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君臣鉴戒第六(凡七章)
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
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
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
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
贞观四年,太宗论隋日。魏徵对曰:“臣往在隋朝,会闻有盗发,炀帝令於
士澄捕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贼者二千馀人,并令同日斩决。大理丞张
元济怪之,试寻其状,乃有六七人,盗发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
不胜苦痛,自诬行盗。元济因此更事究寻,二千人内惟九人逗遛不明。官人有谙
识者,就九人内四人非贼。有司以炀帝已令斩决,遂不执奏,并杀之。”太宗曰:
“非是炀帝无道,臣下亦不尽心,须相匡谏,不避诛戮,岂得惟行谄佞,苟求悦
誉。君臣如此,何得不败?朕赖公等共相辅佐,遂令囹圄空虚,愿公等善始克终,
恒如今日!”
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闻周、秦初得天下,其事不异。然周则惟善
是务,积功累德,所以能保八百之基。秦乃恣其奢淫,好行刑罚,不过二世而灭。
岂非为善者福祚延长,为恶者降年不永?朕又闻桀、纣,帝王也,以匹夫比之,
则以为辱。颜、闵匹夫也,以帝王比之,则以为荣。此亦帝王深耻也。朕每将此
事以为鉴戒,常恐不逮,为人所笑。”魏徵对曰:“臣闻鲁哀公谓孔子曰:‘有
人好忘者,移宅乃忘其妻。’孔子曰:‘又有好忘甚於此者,丘见桀、纣之君乃
忘其身。’愿陛下每以此为虑,庶免后人笑尔!”
贞观十四年,太宗以高昌平,召侍臣赐宴於两仪殿,谓房玄龄曰:“高昌若
不失臣礼,岂至灭亡?朕平此一国,甚怀危惧,惟当戒骄逸以自防,纳忠謇以自
正。黜邪佞,用贤良,不以小人之言而议君子,以此慎守,庶几於获安也。”魏
徵进曰:“臣观古来帝王拨乱创业,必自戒慎,采刍荛之议,从忠谠之言。天下
既安,则恣情肆欲,甘乐谄谀,恶闻正谏。张子房,汉王计画之臣,及高祖为天
子,将废嫡立庶,子房曰:‘今日之事,非口舌所能争也。’终不敢复有开说。
况陛下功德之盛,以汉祖方之,彼不足准。即位十有五年,圣德光被,今又平殄
高昌。屡以安危系意,方欲纳用忠良,开直言之路,天下幸甚。昔齐桓公与管仲、
鲍叔牙、宁戚四人饮,桓公谓叔牙曰:‘盍起为寡人寿乎?’叔牙奉觞而起曰:
‘愿公无忘出在莒时,使管仲无忘束缚於鲁时,使宁戚无忘饭牛车下时。’桓公
避席而谢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无忘夫子之言,则社稷不危矣!’”太宗谓徵曰:
“朕必不敢忘布衣时,公不得忘叔牙之为人也。”
贞观十四年,特进魏徵上疏曰:
臣闻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然
则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礼》云:“民以
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书》云:“元首明哉,股
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然则委弃股肱,
独任胸臆,具体成理,非所闻也。
夫君臣相遇,自古为难。以石投水,千载一合,以水投石,无时不有。其能
开至公之道,申天下之用,内尽心膂,外竭股肱,和若盐梅,固同金石者,非惟
高位厚秩,在於礼之而已。昔周文王游於凤皇之墟,袜系解,顾左右莫可使者,
乃自结之。岂周文之朝尽为俊乂,圣明之代独无君子者哉?但知与不知,礼与不
礼耳!是以伊尹,有莘之媵臣,韩信,项氏之亡命,殷汤致礼,定王业於南巢,
汉祖登坛,成帝功於垓下。若夏桀不弃於伊尹,项羽垂恩於韩信,宁肯败已成之
国为灭亡之虏乎?又微子,骨肉也,受茅土於宋,箕子,良臣也,陈《洪范》於
周。仲尼称其仁,莫有非之者。《礼记》称:“鲁穆公问於子思曰:‘为旧君反
服,古欤?’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
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毋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
之礼之有?’”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君如之何?”晏子对曰:“有难
不死,出亡不送。”公曰:“裂地以封之,疏爵而待之,有难不死,出亡不送,
何也?”晏子曰:“言而见用,终身无难,臣何死焉?谏而见纳,终身不亡,臣
何送焉?若言不见用,有难而死,是妄死也。谏不见纳,出亡而送,是诈忠也。”
《春秋左氏传》曰:“崔杼弑齐庄公,晏子立於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
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
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为己亡,非其亲暱,
谁敢任之。’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孟子曰:“君视臣如手
足,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粪土,臣视君如寇
雠。”虽臣之事君无二志,至於去就之节,当缘恩之厚薄,然则为人主者,安可
以无礼於下哉!
