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6年后,24岁的林婉在女人最鼎盛的黄金年华里嫁为人妻。
观礼前林家的亲戚都在风言风语:“这么漂亮的女孩嫁个男人比她大1o岁,还是个鳏夫,真是昏了头了。”
马上有人带讥笑口吻回答:“那闺女脑壳是坏的,要不怎么会好好的高考不参加,跑去和人私奔,还被人甩在火车站。”
世风日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林婉少年时代所犯的错误博不了长辈的同情怜惜,反而纷纷把她作为典型的反面教材教育自己的子女。
婚礼结束后,亲戚们回到家一个个改了口风,训导自己家的女儿:“你们也学学人家林婉的手段心机,看她嫁的什么男人哪,那叫一个风光哟。”
其实之前林婉也问过丈夫董翼:“结婚只是我们两个的事,有必要那么隆重么?你看我的那个纱,六个小朋友都托不住,待会别把他们摔了,不如低调点?”
回答是:“当然不行!”
当家的既然说不行,那就是不行,林婉只好摸摸鼻子任命地做一个拥有盛大婚礼的快乐新娘。
有时候她也会觉得董翼有些霸道、独断独行,免不了向闺中至交苏可抱怨:“我觉得男人始终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或许女人终其一生也不能完全了解,你看看我碰到的……”
苏可回答她:“林小姐,嫁给董翼这样男人的几率,比中**彩还小,你知足吧你。”
林婉也很纳闷:“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最终会嫁给他,我这么简单,可他那么复杂……我以为他至少要娶你这样的女人。”
苏可大怒:“请解释一下这个至少的含义,别把贬义词用到我身上!”
苏可是林婉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当年林婉私奔未遂,复读了一年,却再也找不回状态,二年勉勉强强考取了个三流大学的三流专业,家里虽然失望,但是进了大学也聊胜于无了。
成年后的林婉非常美丽,拥有如画的精致五官和一头浓密长卷,像洋娃娃般的美人虽然不多,也并不罕见,但她除开这些还有一种似水银般的美,时刻都在流淌变动,偶尔散出的漫不经心和迷迷糊糊都非常迷人。苏可也是美的,不过和林婉的美丽有些不相同,她是一种热烈的美丽,有点像安吉丽娜.茱丽,似一个独立行走在旷野的带刀吉普赛女郎,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右嘴角上一颗小小的虎牙。
两个个性迥异的女孩很奇怪的交好着,虽然心事各不相同,却并不防碍她们两彻夜的秉烛夜谈,有时候在对方家里呆得晚了,就索性留宿,甚至连毛巾都共用一条。
苏可毕业后考进雁城一家最大的房地产代理公司,她用一个月的薪水请林婉泡酒吧,那晚灯红酒绿之下两个女孩喝得酩酊大醉。
苏可兴高采烈:“林婉你看,做成功的职业女性果然是我毕生理想,虽然只是一个月拿薪水,已经让我感觉好得不得了。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婉有些茫然:“身份转变变化太快,说实话一下还没想好。”
苏可扮老成教育她:“女人的一生要趁早谋划,只能自己靠自己,否则就会沦为靠老公养的可怜虫。”
林婉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如果我很爱他,我养他也可以。”
苏可大笑:“从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女人!不过说来也是,大学追你男孩那么多,你就没一个看上的?或者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林婉愣了下,似乎有点反应不过来;“谁?呵,你说我前男朋友?是有那么个人,不过事隔太久,我忘记了……”
“真忘了?”
“嗟,早忘了。”林婉断然回答:“我又不是傻子。”
喝到八分醉的时候,她开始有记忆而且变成了个傻子,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像颗一碰就破皮的葡萄,她抓住苏可的衣袖哀哀问:“为什么?为什么他那天不来?火车站过往的人那么多,每一个我都努力去辨认,可就是没有一个是他。”她一双秋水盈盈的眼睛里充满期待,期待有人能够回答她。
原来只是嘴上说忘记,其实心灵深处没一天忘记过,只是压到心底里,只需要,不不不,甚至一点都不需要撩拨,它都会冒出来让她心痛。
苏可听着她的故事,安慰她:“或许当天天寒料峭,他觉得不宜私奔。”
“可那时候明明是夏天。”林婉马上否定,然后用一双妙目继续热切地注视着她,期望能有个更好的答案。
苏可有些不耐烦:“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还想知道为什么不能世界和平,为什么明明能力不如我的人会比我薪水高呢,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可是……”
苏可叹了口气:“好吧,告诉你也可以,但是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除开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还爱他什么?”
