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汉代民间部分常用称谓

四、汉代民间部分常用称谓

中国民间人与人之间的称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产生变化。我们今天的人际称谓有的源之秦汉、唐宋,但更多的称谓源于明、清时代,与遥远的汉代有很大不同。

在两汉四百年,家族内外称谓大体如下:

子称父,一般为阿翁、大人(爹、爷、爸、大大都是后世称谓)。子称母,一般为阿母、大人(母亲、娘、娘娘、妈都是后世称谓)

弟妹称哥,一般是兄、大兄、二兄、小兄。弟妹称姐,一般是阿姊、姊姊、女兄。兄姐称妹,一妹是妹、阿妹、女弟。称兄之妻,一般称嫂。

孙子女称祖父母,一般称祖父、王父、祖母、王母、大父、大母。孙子女称外祖父母,一般称外祖父、外王父、外祖母、外王母、大父。称祖父妾,一般称妾祖姑、少祖姑

媳称公公,一般称舅、嫜、尊嫜、君舅。媳称婆,一般称姑、君姑。媳称公妾,一般称少姑。媳称夫姊,一般称女公。媳称夫妹,一般称女叔、叔妹

婿称岳父,一般称外舅、妇公。婿称岳母,一般称外姑。婿称妻之兄弟,一般称舅、妻兄弟、私亲兄弟

对人自称其父,一般为家严、家君、家尊、家翁等。对人自称其母,一般称家母、家慈。对人自称其兄,一般为家兄。

称人父母,一般称尊大人、令尊、令堂。称人兄弟,一般称令兄、令弟。称人姊妹,一般称令姊、令妹

父母总称,严君。父自称,乃公、乃翁。称亡父,一般称皇考、显考等。称生父为亲父,称继父为继父(汉人口语但称阿翁,不可加继字)。称亡母,一般称皇妣、显妣

称生母为亲母、阿母,称嫡母为嫡母,称继母为继母(汉人口语但称阿母,不可加继字)、假母、继亲、续母。称父妾抚养己身者为慈母,称出继抚养己身者为养母。称父妾为、庶母、诸母、妾母。称保母为内傅、傅母、保姆,称乳母为乳母、食母、阿母

称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称父之兄妻为世母、伯母。称父之弟为仲父、叔父、季父、叔、大人。称父之弟妻为叔母、季母,称父之姊妹为姑。称母之弟兄为舅、舅父,称母之嫡兄为嫡舅、元舅。称舅之妻为舅母,称后母之兄弟为继舅

称母之兄弟之子为甥、中表、内兄弟、老表,称母之姊妹为从母、姨、姨母。称母之姊妹之夫为姨父,称母之姊妹子为从母昆弟、中表、表兄弟、老表

称兄弟之妻为娣姒,称同母异父兄弟为外兄、外弟、外姊、外妹。称兄弟之子为犹子、侄、从子,称兄弟之女为犹女、侄、从女

称夫为夫、外、夫子、天,称妻为妇、内、室、中馈、嫡、御。称妾为小星、侧室、小妇、旁妻、下妻、妻、女妾,称人之妻一般为令室、令妻、内子。称女之夫,一般称为婿、倩、卒便、平使、子婿、女婿、郎婿

妻称夫为良、良人、子、君、君子、郎,妾称夫为君、男君、主父

夫称妻为小君、细君、良人,妻谦称一般为妾、下妾、贱妾、婢子、箕帚妾。妾称正妻为女君、主母

父母称子为儿子、孩儿、儿、息子等,父母称女一般为小女、阿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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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侯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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