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关于那场属于男人之间的较量,立铭瑄和席誉钧俱都默契地选择了充耳不闻,在莫施面前,只字不提。
回到家,看到莫施坐在吧台前安静看书的样子,立铭瑄忽然觉得,这个只出现在他生活里半年时间的女子,每一天都在带给他不同的改变,他,好像是舍不得往后的日子里,没有她的存在。
所以,没有道理将她拱手相让给别人,不是么?况且,这么美好的一个人,还是他正大光明可以留住的妻子。
只这一条理由,就够了。
莫施看书看得入迷,不曾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立铭瑄的眼里。她时而蹙眉,时而点头。白皙的长颈深埋在书里,吧台昏黄的灯光映照在她脖颈上,洒下点点光晕,衬得画面温馨典雅,更让本就温婉端庄的女子,多了丝遗世独立的缥缈之感,真实的令人不敢碰触,生怕一个不小心,惊着了她。
立铭瑄轻轻地将外套与公文包放在茶几上,然后绕过沙发,缓缓走到了吧台边。
感觉身边多了一丝熟悉的气息,莫施这才惊觉,抬头,立铭瑄正靠在吧台上,以手支颐,好整以暇地凝视着自己。
她嗔道:“你鼠猫的么?回来了也没有一丝动静。”
“有动静的,”他笑,“是你看书看得太入迷,没有注意到。”末了,他又问看的什么书,说着便伸手拿了过来。
莫施是坐着的,高脚椅的高度让她占了优势,此刻与立铭瑄站着的身高不差上下。
见自己正看着的书被人拿了去,她也不恼,只是温馨提示着:“轻点。”
立铭瑄笑着看向她,不言语,随手翻起了手里的书。
是一本年代久远的诗歌集。
这本书,他见过,在莫施原来的房间里,就放在床头上方的小型书架上的第一排。看来是上次回来时,她特意带的。一定是很喜欢的一本书,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地从A市带到B市。况且,从已经起毛的页脚推测,这本诗集,她经常翻看。
像是陷入某种回忆,两人俱都不言语,只是一个安静地翻书,一个安静地看着一个翻书,气氛倒也出奇和谐。
“很喜欢这本诗集?”翻到夹着书签的一页,立铭瑄停了下来,淡淡地瞥了眼书上的内容,心蓦然地被什么东西重重一击,沉吟许久,他才抬起头,目光一瞬不瞬地凝视起莫施,慢慢开口询问。
莫施一直都在看立铭瑄低头翻书的样子,看得入了迷,不曾料到他会突然抬头,四目相对的瞬间,她蓦地红了脸。
“你在看我。”陈述加肯定的语气,立铭瑄眼角张扬,像是陈述一个客观事实,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愉悦。
“我……谁在看你啦!”被抓包的某人目光闪烁,抵死不认,尽管吞吐结巴的语气已经说明一切,她依然理直气壮。
立铭瑄合上书,一个转身前倾,瞬间将莫施固定在胸前。
突然凑近的俊脸惊得莫施下意识地往后仰去,却被眼疾手快的立铭瑄拉了回来。一退一拉间,也不知是谁的唇先贴上了另一个的唇。四唇相碰间,电光火石。
短暂的停留,莫施率先退开,却退无可退,她已经被固定在吧台与立铭瑄之间,一寸之地,哪里都是他的气息。本就红了的脸再次难为情地红了起来。
立铭瑄像捡了宝贝似的,不由地低笑起来,莫施一急,急忙伸出手去捂住他那双满带风情的桃花眼,嘴里还不停地嗔怪着:“笑什么笑,不许看不许看!”
“你亲的我,我都没说什么,你倒是还有意见了。”他也不躲开,依旧笑的兴致勃勃。
闻言,莫施恼了,什么叫她亲的他?明明是他拉她拉太用力,刚巧力度不小心适合了一点,这才亲上的,怎么能怪她?!
“谁亲你?你还亲我了呢。我有说什么吗?”
嘿!立铭瑄哭笑不得,他难得地被堵到无言以对还那么乐不思蜀的,这样胡搅蛮缠的小女人倒是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千万不要和女人讲道理。”
“什么时候,你也这样蛮不讲理了?”他笑问,却叫莫施一下子怔忪了起来。
是,刚才,她失言了。
原本还刁钻促狭的眸子,刹那便黯淡了颜色,莫施收回双手,低头不再言语。
见状,立铭瑄意识到说了错话,轻蹙眉头,他怎么就忘了她其实是个敏感的人了呢?
在心底长长地叹了口气,他伸出右手去拉她交握在一起的双手。
“莫施,别这样,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忘了分寸。”
分寸?她是在暗示他什么吗?他自嘲地笑,她时刻都在记着婚前的那个协议是么?她想一直遵守?可他并不想那么做!
“如果我说我愿意呢?”
