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超级姻缘石
“哼,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这是百花仙露,百花园的浇花用的仙水,你可要省着点用。”花慈仙子递给了吴同一个玻璃瓶,满不高兴的说道。
吴同研究了大半晚上,对于这百花露到底要怎么使用,花慈却是只字未提。
他也不着急,将百花露就放在了窗台。
第二天早上,吴同六点就起了床。没想到花慈仙子竟然比自己起得还早,已经将屋里收拾得铮亮。
乍一看窗台,吴同傻了眼。
窗台上本来有一株君子兰,是吴同前几天在路边顺手买的。君子兰是一种生长缓慢的植物,昨天晚上都还只有4片叶子,今天早上起来竟然有15片?而且还开出了花!
要知道,君子兰平常一年也就长几块叶子,几年才会开花呢!这还得土壤环境特别优待。
“这是怎么回事?”吴同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夜之间君子兰竟然长得这么茂盛。
大概是因为,昨天晚上吴同将百花露放在了窗台上没盖盖子,百花露挥发出来让君子兰在一夜之间疯长。
光是挥发出来的百花露就能让君子兰在一晚上长出几年才有的茂盛,如果直接将百花露滴在凡间普通花草上,那还得了?
有了这个想法,吴同立马起了床。他不敢继续用君子兰实验,一是自己家在闹市,万一滴入了百花露发生点离奇的变化,他很可能就会上新闻。
到时候,他这个凡间的仙狱狱警身份也会曝光。他必须要找一个偏远的地方,找一株极难成熟的植物,试一试这百花露到底能有多大的神效。
吴同拿上了花慈仙子给自己的石头,留下了元神在家中,顺便问了一下花慈这姻缘石怎么个用法。
花慈却撅着嘴,说:“这只是我当给你的,又没说要给你用呢。我还等着用这块石头,去泡我的二郎哥哥呢。”
吴同一下就明白了,这块姻缘石肯定跟泡妞有关,石头背后还刻着‘月老’两个字,多半是月老生产的。
吴同住处离学校很近,走了四条街,过了三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两起车祸,都是早起上班的女司机造成的。而这些女司机,目光都落在了吴同身上。
“我今天也没换发型啊。”吴同纳闷了,他承认自己是有那么一点帅,但也没帅到引发车祸的程度吧。
发生了第一起车祸,吴同就觉得这可能和花慈的姻缘石有关系,这东西连一本正经的二郎神都可以撩,一般的凡人营养根本不够,哪里受得了。
为了不引起交通拥堵,吴同换成了打车。没想到,在学校门前的路口迎面又撞上来了一个女司机。
好在到了学校门口,吴同急忙给了钱下车。
……
新的一周,学校门口格外热闹,不少女生在门口扎堆花痴的欢呼着。
吴同有些怕了,心想会不会这月老的撩妹姻缘石效果太强,要是食堂的大妈都喜欢上自己,罢工不煮饭了,岂不是罪过大了。
吴同故意绕开了人群,可等他从旁边经过才发现,这些人根本没有因为自己起哄,而是校门口一辆拉风的法拉利跑车引擎盖上,竟然摆了999朵玫瑰花。
这架势,一看就是有人要求婚。
在东洲市,这种豪门败家子屡见不鲜,吴同也没当一回事。
可他没想到,自己刚从豪车走过去,一个中年男人,穿着西服梳着中分看起来像管家一样的人,正在打电话:“林少爷,您要的999朵鲜花准备好了,女粉丝团也准备好了,宋子珊小姐还有五分钟会经过校门,就等您帅气登场求婚了!”
在电话那头的林少爷听到这番话,满意的笑着。
宋子珊是东洲宋氏集团大小姐,东洲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出了名的刁蛮校花。而林家,亦是东洲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声名显赫。
在林少眼中,也只有他这样的少爷,才能配得上宋子珊,可谓是郎钱女貌。
然而,林少高兴劲头还没过完,电话里的管家忽然叫道:“林少,不好了。”
“什么事大惊小怪,不知道老子要精心准备求婚吗?”林少骂道。
管家的声音却更加的哆嗦,如果不是他确认了几次,他甚至以为自己看错了,说:“刚才,我看到吴同了……”
林少更是不相信:“什么,吴同?他不是应该死了吗?国际顶尖的杀手怎么会失手,你好好看清楚了。”
“千真万确,这婚今天还求吗?”管家声音哆嗦的问到。
“求,求个屁啊,快去给我弄清楚吴同到底怎么回事。”林少准备了一上午的好心情,全被吴同这名字给毁了。暗地里,林少已经追求过宋子珊不下五十次,每次都是被宋子珊用吴同的名字搪塞了回去,可他知道,表面上吴同和宋子珊的确有婚约,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而且宋子珊并不喜欢吴同。也就是说,吴同只是宋子珊的挡箭牌。
到了教室,吴同一看表已经八点过十分了。
“迟到十分钟,应该不叫迟到吧。”吴同安慰到自己,回头看了一眼教室里,宋子珊那妞今天怎么比自己还来得迟。
“张小胖,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吴同用书敲了敲旁边正在睡觉的张小胖,不得了的说道。
“什么预感,老大,你下次叫我能不能别打我脸,脸越打越胖了。”张小胖迷糊的睁开了眼睛,睡意朦胧的问到。
“我感觉,今天我要走桃花运,至少得有个校花级别的要跟我投怀送报。”吴同悄声说道。
张小胖连忙问:“你说的校花级别的,是你家的宋子珊吗?”
“不是。”吴同果断摇头,哪有遇见到自家娘们还叫走桃花运的,就像在自己家里捡了钱,那能叫捡了钱吗?
“那我也有一种预感,你今天要被宋大校花打死!”张小胖一副看戏的样子,憨笑着。
张小胖说完,教室里就气冲冲走进来了一个女生,手里拽着一个文件袋,‘啪’的一下砸在吴同面前。
“嘻嘻,我的猜想要中咯。”张小胖幸灾乐祸的笑着。
吴同眯着眼睛看着面前的宋子珊,满不在乎的说道:“宋大美女,大早上你发什么无名火啊。”
“无名火?我都快要被你搞得身败名裂了,你还说我在发无名火?”宋子珊很不满意,她和吴同的确是从小认识,吴同母亲和她妈是一对特别好的闺蜜。好到了什么地步,大概能让宋子珊自己都羡慕吧。她现在都忘不了,吴同第一次来东洲市,她妈妈高兴得合不拢嘴,就像看到了亲儿子。
可这吴同在宋子珊眼中,却是个不入流的混蛋。不仅长得不如泡菜国欧巴,行为不像绅士,穿得还老土得像农民工,真不知道宋氏集团怎么会认识这种瘟神。
不过,吴同对于宋子珊来说并不是丝毫作用都没有,至少他是一个合格的挡箭牌。
“身败名裂?有吗?”吴同上下打量了一眼宋子珊,后背发凉的问道:“你可别再给我泼脏水了,我什么都没做过,孩子可不是我的。”
吴同这话,顿时让班上的人都竖直了耳朵。
“什么,孩子都有了。这吴同,也太神速了吧。”一个男生惊呆了的说道,要知道,宋子珊可是男生心中,可望不可即的女神啊。
“完了完了,当初宋子珊说她爱吴同,我们都没当一回事。现在生米都煮成熟饭了,以后宋家企业肯定也有吴同的名字,早知道和他搞好关系,毕业后工作肯定不用愁了。”另一个男生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叹息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