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内篇一

卷一 内篇一

○易教上

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或

曰:《诗》、《书》、《礼》、《乐》、《春秋》,则既闻命矣。《易》以道阴

阳,愿闻所以为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曰:闻诸夫子之言矣。“夫《易》开

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

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

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各有

其象与数,各殊其变与占,不相袭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传》所谓庖羲、

神农与黄帝、尧、舜,是也。(《归藏》本庖羲,《连山》本神农,《周易》本

黄帝。)由所本而观之,不特三王不相袭,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盖圣人首出

御世,作新视听,神道设教,以弥纶乎礼乐刑政之所不及者,一本天理之自然,

非如后世讬之诡异妖祥,谶纬术数,以愚天下也。

夫子曰:“我观夏道,杞不足徵,吾得夏时焉。我观殷道,宋不足徵,吾得

坤乾焉。”夫夏时,夏正书也。坤乾,《易》类也。夫子憾夏、商之文献无所徵

矣,而坤乾乃与夏正之书同为观於夏、商之所得;则其所以厚民生与利民用者,

盖与治历明时,同为一代之法宪;而非圣人一己之心思,离事物而特著一书,以

谓明道也。夫悬象设教,与治历授时,天道也。《礼》、《乐》、《诗》、《书》,

与刑、政、教、令,人事也。天与人参,王者治世之大权也。韩宣子之聘鲁也,

观书於太史氏,得见《易》象、《春秋》,以为周礼在鲁。夫《春秋》乃周公之

旧典,谓周礼之在鲁可也,《易》象亦称周礼,其为政教典章,切於民用而非一

己空言,自垂昭代而非相沿旧制,则又明矣。夫子曰:“《易》之兴也,其於中

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顾氏炎武尝谓《连山》、《归藏》,不名为

《易》。太卜所谓三《易》,因《周易》而牵连得名。今观八卦起於伏羲,《连

山》作於夏后,而夫子乃谓《易》兴於中古,作《易》之人独指文王,则《连山》

《归藏》不名为“易”,又其徵矣。

或曰:文王拘幽,未尝得位行道,岂得谓之作《易》以垂政典欤?曰:八卦

为三《易》所同,文王自就八卦而系之辞,商道之衰,文王与民同其忧患,故反

覆於处忧患之道,而要於无咎,非创制也。周武既定天下,遂名《周易》,而立

一代之典教,非文王初意所计及也。夫子生不得位,不能创制立法,以前民用;

因见《周易》之於道法,美善无可复加,惧其久而失传,故作《彖》、《象》、

《文言》诸传,以申其义蕴,所谓述而不作;非力有所不能,理势固有所不可也。

后儒拟《易》,则亦妄而不思之甚矣!彼其所谓理与数者,有以出《周易》

之外邪!无以出之,而惟变其象数法式,以示与古不相袭焉,此王者宰制天下,

作新耳目,殆如汉制所谓色黄数五,事与改正朔而易服色者为一例也。扬雄不知

而作,则以九九八十一者,变其八八六十四矣。后代大儒,多称许之,则以其数

通於治历,而蓍揲合其吉凶也。夫数乃古今所共,凡明於历学者,皆可推寻,岂

必《太玄》而始合哉?蓍揲合其吉凶,则又阴阳自然之至理。诚之所至,探筹钻

瓦,皆可以知吉凶;何必支离其文,艰深其字,然后可以知吉凶乎?《元包》妄

讬《归藏》,不足言也。司马《潜虚》,又以五五更其九九,不免贤者之多事矣。

故六经不可拟也。先儒所论仅谓畏先圣而当知严惮耳。此指扬氏《法言》,王氏

《中说》,诚为中其弊矣。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而非讬

於空言。故以夫子之圣,犹且述而不作。如其不知妄作,不特有拟圣之嫌,抑且

蹈於僣窃王章之罪也,可不慎欤!

○易教中

孔仲达曰:“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先儒之释《易》义,

未有明通若孔氏者也。得其说而进推之,《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历明

时相表里,其义昭然若揭矣。许叔重释“易”文曰:“蜥易,守宫,象形。秘书

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郑氏注:

“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朱子以谓“《易》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皆

因文生解,各就一端而言,非当日所以命《易》之旨也。三《易》之名,虽始於

《周官》,而《连山》、《归藏》,可并名《易》,《易》不可附《连山》、

《归藏》而称为三连三归者,诚以《易》之为义,实该羲、农以来不相沿袭之法

数也。易之初见於文字,则帝典之“平在朔易”也,孔《传》谓岁改易,而周人

即取以名揲卦之书,则王者改制更新之大义,显而可知矣。《大传》曰:“生生

之谓易。”韩康伯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此即朱子交易变易之义所由出也。

三《易》之文虽不传,今观《周官》太卜有其法,《左氏》记占有其辞,则《连

山》、《归藏》,皆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羲、农以来,《易》之名虽未立,而

《易》之意已行乎其中矣。上古淳质,文字无多,固有具其实而未著其名者。后

人因以定其名,则彻前后,而皆以是为主义焉,一若其名之向著者,此亦其一端

也。

钦明之为敬也,允塞之为诚也,历象之为历也,(历象之历,作推步解,非

历书之名。)皆先具其实而后著之名也。《易·革·象》曰:“泽中有火,君子

以治历明时。”其《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历自黄帝以来,代为更变,而夫子乃为取象於泽火,且以天地改时、汤武革命为

革之卦义;则《易》之随时废兴,道岂有异乎?《易》始羲、农,而备於成周;

历始黄帝,而递变於后世;上古详天道,而中古以下详人事之大端也。然卦气之

说,虽创於汉儒,而卦序卦位,则已具函其终始;则疑大挠未造甲子以前,羲农

即以卦画为历象,所谓天人合於一也。《大传》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

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此黄帝未作干支之前所创造也。

观於羲和分命,则象法文宜,其道无所不备,皆用以为授人时也。是知上古圣人,

开天创制,立法以治天下,作《易》之与造历,同出一源,未可强分孰先孰后。

故《易》曰:“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书》曰:平秩敬授,作讹成易。皆

一理也。

夫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吾学周

礼,今用之,吾从周。”学《易》者,所以学周礼也,韩宣子见《易·象》、

《春秋》,以为周礼在鲁。夫子学《易》而志《春秋》,所谓学周礼也。夫子语

颜渊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是斟酌百王,损

益四代,为万世之圭臬也。历象递变,而夫子独取於夏时;筮占不同,而夫子独

取於《周易》。此三代以后,至今循行而不废者也。然三代以后,历显而《易》

微;历存於官守,而《易》流於师传;故儒者敢於拟《易》,而不敢造历也。历

之薄蚀盈亏,有象可验,而《易》之吉凶悔吝,无迹可拘;是以历官不能穿凿於

私智,而《易》师各自为说,不胜纷纷也。故学《易》者,不可以不知天。(观

此,益知《太玄》、《元包》、《潜虚》之属,乃是万无可作之理,其故总缘不

知为王制也。)

