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时,会场灯光忽然暗下,接著,程尧桀打开书,独坐女性自书中飘然升起,在眾人惊嘆声中,缓缓清晰。
程尧桀移动书本,那女郎在后方的白色投影布上扩大成与真人同等尺寸,忽然灯光一闪,「砰」的一声,受邀请的嘉宾,亦是书中作為程尧桀示范的模特儿成為真实人物,笑著与眾人打招呼。
台下一片讚嘆,记者的闪光灯更是此起彼落。
「你看,好棒!」朱兆洁激动的拉著谢文希的手。「像变魔术一样。」
「化妆的确是种魔术。」谢文希再同意不过的点头。「不过这魔术从没发生在我们身上过。」
朱兆洁瞪她,「等我抽到体验券,我就会让程尧桀帮我化妆。」她会让magic发生在她身上的!
「我看你是想找机会跟他叙旧吧!」谢文希洞烛意图的挑了挑眉。
朱兆洁踢了她一脚。
「喔!」谢文希痛声低喊。「我脚上的乌青都是你踢的。」
「跟你的白目正搭。」一黑一白,哥俩好。
接下来,程尧桀亲自在舞台上示范他书中所推荐的今夏最新流行彩妆技巧、流行色彩,与眾爱美粉丝分享如何打造最适合自己又符合流行的化妆方法、衣著搭配等主题。
到了互动时间,粉丝更是疯狂的举手抢答,就只為从程尧桀手中拿到赠品与合照的机会。
朱兆洁当然不会放过机会,还不忘把相机塞给谢文希,要求若她上台,一定要帮她照相。
可惜她的战力太弱,个子没人高,连鞋子都矮他人一截,怎麼点名都点不到她,十分鐘的抢答时间结束,她只能沮丧的抱著书,一脸落寞的呆站角落。「等等签书会时还是可以跟他握手啊。」
谢文希难得出口安慰。「可是签书会规定怕影响流程时间,不可以拍照。」
「我可以站到边边角,在他帮你签书时,帮你们『合拍』。」
「文希,这就是我要你来的目的。」朱兆洁水眸闪亮亮,粉红双颊都要开出花来了。
「我就知道。」谢文希撇了下嘴。
她那落寞的泫然欲泣模样八成是装出来的,想要激发她比袋装洋芋片内容物还要少的同情心。
「这才叫好朋友嘛!」朱兆洁拍了下她肩。「我去排队等签名,交给你了!」
「是——」谢文希打了个疲累的呵欠,到舞台的另一侧寻找一个可以拍照又不会被驱赶的好罚站处。
贴心的程尧桀每个读者名字都询问,连读者的名字一併签上,这让队伍前进速度十分缓慢,朱兆洁站到脚都快发麻,还瞄到早就定位的谢文希已开始翻白眼,脸色臭得跟刚吃了一斤大便一样,可见她已经非常不耐烦,随时有可能摔相机走人了。
朱兆洁拿出手机发讯息,要她再等一会儿,前面只剩五个人,快轮到她了。
谢文希吐舌撇嘴、翻白眼……各种难看的表情作尽才给她一个「OK」手势。好不容易终於轮到她,她与他相距仅有三十几公分,她递上书,他与她握手,微笑问她的全名,深邃黑眸电得她乱七八糟,差点将陪伴自己三十一年的名字说错。
他签好一本,再签第二本,接著就要将书还给她了,一旁的宣传会要她走开,他就会离她很远很远了……
「那个……」在她的脑袋尚未起作用前,嘴巴已经开了。「你还记得我吗?四年前,有个下雨天,你发现一隻猫,被遗弃在纸箱裡,你怕它淋到雨,帮它撑伞等有缘人出现领养它,你记得吗?」
程尧桀抬头,双眉间微蹙著困惑的痕跡,性感的脣淡道:「我不靠近猫的,你记错人了。」
「对,你怕猫的,但是那天你怕那隻小猫受到雨淋会冻死,特地留了下来。」她著急的说。
「小姐,你的书籤好了。」一旁的宣传无情的直接将书塞到她怀中。「你不记得了吗?」她急问道。
程尧桀笑了笑,「抱歉。」
「下一位。」宣传喊。
后面等候的粉丝立刻将朱兆洁挤走,开心的高嚷声完全压过了朱兆洁的急切。「小姐,请往这边走。」旁边的助理人员将朱兆洁拉开,不让她再有跟程尧桀攀谈的机会。
朱兆洁回头望著专心低首帮粉丝签名的程尧桀,心情落寞。
「我帮你拍了很多张。」谢文希轻快的跑来,「你回家可以冲洗出来,贴一整张的墻面。」
「谢谢。」朱兆洁接过相机。
「干嘛?」谢文希见她一脸抑鬱,好像程尧桀不小心签错了名,还不肯补签似的。「你刚是不是有跟他说话?他不理你?」
「他忘了。」朱兆洁沉闷难过的嘆了口长气,「他不记得他当年帮一隻小猫撑伞的事。」
「四年前的事,谁记得住呢?我连昨晚吃什麼都忘记了。」
「你那是老人痴呆。」
「我看你才是恋爱中毒。」谢文希瞪她一眼,「人家现在是大明星,谁记得你那隻蠢猫。」
「我家牛奶很聪明的!」她不平的喊。
「它连握手、坐下、翻滚都不会,哪聪明了?」
「它又不是狗,狗才会那些杂耍。」
「屁啦!YouTube就有很多猫的表演影片,还会跳火圈咧。」
「跳火圈的是狮子吧?」
「老虎啦!狮子毛那麼多,跳火圈会烧光,怎麼留给秃头的人拔?」
「噗!」朱兆洁每次心情不好,谢文希都有办法将她惹笑。「又哭又笑,小狗撒尿。」
「我又没哭。」她只是很失望而已。「我猜他可能一时之间想不起来,我下次再提醒他。」
「下次?」下哪次?该不会……
「下礼拜的台中场,我要去参加。」
见到他本人,强烈的慾望升起,单单当个粉丝已经无法满足她。
她想跟他交朋友。
她想跟他在生活中发生联繫!
