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佩里·梅森”式的律师

5 “佩里·梅森”式的律师

佩里梅森式的辩护律师是指那些能够巧妙地使用心理战术来使撒谎的政府证人上勾的人。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策略常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之虞。对证人进行质证几乎不可能使他承认以前说的都是谎言。对律师或是法学院学生来说,学会在什么时候使用质证方法,什么时候见好就收适可而止,什么时候急流勇退,是大有学问的。

日常的刑事案件审判并不像电视剧中描写得那样惊心动魄、一触即发,实际上审判是在一种磨人而又节奏缓慢的对证中进行的,对交叉质证的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

律师这种以退求进结果适得其反的故事满筐满箩。一个辩护律师朋友告诉我,有一回他给一个有前科的委托人辩护,此人出庭作证时律师本想向陪审团证明自己光明正大襟怀坦白,就问委托人他过去是否犯过罪。犯过,那人答道。律师接着又问,他是否有过重大犯罪行为。委托人答道:有过。然后律师要求委托人告诉陪审团他曾几次被法院认定犯有重大犯罪。这人停下来,掰着手指头掐算一番,最后他抬起头来盯着律师的眼睛说,加上这一回,不多不少正好四次。

另一个律师的实践经历是一场丈夫被控谋杀妻子的诉讼。虽说并未找到尸体,但有不少明显的间接证据证明丈夫杀了妻子。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述中对陪审团说,他们现在就要看到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了:他数到10,那位据称被害身亡的妻子就会从法庭的大门里走进来。1、2,律师开始数。数到7时,所有的陪审员都把眼睛抬起来瞧着门口。8、9、10,律师接着数下去。陪审员急不可待地等着,可那门仍然关着,没有人进来。

这位辩护律师笑了,向陪审团解释道:看呵,你们每个人都看着门口啦。你们每个人心里都对那妻子是否真死了有所怀疑。这位律师随即得意洋洋地宣布:我这个小小的试验证明你们都怀疑这妻子是否真死了,所以你们得宣布被告无罪。

尽管他的逻辑推理不错,陪审团还是认定丈夫有罪。事后这位大失所望的辩护律师问一个陪审员,既然所有的陪审员都盯着门口,为什么她还投票认定被告有罪?我们确实都瞧着门口了,那陪审员回答,可我们也注意到被告可没有瞧着门口。他知道不可能有人从门口进来。

这类审判策略偶尔也会得手。在犹太同盟案中对帕罗拉的交叉质证就是好例。在该案中我们略施小技使他误认为我们掌握了某些谈话录音带。在那种情况下通常法官会立即予以斥责。我的朋友和同事哈维西尔伏格雷特一个鬼点子贼多又胆大无比的刑事诉讼被告辩护律师就曾多次为此受到惩戒而要我为他辩护。

有一回,他的一个委托人被控贩卖毒品,那位当场逮捕被告的警官在法庭上作证时指天发誓,说他可以准确无误地当场指认贩毒的被告。这位警官那时蒙在鼓里,不知道被告有个双胞胎弟弟,与他长得一模一样,他就住在被告被捕时待的那个公寓里。开庭那天哈维安排被告的弟弟坐在哥哥应坐的前排位置上,即被告席上。这个调包目的是看看那个警官究竟能否辨别谁是贩毒犯。当佩里梅森在电视剧中使用这个伎俩时,警官未能认出这个被告是无辜的。可当哈维故伎重演时联邦副检察官立即要求对他实行纪律制裁,后来这事不了了之,可是人们很担心哈维会被判藐视法庭罪,或给予纪律处分。

这种小谋略因为佩里梅森出了名,可此中蕴藏着危险的陷阱,想要东施效颦的真正刑事诉讼辩护律师万万不可粗心大意。这么干总的说来得不偿失,律师用这种策略虽胜算一时,但常常受到攻击。用这种手腕几乎不可能获得佩里梅森式的效应,但一旦成功就会出现电视里的一幕:作伪证的证人被迫坦白交代,涣然冰释的法官对律师赞不绝口,无辜的被告沉冤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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