○易教下

《易》之象也,《诗》之兴也,变化而不可方物矣。《礼》之官也,《春秋》

之例也,谨严而不可假借矣。夫子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君子

之於六艺,一以贯之,斯可矣。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

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

夫象欤,兴欤,例欤,官欤,风马牛之不相及也,其辞可谓文矣,其理则不过曰

通於类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

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盖道体之将形而未显者也。

雎鸠之於好逑,樛木之於贞淑,甚而熊蛇之於男女,象之通於《诗》也。五行之

徵五事,箕毕之验雨风,甚而傅岩之入梦赉,象之通於《书》也。古官之纪云鸟,

《周官》之法天地四时,以至龙翟章衣,熊虎志射,象之通於《礼》也。歌协阴

阳,舞分文武,以至磬念卦疆,鼓思将帅,象之通於《乐》也。笔削不废灾异,

《左氏》遂广妖祥,象之通於《春秋》也。《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万事万物,当其自静而动,形迹未彰而象见矣。故道不可见,人求道而恍若有见

者,皆其象也。

有天地自然之象,有人心营构之象。天地自然之象,《说卦》为天为圜诸条,

约略足以尽之。人心营构之象,睽车之载鬼,翰音之登天,意之所至,无不可也。

然而心虚用灵,人累於天地之间,不能不受阴阳之消息,心之营构,则情之变易

为之也。情之变易,感於人世之接构,而乘於阴阳倚伏为之也。是则人心营构之

象,亦出天地自然之象也。

《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夫《诗》之流别,盛於战

国人文,所谓长於讽喻,不学《诗》,则无以言也。(详《诗教》篇。)然战国

之文,深於比兴,即其深於取象者也。《庄》、《列》之寓言也,则触蛮可以立

国,蕉鹿可以听讼。《离骚》之抒愤也,则帝阙可上九天,鬼情可察九地。他若

纵横驰说之士,飞箝捭阖之流,徙蛇引虎之营谋,桃梗土偶之问答,愈出愈奇,

不可思议。然而指迷从道,固有其功;饰奸售欺,亦受其毒。故人心营构之象,

有吉有凶;宜察天地自然之象,而衷之以理,此《易》教之所以范天下也。

诸子百家,不衷大道,其所以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则以本原所出,皆不

外於《周官》之典守。其支离而不合道者,师失官守,末流之学,各以私意恣其

说尔。非於先王之道,全无所得,而自树一家之学也。至於佛氏之学,来自西域,

毋论彼非世官典守之遗,且亦生於中国,言语不通,没於中国,文字未达也。然

其所言与其文字,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殆较诸子百家为尤盛。反覆审之,而

知其本原出於《易》教也。盖其所谓心性理道,名目有殊,推其义指,初不异於

圣人之言。其异於圣人者,惟舍事物而别见有所谓道尔。至於丈六金身,庄严色

相,以至天堂清明,地狱阴惨,天女散花,夜叉披发,种种诡幻,非人所见,儒

者斥之为妄,不知彼以象教,不啻《易》之龙血玄黄,张弧载鬼。是以阎摩变相,

皆即人心营构之象而言,非彼造作诳诬以惑世也。至於末流失传,凿而实之,夫

妇之愚,偶见形於形凭於声者,而附会出之,遂谓光天之下,别有境焉。儒者又

不察其本末,攘臂以争,愤若不共戴天,而不知非其实也。令彼所学,与夫文字

之所指拟,但切入於人伦之所日用,即圣人之道也。以象为教,非无本也。

《易》象通於《诗》之比兴;《易》辞通於《春秋》之例。严天泽之分则二

多誉,四多惧焉。谨治乱之际,则阳君子,阴小人也。杜微渐之端,姤一阴,

而已惕女壮。临二阳,而即虑八月焉。慎名器之假,五戒阴柔,三多危惕焉。至

於四德尊,元而无异称,亨有小亨,利贞有小利贞,贞有贞吉贞凶,吉有元吉,

悔有悔亡,咎有无咎,一字出入,谨严甚於《春秋》。盖圣人於天人之际,以谓

甚可畏也。《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春秋》以人事而协天道,其义例之见於文

辞,圣人有戒心焉。

○书教上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今存虞、夏、商、周之策而已,五帝仅有

二,而三皇无闻焉。左氏所谓《三坟》、《五典》,今不可知,未知即是其书否

也?以三王之誓、诰、贡、范诸篇,推测三皇诸帝之义例,则上古简质,结绳未

远,文字肇兴,书取足以达微隐通形名而已矣。因事命篇,本无成法,不得如后

史之方圆求备,拘於一定之名义者也。夫子叙而述之,取其疏通知远,足以垂教

矣。世儒不达,以谓史家之初祖,实在《尚书》,因取后代一成之史法,纷纷拟

《书》者,皆妄也。

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其同异之故可知也。三代以上,记注

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夫记注无成法,

则取材也难;撰述有定名,则成书也易。成书易,则文胜质矣。取材难,则伪乱

真矣。伪乱真而文胜质,史学不亡而亡矣。良史之才,间世一出,补偏救弊,惫

且不支。非后人学识不如前人,《周官》之法亡,而《尚书》之教绝,其势不得

不然也。

《周官》三百六十,具天下之纤析矣,然法具於官,而官守其书。观於六卿

联事之义,而知古人之於典籍,不惮繁复周悉,以为记注之备也。即如六典之文,

繁委如是,太宰掌之,小宰副之,司会、司书、太史又为各掌其贰,则六典之文,

盖五倍其副贰,而存之於掌故焉。其他篇籍,亦当称是。是则一官失其守,一典

出於水火之不虞,他司皆得藉徵於副策。斯非记注之成法,详於后世欤?汉至元

成之间,典籍可谓备矣。然刘氏七略,虽溯六典之流别,亦已不能具其官;而律

令藏於法曹,章程存於故府,朝仪守於太常者,不闻石渠天禄别储副贰,以备校

司之讨论,可谓无成法矣。汉治最为近古,而荒略如此,又何怪乎后世之文章典

故,杂乱而无序也哉?

孟子曰:“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盖言王化

之不行也,推原《春秋》之用也。不知《周官》之法废而《书》亡,《书》亡而

后《春秋》作。则言王章之不立也,可识《春秋》之体也。不知《周官》之法废

而《书》亡哉?盖官礼制密,而后记注有成法;记注有成法,而后撰述可以无定

名。以谓纤悉委备,有司具有成书,而吾特举其重且大者,笔而著之,以示帝王

经世之大略;而典、谟、训、诰、贡、范、官、刑之属,详略去取,惟意所命,

不必著为一定之例焉,斯《尚书》之所以经世也。至官礼废,而记注不足备其全;

《春秋》比事以属辞,而左氏不能不取百司之掌故,与夫百国之宝书,以备其事

之始末,其势有然也。马、班以下,演左氏而益畅其支焉。所谓记注无成法,而

撰述不能不有定名也。故曰:王者迹息而《诗》亡,见《春秋》之用;《周官》

法废而《书》亡,见《春秋》之体也。

《记》曰:“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其职不见於《周官》,其书不传於后

世,殆礼家之愆文欤?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事,

则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事目,则左氏所记之言,不啻千万矣。

《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於

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刘知几以二典、贡、范诸篇之错出,转讥

《尚书》义例之不纯,毋乃因后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实事乎!《记》曰:“疏

通知远,《书》教也。”岂曰记言之谓哉?

