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来乍到(三)
“我的主人需要用钱,所以打算将我卖掉,”猴子也不隐瞒,开门见山地对着我道:“虽然你人看起来傻了点,但至少能听懂我的话,所以如果是被你买去的话,我想我应该不会过的太闷。”
我:“……撇去那些犀利的讽刺不谈,你的意思是想给自己找个买主,而且还刚好看中了我?”
“你还算有点脑子。”猴子认可般地点了点头。
“……”这个世界果然不一般,卖主什么时候变得比买主都要牛逼了,还带自己挑选买主的,更何况对方还是只猴子。
“虽然很抱歉,但我并没有想过要买宠物,”我迟疑了片刻后道:“我连自己还养不活,完全没有多余的钱支付给你的主人。”
“嗯,这一点我也发现了,所以我刚刚已经改变了注意……”猴子说着将一个印花的旧钱包从背后拿出来,打开后嫌弃地瞥了里面一眼。
“哦,我的钱包,什么时候……?!”我连忙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后确定对方手里的那个老古董确实是属于我的东西。
“就在你刚才发呆的时候。”猴子将干瘪的钱包丢给我。
“那么买就算了,你每次过来的时候找我聊天解闷好了。”猴子说。
“我凭什么答应你?”我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钱包重新揣好,瞪着对面的神偷猴子。
猴子盯了我半天,忽然裂开嘴笑了笑(我觉得那应该是笑吧),然后在我的寒毛都快要被对方脸上诡异的笑容激得竖起来的时候,慢悠悠地说:“如果你想以后每次来集市钱包都不翼而飞的话,那当然可以不来!”
开始的时候我自然是不信的,虽然被对方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过一次,但身为一个人类,被一只猴子,而且还是一只不到巴掌大的小猴子威胁,实在是太丢人类的脸了!
所以下一次去集市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将对方的要求放在心上,而再然后……我便遭到了绝对可以称之为惨无人道的疯狂报复!
“呜呜猴子大爷,求你把钱包还给我吧!”
我扑到对方的面前痛哭流涕,甚至都不记得这是自己的第几个钱包了,无论我带不带钱包,或者特意将钱拿出来同钱包分开放,对方总会将我身上的钱全部偷走,再这样下去,我连这个月的内裤都买不起了。
而自此之后,我遍养成了每次来集市都去跟对方请安的习惯……
——真是欠了猴的!!
“这小甜饼烤得还不错,回去替我感谢你的主人。”
回忆完毕,我看着对面的猴子兄一边塞着我带过来的慰问品,一边对着我说。
我微微叹了口气:“我说过了,茜茜她不是我的主人,而是我的老板。”
不过对方似乎对主人和老板之间的差别不是很了解,有些疑惑地道:“可他们不是都养着你吗?”
“区别在于我付出了劳动,当然,也不是说宠物就什么都不需要做……”如果没事卖个萌也算的话,“算了,跟你说这个你也不懂。”
我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跟一只猴子去争辩主人和老板之间区别的必要,毕竟对于对方来说那确实是差不多的存在。
不过小猴子先生似乎就不是这么想的了。
将包裹小甜饼的油纸丢在一边,小猴子不满地冲着我呲了呲自己的牙花子:“告诉你,就算我是只猴子,也绝对是只博学多识的猴子,你不准小看我!”
