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她很鸭霸,但口气很甜,将心中浓浓的醋意包裹得像糖衣毒药。

「你以为自己是慈禧太后哦。」他瞪她,忽然感叹女人的占有欲之可怕。

「没办法呀,谁让我那么爱你,谁都不可以让我吃醋」说着,她在他脸颊印上一吻。

他推开她的脸,不喜欢她靠自己那么近,那个香水味……很刺鼻。「吃你的大头醋,要和我结婚的话,你就给我乖一点,不然我随时悔婚。」

「蔚允好凶哦,讨厌、讨厌,都是粱雨亲的错,她惹你生气,你就把气发在我身上,不公平,明天我要去公司骂她,把她Fire掉。」她鼓起腮帮子,佯装生气。

她只是佯装,谁都可以看出来那是演戏,但即便是假装,方蔚允也不准任何人拿粱雨亲的去留开玩笑。

凝起眉目,他臭了脸。「你敢!我警告你,雨亲不是你可以碰的女人,如果你敢跟她多说一句废话,后果自行负责」

「你、你怎么那么看重她?难道你……」她可怜兮兮地掉下两颗泪水,望向方蔚允。「难道你想害她变得和你亲生母亲一样?」

这句话重重地敲上他的心,打乱他几百根神经,方蔚允目露凶光,一把拽起她的手。

「她不是我的母亲,我永远、永远不会让她变成那样的人。」

讲完,他不由分说地将高熙雅推出门外,砰一声,关门、锁门。

心如雷鼓,高熙雅盯住紧闭的门扇,恨意塞满了每个细胞、毛孔,甜美的脸蛋转为狰狞,嫉妒在迅速泛滥,她用力握拳,指甲狠狠扎进了掌心,但

她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心潮翻涌,几乎将自己覆灭。

这一刻她彻底明白,自己和梁雨亲不是势均力敌的对手,那女人在方蔚允心目中的地位,怕是比她胜上好几筹,对付她,已是刻不容缓的工作。

「翠亨村?是什么鬼啊。」离开之前,方蔚允忍不住敲敲村口的木头牌子。

他们的车子停在山脚下,当时觉得路太窄,不敢直接开进来,现在恐怕得走上两个小时,才能到达停车处。

想到这个,方蔚允的心情更差了。

「不认识吗?国父的故乡。」梁雨亲笑笑的说。

那日的争执过去了,她没有再提同样的话题,但心里已经做出离开的打算,只不过基于现实考量,她得先找到新工作。

所以……如无意外的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要把握、要珍惜,要创造更多愉快的回忆。

这次来办的是个新案子,那个企划还是自己漏夜赶出来的。

在公司的会议上通过后,方蔚平就编制人员,弄出一个开发小组,针对观光饭店的创立与营业做规划,计画出炉之际,首宗大事就是收购土地。

今天方蔚允过来,就是要与地主谈价钱、签定契约。

他们只花了一个钟头便和地主接治完毕,对方是个阿莎力的怕怕,二话不说,就以双方都能接受的价码成交,不过伯伯有个附带条件一除高级主管,饭店其他员工的雇用,必须以当地人为优先。

「在这种地方开饭店哪有生意,除非上地再买大一点,旁边盖个游乐园。」方蔚允很不满,不满梁雨亲竟然把企划案交给大哥而不是自己,他说她这是卖主求荣,她没应声,只是一笑,不做任何辩驳。

他为这件事生气很久,却又没有可以出气的借口,因为大哥没说错,是他极力反对到底,她才会替企划案另寻出路。

「我觉得当中必定有鬼。」他做出结论。

的确有鬼,那个鬼就是孙采晴,一个与方蔚平有过前世情缘的女子。不过这种话不能乱说,否则她会被送到精神病院。

「能有什么鬼?不就是我的企划做得太好,让总经理从中看到商机。」

她拉方蔚允坐到路旁暂作休息,她的后脚跟快磨烂了,刚才要谈合约,便硬撑着穿着高跟鞋走,现在则一阵一阵疼痛起来。

「不对,大哥从这里带孙采晴回家之后,讲的话就全然不同了。」

粱雨亲一晒,他果然够敏锐,不过她很高兴,这辈子方蔚允对小姐没感觉,很高兴他们兄弟不再争同一个女人,不制造新的悲剧。

「其实长期住在都市的人们,心中多少有一个田园梦,但现实生活中很难办到,如果这个案子可以成功的话……你想想,从台北早上八点出发,开两个小时的车来到这里,然后到附近的艺术村走一趟艺术之旅,捏捏陶、观赏木雕,再不选购些小饰品带回去。

「中午回饭店,点个养生餐,休息一下,去温室花圃看看花,去鸡舍捡几颗鸡蛋,也许还可以烤点王米、地瓜,晚上回到饭店,坐在露夭咖啡吧里,仰望看没受光害污染的星空,多棒,隔天一大早,可以去爬山,也可以拿着饭店提供的钓竿去钓鱼,下午呢,则到观光果园摘一些水果,再留点时间选购当地的农产品。

「下午五点钟开车回台北,只需要两个小时车程,就能打开家中大门,不会太累、不会太辛苦,却又能过足两日的田园生活。这样的旅程,会不会让人。呼然心动?」

她偏着头等待方蔚允的答案。

他看着她充满期待的表情,笑了。

是,他被说动了,不过不是被她那一大篇言论,而是被她的笑脸。她的脸有股魔力,可以驱逐他所有的不开心,带给他满满的精力和幸福感。

他用肩膀碰碰她的肩,问:「如果饭店盖好,愿不愿意陪我到这里度假?」

「住什么等级的套房?」她抬高下巴问。

「有老板在,当然是总统级套房。」他对她,慷慨的呢。

「那有什么问题。」

他抓起一根小树枝在地上画来画去,画一个方蔚允,再画一个梁雨亲,他们手牵手,脸上有着一个大笑容,他的美术造诣不怎样,但这幅画让他一看再看,看得比坐飞机到罗浮宫看蒙娜丽莎的微笑还仔细。