六艺并立,《乐》亡而入於《诗》、《礼》,《书》亡而入於《春秋》,皆

天时人事,不知其然而然也。《春秋》之事,则齐桓、晋文,而宰孔之命齐侯,

王子虎之命晋侯,皆训诰之文也,而左氏附传以翼经;夫子不与《文侯之命》同

著於篇,则《书》入《春秋》之明证也。马迁绍法《春秋》,而删润典谟,以入

纪传;班固承迁有作,而《禹贡》取冠《地理》,《洪范》特志《五行》,而

《书》与《春秋》不得不合为一矣。后儒不察,又谓纪传法《尚书》,而编年法

《春秋》,是与左言右事之强分流别,又何以异哉?

○书教中

《书》无定体,故易失其传;亦惟《书》无定体,故讬之者众。周末文胜,

官礼失其职守,而百家之学,多争讬於三皇五帝之书矣。艺植讬於神农,兵法医

经讬於黄帝,好事之徒,传为《三坟》之逸书而《五典》之别传矣。不知书固出

於依讬,旨亦不尽无所师承,官礼政举而人存,世氏师传之掌故耳。惟“三”

“五”之留遗,多存於《周官》之职守,则外史所掌之书,必其籍之别具,亦如

六典各存其副之制也。左氏之所谓《三坟》、《五典》,或其概而名之,或又别

为一说,未可知也。必欲确指如何为三皇之坟,如何为五帝之典,则凿矣。

《逸周书》七十一篇,多官礼之别记与《春秋》之外篇,殆治《尚书》者杂

取以备经书之旁证耳。刘、班以谓孔子所论百篇之馀,则似逸篇,初与典、谟、

训、诰,同为一书,而孔子为之删彼存此耳。毋论其书文气不类,醇驳互见,即

如《职方》、《时训》诸解,明用经记之文,《太子晋解》,明取春秋时事,其

为外篇别记,不待繁言而决矣。而其中实有典言宝训,识为先王誓诰之遗者,亦

未必非百篇之逸旨,而不可遽为删略之馀也。夫子曰:“信而好古。”先王典诰,

衰周犹有存者,而夫子删之,岂得为好古哉?惟《书》无定体,故《春秋》官礼

之别记外篇,皆得从而附合之,亦可明《书》教之流别矣。

《书》无定体,故附之者杂。后人妄拟《书》以定体,故守之也拘。古人无

空言,安有记言之专书哉?汉儒误信《玉藻》记文,而以《尚书》为记言之专书

焉。於是后人削趾以适屦,转取事文之合者,削其事而辑录其文,以为《尚书》

之续焉;若孔氏《汉、魏尚书》、王氏《续书》之类皆是也。无其实,而但貌古

人之形似,譬如画饼饵之不可以充饥。况《尚书》本不止於记言,则孔衍、王通

之所拟,并古人之形似而不得矣。刘知几尝患史策记事之中,忽间长篇文笔,欲

取君上诏诰,臣工奏章,别为一类,编次纪传史中,略如书志之各为篇目,是刘

亦知《尚书》折而入《春秋》矣。然事言必分为二,则有事言相贯、质与文宣之

际,如别自为篇,则不便省览,如仍然合载,则为例不纯;是以刘氏虽有是说,

后人讫莫之行也。至如论事章疏,本同口奏,辨难书牍,不异面论,次於纪传之

中,事言无所分析,后史恪遵成法可也。乃若扬、马之辞赋,原非政言,严、徐

之上书,亦同献颂,邹阳、枚乘之纵横,杜钦、谷永之附会,本无关於典要,马、

班取表国华,削之则文采灭如,存之则纪传猥滥,斯亦无怪刘君之欲议更张也。

杜氏《通典》为卷二百,而《礼典》乃八门之一,已占百卷,盖其书本官礼

之遗,宜其於礼事加详也。然叙典章制度,不异诸史之文,而礼文疑似,或事变

参差,博士经生,折中详议,或取裁而径行,或中格而未用,入於正文,则繁复

难胜,削而去之,则事理未备;杜氏并为采辑其文,附著礼门之后,凡二十馀卷,

可谓穷天地之际,而通古今之变者矣。史迁之书,盖於《秦纪》之后,存录秦史

原文。惜其义例未广,后人亦不复踵行,斯并记言记事之穷,别有变通之法,后

之君子所宜参取者也。

滥觞流为江河,事始简而终钜也。东京以还,文胜篇富,史臣不能概见

於纪传,则汇次为《文苑》之篇。文人行业无多,但著官阶贯系,略如《文选》

人名之注,试榜履历之书,本为丽藻篇名,转觉风华消索;则知一代文章之盛,

史文不可得而尽也。萧统《文选》以还,为之者众,今之尤表表者,姚氏之《唐

文粹》,吕氏之《宋文鉴》,苏氏之《元文类》,并欲包括全代,与史相辅,此

则转有似乎言事分书,其实诸选乃是春华,正史其秋实尔。(史与文选,各有言

与事,故仅可分华与实,不可分言与事。)

四部既分,集林大畅。文人当诰,则内制外制之集,自为编矣。宰相论思,

言官白简,卿曹各言识事,阃外料敌善谋,陆贽《奏议》之篇,苏轼进呈之策,

又各著於集矣。萃合则有名臣经济、策府议林,连编累牍,可胜数乎!大抵前人

著录,不外别集总集二条,盖以一人文字观也。其实应隶史部,追源当系《尚书》;

但训诰乃《尚书》之一端,不得如汉人之直以记言之史目《尚书》耳。

名臣章奏,隶於《尚书》,以拟训诰,人所易知。撰辑章奏之人,宜知训诰

之记言,必叙其事,以备所言之本末,故《尚书》无一空言,有言必措诸事也。

后之辑章奏者,但取议论晓畅,情辞慨切,以为章奏之佳也,不备其事之始末。

虽有佳章,将何所用?文人尚华之习见,不可语於经史也。班氏董、贾二传,则

以《春秋》之学为《尚书》也,(即《尚书》折入《春秋》之证也。)其叙贾、

董生平行事,无意求详,前后寂寥数言,不过为政事诸疏、天人三策备始末尔。

(贾、董未必无事可叙,班氏重在疏策,不妨略去一切,但录其言,前后略缀数

语,备本末耳,不似后人作传,必尽生平,斤斤求备。)噫!观史裁者,必知此

意,而始可与言《尚书》、《春秋》之学各有其至当,不似后世类钞徵事,但知

方圆求备而已也。

○书教下

《易》曰:“著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閒尝窃取其义,以概古今之

载籍,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来,记注欲往

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藏往欲其

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知来欲其决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

