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地三鲜
“你就知道吃肉!”李绰瞪了张涛一眼,不过忽然也觉出哪里不对来,他的嗅觉没有张涛那么灵敏,这会儿提鼻子一闻可不是嘛,那股子含混的香气真的好像是逢年过节的时候饕餮食堂请街里街坊来铺子里吃的答谢宴,酒肉的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以前在宫廷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小皇帝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人间烟火,竟然也觉得很好闻。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张涛提鼻子到处闻着,很快就把目标定位在了酒器旁边的一个罐子上面。
“貌似是这里,唔,好香。”张涛伸手掀开了盖子,往里一探头儿,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真的跟他在食堂里小火熬煮了两天两夜的酱牛肉在一个档次上面,足见当年的大厨是多么精心烹制的。
有酒有肉,那就应该不是早点和宵夜了,至少应该是两顿主餐其中的一顿,这是这座陵墓香火断绝了的见证,是负责祭祀的坟少爷为墓主人进献的最后一顿尚飨,之后,可能是因为战火,或是年代过于久远,这里终究被所有人遗忘在了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里,经过了沧海桑田的变迁,最后淹没在了一汪深潭之下,如果不是为了寻找食材,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小心,别闻了。”李绰伸手拦住了张涛马上就要扎猛子进去的脑袋,把他整个儿人提溜起来护在了身后,赶紧盖上了盖子,推着张涛退到了比较远的地方。
“不对,这太邪门儿了!”李绰摇摇头,警觉地看了看四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说是酒水里面含有酒精,存放的年头儿长一些也就罢了,可是这肉汤能经历千年而不腐,简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闻了。
“怎么啦?”张涛在李绰伸手抻长了脖子巴望着,还有点儿意犹未尽的样子。
“什么怎么了?你见过哪块肉是历经千年的时间而没有腐烂的?”李绰气急败坏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这货还只是想着吃。
“你啊。”张涛言简意赅地指了指小孩儿。
“你!”李绰正要发作,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他忽然想起以前给父皇督办修建皇陵的时候,听老辈儿的风水先生说起过,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巨贾富商们,都会刻意选择沾仙气儿的地方修建自个儿的祖坟,所谓的沾仙气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地形地貌,因为各种原因综合起来,地气比较温润绵长,埋进去的东西不易腐坏,跟金缕玉衣的防腐功效差不多,不过地脉并非人力,而是天成,所以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难道这座媳妇山也具有什么其他的山脉没有地气,能够使埋葬在里面的东西历久弥新,永不腐坏?
“怪不得这里号称地三鲜之一,原来并不是指一种食材,而是它的保鲜效果?”李绰看了看寝殿的门外,从他们走进寝殿开始,这段路已经经过了不少雕梁画栋的牌坊了,按照大门来算也足足有个四五进,更不用说从外面的神道一路走来。
刚开始的神道侍者那里还有不少石头人都是掉了脑袋或者缺胳膊少腿儿的,等到进了寝殿才发现,光是守灵的三对六座神兽雕像就几乎保存的完好无损,进入内部之后更是光鲜亮丽美轮美奂的,难道说……
“你有没有觉得,时间变慢了?”李绰忽然回过头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张涛,把他吓了一个炸毛儿,浑身一激灵。
“这……要怎么样才能感觉出来啊?”张涛想了想,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腿毛,也感觉不出来是不是生长得要比以往慢一些。
“等等,我有个法子。”李绰把不靠谱的大猫推到一旁,自己抄起了盛满了肉汤的钵盂就往寝殿门外的方向走过去,他走得不疾不徐,一面回头示意张涛跟上。
随着两个人的前行,钵盂之内原本清澈飘香的肉汤渐渐的泛起了一层腻歪的油花儿,走过了几道门之后,里面原本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有点儿变味儿了,很像是夏天忘记放进冰箱里的隔夜饭菜,闻起来有股子馊味儿,就是还算能吃。
李绰看了看怀里的肉汤钵盂,这会儿已经走到了寝殿的大门边上,再往前走就又回到了神道的尽头,他看了看张涛,点了点头,一扬手把整个儿钵盂都丢了出去。
因为小孩儿膂力很大的关系,钵盂在空中划过了一道优美的弧线,里面的肉汤更像喷泉一样在空中飞溅了出来,随着距离的渐行渐远,汤汁渐渐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挥发,而里面原本弹牙细嫩的肉块儿也在半空之中长出的绿毛儿,等到落地的时候就已经化作了满地的蛆虫!