她未奢心妄想成為他的对象,只要别是个路上擦肩而过,眼神陌生的一般粉丝就好。
见著了他,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渴望再次跟他有所关连。
谢文希吃惊瞪大眼,「我不去喔!」这种要排队排很久的事情她最讨厌了。
朱兆洁也是非常讨厌排队的人,想不到為了喜欢的男人,今天排完还不够,还要再排第二场,果然,爱情的魔力是惊人的,人的性情都会重组了!「你不去,谁帮我拍照?」
「我不听我不听……」谢文希捣耳摇头,演出琼瑶经典戏码。「好咩,你陪我去,我请你吃饭。」
「我不去我不去……」「等等就请你喝下午茶。」
「我不要我不要……」
「拜託你啦,文希,求求你啦,我人生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
程尧桀推算这是他第四次见到这名女郎了。
每一场的签书会她都到场参加,身边跟著一个老是在翻白眼,面露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谈的话题都一样——
「你还记得四年前曾在公园為一隻猫遮雨吗?」
他从小怕猫,光是猫叫声就会让他全身起鸡皮疙瘩,怎可能去為一隻猫遮雨。他在七岁之前,原本是不怕猫的,那个时候,奶奶还养了一隻猫,叫小花还小黄的,他也记不得了。
一日,小花(或小黄)趁奶奶开门的时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过开心,忘了奶奶家就住在大马路旁,一辆轿车疾驶过来,辗过浑然未觉死神镰刀已挥起的小花(或小黄),它当场魂断车轮下,脑袋被压扁,脑桨爆裂,一颗眼珠子还滚到追出来的他跟前。
他吓傻了。
更可怕的是,奶奶竟然还叫七岁的他把小花(或小黄)捡回来。
小花(或小黄)的凄惨死状,被撞当下的凄厉喊声,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是刻凿在脑中,从此他一见猫就会全身发抖,听到猫叫声,鸡皮疙瘩迅速窜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个法律规定不可养猫的国家,清静过日。
那个女生叫朱兆洁,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长相,买他的彩妆书却脸上脂粉未施,实在奇葩。
他本以為她买回去学习的,但到第四场的高雄签书会,距第一场已过三个礼拜,她还是一样一脸素净,连个粉底都没上,加上她屡次相同的攀谈话题,可见她真正的用意不在书上,而是在人身上。
疯狂粉丝他也不是没遇过,有些人现实与幻想分不清,将萤幕上喜爱的艺人当成未来的伴侣,频频示爱,甚至还有自称他老婆来闹场的。
经纪人说,这是艺人的包袱,要学习处理跟迴避的。
打一开始他并没打算把自己包装成艺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阵,反应良好,节目频频敲他通告,后来就成了固定来宾之一,出了书,也上了杂誌专访,还有电视台跟他接触,想為他打造一个跟其他频道不同类型的时尚造型节目,企划书他也看了,目前正严正考虑中。
不得不承认的是,出名之后,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个小小的幕后彩妆师所无法比拟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样,赚得越多,风险越大,数不清的各式各样麻烦也接踵而来。
每次朱兆洁问起同样的问题,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记得了」,她可能是觉得太快被打发,每一场买书的数量都有增加,缠问的时间也越长,到高雄这场时,连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传跟助理阻止,她们恐怕会像酷吏,来个严刑逼供,逼他承认——
「对,我四年前曾帮一隻猫撑过伞。」
好不容易将朱兆洁的书籤完,她抱著一迭沉重的厚书,一脸落寞的离开。她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对朱兆洁说,「就跟你说他不记得了,你还不放弃!」
「我很怕蟑螂,如果哪天我帮蟑螂撑伞,我一定会记得的!」朱兆洁如此回道。
小姐,可以这样比喻的吗?
程尧桀失笑,很想跟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一样翻白眼。
「是喔?那你记得五年前跟我借一千块还没还吗?」谢文希斜睨著眼。
「哪有?我从不跟人借钱的!」她怎不记得有这回事?
「对啊,你从不跟人借钱,就那次跟我借了一千块。」谢文希语气是斩钉截铁,朱兆洁不由得有些动摇了。
「因為什麼?」
「因為你忘了带钱出来啊。」谢文希翻白眼。
「有吗?」朱兆洁还是狐疑。
「看吧,你都不记得了,怎能怪人家忘记?」其实朱兆洁根本没欠钱,谢文希是故意这麼骗她,表示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值得信。
程尧桀觉得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似乎脑袋比较理智一点,可能因為她不是他的粉丝吧,因為她从头到尾一本书都没买,只是陪著朱兆洁来的。「我没有怪啊。」朱兆洁语气委屈。
「其实你根本没欠我一千块。」谢文希坦承。「啊?」朱兆洁吃惊瞪眼。
「我只是苦口婆心的让你晓得人的记忆有多不可信,忘记一件事有多麼容易。」她摊手,「连你自己的事都记不清呢,还怪别人忘记。」她真是名良师益友啊,打灯笼都找不著的。
「我真的没有怪啊!」朱兆洁瘪嘴。
「那以后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再来参加签书会了?」大人行行好,别再凌虐她了。
程尧桀也希望她们别再出现了,一直问他猫的事,等於一直在他脑海中放上小花(或小黄)惨死的模样,那是一件多残忍的事啊!
真是他的粉丝,怎捨得折磨他呢?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