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该走了,留点纪念
也许,正常人会认为,学校里都是一群乳臭未干毛都没长齐的学生而已,哪来那么多打打杀杀勾心斗角。其实这话并不对,我想很多人在初中高中的时候如果不是好学生,应该或多或少都能了解到一点这些事情。
比如说收保护费,那些在学校里混厉害出名的,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好学生,而一个学校很多时候都会有三五个甚至更多个团体。能够收保护费的就那么些人,争斗自然是免不了的。
这就好比当初的二中,高一的贺强、高二的李野以及高三的吴志鹏这种关系。他们都想做一个学校的扛把子老大。都想着在毕业以后给他们身后的势力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所以这也就有了利益争斗。
初中时争抢收保护费的资格,高中时争抢扛把子老大扩大自己的名声和势力以此来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而到了大学就演变的更加复杂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工学院里,像孙冰吴晓这些人会这么疯狂的扩大自己势力,只要能把别人挤下去不择手段都是不在乎的原因了。
而如今,大一的孙冰被我打残之后,在医院里被人害死;大二的吴晓因为捅了我一刀,判故意伤人罪进了监狱;大三的那个富二代李斌。在家关禁闭到现在还没出来。
我的名字,就像寂静午夜放了一个非常粗大的鞭炮一样,整个工学院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个不就是打死了孙冰,又把吴晓整进监狱的周飞吗?大三那个李斌更是被逼得禁足在家,他到底是林飞还是周飞啊?!?”
“吴晓之前不是他大哥吗?怎么会被他整进监狱呢,要是这么说的话,那他未免也有点太恩将仇报了吧??”
“嘘,小点声,被他听到你们几个就完了。以前他在二中的时候叫林飞,现在叫周飞,天知道他到底叫啥啊…”
一路走来,无论我走到哪里。从进了工学院大门开始,一直走到宿舍楼下时,我都能听到被人在我身后小声的议论声。他们的声音很小,小到自以为我听不见的地步,不过因为在特训营训练两年的原因,我的听力早就远超于常人,所以他们的小声议论几乎全部听得清清楚楚。
男生们扎堆议论,女生更是有不少面带花痴的表情,女孩子没有不喜欢英雄的。尤其是在学校这种还算单纯的地方。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学生爱在女孩子面前出风头的原因吧。
吱…
上次回到宿舍,门被人砸烂屋里更是一片狼藉。我床上的被褥以及洗漱用品什么的全被人扔了一地。鞋、枕头之类的更是被泡在水里,只不过上次回来的时候我着急挂念着余斌的安全,所以对这些根本没有留意太多。
宿舍的门被换成了新的。推门而入,我的床上铺的整整齐齐的。被褥和枕头都是干干净净的摆在床上,床下的鞋更是被刷的崭新崭,整齐摆在床下的鞋架子上。
洗漱用品洗面奶洗头膏之类的东西,更是买了一套全新的放在我之前摆的位置上。
“飞,飞哥…”看到我走进屋。正在打扫卫生的余斌腿一哆嗦差点坐地上。屋里其他三四个人对视了一眼,默然低着头退出了宿舍。
“坐下聊,我又不会吃了你,至于吓成这个样么?”眼看余斌脸色苍白腿抖得厉害,我笑了笑从兜里掏出那盒大彩,扔给他一根后率先坐到了床上:“看不出来啊,竟然把宿舍整成了这样。”
“我回来以后,把所有人的东西全洗了一遍,砸坏的也都买新的了…”余斌低着头。手里夹着那根我扔给他的烟也没点上。说起来,当时在废弃工厂的那些人里,好像就只有余斌是没事的那个。他就只是被孙冰那几个手下打了一顿而已。
“飞哥,对不起,我当时真是利欲熏心…”余斌勾着头不敢看我,声音哽咽着。
“你能在最关键的时刻站出来,就说明你还是我的兄弟。”伸手拍了拍余斌的肩膀,我笑了笑对于他说的不以为意。
余斌回来以后。莫名其妙就成为了最有希望做一下个工学院扛大旗霸主的人。
大四那位神秘大哥,再过一个月的时间,放寒假回家过年的时候基本上就办离校手续了。过了年就直接出去找工作或者加入某个组织,工学院这一块扛大旗的霸主肯定就是要换人了。
而余斌,就成为了最有希望的那个。
如今孙冰死在了看守所医院,吴晓判进了监狱,李斌估计过完年都不一定能回学校。整个工学院好像就剩下余斌一个人了,从他回到学校以后,很多很多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如果余斌真的坐上了扛大旗霸主的位置,那他很有可能一夜出名。
要知道,能够以一个大一的身份坐上一个学校扛大旗霸主的位置,这在以前几乎是从来没有的事情。除非是初中或者高中,像吴志鹏那种仗着自己身后是东城三爷才有可能做到,而余斌这种一上来以一个普通小子,甚至就在几个月前还被庄凡那种渣渣小混混欺负的老实人,竟然有希望做上工学院扛大旗的霸主位置。
“无巧不成书,你的运气挺好。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说,就算他们背后的势力在想安插别的人进工学院,也不可能是你的对手了。”我笑了笑,听余斌讲完后,站起身将烟头踩灭:“走吧,叫着刚才那几个。咱们出去撸个串吃点喝点,就当是庆祝你成为工学院扛大旗霸主了。”
“飞哥,你别开玩笑。这位置肯定是您来坐才是…”听到余斌这话,我哈哈一笑摆了摆手:“我倒是想在学校里在上个几年学,多潇洒啊。只是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工学院这边呢,就交给你了。你可以算得上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人,可不要给我丢脸啊。”
我看到余斌热泪盈眶,我知道他非常的感动。
感动于我没有计较他的出卖,感动于这么大方就把工学院扛把子的位置让给了他,更感动于我这句你可以算得上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人,可不要给我丢脸啊。
余斌是个人才,以前之所以会被人欺负,无非就是没有伯乐。他虽然暂时目光短浅,那也只是因为他的经历太少,所以会暂时贪恋一时的面子。
加以时日,余斌以后的成功我觉得会是非常难以限量的存在。
那天回到宿舍,用各种谎言骗我的那个戴眼镜看起来很老实的男生,以及躺在医院装重伤实际上根本没事的那几个家伙。这些人虽然做的事情并不是很光彩,但毕竟都是余斌的人,算起来可以说是余斌的亲信。
因为欺骗过我的原因,喝起酒来这些人跟玩命的一样给我道歉,路边撸串的老板搬啤酒都有点顾不过来。晚上十点多出的学校,一直喝到了两三点,这么一群烂醉如泥,我跟撸串的老板商量了一下让他今晚干脆这些桌子椅子就不收摊了。
反正余斌这些人都是常客,老板也认识。
到了五六点的时候,余斌等人一个个的才醒了过来,蛮不好意思的跟在我身后回学校。
“今天这是全校升旗?”刚走进学校,我就看到操场那边乌压压一片全是人,我扭头看向余斌问道。
“恩,周一,以前升国旗都是一个学院一个学院的升,今天好像是校领导有事要宣布,所以直接把咱们学校所有人…唉飞哥你要干啥去?!?”余斌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朝着升国旗的高台那边走了过去。
回头咧嘴一笑,我回答道:“该走了,留点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