“呕!”张嫔忍不住干呕了两声,想想看自个儿刚才还在垂涎欲滴,如果把这千年僵尸肉吃进肚子里,那……自己的铁胃也许都保不住了。
“所谓的地三鲜其中的第三鲜原来是这么回事,时间会随着墓葬的深入而变得流逝相对缓慢,那么葬在最深处的尸体也许就可以……”
“千年不腐?”张涛歪着头接了句茬儿,不过又摇了摇头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可是如果墓主人早就知道这座媳妇山的特性的话,他为什么不直接住在里面啊,以前不是就有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的说法么?如果这座山真的可以扭曲时间的话,原则上来讲他可以保鲜到不可知的很多年后。”张涛想不通。
“你没做过皇帝,不明白的,我们这样的人,都是情愿做一天狮子,也不想做一百天的绵羊。”李绰摇了摇头,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是让当年的小皇帝自己选择的话,他也情愿在红尘里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总好过好像一只耗子一样躲在幽深阴暗的地穴深处过着漫长却百无聊赖的日子。
“是这样吗?我觉得当狮子还是当绵羊都无所谓,主要是有个狮子或者绵羊给我当个伴儿就行。”张涛一脸傻白甜,乐呵呵地说道。
“嗯?”李绰被他的说辞弄得有点儿愣住了,确实啊……自从他有了男朋友以来,他似乎变得苟且了许多,什么以前不能受、不敢想的委屈都不算什么,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那种不可一世的骄纵离他越来越远,转眼被埋葬在千年之前的红尘里,留下的只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儿,他的人生不再只有诗与远方,更多的时间都留给了眼前的……狗。
“你在想什么?”这会儿他们家二哈看着李绰的眼神有些飘忽,就非常贴心地摇着尾巴凑了过来。
“不,没什么的,咱们再回去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线索,菜单上怎么写的,是要找一种叫做‘红泉’的泉水吗?”
“嗯,是啊,那再往里看看吧,对了圣上,你刚刚看我的眼神好慈爱啊,你在想什么呢?”张涛从后面追上来,挽住李绰的胳膊给他来了个摇臂杀。
“不,没有什么的。”李绰晃了晃头,努力把自己脑海的二哈驱逐了出去。
……
“这人偶,做得好精致啊。”两个人又回到了寝殿最里面的地方,用真人大小的人偶穿着墓主人衣物的位置上。张涛抬头看着上面五官模糊不清的人偶,发现他露在外面的脸颊、脖子和双手的刻画都非常精致,简直可以乱真。
“嗯,这样的人偶并不多见,以前多半都是选一套礼服和一套常服直接陈列在祭祀台上,定期有人来更换祭品就对了。”李绰点了点头,可能是因为刻画的过于逼真的关系,他觉得那个人偶看上去有点儿瘆得慌,想要快点儿绕过去,可是偏偏张涛一副好奇宝宝的神态围拢在前面。
“哎,现在有了衣裳了,能看出墓主人的身份了吗?”张涛没什么忌讳地伸手扯了扯人偶身上的衣裳,反正他是看不出来什么等级,隐约记得这是一种常服,没有礼制上的限制,就跟裤衩儿一样,上至天潢贵胄,下至贩夫走卒,都可以穿而且都会穿。
“我也看不准,感觉只是普通的常服,虽然用料华贵剪裁得体,可是并不是身份的象征,奇怪,怎么会没有陈列一套礼服呢?”李绰看了看人偶上的衣服,又居高临下环顾了一下四周的陈设布局,除了被自己做实验搬走的肉汤钵盂之外,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好端端的摆在那里,并不像是被人移动过的痕迹。
“这人真低调啊,要是搁在现代,肯定是个金文玲那样的影帝,每次出门都要换车,还要黑超遮面带着太阳镜躲避疯狂的粉丝,竟然连个能查出身份的衣裳也不敢穿。”张涛有些叹息地摇了摇头,伸手扯着人偶上面的衣袖乱玩儿。
“别玩儿了,小心机关,哈……哈秋!”李绰的猫毛过敏还没有完全治好,在走过来拉扯张涛的时候忽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乱石穿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
“哎哟,快来摸摸毛儿,一百岁!”张涛赶紧按照老辈儿传下来的规矩给李绰顺毛儿,一面翻出纸巾给小孩儿擦鼻涕。
“等一会儿。”李绰推开了张涛,这一次没有理所当然地享受张嫔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
“怎么了圣上。”张嫔有些失落地问道。
“你看,那件常服里面。”李绰指了指刚才被自己的喷嚏吹开的常服衣领,里面竟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