“他好看又温和……其实我也说不清楚,只知道靠近他便无端端开心。”
“但是这个男人最终让你痛心啊。表面上的理由是他不如你有勇气和决心,但其实理由只有一个,他爱你不够多。爱情是个屁,只有钱的声音最大!他跟你走了便前途尽毁,这年头谁敢拿自己蔷薇色的前途冒险?”
林婉不依不饶:“他就算不够爱我,可一个人讲出来的话怎么可以不守信用?”
苏可怒其不争:“你这个人真真是死脑筋,亏你读了这么多年书!”
林婉趴在吧台上想,对,我就是死脑筋!读的书多又怎样?我们明明勾了手指,他明明说为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谁说的一个人念多了书就可以不守信用?照这么说读书多的人就是人,那为什么读书人也要吃饭?这算是哪门子道理?
她把手往心脏位置按下去:“就是这里,这里一直在痛,他的怀抱像舒适的棉被让人忍不住想扑过去,但是棉被里却藏着一根针,直扎进我的心里。他有什么理由让一个这么爱着他的女人心痛?”
苏可不语,轻抚她的头,林婉哭得肝肠寸断。
酒吧的俊俏少爷看多了失恋女子,知道她们这时其实并不是真的需要言语安慰,中间道理当事人心中比别人更加清楚,他适时地再递上了一杯酒,林婉一饮而尽,赌咒誓:“我要忘记他!”少爷微微一笑,这话也是失恋之人最经常的豪言壮语,但是往往今晚说完了,明天在这个地方还能再见到这个人的身影,乐此不疲。
林婉被苏可抬了回去。
二天清醒后,苏可送张卡片给林婉,画面上有个肥肥胖胖的加菲猫把手指朝天举成V字,一边是苏可的旁白:“失恋就像痛经,所有不适都在一天,二天痛苦可减半,三天当事情没生过。美少女是无往而不胜的,耶!”
如此比喻,林婉叹为观止。她做不到苏可那么洒脱,曾经的失败像永不能愈合的溃烂伤口,没有任何特效药可以医治,唯一能用的是最土最笨也是最直接的法子——把往事压到心底最深处,然后假装遗忘。
林婉的婚礼,长袖善舞的苏可是理所当然的伴娘,看她雷厉风行、鞍前马后的打点,董翼很心动,对林婉说:“我们公司里为什么没有这样的人才?你最好的朋友都不推荐到自己家,藏私!”之前他当然见过妻子的闺中密友,只是尚不知道苏可如此有能力有魄力。
林婉回答:“她太坦诚泼辣,不懂拐弯,会被刘露露那种狐狸精一样的人欺负死,我才不要她往火坑里跳。”
董翼唾弃她:“什么话,我这里难道埋了地雷,一进门就会被炸得血肉横飞?每个公司里都有刘露露这样的人,她要出来做就总会遇上,除非她去桃源隐居。”
林婉抗议:“什么叫出来做?说得跟拉皮条似的。”
董翼马上安慰:“克制狐狸精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为修行比她更高深的狐狸精。”
林婉笑了,说起来,狐狸精到底还是他们的媒人。
林婉大学毕业加入到董翼的公司,其实她也想毕业就穿名牌套装进世界5oo强公司拥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问题是她想不见得人家也想。她这辈子日子始终过得丰裕又单纯,除开18岁那年痛彻心腑的失败几乎没经历过什么风雨,从象牙塔出来后人生的一次历炼是从董翼的公司开始。谁知进去了以后才现自己那张可怜的文凭一无是处,公司里大把精英,她之所以二话不说被录用因为有着好身材好样貌,再说明白一点就是个花瓶。她被配到大楼前台做礼仪小姐,每天接待最多的就是问方向、问洗手间的宾客,为此几乎丧失了所有的信心。
她哭丧着脸对苏可抱怨:“我觉得自己像一块人形路标。”
苏可比她早找到工作,几个月下来伶俐异常,一口专业术语琅琅上口,已经很能唬到外行人,想得也比她长远:“你再怎么辛苦也要熬下去,你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商,我做房地产代理,以后我们两个合作,还要靠你拉关系。”
林婉垂头丧气:“你太看得起我了,找一块人形路标拉关系有什么用?”她总结经验,觉得自己眼高手低,丫鬟生了小姐命,陷入自艾自怨中。
在林婉做人形路标的二个月,董翼从天而降,林婉至今还记得他们的一次相遇。
董翼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凡事亲历亲为,他经常会下去地市分公司巡视,时常不呆在公司总部,这段时间公司里的行政事务一般都交给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林婉和刘露露就是董翼不在公司这段时间招募进来的,不过林婉是个小前台,比她大四岁的刘露露是她的上上司——公关部经理,只等董翼回来签字即可。
