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章 你们不要嫌弃规矩
这朝堂,又要热闹了。,李德裕下了朝回家,路上自言自语了一句,他们已经连开很多天会了,所有对政治比较敏感的人,都有山雨欲来得感觉。
首先,李忱宣布了对这件事情得处置方式。没有流放,也没有杀头,更没有剥皮填草。只是很简单的,缴回不当得利,处以一倍罚款,并打扫公共卫生。
打扫公共卫生?太简单了吧。缴回不当得利是理所当然,至于惩罚,李忱大发善心,没有株连,只让犯官本人及其家族服刑,去打扫公共卫生。其余人等,那些牵涉进来的商贾,无论大小身家,都被处以流放之。他们罪就比较重了。
全家流放,美其名不忍拆散其家人。李忱感觉自己很仁慈了。没有彻底把他们打入奴籍,永世不得翻身,也没有抄没家产,只有罚款,真是太仁慈了。
李忱只有罚款,厘清帐目后,看这些人到底牵涉多深,依照情节轻重,除了缴回不当得利,还要弥补朝廷的损失,并且要处以朝廷损失两倍的罚款,最后全家流放。
这个处置方是一出,全大唐都说太仁慈了,对那些奸商,还有那些官员来说,这个处罚太轻了。那些奸商有的是钱,李忱不是抄没他们全部得财产,处以罚款和缴回损失后,还有剩得,还会还给他们。那些官员,甚至只有打扫清洁,真是太仁慈了。
当真是这样吗?这不是跟李忱愤怒,相当愤怒得情绪不相符合?只有知道内情的人来说,这样实在太狠了,皇帝这是要做了什么职业,还要立牌坊阿。
首先说说商人好了,缴回不当获利后,要弥补朝廷损失,并缴相当于朝廷损失得两倍罚款。不当获利好算,他藉此谋取多少利润,就是不当获利了。那个弥补朝廷损失,外人来说没多少,知道内情得人会说,简直让人倾家荡产。
首先,这个不当获利,是你这么做,可以赚到多少。比方说那些粮商,赚取粮食差价,可以赚到多少。
可是这没有计算,那些商人分给官员得钱,等于官员缴回得不当得利,商人还要多缴他那一份。他分给官员那一份,是算在商人得不当获利上,不是官员得不当得利上。等于一头牛剥两层皮。
单是这样,那些奸商就要大出血。还有弥补朝廷损失,朝廷损失怎么算?这就是朝廷说得算了,反正没人会同情那些奸商。如果前面那个缴回不当获利,没有让商人破产,这个弥补朝廷损失,还要两倍损失,绝对亏到他吐血。
这到卖粮食还算少的,卖出去得也就是到了百姓肚子里,他们要弥补得,就是朝廷为了运送粮食,造成的各种成本,以及这次为了清查帐目,请来得专业会计社的费用。
如果是工程偷工减料,造成人命损失,连这笔钱,都得当初偷工减料得商人负责。当然,现在是还没有,李忱只是预想到可能得情况。
不要以为,偷工减料没事,或许,偷工减料得事情,不会那么快爆发,但是一旦出事,李忱可是在相关法条写明了,即使官员已经致仕,甚至辞世,都要负担连带责任。不要以为卸任以后,可以一走了之。
也不要以为,我没钱,脱产了事。没关系,你生生世世给我慢慢还,李忱还规定了,若是理当赔偿得官员和商人,赔偿不出这笔钱。全家人,生生世世都要把这笔帐还上。
真的是生生世世,不是开玩笑得。你还不完,让你儿子接着还,儿子还不完,孙子还。还要加上利息,总之,不要以为脱产就没事了。一辈子都有人追索。
前辈子,还是丝的时候,李忱最痛恨得就是那些,损公肥私,或是业者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死伤后,脱产了事,直接去关,关出来,没事了。
什么事情都没了,好像玩游戏,死了以后满血重生。清除一切异常状态。进了监狱,关个几年,就好像人死债消。太多这种人了。
台湾之前发生过一桩重大经济诈骗案。骗了几十万人,骗得他门清家当产。那是一种老鼠会得模式,一个牵一个,一个牵一个。很多人都是赚了钱以后,把房子、车子拿去抵押,全部投进去。
因为他给的利息,比抵押贷款得利息还要高,这样不仅不赔钱,还有得赚。除此之外,他们还鼓动亲朋好友,一起加入,因为下线越多,他这上线赚得也越多。
最后,公司没钱了,直接破产了事。主事者被抓去关,法官花了十几年,慢慢厘清那些被害者,把查扣到的财产,还给被害人。
因为人数众多,加上根本没扣押多少财产,根本还不了多少钱。每个人能领到得,大概足够买包狗饲料吧。倒是没人去买毒药,因为这事拖了太久,要死的人,当初早就死光了。
没死的,也苦了很多年,他们牵扯进了太多亲友,他们找不到债主,只能找当初吸收他们入会的人要。那些上线,被坑得倾家荡产不说,还要赔偿给那些人。
而当事人呢?出来以后照样花天酒地,过的逍遥自在,还有心情找投资,说他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这种事情,太多了。不是诈骗,也是造成重大得损失,有些人是真的没钱,更多是,早就脱产了事。虽然有什么假扣押,但是也要扣得到阿。
那是远得,近的就拿最近发生得游览车死伤案件,台湾有史以来最惨重得游览车是件。一车连司机四十四人,四十二名乘客,出去玩了一天,在离家不算太远得高速公路上,翻了车,从此天人永隔。
事后总计,共有三十三人罹难,十一人轻重伤,死难者有很多是平常感情很好得街坊邻居,或者退休得夫妻档。负责人事后神隐五天,只把他那个儿子推出去台前。
他自己躲了五天才出面,出面以后一派轻松,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得好像自己没啥责任似的,还有心情引用苏东坡得水调歌头,来安慰家属。他这么轻松,为的是什么?