接下来,他们又讲一堆屁话,讲得两个人都很高兴,当中,方蔚允随口提到苏益善,为保持愉悦气氛,她认真地向他保证,她对苏益善半点兴趣都没有,只是看不惯老板以上欺下、找员工的碴,同样身为员工,她同情弱者。

她的回答让方蔚允很满意,之后又找出几个开心话题,讲得她从头到尾笑不停。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拍掉手上的尘上说:「走吧,我们回家。」

「我走不动,你背我吧。」她突发奇想,想要撒娇,反正……就要没机会了。

「不要,你那么重。」他断然拒绝,看着她失望的表情,忍不住发笑。

「你不是每次都说我很瘦,现在又嫌我重?」

「我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白面书生,没有力气背无敌铁金刚。」

「背一下会怎样?你应酬喝醉酒,还不是我把你扛回家,扛得我腰酸背痛,我都没半句怨言。」

「不要,男人不可以随便背女人。」

「为什么不能?」

「我对人家多笑两下,女人自己贴上来,你就把罪归到我头上,现在要是我背女人,你又要骂我随便。」他装得满睑无辜。

「今天例外,你背我,我不怪你随便。」

「不行,身为男人要有原则。」

「你别把我当女人看不就得了。」

「不把你当女人,那要当成什么?你穿裙子耶,快走,我们回去。」

她摇头,揉揉自己的小腿,装死。「我脚很酸。」

「这招对我没用。」他朝她猛摇头。

「我的腰很痛,昨夭搬文件时扭伤了。」她捏捏自己的腹。

「别装,快起来,我拉着你走。」他对她伸出大手。

大概是被太阳晒昏了吧,也大概是后脚跟痛得教人任性,明知道这种举动很无聊,她还是想撒娇,只要一次就好。

「我数了哦,数到三你没起来,我就自己开车回去,让你留在这里嫁给孙中山。一……」

她朝他皱皱鼻子,径自脱去咬人脚的高跟鞋,暗暗埋怨是谁发明的高跟鞋,女人的静脉曲张得怪谁?

「二……」

她脱下另一只鞋,弯身看看脚跟被磨得怎样,如果伤得不是太严重,撒娇耍赖得适可而止。

但她迟迟没等到他数三,抬起头才发现他不晓得何时蹲在自己身旁,望着她红肿、微渗血债的脚跟,埋怨地瞪她一眼。

「受伤了怎么不说?」

「说了可以领残障津贴吗?」

「想都别想。」

他哼一声,拿走她的高跟鞋,拉着她站起来,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绑在她腰间,接着弯下腹等她爬上他的背。

她没动作,像被定身似的睦眼望他。他当真要背她?

方蔚允对看她的傻样失笑,说:「还不快上来,要我数一二三吗?好啊」

「哦。」她回神,快手快脚地爬上去了,手攀住他的肩,把头靠在他颈边。

「好重,你身上有没有装大石头?」他走两步,嘲笑她。

「哪有,我是纸片人。」

「那一定是骨头重,明明没有几两肉。」

「就算没有几两肉,该有的地方通通有。」

「有什么,六块肌?」他吐槽一声。

「有前凸后翘,有女性的骄傲。」

「哈哈哈,你一定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性别……」

方蔚允笑看,被霸占的是自己的背,他却觉得心也被霸占了。某个东西在他的心里、他的血管里奔驰,奔驰出一种叫作幸福的感觉……

他真的好喜欢梁雨亲,喜欢到他想一辈子和她在一起。这一路要是能一直走下去,都没有止境,多好。

但突然问他想起高熙雅那句一「难道你想害她变成跟你亲生母亲一样?」

他的心像被什么烧到似的,一阵莫名火热。

不要,他绝对不让她变成那么悲惨的女人。

他要她继续快乐,继续像现在这样,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一点成就感便高兴得飞上天,他要支持她、帮助她,让她无忧无虑,永不皱眉……

第一次,他深深觉得和高熙雅结婚这件事很令人讨厌。

这几天发生了许多事情,多得让人难以消化。

方蔚平与他从翠亨村带回的女人一孙采晴订婚了,够吓人吧,才短短几天就做出这么重大的决定,若不是方蔚平疯了,就是孙采晴的手段太厉害。

方蔚允对孙采晴有成见,他没来由地不喜欢这个新大嫂。

但订婚宴上,梁雨亲和孙采晴有说有笑,还说要结为异姓姊妹,整场宴会中,她的笑脸比谁都灿烂。

梁雨亲的灿烂笑颇勾起了方蔚允的好心情,于是他慎重考虑,抹去对孙采晴的偏见,试着和她建立交情。

两天后,大表哥黎慕华出了车祸,至今昏迷不醒的消息传到了办公室,方蔚允想也不想便拉着粱雨亲进医院,却没想过这种场合里应该出席的人是高熙雅,而不是梁雨亲。

方蔚允的舅妈,黎妈妈人很好,虽是贵妇,却丝毫没有贵妇的骄态,粱雨亲的安慰,她每句都听进耳里,频频感谢。

梁雨亲和她讲心事,她也对梁雨亲聊家事,没多久工夫,两个人就成了忘年之交。方蔚允看在眼里,心想,这就是我们家雨亲的魅力。

黎妈妈对她说,其实之前,他们家老二黎慕易也出过车祸,只不过他昏迷两天就清醒了,清醒后性格脾气大不相同,原本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颓废生活全然改变,改成一副严谨、自我约束的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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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为主作嫁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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