为圆。《周官》三百六十,天人官曲之故可谓无不备矣。然诸史皆掌记注,而未

尝有撰述之官;(祝史命告,未尝非撰述,然无撰史之人。如《尚书》誓诰,自

出史职,至於帝典诸篇,并无应撰之官。)则传世行远之业,不可拘於职司,必

待其人而后行;非圣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不足以与此。此《尚书》

之所以无定法也。

《尚书》、《春秋》,皆圣人之典也。《尚书》无定法,而《春秋》有成例。

故《书》之支裔,折入《春秋》,而《书》无嗣音。有成例者易循,而无定法者

难继,此人之所知也。然圆神方智,自有载籍以还,二者不偏废也。不能究六艺

之深耳,未有不得其遗意者也。史氏继《春秋》而有作,莫如马、班,马则近於

圆而神,班则近於方以智也。

《尚书》一变而为左氏之《春秋》,《尚书》无成法而左氏有定例,以纬经

也。左氏一变而为史迁之纪传,左氏依年月而迁书分类例,以搜逸也。迁书一变

而为班氏之断代,迁书通变化,而班氏守绳墨,以示包括也。就形貌而言,迁书

远异左氏,而班史近同迁书,盖左氏体直,自为编年之祖,而马、班曲备,皆为

纪传之祖也。推精微而言,则迁书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迁书也远;盖迁书

体圆用神,多得《尚书》之遗;班氏体方用智,多得官礼之意也。

迁书纪、表、书、传,本左氏而略示区分,不甚拘拘於题目也。《伯夷列传》,

乃七十篇之序例,非专为伯夷传也。《屈贾列传》所以恶绛、灌之谗,其叙屈之

文,非为屈氏表忠,乃吊贾之赋也。《仓公》录其医案,《货殖》兼书物产,

《龟策》但言卜筮,亦有因事命篇之意,初不沾沾为一人具始末也。《张耳陈馀》,

因此可以见彼耳。《孟子荀卿》,总括游士著书耳。名姓标题,往往不拘义例,

仅取名篇,譬如《关雎》、《鹿鸣》,所指乃在嘉宾淑女,而或且讥其位置不伦,

(如孟子与三邹子。)或又摘其重复失检,(如子贡已在《弟子传》,又见於

《货殖》。)不知古人著书之旨,而转以后世拘守之成法,反訾古人之变通,亦

知迁书体圆而用神,犹有《尚书》之遗者乎!

迁《史》不可为定法,固《书》因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为后世不祧

之宗焉。三代以下,史才不世出,而谨守绳墨,待其人而后行,势之不得不然也。

然而固《书》本撰述而非记注,则於近方近智之中,仍有圆且神者,以为之裁制,

是以能成家,而可以传世行远也。后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於科举之

程式,官府之簿书,则於记注撰述,两无所似,而古人著书之宗旨,不可复言矣。

史不成家,而事文皆晦,而犹拘守成法,以谓其书固祖马而宗班也,而史学之失

传也久矣!

历法久则必差,推步后而愈密,前人所以论司天也。而史学亦复类此。《尚

书》变而为《春秋》,则因事命篇,不为常例者,得从比事属辞为稍密矣。《左》、

《国》变而为纪传,则年经事纬,不能旁通者,得从类别区分为益密矣。纪传行

之千有馀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

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吏之簿书,繁不

可删。以云方智,则冗复疏舛,难为典据;以云圆神,则芜滥浩瀚,不可诵识。

盖族史但知求全於纪表志传之成规,而书为体例所拘,但欲方圆求备,不知纪传

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书》之初意也。《易》曰:“穷则变,变则通,

通则久。”纪传实为三代以后之良法,而演习既久,先王之大经**,转为末世

拘守之纪传所蒙,曷可不思所以变通之道欤?

左氏编年,不能曲分类例,《史》、《汉》纪表传志,所以济类例之穷也。

族史转为类例所拘,以致书繁而事晦;亦犹训诂注疏,所以释经,俗师反溺训诂

注疏而晦经旨也。夫经为解晦,当求无解之初;史为例拘,当求无例之始。例自

《春秋》左氏始也,盍求《尚书》未入《春秋》之初意欤?

神奇化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解《庄》书者,以谓天地自有变化,人则从

而奇腐云耳。事屡变而复初,文饰穷而反质,天下自然之理也。《尚书》圆而神,

其於史也,可谓天之至矣。非其人不行,故折入左氏,而又合流於马、班,盖自

刘知几以还,莫不以谓书教中绝,史官不得衍其绪矣。又自《隋·经籍志》著录,

以纪传为正史,编年为古史,历代依之,遂分正附,莫不甲纪传而乙编年。则马、

班之史,以支子而嗣《春秋》,荀悦、袁宏,且以左氏大宗,而降为旁庶矣。司

马《通鉴》病纪传之分,而合之以编年。袁枢《纪事本末》又病《通鉴》之合,

而分之以事类。按本末之为体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体,天下

经纶,不能网罗隐括,无遗无滥。文省於纪传,事豁於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

神,斯真《尚书》之遗也。在袁氏初无其意,且其学亦未足与此,书亦不尽合於

所称。故历代著录诸家,次其书於杂史。自属纂录之家,便观览耳。但即其成法,

沉思冥索,加以神明变化,则古史之原,隐然可见。书有作者甚浅,而观者甚深,

此类是也。故曰:神奇化臭腐,而臭腐复化为神奇,本一理耳。

夫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而适如其事,则必因事命篇,不

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或遗而或溢也。此《尚书》之所以神明

变化,不可方物。降而左氏之传,已不免於以文徇例,理势不得不然也。以上古

神圣之制作,而责於晚近之史官,岂不悬绝欤!不知经不可学而能,意固可师而

仿也。且《尚书》固有不可尽学者也,即《纪事本末》,不过纂录小书,亦不尽

取以为史法,而特以义有所近,不得以辞害意也。斟酌古今之史,而定文质之中,

则师《尚书》之意,而以迁《史》义例,通左氏之裁制焉,所以救纪传之极弊,

非好为更张也。

纪传虽创於史迁,然亦有所受也。观於《太古年纪》、《夏殷春秋》《竹书

纪年》,则本纪编年之例,自文字以来,即有之矣。《尚书》为史文之别具,如

用左氏之例,而合於编年,即传也。以《尚书》之义,为《春秋》之传,则左氏

不致以文徇例,而浮文之刊落者多矣。以《尚书》之义,为迁《史》之传,则八

书三十世家,不必分类,皆可仿左氏而统名曰传。或考典章制作,或叙人事终始,

或究一人之行,(即列传本体。)或合同类之事,或录一时之言,(训诰之类。)

或著一代之文,因事命篇,以纬本纪。则较之左氏翼经,可无局於年月后先之累;