董翼回公司前一天,即将正式走马上任的刘露露组织整个公关部开会。
她穿一套裁剪合体的紧身黑色套装,充分显出丰盈的身段,环抱双臂,靠在写字台边。
“各位想必知道总经理明天会回公司,这也是我们这个全新的部门一次在他面前亮相,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
董翼的“凌翼”房地产公司正式成立于三年前,当时只是雁城众多房地产公司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司,如果林婉是那时进公司只怕更要心灰意冷——地方狭窄,文员兼做打扫,桌面上就摆沙盘模型。但是做为决策人的董翼做事认真大胆,有闯劲,而且至重要的是与其他房地产公司不同,他公司旗下还拥有施工质量非常不错的建筑分公司,所以也算是富贵险中求,竟然在短短几年里将“凌翼”提升到了城里数一数二的地位。公司展度过快,很多应该有的配套部门都是逐渐成立——比如林婉所在的公关部。
林婉对刘露露郑重其事召开的会议有些心不在焉,她读书的时候上课就爱走神,现在也一样。她老道地拿着笔记本做出一幅认真倾听的样子,实际上却用铅笔在上边写写画画,比着刘露露的样子图抹,这个女人眉眼弯弯,檀口微尖,四肢修长,画来画去不知怎地画出了一条狐狸,林婉有些诧异,又觉得这狐狸的样子与刘露露无比贴切,不由得暗暗佩服自己的想象力。
“林婉,你觉得怎么样?或许有什么特别建议?”或许是林婉的表情太认真,刘露露觉得孺子可教干脆直接点名。
林婉吓了一跳,砰一声站起来,撞到前面的小桌几,哎哟一声。旁边的同事都笑起来,林婉长相是非常聪明精致的,不过做事却好像有点缺脑子,人家的眼睛用来察言观色,可她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像是装饰品,可见聪明面孔笨肚肠这句话真是一点没错。
“那个……”林婉呆呆望着大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总经理明天回来,作为新成立的公关部你觉得应该怎么做才能给他一个好印象?”
“回来要欢迎……送花……”林婉嗫嚅开口,话音一落,在场的人再次笑出声来,林婉手足无措,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吞进去,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说出这么傻的话来。
谁知刘露露却眼前一亮:“这主意不错!我们公关部是什么?是公司的脸面!是一个公司的企业形象!对外的关系固然要做好,公司里面的关系更重要!好!林婉你虽然刚毕业,没什么经验,但是你也象征了公司受过好教育的新鲜血液,这个事情就由你做!”
林婉张目结舌,2o出头刚出道的少女现险恶的世界里果然充满了碰撞。
晚上她打电话给苏可哭诉,苏可轰然笑起来:“你真是个天才,这年头还送花,亏你想得出来,再系条红领巾敲敲腰鼓就是小学生欢迎国际友人了。”
林婉痛心疾:“别提了,何止国际友人,公司门口的地毯都换成了新的,走红毯,送鲜花,只有新婚夫妇才这么做。既然都知道我没经验,干嘛不否决我的建议?笑过也就算了。刘露露简直就是把我推出去做炮灰,反正难看也是我难看,其他同事只会说公关部出了个阿谀奉承的林婉,不会说是她刘露露;到时候老板如果真吃这一套,功劳也是她的。”
苏可说:“没什么拉,就是给老板擦皮鞋送个花而已,老实说像我们这种新人在公司里就是用来代上司丢脸的。我这边还恶心,经理只说一句新上演的《夜宴》不知道好不好看,下了班抽屉里就有六张电影票,还全部vip座位,只差没去给他舔鞋子了。”
林婉气极败坏,打完电话倒头就睡,她不是那种看一本小说都吐血流泪的女孩,抱怨归抱怨,过日子归过日子,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好工作,经济上的卑躬屈膝决定了她目前的生活,她可不好意思跟家里说找份工作做两个月就昂挺胸地辞职,所以再不情愿也没办法——二天的鲜花还是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