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是要她当间谍啊,可怜天下父母心。何思悦忙不迭地说:「王爸爸,你放心,王博伦不是那种人。」
「这个臭小子从小到大我没有担心过,可他去了美国之后回来就变得不一样了,做事乖张。」王父语重心长地说。
确实变了很多,何思悦边听边想,安慰道:「王爸爸,我知道了,你也别太担心了。」
何思悦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去王博伦那里报到。刚刚便是王博伦载她过来的,她怀着复杂的心情按下电梯键,上了三十楼。
这一天是非常充实的一天,何思悦没有太多时间去整理她复杂的心情,因为王博伦很忙,他很不客气地将文件分给了她,她也进入了忙碌状态。
直到中午的时候,她的办公桌上凭空出现了一份便当,她没有怀疑,这百分百是王博伦替她点的,只有他知道她超级喜欢吃和风马铃薯泥。
「咦,你已经点便当了,呵呵,我还想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楼下吃饭。」新同事艾美达笑呵呵地说。
「嗯嗯,我点了,下次一起。」她同样回了一个友善的笑容。
「好。」艾美达挥挥手,离开了。
何思悦正要开动,手机上传来一封简讯,陪我一起吃中饭,独裁霸道的语气令她笑了。
她侧头,透过透明玻璃,她看到王博伦正低头吃便当,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他抬头,朝她挤眉弄眼地笑了。
她脸一红,别扭地转过头,没有回简讯。自从他说他喜欢她之后,他没有再说第二次了,仿佛只是她的幻觉,她也因此松了一口气。但他现在不说了,做的事情却更加令她脸红心跳,仅是一个拥抱、一个微笑,甚至只是细微的眨眨眼,她都会像一个怀春少女,紧张不已。
她垂着头快速地吃饭,吃完饭,她开始疯狂敲击键盘的动作,一整个下午都在疯狂地工作,过了充实的一天。
到了下班的时间,王博伦走到她的桌边,轻敲了几下,「下班了。」
「等我,再等一下。」她心不在焉地说,心神都在电脑萤幕上。
王博伦淡淡地瞅了一眼腕上的手表,面无表情地俯身,从她的身后整个笼罩而下,亲密地将她压在胸前,无视其他人惊讶的目光,他淡定自若地伸手覆盖在她握着滑鼠的手上,点击了储存键,接着粗暴地关机。
他的动作一气呵成,她傻傻地恍然大悟,小嘴大张,不知道自己应该骂他乱关电脑,还是该骂他在办公室里对她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
还不等她细想,他一手牵起她的手往外走。等他们到了地下停车场,何思悦才反应过来,跳脚地喊道,「王博伦,你在干什么!」
「回家。」他理所当然地说出这两个字。
她的牙齿顚抖地上下两排打架,「你干嘛在办公室里这样啊,会让人误会的。」
「误会。」他微微勾起薄唇,「误会什么?」
「误会我们关系匪浅啊。」她不爽地说。
「哦。」王博伦点点头,「如果说我想要这样怎么办。」
什么他想要这样,他这只妖孽!她整张脸都铁青了,「王博伦,你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王博伦安静地看着她,他想,他也许有些小题大作了,但他的男性直觉告诉她,今天不只一两个男人偷偷地瞄她,才第一天上班就让别人关注到,他能说他心里很不开心吗。
他的眼睛如火一样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她今天穿着一套浅粉色的套装,脚上是白色的高跟鞋,整个人宛若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清新的气质太撩人心了,连他也无法抑制心中的痒意。
她被他探究的眼神看得莫名其妙,皮肤敏感地泛着冷意,她下意识地搓了一下手臂,「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他敏捷地抓住她的手臂,手的力道不断地收紧,仿佛很怕她翻出他的五指山。
「王博伦,我第一天上班,我不想被人误会。」她没好气地说。