较之迁《史》之分列,可无歧出互见之烦。文省而事益加明,例简而义益加精,

岂非文质之适宜,古今之中道欤?至於人名事类,合於本末之中,难於稽检,则

别编为表,以经纬之;天象地形,舆服仪器,非可本末该之,且亦难以文字著者,

别绘为图,以表明之。盖通《尚书》、《春秋》之本原,而拯马《史》、班《书》

之流弊,其道莫过於此。至於创立新裁,疏别条目,较古今之述作,定一书之规

模,别具《圆通》之篇,此不具言。

邵氏晋涵云:“纪传史裁,参仿袁枢,是貌同心异。以之上接《尚书》家言,

是貌异心同。是篇所推,於六艺为支子,於史学为大宗;於前史为中流砥柱,於

后学为蚕丛开山。”

○诗教上

周衰文弊,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盖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

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故论文於战国,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战国

之文,奇邪错出,而裂於道,人知之;其源皆出於六艺,人不知也。后世之文,

其体皆备於战国,人不知;其源多出於《诗》教,人愈不知也。知文体备於战国,

而始可与论后世之文。知诸家本於六艺,而后可与论战国之文,知战国多出於

《诗》教,而后可与论六艺之文;可与论六艺之文,而后可与离文而见道;可与

离文而见道,而后可与奉道而折诸家之文也。

战国之文,其源皆出於六艺,何谓也?曰:道体无所不该,六艺足以尽之。

诸子之为书,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必有得於道体之一端,而后乃能恣肆其

说,以成一家之言也。所谓一端者,无非六艺之所该,故推之而皆得其所本;非

谓诸子果能服六艺之教,而出辞必衷於是也。《老子》说本阴阳,《庄》、《列》

寓言假象,《易》教也。邹衍侈言天地,关尹推衍五行,《书》教也。管、商法

制,义存政典,《礼》教也。申、韩刑名,旨归赏罚,《春秋》教也。其他杨、

墨、尹文之言,苏、张、孙、吴之术,辨其源委,挹其旨趣,九流之所分部,

《七录》之所叙论,皆於物曲人官,得其一致,而不自知为六典之遗也。

战国之文,既源於六艺,又谓多出於《诗》教,何谓也?曰:战国者,纵横

之世也。纵横之学,本於古者行人之官。观春秋之辞命,列国大夫,聘问诸侯,

出使专对,盖欲文其言以达旨而已。至战国而抵掌揣摩,腾说以取富贵,其辞敷

张而扬厉,变其本而加恢奇焉,不可谓非行人辞命之极也。孔子曰:“诵诗三百,

授之以政,不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奚为?”是则比兴之旨,讽谕之义,

固行人之所肄也。纵横者流,推而衍之,是以能委折而入情,微婉而善讽也。九

流之学,承官曲於六典,虽或原於《书》、《易》、《春秋》,其质多本於礼教,

为其体之有所该也。及其出而用世,必兼纵横,所以文其质也。古之文质合於一,

至战国而各具之质;当其用也,必兼纵横之辞以文之,周衰文弊之效也。故曰:

战国者,纵横之世也。

后世之文其体皆备於战国,何谓也?曰: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著作衰而辞

章之学兴。文集者,辞章不专家,而萃聚文墨,以为蛇龙之菹也。(详见《文集》

篇。)后贤承而不废者,江河导而其势不容复遏也。经学不专家,而文集有经义;

史学不专家,而文集有传记;立言不专家,(即诸子书也。)而文集有论辨。后

世之文集,舍经义与传记论辨之三体,其馀莫非辞章之属也。而辞章实备於战国,

承其流而代变其体制焉。学者不知,而溯挚虞所裒之《流别》,(挚虞有《文章

流别传》。)甚且以萧梁《文选》,举为辞章之祖也,其亦不知古今流别之义矣。

今即《文选》诸体,以徵战国之赅备。(挚虞《流别》,孔逭《文苑》,今

俱不传,故据《文选》。)京都诸赋,苏、张纵横六国,侈陈形势之遗也。《上

林》、《羽猎》,安陵之从田,龙阳之同钓也。《客难》、《解嘲》,屈原之

《渔父》、《卜居》,庄周之惠施问难也。韩非《储说》,比事徵偶,《连珠》

之所肇也。(前人已有言及之者。)而或以为始於傅毅之徒,(傅玄之言。)非

其质矣。孟子问齐王之大欲,历举轻暧肥甘,声音采色,《七林》之所启也;而

或以为创之枚乘,忘其祖矣。邹阳辨谤於梁王,江淹陈辞於建平,苏秦之自解忠

信而获罪也。《过秦》、《王命》、《六代》、《辨亡》诸论,抑扬往复,诗人

讽谕之旨,孟、荀所以称述先生,儆时君也。(屈原上称帝喾,中述汤、武,下

道齐桓,亦是。)淮南宾客,梁苑辞人,原、尝、申、陵之盛举也。东方、司马,

侍从於西京,徐、陈、应、刘,徵逐於邺下,谈天雕龙之奇观也。遇有升沉,时

有得失,畸才汇於末世,利禄萃其性灵,廊庙山林,江湖魏阙,旷世而相感,不

知悲喜之何从,文人情深於《诗》、《骚》,古今一也。

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其言信而有徵矣。至战国而

著述之事专,何谓也?曰:古未尝有著述之事也,官师守其典章,史臣录其职载。

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而万民以之察,而其用已备矣。是故圣王书同文以平天

下,未有不用之於政教典章,而以文字为一人之著述者也。(详见外篇《校雠略

·著录先明大道论》。)道不行而师儒立其教,我夫子之所以功贤尧舜也。然而

予欲无言,无行不与,六艺存周公之旧典,夫子未尝著述也。《论语》记夫子之

微言,而曾子子思,俱有述作以垂训,至孟子而其文然后闳肆焉,著述至战国而

始专之明验也。(《论语》记曾子之没,吴起尝师《曾子》,则《曾子》没於战

国初年,而《论语》成於战国之时明矣。)春秋之时,管子尝有书矣,《鬻子》、

《晏子》,后人所讬。然载一时之典章政教,则犹周公之有《官礼》也。记管子

之言行,则习管氏法者所缀辑,而非管仲所著述也。(或谓管仲之书,不当称桓

公之谥,阎氏若璩又谓后人所加,非《管子》之本文,皆不知古人并无私自著书

之事,皆是后人缀辑,详《诸子》篇。)兵家之有《太公阴符》,医家之有《黄

帝素问》,农家之《神农》、《野老》,先儒以谓后人伪撰,而依讬乎古人;其

言似是,而推究其旨,则亦有所未尽也。盖末数小技,造端皆始於圣人,苟无微

言要旨之授受,则不能以利用千古也。三代盛时,各守人官物曲之世氏,是以相

传以口耳,而孔、孟以前,未尝得见其书也。至战国而官守师传之道废,通其学

者,述旧闻而著於竹帛焉。中或不能无得失,要其所自,不容遽昧也。以战国之

人,而述黄、农之说,是以先儒辨之文辞,而断其伪讬也;不知古初无著述,而

战国始以竹帛代口耳。(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及四方之志,与孔子所述六艺旧

典,皆非著述一类,其说已见於前。)实非有所伪讬也。然则著述始专於战国,

盖亦出於势之不得不然矣。著述不能不衍为文辞,而文辞不能不生其好尚。后人

无前人之不得已,而惟以好尚逐於文辞焉,然犹自命为著述,是以战国为文章之

盛,而衰端亦已兆於战国也。

○诗教下

或曰:若是乎三代以后,六艺惟《诗》教为至广也。敢问文章之用,莫盛於

《诗》乎?曰:岂特三代以后为然哉?三代以前,《诗》教未尝不广也。夫子曰:

“不学《诗》,无以言。”古无私门之著述,未尝无达衷之言语也。惟讬於声音,

而不著於文字,故秦人禁《诗》、《书》,《书》阙有间,而《诗》篇无有散失

也。后世竹帛之功,胜於口耳;而古人声音之传,胜於文字;则古今时异,而理

势亦殊也。自古圣王以礼乐治天下,三代文质,出於一也。世之盛也,典章存於

官守,《礼》之质也;情志和於声诗,乐之文也。迨其衰也,典章散,而诸子以

术鸣。故专门治术,皆为《官礼》之变也。情志荡,而处士以横议,故百家驰说,

皆为声《诗》之变也。(名、法、兵、农、阴阳之类,主实用者,谓之专门治术,

其初各有职掌,故归於官,而为礼之变也。谈天、雕龙、坚白、异同之类,主虚

理者,谓之百家驰说。其言不过达其情志,故归於诗,而为乐之变也。)战国之

文章,先王礼乐之变也。(六艺为《官礼》之遗,其说亦详外篇《校雠略》中

《著录先明大道论》。)然而独谓《诗》教广於战国者,专门之业少,而纵横腾

说之言多。后世专门子术之书绝(伪体子书,不足言也。)而文集繁,虽有醇驳

高下之不同,其究不过自抒其情志。故曰:后世之文体,皆备於战国,而《诗》

教於斯可谓极广也。学者诚能博览后世文之集,而想见先王礼乐之初焉,庶几有

立而能言,(学问有主即是立,不尽如朱子所云肌肤筋骸之束而已也。)可以与

闻学《诗》学《礼》之训矣。

学者惟拘声韵为之诗,而不知言情达志,敷陈讽谕,抑扬涵泳之文,皆本於

《诗》教。是以后世文集繁,而纷纭承用之文,相与沿其体,而莫由知其统要也。

至於声韵之文,古人不尽通於《诗》,而后世承用诗赋之属,亦不尽出六艺之教

也,其故亦备於战国。是故明於战国升降之体势,而后礼乐之分可以明,六艺之

教可以别;《七略》九流诸子百家之言,可以导源而濬流;两流、六朝、唐、宋、

元、明之文,可以畦分而塍别;官曲术业,声诗辞说,口耳竹帛之迁变,可坐而

定矣。

演畴皇极,训诰之韵者也,所以便讽诵,志不忘也。六象赞言,《爻》、

《系》之韵者也,所以通卜筮,阐幽玄也。六艺非可皆通於《诗》也,而韵言不

废,则谐音协律,不得专为《诗》教也。传记如《左》、《国》,著说如《老》、

《庄》,文逐声而遂谐,语应节而遽协,岂必合《诗》教之比兴哉?焦贡之《易

林》,史游之《急就》,经部韵言之不涉於《诗》也。《黄庭经》之七言,《参

同契》之断字,子术韵言之不涉於《诗》也。后世杂艺百家,诵拾名数,率用五

言七字,演为歌诀,咸以取便记诵,皆无当於诗人之义也。而文指存乎咏叹,取

义近於比兴,多或滔滔万言,少或寥寥片语,不必谐韵和声,而识者雅赏其为

《风》、《骚》遗范也。故善论文者,贵求作者之意指,而不可拘於形貌也。

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班氏固曰:“赋者古诗之流。”刘氏勰曰:

“六艺附庸,蔚为大国。”盖长言咏叹之一变,而无韵之文可通於诗者,亦於是

而益广也。屈氏二十五篇,刘、班著录,以为《屈原赋》也。《渔父》之辞,未

尝谐韵,而入於赋,则文体承用之流别,不可不知其渐也。文之敷张而扬厉者,

皆赋之变体,不特附庸之为大国,抑亦陈完之后,离去宛邱故都,而大启疆字於

东海之滨也。后世百家杂艺,亦用赋体为拾诵,(窦氏《述书赋》,吴氏《事类

赋》,医家药性赋,星卜命相术业赋之类。)盖与歌诀同出六艺之外矣。然而赋

家者流,犹有诸子之遗意,居然自命一家之言者,其中又各有其宗旨焉。殊非后

世诗赋之流,拘於文而无其质,茫然不可辨其流别也。是以刘、班《诗赋》一略,

区分五类,而屈原、陆贾、荀卿,定为三家之学也。(说详外篇《校雠略》中

《汉志诗赋论》。)马、班二史,於相如、扬雄诸家之著赋,俱详著於列传,自

刘知几以还,从而抵排非笑者,盖不胜其纷纷矣,要皆不为知言也。盖为后世文

苑之权舆,而文苑必致文采之实迹,以视范史而下,标文苑而止叙文人行略者,

为远胜也。然而汉廷之赋,实非苟作,长篇录入於全传,足见其人之极思,殆与

贾疏董策,为用不同,而同主於以文传人也。是则赋家者流,纵横之派别,而兼

诸子之馀风,此其所以异於后世辞章之士也。故论文於战国而下,贵求作者之意

指,而不可拘於形貌也。

论文拘形貌之弊,至后世文集而极矣。盖编次者之无识,亦缘不知古人之流

别,作者之意指,不得不拘貌而论文也。集文虽始於建安,(魏文撰徐、陈、应、

刘文为一集,此文集之始,挚虞《流别集》,犹其后也。)而实盛於齐、梁之际;

古学之不可复,盖至齐梁而后荡然矣。(挚虞《流别集》,乃是后人集前人。人

自为集,自齐之《王文宪集》始而昭明《文选》又为总集之盛矣。)范、陈、晋、

宋诸史所载,文人列传,总其撰著,必云诗、赋、碑、箴、颂、诔若干篇而未尝

云文集若干卷;则古人文字,散著篇籍,而不强以类分可知也。孙武之书,盖有

八十二篇矣,(说详外篇《校雠略》中《汉志兵书论》。)而阖闾以谓“子之十

三篇,吾既得而见”,是始《计》以下十三篇,当日别出独行,而后世始合之明

徵也。韩非之书,今存五十五篇矣。而秦王见其《五蠹》、《孤愤》,恨不得与

同时。是《五蠹》、《孤愤》,当日别出独行,而后世始合之明徵也。《吕氏春

秋》自序,以为良人问十二纪,是八览六论,未尝入序次也。董氏《清明》、

《玉杯》、《竹林》之篇,班固与《繁露》并纪其篇名,是当日诸篇,未入《繁

露》之书也。夫诸子专家之书,指无旁及,而篇次犹不可强绳以类例;况文集所

裒,体制非一,命意各殊,不深求其意指之所出,而欲强以篇题形貌相拘哉!

