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施仕纶

第41章 施仕纶

第41章施仕纶

施琅的逝世,我相信,除了康熙之外,还有更悲痛的,就是施琅的几个儿子,施世纶就是其中之一。而这位施仕纶的传奇,和施琅相比,毫不逊色。

这位施大人的起点也是从这场平台战役开始的。施琅在平台战役中立了第一功,由于当年他是带着全家一起上战场的,应该说,施琅投的本钱相当大,所以他的收获也不小。全家人都跟着施琅立了大功,施仕纶也因此在战后得到了泰州知府的官(从五品)。

当然,泰州那个地方实在是个好地方,可以说是人杰地灵,光是明朝就出了施耐庵、李春芳、王艮等著名人物,在当地还形成了一个学派:泰州学派。这个地方在当时属于绝对的富裕地区,要到这个地方当官是需要一点背景的。那些进士出身的人,不过是从九品见习期满后,才能得到一官半职,想爬到五品,还得混若干年,充分证明了一句话:人比人,气死人。此一现象,曾被吐槽为“不怕富二代飙车,就怕官二代飙官”。施仕纶一出仕就能当这么有前途的官,相信肯定是受到施琅的荫蔽的。

但是,作为生下来就受“荫庇”的公子,施世纶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公子哥儿的恶习。他做官后,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政绩,也没有什么奇特之举。

但是就是这个人,成为康熙朝一位著名的地方官,名垂青史。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天地之间有杆秤,大秤砣是老百姓。当官你可以靠老子,但是要在青史留名,拼爹是没有用的。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而这位施仕纶,之所以能在民间广为认知,终其一生,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事事为民着想。

他在刚刚当泰州知府的时候,本来看惯了官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当地百姓,对于这位未经正式选拔的年轻官员的德行操守一开始没有寄予太多的希望。

但是之后发生了一件事情,奠定了他在群众中的地位。

事情是这样子的,他上任不久,淮安就发了大水,这个时候,朝廷特派了钦差大臣孙在丰到泰州监督河堤工程。

要知道钦差大臣都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就是今天,你要是一个省里的干部到地方上来视察,起码也得用“中华”“茅台”。更何况,钦差大臣是中央来的干部。这位孙在丰可是朝廷二品大员。

当然,这位钦差大臣总的来说还是负责人的,毕竟一般能当到钦差这个职位的人,应该说还是有一定手段和自制力的,还是比较注意自己的言行的。

但是他们不瞎搞,不代表他们跟班不瞎搞。所谓阎王好躲小鬼难缠。更何况,宰相门人七品官,这些跟班可以说也是大有来头的。一般地方官对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惜施仕纶偏偏不是一般的地方官。

孙在丰的跟班看上了当地一个少女,准备纳为妾。要放在现在,那都不是个事,顶多也就是个成功人士准备包养小三。问题是,那个时候,时候天还是蓝的,水也是绿的,鸡鸭是没有禽流感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人是有节操的。

这个女人是个特殊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是有婚约的,她的家人是不同意的。

没想到,这个跟班确实是有点势力的,看到别人不从,竟然准备强纳。

就是放到现在,包小三除了有钱,那还得对方同意。要是对方不同意,那就是违法了。

在当时,这样的行为自然也是违法的。

此时,作为泰州“父母官”的施世纶出来主持公道。他不畏权贵,坚持正义和公道,维护百姓利益,终使这个少女平安回到家人身边。

借此事情,对于经常骚扰村民百姓的其他一些官员,他也有言在先、后予严惩。从此,大小官吏再不敢借治水之名肆意妄为、欺压百姓,泰州风气为之一变。施世纶以清廉正直的形象改变了村民百姓之前对他的看法,“清官”之称口碑相传。

此后,施仕纶历任扬州、苏州、南京知府,江南道布政使等职位,一路升迁,最后官至国防部副部长兼政法委副书记。施仕纶长期在富得流油的地方当官,与钱粮打交道,但是他能出淤泥而不染,所到之处无一不是政绩显著,清名远播。

生于功臣之家,他没得选择;皇帝下诏推恩,他不能拒绝。他唯一能选择的是,入仕之后好好干,一心为民办事,依法执法行政,做个“青天”。可喜的是,他做到了。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畏权贵,勤于民事,人送外号“施青天”,连康熙也称他江南第一清官。

对于施仕纶的为民办事,可以说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康熙是这样评价这位施仕纶同志的:“朕深知世纶廉,但遇事偏执,民与诸生讼,彼必袒民;诸生与缙绅讼,彼必袒诸生。处事惟求得中,岂可偏执?如世纶者,委以钱谷之事,则相宜耳。”

我们知道,香港的法律制度是疑点归于被告,疑罪从无。这位施仕纶办事的特点应该是,疑点归于老百姓。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看多了清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同时,也不要忘了这位真正为民请命的清官。

尽管这个人办案子没有狄仁杰那么神奇,但是由于这个人始终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因此得到了老百姓的深切怀念,后世把他的事迹编成了一部流传很广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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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兴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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