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 凶案现场
那只沾满血渍的手掌就这么冰冷地扣在黑色垃圾袋的旁边,围观看热闹的人眼望手掌交头接耳指手画脚,叽叽喳喳的议论着,除了警察,他们谁也不敢上前。
陈真华远远地、双眼远远地地盯着这断手,咽喉阵阵发痒,心跳加速,呼吸也有些急促,他觉得恐惧和恶心莫名地向他袭来。
警察们四周看了看,围着断手研究半天,黄爱国走到一个围观看客身前向他询问情况,更希望能从在场人的口中多多少少知道些对案情有关的线索。这个年纪看上去也是古稀的老人猛力的咳嗽片刻,然后再深吸一口气,把因为咳嗽憋得通红的脸稍稍还回本色之后才向黄爱国述说他所知道的一切。
原来就在这幸福楼A单元B栋三楼一套房子里,原来住着一对年轻夫妇,这对年轻夫妇刚结婚不久,两人关系亲密,是小区里人人羡慕的恩爱夫妻。昨晚,住在附近的人们听到这对年轻夫妻房间里一阵吵闹,屋里闹了好半天才消停,人们还以为是他们小两口闹别扭虽然有些惊讶但都不太在意,再说也不愿去管人家闲事。第二天一大早,小区里的那些老太婆老头们像往常一样在小区花园里跳舞打拳时,却听到有人被吓得尖叫起来,原来有人在三楼的通道里发现一只被砍下来的血手掌,之后有人向“110”电话报警,小区附近的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前往了解情况,这才知道有命案发生,那年轻的少妇被杀于自己家中一只手被砍了下来,丈夫却不知所踪。
老头子热情的说着,说的可是激动不已,声音像破锣一般大声,就像刚吃过金嗓子一样,这么大年纪还能叫得这么大的喊声来,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黄爱国那双因为长期盯着电脑玩游戏而变得发黄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这说话的老头,嘴里偶尔“嗯嗯”几声表示自己听得很认真,也很有礼貌。
陈真华虽说现在心里有些不太好受,他悄悄地躲在安全通道里吐过几次,但听到这老头唾沫四溅的精彩叙述,他也情不自禁地凑了上来,像个爱八卦爱打听别人秘密的女人侧耳聆听,听完之后连连点头,接着若有所思地说:“我认为——而且相当肯定地说,一件命案已经发生了。”他说的是那么认真,那么严肃,似乎就只有他一个人想到这么一个可怕命案。
黄爱国皱着眉头,他回头望着陈真华,毫无表情地望了片刻,然后深吸一口气说:“一个女子死于家中,不是生病,也不是吃药,而是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你说是不是命案?”
陈真华也回望着他,他听得黄爱国这么问他,还以为黄爱国在向他请教呢,于是心里甚为不安,又叹了口气,他这声叹息似乎比黄爱国更有深意啊,同时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笑,嘴里真想说出这句话来:“还用说吗?”
于是,他觉得他很有必要对黄爱国这样的警察讲讲福尔摩斯,很想向黄爱国传授一些命案的相关知识,却不料黄爱国很不领情,只见他冷冷地一笑说:“一个人血肉模糊的倒在地板上,这现象连傻子都知道是一起凶杀案,还用得着你解释吗?”
陈真华张着嘴无话可说,黄爱国的话深深伤透了他的心,他不曾想连黄爱国都知道这是一件凶杀案,而且还说连傻子都知道,“这傻子都知道的”说法简直不可理解,如果真是他说的那样,那还要福尔摩斯这样的有名的侦探干什么?他确实难以接受黄爱国的说法。
于是他觉得遗憾地摇了摇头!
