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章杀出血路【1】

61章杀出血路【1】

每个正在建设发展中的国家,城市,都会有一段蹉跎、迷茫、混乱的岁月,如建国以前的青帮时代,日本的山口组时代,台湾的竹联帮时代,意大利的黑手party时代,香港的新义安、三合会、14K时代,这是无法避免的。当国家走上正轨,有了自己稳定发展的一条道路后,这种现象就会逐渐取缔。中国早年的混乱,远非现在的青少年可以想象的。

同是过江龙,相煎何太急。黑帮间的火拼,说白了无非还是利益问题。中国地大物博,狼虽然多,但肉更多,只是人都有私心,黑社会又不是得道高僧,既然可以多吃块肉,为什么要分给别人?

李正光的双眼,由于过度的愤怒,已经充血,变成了红色。他的性格极其残暴,一生只佩服乔四一人,当乔四死后,他转战北京,和北京的顽主们发生了火拼,虽然胜利,却最终挨上了枪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不要以为首都治安就一定会好的一塌糊涂,这里的水深着呢。北京的大佬,基本都是双重身份,既是B社会大哥,也是警方线人。他们有个很特别的名字,顽主。顽主,玩主,出名的眼高受低,什么偷窃、抢劫、倒卖车票、拐卖妇女,这些龌龊的小生意,他们根本瞧不上。做就做大的,他们就喜欢搞些贩毒、绑票之类的大买卖。高风险,高回报,当然要高水平才成,贩毒绑票那是一般人能玩的吗?

血液,慢慢流淌,空气中散发着血腥的味道。李正光狰狞的看着李建起和张宝林,眼中燃起无限战意。他不知道这两位打将是从哪钻出来的,在他印象当中,广州帮和河南帮,好手极少。他的左手,一把掐住了一名留着长发,胳膊上刺了个忍字的马仔脖子,右手长刀,狠狠的从马仔心口捅了进去,来了个透心凉。发狂的李正光,用刀顶着马仔的身体,疯了一样向前冲去。李建起和张宝林,也不是怕事的主,他两把没有子弹的手枪扔到一旁,起刀劈翻挡在身前的几个小弟,恶狠狠的迎了上来。

出来混,就别怕死,不然还是回家做个乖宝宝吧。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从小就不是什么好鸟,标准的三个土匪。李正光,号称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单挑无敌。李建起和张宝林,那是从小在河北打出来的,都被改编成电视剧了(丁棍、刘华强)。三人的长刀,狠狠撞在一起,火星四溅。李正光从小习武,身手敏捷程度,自不是普通街头流氓能比拟的,他起脚踹开了张宝林,对着李建起就是一顿狂砍,宛如一头发疯的公牛。

生死相搏的战斗,决不是光凭一腔热血就可以胜利的。黄金荣时代,穿着黑马挂,戴着粗金项链,腰里别着斧头,玩的是义气,勇武,他代表的是从洪门传下的那老一套传统。杜月笙时代,玩的则是头脑,厚黑学,他是中国第一批身穿长衫,文笔彬彬,宛如书生的B社会。混白道,要有文化,要溜须拍马,勾心斗角。混黑道,更要有知识,要阴狠,要心黑手辣。李正光不是菜鸟,也不是未杀过人,见过血的雏,他深知等级相差不大的较量,双拳难敌四手。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趁对方尚没有彻底拉开架势前,快速解决掉一人。否则,刀枪无眼,后患无穷。

你妈。。。。。。。”,李正光的算盘虽然打得不错,但张宝林毕竟也是一方霸主,枪林弹雨混出来的,哪里有这么容易见上帝。肚子上挨了一脚的张宝林,气急败坏,骂骂咧咧,暴跳如雷。从来都是他欺负人,何曾被人欺负过。他也属于那种眼睛一红,掏刀子就要拼命的主,他凶狠的一把夺过身旁一个小弟的长刀,手提双刀就又冲了上来。李正光一时腹背受敌,险象环生。所幸,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他那一身功夫不是练着玩的,加上他天生人高马大,占了力量上的绝对优势,对方虽然以一敌二,一时半会倒也奈何不了他。

女人,见血就晕,叽歪乱叫。男人则恰恰相反,尤其是东北的男人,见血就眼红,许多本来不想惹事生非,想要安心过好日子的东北男人,见到血都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来,更别说像李正光这种标准的亡命徒。现代刀械搏斗,又不是武侠小说,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全部挂彩。李正光额头被砍了一道长口,正血流不止。李建起左胳膊上挨了一刀,深可见骨。张宝林耳朵上被切了一下,半只耳朵耷拉丢当在面颊,说不出的狰狞KB。如果说,没受伤之前,三人还有点理智的话。那现在,他们三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野兽。三人已经打出了血性,打出了真火。

