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扶桑树
深渊在尚未从洪荒分裂出时便是极其荒芜之地,其中龙族大都是背生双翼状似蜥蜴,彩凰与彩云奥卡斯又哪里见过幽魂白骨幡所化黑龙,只见这黑龙虎须鬣尾,身长若蛇,有鳞似鱼,有角仿鹿,有爪似鹰,摇头摆尾间搅动天地元气破碎,散发莫大威能。
东方神龙只是传说中的灵兽,寄托在鸟爪之中的彩凰与彩云奥卡斯从未见过,霍然大惊之际,已被黑龙巨口撕咬得遍体鳞伤。
那黑龙有幽魂白骨幡不停地吸扯四周能量与地心阴魂化作最精纯的能量作补充,体态越做威猛,越战越强。反观天妖万里大擒拿化作的鸟爪却没有源源不绝的后盾,已渐渐落入下风。
急切间隐藏在鸟爪之中的彩云奥卡斯的意志一个恍惚失误,被黑龙立刻抓住机会,雄猛强横的龙头,顿时咬住鸟爪,浑身一盘一缠,把鸟爪震个碎散。随后龙头大嘴张开一吸,把含有彩凰两千年修为的元气鲸吞入口,又在空中盘旋炫耀了一番后,这才化作一道黑气没入幽魂白骨幡内。
远隔几十万里外的彩云奥卡斯与彩凰失了灵魂寄托的鸟爪之后,顿时双双元气大伤,齐齐吐出一口鲜血,彩云奥卡斯功力稍弱一些,直接晕了过去,彩凰倒是仗着功力深厚,挣扎着驮起彩云奥卡斯化作一道彩虹飞起,只两三个呼吸间就不见踪影。
温莎胡特站在下方冲着彩凰消失的地方呼喊了半天也不见彩凰理他,静静的凝视已消失在远方天际的彩云奥卡斯若有所思。
“没想到姐姐那么高的神通竟然也打不过那个‘巫妖’,看来那件神器的威力果然巨大,现在彩凰应该驮着姐姐去找她师傅了吧?不好,我也要赶快回家族安排一下,不然那老怪物来了谁也挡不住,得到神器就没由一丝希望了。”
温莎胡特想了一阵,认准了回家的方向,运用魔神兽决召出一只翼龙,驾驭着朝另一处飞去。
幽魂白骨幡已经化作一道乌光缩小到眉心祖窍内,秦奋一脸懊恼的望着眼前满目疮痍的景象,黑暗骑士城堡在刚才的争斗中已经彻底倒塌了,成为一片废墟,里面新收服的黑暗骑士也有两千多毁在大战余波中,剩下的不足八百,至于骷髅战士的伤亡更多,足足有超过一百万被毁灭,幸好这些骷髅战士大多数都是骨体被毁,灵魂之火倒还存在,只要回到骷髅之地寻找到足够的骨架就能恢复战力。
一万多骷髅将军早被秦奋有预见的转移到战场外,因此倒是没有损伤,此时正团团把秦奋围住,充当起忠心耿耿的禁卫军职责来。
刚才一场大战未能及时参加,依科达拉觉得好像有些对不住秦奋,扭捏的走到秦奋身边,半响说不出话来。
秦奋还以为他着急去君王埋骨之地的事,这件事早就定了下来,打完黑暗骑士城堡就陪同依科达拉去找君王的遗骨,看看从中能不能找到成为君王的秘密。秦奋也不眼馋沼泽地里的十万黑暗骑士,打了一座城堡就惹出这么多恐怖的存在,谁知道前面还有什么恐怖的存在等着自己,还是早点回去微妙,把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打理好了再来征服沼泽地乃至更远的地方罢!
“依科达拉,你来指挥大军,咱们现在就去君王埋骨之地,等你成为君王之后,哼哼,整个遗弃之地就是老子的了!”
当着所有黑暗骑士的面,秦奋把黑暗骑士的指挥权交给新晋为黑暗骑士首领的武,让他名正言顺的成为这一只军队的首领,随后就一头钻进骨制的大轿内,让骷髅将军轿夫抬着走。他实在太累了,连续几场争斗,每次都是先挨打,现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像是散了架似的,一身修为又被天妖万里大擒拿生生拍散了一半,早就快撑不住了,刚一躺下,整个人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数目庞大的大军在依科达拉的指挥下,有条不紊的向回程前进着,照着雷蒙的指引,他们将在半年后到达君王埋骨之地。
就在秦奋所在的大军走后半个月后,黑暗骑士城堡废墟的上空突然之间风云变幻,一股浩瀚如海,庞大的思维铺天盖地地搜寻开来,这股思维纵横千里,汹涌澎湃充塞着四面八方的虚空,在这股强大的思维下,任何细微的存在都隐瞒不住,就连地上的尘土,城堡塌陷的墙砖都都被这股思维卷起飞到空中。
整个沼泽地的黑暗骑士都被惊动了,好长时间没有见过有这么强大的思维出现在沼泽地的上空,上次出现这样强大的思维是在什么时候?一万年前,十万年前?曾记得以前黑暗骑士也有过繁荣昌盛的时期,最繁荣时有着超过五百万的黑暗骑士,三位黑暗君王的恐怖势力,就连巫妖族与骨龙都不敢轻易招惹。
可惜这样强盛的时期一去不复返,是谁让曾经强盛一时的黑暗骑士衰落到如此地步?那些继承了传承之火记忆的黑暗骑士首领还清晰的记得,就是也是如同这样强大思维的拥有者出现在沼泽地时,无数黑暗骑士包括三位强大的黑暗君王一日间伤亡殆尽,如今沼泽地又出现了这么强大的思维,难道仅剩的这十余万黑暗骑士又要步前者的后尘吗?
与黑暗骑士患得患失,以为大难临头不同,发出这样强大思维的拥有者似乎对黑暗骑士一点也不感兴趣,只是反复搜寻着不久前曾经发生过一场大战的地方,方圆千里的范围被这股强大的思维来来回回查了个遍,却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小贼,溜得好快!”
虚空中传出一道声音,滚滚如雷,谁也不知道这声音从哪里而来,也没有谁能知道这声音的主人身在何方,随着这声音消失后,庞大的思维也停止了继续查寻,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上古时期天有十日,俱是天帝之子,也唤作金乌,每日行天一周,于汤谷沐浴,夜栖于扶桑之上,扶桑树两两同根而偶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为扶桑,这扶桑便是那十个太阳唯一可以栖息的神树,后又有以为大神通者折其一枝栽在蛮荒之地当做镇派之宝。亿万年过去了,那蛮荒之地从洪荒分裂出去化为深渊,这支扶桑木也在深渊生根发芽,落户于此。
月魔帝国境内一座深山内,扶桑木就落户在此,这扶桑神木在洪荒破碎后不知存活了多少亿万年,已是腰径百丈,树高千丈,仅是那树冠张开就已经将天空遮住,其下根系更是深入地底数万丈。
在扶桑木下此时盘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这老者脸上的须发不知多少时日未曾整理过,乱糟糟的挡住了面容,竟是如此也可感觉到老者身上时刻流露出一股威严,霸道之气。
老者身旁卧着一只七色大鸟,还有一面罩薄纱的女子,这一禽一人正是彩凰与彩云奥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