话落,她抬眸,震惊地看向他,他同样也在看着自己。
他说他愿意?愿意纵容无理取闹的她?还是愿意与她一样,尊重遵守协议的她?
立铭瑄,你知道么?你的话,是一个多项选择,每一个答案都能叫我陷入万丈深渊。我不能退,亦不敢前进。
进退两难。
他凝视她,不再言语,像是在等她的答案,又像是不需要她的答案。
许久,立铭瑄微微倾身上前,唇再次贴上她的。
他说:“我愿意纵容你的所有。”
莫施愣神的空挡,立铭瑄灵动的舌已经长驱直入,在她的嘴里点起大片大片的火花,烫的她差点掉泪。
第一次看他吻自己的样子,他闭着眼,吻得认真,长而密的睫毛微微扇动,英眉舒展,眉宇间自有一股畅然,高挺的鼻梁竟然能很和谐地与她的小鼻子共处。
以前看外国电影,男主角吻女主角的时候,她就老在想,为什么男主的鼻子那么高挺,接吻时居然可以不碰到女主的鼻子,真是稀奇。
直到与立铭瑄第一次接吻,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当初的自己,有多么幼稚。接吻的时候,鼻子根本不会碰到一起。
想到此,她不由地痴笑起来。
立铭瑄自然是知道她没有闭眼的,在接吻时走神,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不悦地蹙起眉,他轻咬她的唇,语气颇是不满地警告:“闭上眼睛,跟我接吻的时候专心点。”
莫施痛,挣扎。
他也不勉强,离开了她的唇。
“咬出血了怎么办?”她娇嗔道。
他无辜地耸耸肩,一脸茫然道:“哪里有血?”
“你这个无赖!”
说着莫施作势就要咬回去,却在刚要碰到他薄唇的时候改变了策略。
拉过他的右手欲咬上他的手指,却在看到他无名指上的素戒时,再也不能平静。
他戴了结婚戒指。
他居然戴着结婚戒指?!在没有任何需要伪装的场合下,他戴了他们的结婚戒指。那么,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场婚姻,他已经开始在乎了?
原本就是任她嬉闹的,却没有看到她接下来的举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立铭瑄笑意定格在嘴角。
“最近觉得你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他笑着揉她的长发,这个动作,他很喜欢,“这戒指戴在手上,挺好看的。”
文件签名的时候,钟思雅总是会盯着他的右手看很久,时不时眼里还会流露出一种叫做羡慕的情绪。
开始的时候立铭瑄并不明白,一枚很普通的戒指而已,怎么会让一个女人有那样的情绪。
后来经过秘书室的时候,听到袁昊与钟思雅的对话,他才明白,原来道理真的是那么简单而深奥的东西。
钟思雅:“从A市回来后,总裁感觉像变了一个人。”
袁昊:“难道又变帅了?”
这个袁昊,立铭瑄想,下次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看问题不能老是那么透彻。
钟思雅:“总裁戴了枚戒指,右手无名指上。”
袁昊:“所以?”
钟思雅:“那枚戒指,我看到总裁夫人也有戴。所以我敢断定,一定是结婚戒指!”
袁昊:“他们都结婚那么久了,有结婚戒指不稀奇。”
钟思雅:“可是之前总裁并没有戴,而现在他却戴了。”
袁昊:“有什么联系?”
钟思雅:“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还是单身了。一个男人,一个事业有成的精英男人,他愿意在公开的场合下,公然戴婚戒,承认他已婚的事实,不论这场婚姻最初是以什么方式结合的,身为他背后的那个女人,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与幸福。有时候,外界的看法抵不过他一个小小的举动。我打包票,施姐一定很幸福!”
袁昊:“……”
立铭瑄愕然,原来这么简单的一件事竟可以让她们这么动容么?
如今看到莫施的神情,不用佐证,他已经知晓答案。
“你戴戒指,真的挺好看。”盯着他戴了戒指的手看了许久,她才淡淡开口,似赞美,更似一种承认。
“你的呢?”立铭瑄这才看清,莫施左手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戴着戒指,不禁有点生气。
因为之前做饭的原因,莫施洗菜时将一直戴着的戒指取了下来。
“放卧室了,洗菜时取下的。”她还记得生病住院时,被学生们调侃要给她介绍男朋友那会儿,他霸道地将戒指亮在众人面前的场景,以及后来他提出必须戴戒指的要求。
满意地点点头,他凑上前,再度亲了亲她,还没等她抱怨,他就道:“去把戒指拿来。”
于是莫施听话的跳下高脚椅,径直朝卧室走去。
瞥了眼吧台上安静地躺着的诗集,立铭瑄轻轻笑了起来。
诗里说的对,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莫施的容貌与气质很难不让人喜欢,看来他是需要做点什么,才能杜绝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对她心存幻想。
只是,一生只够一个人的意境,会不会稍显禅意了些?
此时的立铭瑄并没有意识到,有一天,只爱莫施,更爱莫施成了他这辈子都在参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