一日是兄弟,终身是兄弟,早年的黑道,义气二字被看得极重。马猴和奶胖,一个高,一个矮,一个瘦,一个胖,一个一肚子坏水,一个四肢发达。这两个人,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看也不可能成为一路人。可实际的情况是,两个同样阴险狡诈的聪明人,是不可能成为生死与共,亲密无间的好兄弟的。马猴和奶胖,可谓是异性相吸,很好的互补在一起,成为了最佳拍档。如今,马猴死了,奶胖彻底暴走发狂了。他红着双眼,手拿酒瓶,见人就捅。酒瓶碎干净了,抢过对方的刀,专门往人脖子上砍,刀刀毙命,狠毒异常。横的怕不要命的,四周的广州帮打仔,顿时纷纷有意无意的挪动了下脚步,离这个死胖子远远的。金牌干将级别的战斗,他们这些小喽喽,还是少参与比较好。

“干你个老母,一群废物,都给老子闪开。。。。。。”,血杀堂堂主佘木辉,天生也属于血液里有暴力因子的那类人。他旗下的小弟,是广州帮唯一的一批打将,只是广州帮财大气粗,日常火拼极少,是以经验差点。打群架,拼的就是气势,魄力,谁够狠,谁经验丰富,谁赢。没经验,自然吃亏。况且,一力降十会,南方人天生就没有北方人高大,力量上属于绝对劣势,不过,老天是公平的,他们在经商方面的天赋,一向比北方人高。

“我是道上双拐,不服的来……”,郝瘸子生性嚣张,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残疾人心理本就阴暗,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宁可别人都怕他,畏惧他,也不想别人瞧不起他,不重视他,那会让他发狂,做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他可是曾经因为在哈市,有人低头看了一眼他那条瘸腿,足足追着此人砍了三条街,真人真事,绝不夸张。他紧跟在奶胖身后,嗷嗷怪叫,两条胳膊抡着砍刀,宛如两台发动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还动不动发下狂,把人当饺子馅剁,标准的包子铺剁肉的。侥幸从奶胖手里逃脱的马仔,气还没喘顺,谁知后面又来了个更狠的,顿时叫苦连天,欲哭无泪,颇有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那个胖子手里的架势。

黄庭利、狼狗一帮人,拿着匕首,专门从背后阴人。扒手派系,日常踩线干架是家常便饭,可扒手就是扒手,毕竟不是专业打手,硬拼不是他们的风格,还是偷袭比较好。很多人认为,男人,应该去抢,去夺,偷窃算什么,没出息。可黄庭利不这么想,他从来没觉得所从事的行业有什么见不得人,丢人的。他平生有三不偷,不偷穷人,不偷农民,不偷妇孺,他只偷那些有钱人,和那些贪官污吏,所以他自认是侠盗。他的理想,就是一统中国偷盗业,成为真正的霸主。这个理想,若放在当今社会,铁定是不现实,不可能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只要你敢想,一切皆有可能。多年后,当不可一世的东北黄瘸子,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利用各方面的势力,第一次召开了全国扒手联盟大会,一统偷盗界,旗下建立了北上支队,南下支队,鬼队,汇聚了全国几乎所有的扒窃高手。成为了建国以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标准神话,和反面教材。当然,下场铁定是无比凄惨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乔四和禹作敏,一人叼着烟卷,陶醉的吐着烟圈,一人不闻不问,闭目养神。从表面上看,两人似乎对于外界的打斗,一点反应都没。其实,错了,喜怒不形于色一向是禹作敏遵循的宗旨,不过似乎他做的并不算太好。而乔四,当他越是一副无所谓,甚至哈哈大笑的时候,越为危险,因为怒极反笑。他和禹作敏都属于那种极度记仇的人,别人碰我一根头发,我杀人全家。广州帮的做法,明显是想落井下石,趁他病,要他命。不过,受伤的老虎也是老虎,乔四倒想看看,谁有本事能把他们哥几个,送进黄泉。

激烈的打斗声不断从舞池内传来,小克缓缓睁开了双眼,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的他,有心无力,不过,身体的伤害,并不能让他丧失掉混黑道的决心。因为他是小克,东北三巨头之一,剁一跺脚,哈市都要抖三抖,市长都要卑躬屈膝的小克王伟范。

天空昏暗,日月无光。若不是中国未来,最牛X的两位B社会大哥,互相火拼,两败俱伤,区区广州帮,怎敢如此猖狂!有仇不报非君子,广州帮的作法,已经为自己日后的灭亡,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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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爷之风云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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