“马上去现场看看!”黄爱国说,他现在心里也有些无奈,确切说他非常伤感,认为像陈真华这样贪生怕死而且头脑简单的人居然都做警察,简直不可思议。
陈真华听他说要去现场看看,也点点头说:“这也是我想要说的。”
而实际上当他俩这会儿才想到要去新婚夫妇的那房间时早已有警察“捷足先登”了。房间的门外用警戒线围着,也同样围着好些人。这些人伸长脖子尽力往屋内瞧,像长颈鹿一样伸长脖子,甚至还踮着脚尖,站在最后面的个子稍小的人直接跳起来。
如果换作以前,陈真华也和这些“看客”一样为了看得清楚一些而在外围挣扎。现在可不同了,他可以直接走进案发现场,只要他冷冷的说“让让”,那些围观的人便向两旁闪开使围成的人圈撕出一条缺口,他便可以大摇大摆的在人们的羡慕的眼神中走进所谓的凶案现场了解案情,亲自看看尸体究竟如何的血肉模糊。
的确,在客厅里躺着一具女尸,应该就是那老头口中所说的新婚娘子。这女尸横躺在地,就在茶几旁边,脖子被残忍割断,露出血红的喉管,胸口也被刺了几刀,有一只手掌不见了。身上穿着的白色睡裙已经全被鲜血染红,现在血液几乎凝固了,真可谓血肉模糊啊。
陈真华终于可以挨近尸体,这可是他生前打扫大街时梦寐以求的事啊,曾经的幻想现在终于变成了现实,虽然他用的是别人的肉体。不过,真正身临凶杀现场了,残忍的惨状并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样勇敢,正如现在的他,紧张和害怕也不足以描述他此时的心理。如果之前他看见那血手掌就恶心恐惧,那进屋看见尸体他几乎吓个半死魂魄差点离开别人的肉身。第一眼看见躺在地上的尸体就傻了眼,一时之间傻愣愣的杵在原地。片刻之后他突然觉得身上的血液不停往大脑上涌,脑子里嗡嗡作响,甚至他觉得眼前有些模糊,呼吸也不太顺畅,最后眼睛一黑“啪”的一声倒在地上。他失去了知觉。
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躺在楼道墙角,黄爱国就蹲在他身旁抽着香烟,而其他警察还在屋子里忙碌着。
“我这是怎么了?”他起身坐起,不解的看着黄爱国问。
黄爱国低头看看他,轻蔑的冷笑一下说:“以为死过一次胆子就大了,想不到还是老样子。我真想不明白就你这胆量为什么要当警察。”
“我晕血,更看不得惨状,当年扫大街时就因为看见一个妇女羊癫疯发作,顿时就把我吓得昏死过去。”陈真华有些愧疚,他尴尬的憨笑着。
“扫大街?我已经听你说过两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环卫工人打入我们警察局的,像电视里演的特工一样。”黄爱国面无表情,他深吸一口烟然后长长地吐了出来,一股浓浓的轻烟从他嘴里射出,像舞龙般缭绕空中。
“环卫工人?……我不是特工!”陈真华大吃一惊,豆大的汗珠突然像大家闺秀房间里的门帘上的珍珠一样挂在额头上。如果刚才他那憨笑是为了掩饰内心的紧张的话,那么现在陈真华听到“环卫工人”和“特工”这两个词后几乎是脸色大变,他说话时的声音都有些发抖,本来就心虚的他顿时不知所措。
他低着头,大脑里正思忖着如何缓和这一尴尬气氛,却又听得黄爱国笑着说:“你还真把自己当做特工间谍了?我是说警察这一职业不适合你,就像我不适合当乞丐一样。”
“当警察是我一生心愿,我喜欢福尔摩斯,总幻想自己就像一个大侦探一样头戴黑帽,身着风衣,脚穿长筒靴,那装扮简直是酷毙了,要是具备忧郁的眼神,冷峻的脸旁,沉着冷静神情,简直就是完美!”他抬起头,眼睛望着天花板,说得很认真,也很陶醉。
但是黄爱国却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了,本来黄爱国在陈真华昏迷之后,他碍于同事关系——似乎也只有他有这善良的想法,所以他把陈真华扶出屋子,然后蹲在陈真华身旁等陈真华醒来。
两人就这么蹲在墙角聊天,直到有警察来叫他俩帮忙,否则他俩可能忘记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了。
听说要重新回到屋子里,陈真华大脑里又浮现被残忍地杀害的女子的尸体的画面,他清楚地记得尸体就躺在茶几旁边,咽喉被割了一道大口子,已经看得见咽喉这条管子了,腹部被刺数刀,肠子露了出来,青色的大肠堆在大腿上。凶手简直冷血!
想到是尸体,他有些迟疑,坐在原地不想起来。
“走吧,尸体早就抬走了。”黄爱国见他不想起来,,明白了陈真华心里想的是什么。
“不是……我不是怕。”陈真华急忙起身,边说边往屋里走。
两人进了屋子,由于没有尸体的缘故,陈真华可以大胆的在屋里仔细勘察了。
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商品房,屋里装修华丽,家具也是上品,看起来装修应该不便宜,所以可以这么说,这户人家挺有钱的。
如果说有钱的话,陈真华便想到了女子遇害可能有这几种原因:第一、可能有贼进屋偷东西被女子发现,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贵重物品或者是金项链金手镯之类的首饰和凶手相拼,最后凶手杀了她。
与丈夫闹离婚,因为财产分配不均她的丈夫一怒之下失手杀了他。第三、可能女子有外遇,后来丈夫知道了她们的奸情,一气之下杀了她。当然,如果女子真有奸情,那么奸夫是凶手也很有可能。
“她被杀了,那么丈夫受伤了吗?”陈真华走到黄爱国前面,看着正在门上找线索的黄爱国问。
一般情况下,凶手有可能在不经意间留下指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