赋先於诗,骚别於赋,赋有问答发端,误为赋序,前人之议《文选》,犹其

显然者也。若夫《封禅》、《美新》、《典引》,皆颂也。称符命以颂功德,而

别类其体为符命,则王子渊以圣主得贤臣而颂嘉会,亦当别类其体为主臣矣。班

固次韵,乃《汉书》之自序也。其云述《高帝纪》第一,述《陈项传》第一者,

所以自序撰书之本意,史迁有作於先,故己退居於述尔。今於史论之外,别出一

体为史述赞,则迁书自序,所谓作《五帝纪》第一,作《伯夷传》第一者,又当

别出一体为史作赞矣。汉武诏策贤良,即策问也。今以出於帝制,遂於策问之外,

别名曰诏。然则制策之对,当离诸策而别名为表矣。贾谊《过秦》,盖《贾子》

之篇目也。(今传《贾氏新书》,首列《过秦》上下二篇,此后为后人辑定,不

足为据。《汉志》,《贾谊》五十八篇,又赋七篇,此外别无论者,则《过秦》

乃《贾子》篇目明矣。)因陆机《辨亡》之论,规仿《过秦》,遂援左思“著论

准《过秦》”之说,而标体为论矣。(左思著论之说,须活看,不可泥。)魏文

《典论》,盖犹桓子《新论》、王充《论衡》之以论名书耳。《论文》,其篇目

也。今与《六代》、《辨亡》诸篇,同次於论;然则昭明《自序》,所谓“老、

庄之作,管、孟之流,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其例不收诸子篇次者;岂以

有取斯文,即可裁篇题论,而改子为集乎?《七林》之文,皆设问也。今以枚生

发问有七,而遂标为七,则《九歌》、《九章》、《九辨》,亦可标为九乎?

《难蜀父老》,亦设问也。今以篇题为难,而别为难体,则《客难》当与同编,

而《解嘲》当别为嘲体,《宾戏》当别为戏体矣。《文选》者,辞章之圭臬,集

部之准绳,而淆乱芜秽,不可殚诘;则古人流别,作者意指,流览诸集,孰是深

窥而有得者乎?集人之文,尚未得其意指,而自裒所著为文集者,何纷纷耶?若

夫总集别集之类例,编辑撰次之得失,今古详略之攸宜,录选评钞之当否,别有

专篇讨论,不尽述也。

○经解上

六经不言经,三传不言传,犹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依经而有传,对人

而有我,是经传人我之名,起於势之不得已,而非其质本尔也。《易》曰:“上

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夫为治为察,所以

宣幽隐而达形名,布政教而齐法度也,未有以文字为一家私言者也。《易》曰:

“云电屯,君子以经纶。”经纶之言,纲纪世宙之谓也。郑氏注,谓“论撰书礼

乐,施政事。”经之命名,所由昉乎!然犹经纬经纪云尔,未尝明指《诗》、

《书》六艺为经也。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於东周,有德无位,惧先圣王

法积道备,至於成周,无以续且继者而至於沦失也,於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体

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者,独与其徒,相与申而明之。此六艺之所以虽失官守,

而犹赖有师教也。然夫子之时,犹不名经也。逮夫子既殁,微言绝而大义将乖,

於是弟子门人,各以所见、所闻、所传闻者,或取简毕,或授口耳,录其文而起

义。左氏《春秋》,子夏《丧服》诸篇,皆名为传,而前代逸文,不出於六艺者,

称述皆谓之传,如孟子所对汤武及文王之囿,是也。则因传而有经之名,犹之因

子而立父之号矣。

至於官师既分,处士横议,诸子纷纷,著书立说,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

尽出於典章政教也。儒家者流,乃尊六艺而奉以为经,则又不独对传为名也。荀

子曰:“夫学始於诵经,终於习礼。”庄子曰:“孔子言治《诗》、《书》、

《礼》、《乐》、《易》、《春秋》六经。”又曰:“繙十二经,以见老子。”

荀庄皆出子夏门人,而所言如是,六经之名,起於孔门弟子亦明矣。

然所指专言六经,则以先王政教典章,纲维天下,故《经解》疏别六经,以

为入国可知其教也。《论语》述夫子之言行,《尔雅》为群经之训诂,《孝经》

则又再传门人之所述,与《缁衣》、《坊》、《表》诸记,相为出入者尔。刘向、

班固之徒,序类有九,而称艺为六,则固以三者为传,而附之於经,所谓离经之

传,不与附经之传相次也。当时诸子著书,往往自分经传,如撰辑《管子》者之

分别经言,《墨子》亦有《经》篇,《韩非》则有《储说》经传,盖亦因时立义,

自以其说相经纬尔,非有所拟而僣其名也。经同尊称,其义亦取综要,非如后世

之严也。圣如夫子,而不必为经。诸子有经,以贯其传,其义各有攸当也。后世

著录之家,因文字之繁多,不尽关於纲纪,於是取先圣之微言,与群经之羽翼,

皆称为经。如《论语》、《孟子》、《孝经》,与夫大小《戴记》之别於《礼》,

《左氏》、《公》、《穀》之别於《春秋》,皆题为经,乃有九经、十经、十三、

十四诸经,以为专部,盖尊经而并及经之支裔也。而儒者著书,始严经名,不敢

触犯,则尊圣教而慎避嫌名,盖犹三代以后,非人主不得称我为朕也。然则今之

所谓经,其强半皆古人之所谓传也。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於

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以传后世也。

○经解中

事有实据,而理无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经,皆取先王典章,未尝离事而著理。

后儒以圣师言行为世法,则亦命其书为经,此事理之当然也。然而以意尊之,则

可以意僣之矣。盖自官师之分也,官有政,贱者必不敢强干之,以有据也。师有

教,不肖者辄敢纷纷以自命,以无据也。孟子时,以杨、墨为异端矣。杨氏无书,

墨翟之书,初不名经。(虽有《经》篇《经说》,未名全书为经。)而庄子乃云:

“若获、邓陵之属,皆诵《墨经》,则其徒自相崇奉而称经矣。东汉秦景之使天

竺,《四十二章》,皆不名经;(佛经皆中国翻译,竺书无经字。)其后华言译

受,附会称经,则亦文饰之辞矣。《老子》二篇,刘、班著录,初不称经,《隋

志》乃依阮《录》,称《老子经》,意者阮《录》出於梁世,梁武崇尚异教,则

佛老皆列经科,其所仿也。而加以《道德真经》,与《庄子》之加以《南华真经》,

《列子》之加以《冲虚真经》,则开元之玄教设科,附饰文致,又其后而益甚者

也。韩退之曰:“道其所道,非吾所谓道。”则名教既殊,又何防於经其所经,

非吾所谓经乎?