「没什么好误会的,他们看到的都是真的、想的也是对的,我跟你关系匪浅,我喜欢你,我要追你,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他镇定地说。
她瞪目结舌地看着他,被他这副架势吓得快要晕了,「你、你什么意思?」
「何思悦,我喜欢你,我要追你,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不介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一点也不介意,正确地说,我很乐意别人知道。」他轻笑,「这样很好,对你有好感的人看旧我的存在,他们就不会贸然地想跟你做朋友,我也不喜欢他们觊觎你。」
赤裸、直白又奇怪的真诚表白,听得她的呼吸又开始急促了。明明想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为什么这个好朋友突然说喜欢她了,天知道她也喜欢他啊,但她更相信友谊天长地久。
爱情的话,她很怕有一天爱情没了,友情也没了,所以她一直克制着喜欢他的心,她只想默默地守护他、喜欢他,因他的快乐而快乐,因他的幸福而幸福。
他说过他喜欢她,他还大言不惭地说要结婚,可她一直坚守着她心底的防线,她不要,她一点也不要破坏了这份坚守。但再坚定的心意随着他不断地强调和不断地行动,她发现这道防线岌岌可危,令她惴惴不安,因为她可以催眠她自己,却按捺不了她喜欢他的心。
他说一次喜欢,她的心跳就多跳一下,一开始是吓到,后来是害怕,现在竟沾有了欢喜的情绪,不对、不对,这样不对!
「王博伦……」她低低地呢喃。
「好吧。」他叹气,将娇柔的她搂进怀里,「我承认我吃醋了,我一点也不想别的男生对你有好感,你只属于我一个人。」
心怦怦地响,何思悦困难地吸了吸鼻子,说:「我要回家。」
「要嘛我继续抱着你,要嘛你让我送你回家。」他绝对不会让她一个人离开。
她沉默了一会,她还有选择吗,根本没有,他好像给了她选择,可其实是末路,这才是真正的他,看起来很好商量,实际上他的坚持比水滴石穿还要可泊,她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她沉默不语,他放开她,牵着她的手上了车,在替她系好安全带的时候,她缓缓地开口,「王博伦,以后不要送我上下班。」
「这一点我做不到。」他阴翳地望着她,「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他无法想象她发生车祸的场景,他的胸口陡然痛了,一想到那个场景他便心痛到不行。
他知道,当发生车祸时人会有多痛,她的痛他经历过,所以他要断绝一切可能性,如果命运真的无法修改,那么便一起死。
何思悦偏过头不想说话,完全说不通,他这个人太顽固了。
「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你不会多想什么,可何思悦,你现在不断地推开我,是不是你在心虚?」
心虚,她心虚什么,她才不会心虚,他在乱说什么,真的是太讨厌了。
好吧,他的眼睛很毒,也许真的看出那么一点端倪了,怎么办!
何思悦紧张了,怕被王博伦瞧出她的心思来,但只要他没有能听到人心声的特异功能,她就可以一直装作不承认。所以她硬着头皮开始装作若无其事,他要送她上下班,那她就让他送;他要喜欢她,她听听就算了,反正不当真。
于是其他人看到了神奇的一幕,他们的黄金单身汉,未来的公司继承人追着刚进公司的新人,而新人完全不承认,可他们的眼睛又没瞎,明显就是郎有情、妹有意嘛。
连王父也听到了风声,告诉了王母,王母兴奋地打电话给何思悦,何思悦打死也不承认,王母败兴而归,不过也精神十足地时不时向王父打听八卦。
一个月之后,人们也习惯了王博伦和何思悦的事情,据说他们是青梅竹马,何思悦认为是友情,王博伦认为是爱情,一个追、一个跑。
到了中午的时候,艾美达在看到何思悦的便当时,眨眼道:「哦,爱心便当。」
「不是啦,你想太多了。」
艾美达耸耸肩,不少女同事和她一样对何思悦的做法不解,王博伦又帅又多金,干嘛要躲啊。不过她们善良地没有嚼舌根,上面的人早就吩咐了,所有人不准讨论这件事情。
「我去吃饭啦。」艾美达朝她挥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