窃观在朝群臣,当主枢机之寄者,或地邻秦、晋,或业与经纶,并立事立功,
皆一时之选,处之衡轴,为任重矣。任之虽重,信之未笃,则人或自疑。人或自
疑,则心怀苟且。心怀苟且,则节义不立。节义不立,则名教不兴。名教不兴,
而可与固太平之基,保七百之祚,未之有也。又闻国家重惜功臣,不念旧恶,方
之前圣,一无所间。然但宽於大事,急於小罪,临时责怒,未免爱憎之心,不可
以为政。君严其禁,臣或犯之,况上启其源,下必有甚,川壅而溃,其伤必多,
欲使凡百黎元,何所措其手足!此则君开一源,下生百端之变,无不乱者也。
《礼记》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若憎而不知其善,则为善者必惧。
爱而不知其恶,则为恶者实繁。《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然则古人
之震怒,将以惩恶,当今之威罚,所以长奸,此非唐、虞之心也,非禹、汤之事
也。《书》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荀卿子曰:“君,舟也。民,水也。
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故孔子曰:“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故
唐、虞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安可不深思之乎?安可不熟虑之乎?
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国之常也,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职,
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於有事,则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
至治岂可得乎?又政贵有恒,不求屡易。今或责小臣以大体,或责大臣以小事,
小臣乘非所据,大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过获罪,小臣或以大体受罚。职非其
位,罚非其辜,欲其无私,求其尽力,不亦难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
责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承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自陈也,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自明,则
苟求免祸。大臣苟免,则谲诈萌生。谲诈萌生,则矫伪成俗。矫伪成俗,则不可
以臻至治矣!
又委任大臣,欲其尽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则为不尽。若举得其人,何嫌
於故旧。若举非其任,何贵於疏远。待之不尽诚信,何以责其忠恕哉!臣虽或有
失之,君亦未为得也。夫上之不信於下,必以为下无可信矣。若必下无可信,则
上亦有可疑矣!《礼》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上下相
疑,则不可以言至治矣。当今群臣之内,远在一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臣窃
思度,未见其人。夫以四海之广,士庶之众,岂无一二可信之人哉?盖信之则无
不可,疑之则无可信者,岂独臣之过乎?夫以一介庸夫结为交友,以身相许,死
且不渝,况君臣契合,寄同鱼水。若君为尧、舜,臣为稷、契,岂有遇小事则变
志,见小利则易心哉!此虽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怀不信,待之过薄之所致
也。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乎?以陛下之圣明,以当今之功业,诚能博求时
俊,上下同心,则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汉,夫何足数。”
太宗深嘉纳之。
贞观十六年,太宗问特进魏徵曰:“朕克己为政,仰企前烈。至於积德、累
仁、丰功、厚利,四者常以为称首,朕皆庶几自勉。人苦不能自见,不知朕之所
行,何等优劣?”徵对曰:“德、仁、功、利,陛下兼而行之。然则内平祸乱,
外除戎狄,是陛下之功。安诸黎元,各有生业,是陛下之利。由此言之,功利居
多,惟德与仁,愿陛下自强不息,必可致也。”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草创之主,至于子孙多乱,何也?”司
空房玄龄曰:“此为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所
以为政多乱。”太宗曰:“公意推过於主,朕则归咎於臣。夫功臣子弟多无才行,
藉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颠而不扶,
岂能无乱?隋炀帝录宇文述在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报效,翻行弑逆。此
非臣下之过欤?朕发此言,欲公等戒勖子弟,使无愆过,即家国之庆也。”太宗
又曰:“化及与玄感,即隋大臣受恩深者子孙,皆反,其故何也?”岑文本对曰:
“君子乃能怀德荷恩,玄感、化及之徒,并小人也。古人所以贵君子而贱小人。”
太宗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