感觉耳后一凉。再然后……嗯,再然后他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等九春真正睁开眼睛时,窗外红日西斜,暮色四起,而他只觉得神清气爽。坐起身,他的记忆才逐渐回笼——现在什么时候?晏维清走了吗?如果他真睡了一天多,为什么肚子不太饿呢?
回想起那种轻柔得过分的触感,九春用力揉了揉脸。他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今天做了个很离谱的梦。鸳鸯看他时,那小眼刀嗖嗖的,什么时候温柔过?梦都是相反的,古人诚不我欺!
再回忆起耳后一凉的感觉,九春下意识地摸过去。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擦,谁给他扎了这么长一根银针!
九春瞪着手里被他拔下来的长针直发愣。所以他听到的东西不是错觉,至少后半部分不是?
好的,问题来了——
那人是谁?
在九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以前,他就先被桂妈发现了。她本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结果头牌的身体奇迹般地在一天内康复,不由大喜过望,急哄哄地叫了一大堆人给他打扮。
“务必要美!务必要亮!务必要压过鸳鸯!”这是桂妈的最高指示。
九春额角直抽,真想让她死了那条心。当世南风普遍,但他觉得晏维清绝对不好这口,尤其在对方认定他就是赤霄的情况下。
然而这话还是不能说。
九春曾想,他先乖乖地装一阵子,等桂妈放松警惕后就伺机溜走。但现在看来,这计划必须提前。再这么折腾下去,别说菊花不保,人头也要不保了啊!好在他前两个月已经偷偷瞒下了一点私房,观察好了四周地形,再加上他开了挂的耳聪目明……
嗯,择日不如撞日,煞神一走就开溜!
抱着这种心态,九春耐着性子,在打扮完毕后,照桂妈的要求斜倚在窗前,“含情脉脉地”注视巷子入口。
安翎馆门面里外早在白日里打扫一新,就为了迎合剑神著名的洁癖。不仅安翎馆一家这么做;放眼望去,整条烟柳巷都一样,简直就差把漆重新上一遍了。
九春心中啧啧。瞧这阵势,知情的知道是剑神要过夜,不知情的还以为巡察御史到了呢!
“你们说,晏大侠今日会宿在哪家?”
“不是卿凤台就是安翎馆,咱们只是陪衬!”
“那可说不定,晏大侠的喜好一向没人知道!”
“就是就是!说不定就能轮到咱呢!”
“话说回来,你们听说了没?安翎馆的九春,昨晚得了重伤风,抖得和风中残烛一样;结果傍晚就活蹦乱跳了,真是妖精!”
“我看是他装病吧?好让卿凤台以为她们胜券在握?”
其他人话里的羡慕嫉妒恨,九春听出来了。但他只想对这些暂时的同行说一句话,就是——
若是晏维清不住安翎馆,他简直要谢天谢地谢佛祖!
一想到卿凤台,九春就免不了瞅对面一眼。鸳鸯也已经装扮妥当,此时正瞪着街上某处,神情相当恼怒。
九春稀奇极了。在鸳鸯心里,还有谁的仇恨值比他高?他忍不住低头去看,结果发现桂妈正在安翎馆门外翘首以待,顿时恍然大悟。确实,不管从哪个方面说,桂妈都比他招人厌多了!
“……来了,来了!”
忽而一阵喧哗响起。众人纷纷伸长脖子,争相抢做第一个分辨出剑神潇洒身姿的人。九春没多大兴趣,但被这声响惊动,条件反射地往外看了一眼。
这真是很随便的一眼,九春敢用自己脑袋发誓。但架不住他眼神实在好,一眼就看见了来人——
晏维清今日还是一身白衣,剑眉星目,乌发猎猎。落日熔金的余晖中,他凭虚御风,踏空而来——
“这哪里是剑神,根本是剑仙啊!”
等人到了近处,围观群众纷纷赞叹,一个个眼睛都看直了。
九春几乎能听到那些人流口水的声音,忍不住在心里啐了一句。轻功好了不起啊!他收回目光,正想关窗,却在这过程中对上了鸳鸯的视线。从专注程度判断,她似乎从头到尾都没看晏维清一眼,而只盯着他。
不会吧?九春简直要受宠若惊了。晏维清都没他有吸引力?
见自己被发现,鸳鸯有些许紧张。但她很快调整了自己的表情,再次飞给九春两枚眼刀。
九春已经对这种程度的瞪视免疫了。他朝鸳鸯努努嘴,又朝晏维清来的方向努努嘴,然后竖起一根手指,指着自己摇了摇。
“你上、我不干”的意思再明显不过,鸳鸯神色复杂起来。
而晏维清的速度完全不负他剑神之名,此时已经到了附近。“九春。”他含笑道。
声音不大,奈何里头带着内力,整条街上的人都听见了。九春也一样,而且他还听见了更多的,比如众人此起彼伏的倒抽冷气声——
“什么?晏大侠之前就认识九春?”
“没听说啊!”
“擦,是老相好就该早说,害我准备了整整三天,浪费感情!”
九春忍不住嘴角抽搐。谁和晏维清老相好?那家伙刚照面就卸了我两条胳膊,你们见过这样的老相好?!
但罪魁祸首显然很受用,或者说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身形一转,轻飘飘地落了地,正站在九春身前。“现在装不认识,是不是太晚了点?”
“天下没人不认识您的剑。”九春简直要无语了。“可是晏大侠,您认识的是剑魔赤霄,不是九春我!”
“那可不一定。”晏维清微微一笑。然后他附耳过去,低声说了十二个字。
九春立时就萎了。因为对方说的是:“想见我,以至于激动到泡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