“当然当然,您自然是最博学多识的!”我连忙点头道,就算为了我的钱包着想,我也不能反驳面前这个小心眼到极致的家伙。
“不过话说都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你还没有被卖出去?”果然是因为猴品不行吧,就这么个暴躁易怒的性格,人家都不知道买回去的到底是宠物还是主人……我看了眼比我上一次来时还要空荡荡的四周,我还记得这只猴子的那几个兄弟姐妹的样子,而他们应该都已经被人买走了。
“切,不用你管!”猴子转过身去不搭理我。
我笑嘻嘻地抬手戳了戳对方红彤彤的小屁股,并在小猴子怒目而视的森严目光中,哼着歌慢悠悠地晃了出去。
我不会告诉对方其实我已经攒够了将他买下来的钱,下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把他从这里带回去。
这只死猴子实在太贵了有木有,那可是我在这里做了半年工才得到的血汗钱啊,好歹让我放在被窝里再热乎两天。
什么,你说“下一次”是个Flag,嗯,这么说吧——我用我的人格向你担保,会买下这只丧心病狂毫无猴品可言的死猴子的人,除了我这个被对方虐傻了的愣头青以外,整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第二个……==
然后,正一边走一边开心地回味着小猴子刚才便秘一般脸色的我,一个不留神便直挺挺地撞到了前面一个路人的后背上。
我:“……”
“对、对不起!”我慌忙地向对方赔礼,追尾什么的完全是我的个人原因。
面前的男人比我高出了将近一个头,同比伯斯的身高差不多,身上披着烟灰色的斗篷,并且遮着帽兜,直到我说话的时候才终于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不过对方并没有开口,只是挑了挑眉,摇头示意没有关系。
朴茨茅斯的集市上确实是什么人都有可能碰到,看上去人模狗样像个贵族般优雅的,其真实身份指不定就是某个穷凶极恶正在全世界通缉的在逃犯,而那些面相凶恶的自然也不一定就是真正的坏人,我前阵子还听茜茜说几年前曾有一什么公爵的小儿子好死不死地为了体验平民生活,特地伪装成乞丐在这里蹲点窝了三天,当然,也仅仅只是三天,因为后来就没消息了,据说那位公爵大人直到现在还在四处贴告示寻找自己可怜的下落不明的儿子……
对方的帽兜遮得比较严实,我只看到了男人落在额前的几缕金发,以及那双如同湖水般清澈的祖母绿色的眼睛……
“哟巴鲁特,今天的收成如何?”
晌午过后,外出捕鱼的巴鲁特老伯回来,我上前接过对方手里作为晚饭的几条海鱼。
大概是由于新总督即将到来的缘故,不仅城里这几天沸反盈天,茜茜这家小服装店的生意也格外的红火,我来来往往的几乎都要跑断了腿,所以也没时间去巴鲁特的船上帮他打下手。
“还不错,”巴鲁特回答:“刚好趁这几天收鱼的人多再多捕些回来。”
“对了,听说新总督的船队明天就到……”巴鲁特咬掉朗姆酒瓶的塞子,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才说,“你没事也去看看吧,反正明天也不会有人来。”
“是啊,都去看传说中的‘战神’的船队了嘛。”我拿出口袋里的苹果啃了口,无所谓的应了一声。
而第二天,天还没亮,我便被茜茜拎着耳朵从床上提了起来,不过原因倒不是为了让我起来工作……
“你不是说今天要去看唐纳尔大人的船队吗?”茜茜对着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吃着早饭的我道。
“可是我没想过他竟然会这么早啊……”早知道就不随口答应了,我宁可晚点起来去送货,毕竟能让我真正提起兴趣的只有未来那艘属于我的小渔船而已,尽管它到目前为止连影子都没有……
“反正早晚都能看到,有什么可急的?”
除了印第安人那种可以随身携带的独木舟以外,无论是“天后号”还是什么“曙光女神”,又或者那艘连名字都欠奉的船,就算宝贝到天上也不可能被揣在口袋里四处跑,只要它的学名叫做船,那就得安分守己地停靠在码头上供人围观,所以即便我不想,我早晚也都会看到那位新总督的座驾。
“那怎么可能一样?!”茜茜恨铁不成钢地敲了我的脑袋一下,随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我推出门去:“船既然是用来航行的那当然是在海里乘风破浪的时候最有看头,光停在那里有什么好看的!”
言讫“哐”得一声便关上了门。
我无奈地打了个哈欠,只得任命地向着海边走去。
不过尽管我没什么精气,但对此感兴趣的人却大有人在,现在这个时间,码头上就已经满满当当快要站不下去脚了,周围几乎全都是好事的并且在叽叽喳喳聊八卦的围观群众。
我:“……”
可以理解,在这个娱乐活动相当匮乏的时代,有这么一件大事,那确实是可以拿来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上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都能够预想到,一会儿这位唐纳尔大人从迈下自己船的舷梯到步入马车的这不到百米的距离的所有言行举止大概都会无一不落地登顶本市小道消息的头版头条,而鉴于目前还没有发明报纸,所以说不定对方的身姿还会被记录在羊皮纸上流传在市井之间供后辈人瞻仰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