若夫国家制度,本为经制。李悝《法经》,后世律令之所权舆;唐人以律设

科,明祖颁示《大诰》,师儒讲习,以为功令,是即《易》取经纶之意,国家训

典,臣民尊奉为经,义不背於古也。孟子曰:“行仁政,必自经界始。”地界言

经,取经纪之意也。是以地理之书,多以经名,《汉志》有《山海经》,《隋志》

乃有《水经》,后代州郡地理,多称图经,义皆本於经界,书亦自存掌故,不与

著述同科,其於六艺之文,固无嫌也。

至於术数诸家,均出圣门制作。周公经理垂典,皆守人官物曲,而不失其传。

及其官司失守,而道散品亡,则有习其说者,相与讲贯而授受,亦犹孔门传习之

出於不得已也。然而口耳之学,不能历久而不差,则著於竹帛,以授之其人,

(说详《诗教上》篇。)亦其理也。是以至战国而羲、农、黄帝之书,一时杂出

焉。其书皆称古圣,如天文之甘、石《星经》,方技之《灵》、《素》、《难经》,

其类实繁,则犹匠祭鲁般,兵祭蚩尤,不必著书者之果为圣人,而习是术者,奉

为依归,则亦不得不尊以为经言者也。

又如《汉志》以后,杂出春秋战国时书,若师旷《禽经》,伯乐《相马》之

经,其类亦繁,不过好事之徒,因其人而附合,或略知其法者,讬古人以鸣高,

亦犹儒者之传梅氏《尚书》,与子夏之《诗大序》也。他若陆氏《茶经》,张氏

《棋经》,酒则有《甘露经》,货则有《相贝经》,是乃以文为谐戏,本无当於

著录之指。譬犹毛颖可以为传,蟹之可以为志,琴之可以为史,荔枝牡丹之可以

为谱耳。此皆若有若无,不足议也。

盖即数者论之,异教之经,如六国之各王其国,不知周天子也。而《春秋》

名分,人具知之,彼亦不能窃而据也。制度之经,时王之法,一道同风,不必皆

以经名,而礼时为大,既为当代臣民,固当率由而不越;即服膺六艺,亦出遵王

制之一端也。术艺之经,则各有其徒,相与守之,固无虞其越畔也。至谐戏而亦

以经名,此赵佗之所谓妄窃帝号,聊以自娱,不妨谐戏置之,六经之道,如日中

天,岂以是为病哉!

○经解下

异学称经以抗六艺,愚也。儒者僣经以拟六艺,妄也。六经初不为尊称,义

取经纶为世法耳,六艺皆周公之政典,故立为经。夫子之圣,非逊周公,而《论

语》诸篇不称经者,以其非政典也。后儒因所尊而尊之,分部隶经,以为传固翼

经者耳。佛老之书,本为一家之言,非有纲纪政事;其徒欲尊其教,自以一家之

言,尊之过於六经,无不可也。强加经名以相拟,何异优伶效楚相哉。亦其愚也。

扬雄、刘歆,儒之通经者也。扬雄《法言》,盖云时人有问,用法应之,抑亦可

矣。乃云象《论语》者,抑何谬邪?虽然,此犹一家之言,其病小也。其大可异

者,作《太玄》以准《易》,人仅知谓僣经尔,不知《易》乃先王政典而非空言,

雄盖蹈於僣窃王章之罪,弗思甚也。(详《易教》篇。)卫氏之《元包》,司马

之《潜虚》,方且拟《玄》而有作,不知《玄》之拟《易》已非也。刘歆为王莽

作《大诰》,其行事之得罪名教,固无可说矣。即拟《尚书》,亦何至此哉?河

汾六籍,或谓好事者之缘饰,王通未必遽如斯妄也。诚使果有其事,则六经奴婢

之诮,犹未得其情矣。奴婢未尝不服劳於主人,王氏六经,服劳於孔氏者,又何

在乎?

束晳之《补笙诗》,皮日休之《补九夏》,白居易之《补汤征》,以为文人

戏谑而不为虐,称为拟作,抑亦可矣。标题曰补,则亦何取辞章家言,以缀《诗》、

《书》之阙邪?

至《孝经》,虽名为经,其实传也。儒者重夫子之遗言,则附之经部矣。马

融诚有志於劝忠,自以马氏之说,援经徵传,纵横反复,极其言之所至可也。必

标《忠经》,亦已异矣。乃至分章十八,引《风》缀《雅》,一一效之,何殊张

载之《拟四愁》,《七林》之仿《七发》哉!诚哉非马氏之书,俗儒所依讬也。

宋氏之《女孝经》,郑氏之《女论语》,以谓女子有才,嘉尚其志可也。但彼如

欲明女教,自以其意立说可矣。假设班氏惠姬,与诸女相问答,则是将以书为训

典,而先自讬於子虚、亡是之流,使人何所适从?彼意取其似经传耳,夫经岂可

似哉?经求其似,则诨骗有卦,(见《辍耕录》。)鞾始收声,有《月令》矣。

(皆谐谑事。)

若夫屈原抒愤,有辞二十五篇,刘、班著录,概称之曰《屈原赋》矣。乃王

逸作《注》,《离骚》之篇,已有经名。王氏释经为径,亦不解题为经者,始谁

氏也。至宋人注屈,乃云“一本《九歌》以下有传字”,虽不知称名所始,要亦

依经而立传名,不当自宋始也。夫屈子赋,固以《离骚》为重,史迁以下,至取

《骚》以名其全书,今犹是也。然诸篇之旨,本无分别,惟因首篇取重,而强分

经传,欲同正《雅》为经,变《雅》为传之例;是《孟子》七篇,当分《梁惠王》

经,与《公孙》、《滕文》诸传矣。

夫子之作《春秋》,庄生以谓议而不断,盖其义寓於其事其文,不自为赏罚

也。汉魏而下,仿《春秋》者,盖亦多矣。其间或得或失,更仆不能悉数。后之

论者,至以迁、固而下,拟之《尚书》;诸家编年,拟之《春秋》。不知迁、固

本纪,本为《春秋》家学,书志表传,殆犹《左》、《国》内外之与为终始发明

耳。诸家《阳秋》,先后杂出,或用其名而变其体,(《十六国春秋》之类。)

或避其名而拟其实,(《通鉴纲目》之类。)要皆不知迁、固之书,本绍《春秋》

之学,并非取法《尚书》者也。故明於《春秋》之义者,但当较正迁、固以下其

文其事之中,其义固何如耳。若欲萃聚其事,以年分编,则荀悦、袁宏之例具在,

未尝不可法也。必欲於纪传编年之外,别为《春秋》,则亦王氏《元经》之续耳。

夫异端抗经,不足道也。儒者服习六经,而不知经之不可以拟,则浅之乎为儒者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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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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