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对第二十四
“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
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
典之体也。
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
舜畴五人;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务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
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辨: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迄至有汉,始立驳议。
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
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主父之驳挟弓,安国之辩匈奴,贾
捐之之陈于珠崖,刘歆之辨于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
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
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
宗。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
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弛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
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又郊祀必
洞于礼,戎事必练于兵,田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
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覈为美,不以深隐为奇:此纲领之大
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
摈,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
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
复存于兹矣。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
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古之造士,选事考言。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晁错对
策,蔚为举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
斯固选贤要术也。观晁氏之对,证验古今,辞裁以辨,事通而赡,超升高第,信
有征矣。仲舒之对,祖述《春秋》,本阴阳之化,究列代之变,烦而不慁者,事
理明也。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
天子擢上也。杜钦之对,略而指事,辞以治宣,不为文作。及后汉鲁丕,辞气质
素,以儒雅中策,独入高第。凡此五家,并前代之明范也。魏晋以来,稍务文丽,
以文纪实,所失已多。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虽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汉饮
博士,而雉集乎堂;晋策秀才,而麏兴于前,无他怪也,选失之异耳。夫驳议偏
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使事深于政术,理密于时务,酌三五以熔
世,而非迂缓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
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
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
赞曰:议惟畴政,名实相课。断理必纲,摛辞无懦。
对策王庭,同时酌和。治体高秉,雅谟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