没心没肺到连他儿子都看不下去了,凭什么?他不知道死了那么多人,光赔钱就可以让他倾家荡产吗?还不是脱产去了。虽然有声请假扣押,禁止他脱产,可是,李忱总感觉,晚了。
就因为痛恨这种事情,李忱才定下了这个条款,保证让那些人,生生世世都要付出代价,你不是把钱都给我吐出来,就是绝子绝孙。李忱甚至还加入了株连制度。
只要出了什么严重得公安事故,像这样盗卖粮食没关系,只要没有死太多人,可以原谅。如果是后世得公安意外,李忱规定,株连三族。当事人父族、母族,妻族,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他担心,有人把财产登记到他人名下,规避这项赔偿。
反正,株连是时代特色,明代还有人被株了十族,九族凑不够,把朋友学生什么都被拉进来,凑了一族。李忱觉得那太过了,你可以自杀阿,何必这样拖累他人,当你朋友真倒楣。
不过,轮到他自己的时候,李忱希望这份狠劲,可以让那些人行违法之事时,多加考虑一下。毕竟,李忱觉得自己很对得起人家了,大唐给官吏的月俸,很对得起他的付出了。如果觉得自己能力应该值更多,请另谋高就。
不过,法条定着这么狠,也要抓到才行。抓不到,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吼得再大声,吼不死人,还不如一根棒子有威吓力。
这规矩严归严,李忱不希望,没有真凭实据得情况下,给人定罪。所以李忱定出了窝里反条款。
顾名思义,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像这种经济犯罪,最难抓的就是实证。李忱也不愿意用什么屈打成招,或者干脆直接来一招抄没所有财产。虽然在这各年代,这很普遍,可是李忱就是希望,大唐走向一个法制化得道路。
你们不要嫌弃规矩。,为什么要走上法制化得道路,这是李忱跟几个儿女说得。
某一天,他六子李润,在小学校跟同学起冲突,小孩子,有时候不管不顾,也不理他是皇子身份,就打了起来。然后学校得先生,要对两人处罚。他仗着自己皇子身份,不服管教。
李忱有赐给学校尚方宝剑,一条不能代天巡狩,但是可以代天打人屁股得藤条。先生把那条请了出来,结果他还是不服,说这规矩不是给他定得。结果让这个新来得先生,很年轻的先生,左右为难。
最后,还是校长出面,让人把李润给按了,直接打屁股。疼得他哇哇大哭,回家找奶奶告状。李忱听说了此事,把所有孩子,集中叫过来,很严肃的跟他们说话。
李忱在孩子面前,向来都是好好先生,他不惠泽骂孩子,只会跟孩子讲道理,说故事让他们自己悟,那天是难得严肃的一次,唬得所有孩子都不敢吭声。
爷,我错了。,李润首先道歉,你知道你错了?你知到你错在哪里?
我不该在学校调皮捣蛋。李忱摇头,李润低头撮着手指我不该不服管教。不服先生管教。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是爷赐与得,代替爷得权威?
不光是这样。,李忱严肃的说,你们是皇子皇女,要比任何,都还要遵守规矩。
规矩固然是束缚,可是那也是一种保护,就像盔甲,穿起来行动不方便,可是那是保护人的。
你们已经很享受各种特权了,各种规矩也是偏帮你们定得。可如果你们自己都不遵守,带头违反,谁会尊重这些规矩。
法理大如天,那是因为天很高,很神秘。我们接触不到,才会对天敬畏,如果今天有人,随便可以把天地拿来玩弄,谁还会敬畏这天与地?
这法,不能把他当作一把刀,只是你们手里得武器,要把他像天一样敬畏,这样别人才会跟随着敬畏。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爷本身都很遵守法条,如果连天子都遵守,百姓谁敢违反?如果只是当作刀,当作火枪,人们只会敬畏那把刀,想要把他抢过来,因为谁都可以操持。如果是天,可以吗?
儿,这道理你懂吗?李忱把目光看向李,他懵懂得点了点头,可是抓了抓头,他问了心中得问题爷,如果有人一样不遵守,甚至很多人都不遵守,那该怎么办?我们遵守,可是别人不遵守,不是没效果吗?
你要检讨,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遵守,今天如果是天灾**,朝廷不管不顾,人们都活不下去了,谁还会守法?
一个法律,要能够保障大多数人得利益,然后君王带头遵守,这样,所有利益干系得人,也都会一起遵守,这样一来,假使有人违反,所有人都会一起攻击他。所以,这法,既是你们束缚,也事你们得保障。
这次谈话,就这样结束了。李忱事后单独得把李叫来,爷俩好好谈了谈心,李把这次李忱跟他的谈话,纪录了下来,也编入了皇家家训里面。成为后世法家学者,考究大唐如何进入法制社会得重要依据。
老实说,李忱也不知道,自己得努力,有没有成效。中国千百年来,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法?不过就是当权者得工具罢了。李忱希望推动一个法制社会,原因就像刚刚说得,皇位可以换,但是他不希望李家子孙,有一天会被人点了天灯,或者说出,后世不要生在帝王之家得叹息。
如果有这么一部,维护个阶层利益,皇帝又带头手法得法律,那么大唐不说万年,至少他家子孙可保平安,皇位,可以换,甚至只要国家安定,是不是帝制都无所谓了,只要子孙不被人满们抄斩就好。
所以,他定下了后世很有名得窝里反条款,让掌握了大量证据的人,出卖同伙。看似没意义,但是却是他的一个尝试。希望大唐走上一条,以证据说话的法制道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