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五十一杯
?三点零五分,于知乐收到了林有珩的短信,让于知乐去城中广场一家名叫“中意”的下午茶,她大概三点半的样子到。
于知乐提前了一刻钟抵达那边,没想到,林有珩已经在户外卡座等她。
其实,她们之前并未见过面。
但于知乐上网查过她资料,所以一眼便认出了林有珩。
女人坐在当中一片阳伞下,她皮肤极白,身材微胖。
因为墨镜和低调的服饰,附近同样在饮茶休憩的路人,并未过多的注意到她。
像林有珩这样专责谱曲作词的音乐人,多是幕后英雄,不比大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歌星,从街边与你擦肩,你也未必能认出他们来。
林有珩也瞧见了于知乐,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隔着黑漆漆的镜片,于知乐当然瞧不见她眼神。但她能感觉到,女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
于知乐不忙落座,停在桌边与她礼貌地打招呼:“林总监,你好,让你久等了。”
林有珩摘了墨镜,随意放到桌面。她身上不见任何架子:“是我来早了,你坐吧。”
于知乐颔首,把吉他搁到一旁的空座椅上,才坐下。
林有珩仍在端察她,她直截了当评价:“于小姐,你形象不错。”
“嗯,”于知乐莞尔:“谢谢。”
林有珩双手交叉,保养得当的指甲盖,在日光里润和如玉:“不过,你长得漂亮,在我意料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
于知乐轻描淡写回:“那天我被我爸打了一巴掌。”
林有珩噤声数秒,再一次倚回去,把自己变成懒洋洋的听众:“你唱吧。”
指节覆上琴弦,于知乐开始弹奏,这首歌,有一个极为漫长缱绻的前奏。
好像在等着,等着那些密密麻麻,绒絮般的白雪,簌簌落满整个世界。
附近卡座上的人,听见旋律,纷纷扬头,往这边看。
有年幼的黄毛小男孩,咬住吸管,一眨不眨,盯着于知乐的方向。
这无疑是一支听上去忽快忽慢,颇为多变的曲子。
若不是知道歌词背后的他意,外人脑中所能想象的画面:应该是一个女孩,独自一人走在雪地里的长镜头。
她时而自在跳跃,时而背手徐行。
天地白皑皑,脸蛋红彤彤。
林有珩指节在椅子扶手上轻叩。
她凝视着于知乐,其实一开始,这个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觉得她和以前见过的,许多来试音的年轻人一样,浑身罩着一团火焰,是的,□□裸的、名为野心的火焰。他们急功近利的野心,很容易能灼到人,让她不舒服。
但,奇妙的是,于知乐抱住吉他的那一刻,这团火焰陡然敛了下去,她周身只剩一浮半透明水雾般的聚神与空灵。
她的精神,完全对音乐虔诚。
于知乐的声音也很特别,会让她想起一具罩着白纱的妙曼的女人酮体。她在舞动,肌肤上,不时会有诡谲变幻的刺青,若隐若现……也许有火红的玫瑰,又或者漆黑的星子。
“棉花一样柔软无暇的雪,
砂糖一样清脆响亮的雪,
白酒一样烂醉如泥的雪,
和你一样冰冷刺骨的雪呵——
化了吧,就不会被我踩啦,
化作烟,变成云,就不会再有人踩到啦……嗒啦嗒啦嗒啦……”
一曲结束。
于知乐收声,回归明朗的世界。
隔壁桌有个大叔带头鼓掌,大赞好听。他的身边,约莫是他的小儿子吧,也跟着噼噼啪啪。
一时间,门外所有卡座上的客人,都向她致以掌声。
一个系着黑白围裙的女服务生放下托盘,笑眯眯地拍手。
于知乐含笑颔首,以示感激。
等到周围息声,林有珩撑回桌子,没有评论她的歌,反倒提起另一件事:“于小姐,不久前,我其实得到一个提醒,有关你的。”
于知乐望向她:“什么?”
“景胜,你一定认识,”林有珩支住下巴:“他二叔是我发小,也是我上司,他和我说,”
林有珩微微一笑:“最好不要签那个叫于知乐的女孩子,小太子不允许。”
“但我今天还是和你见了面。”
“你懂我的意思吧。”
“所以你和我说因为贫困,我还有些奇怪,你不是在和景小总交往么。”
“后来我大概猜到了。”
说着话,林有珩眼睛里,很自然地流露出求贤若渴的情绪:“所以你今天为什么私底下找我?”
吉他还被于知乐横在腿上,她慢慢倾吐自己的诉求:“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来找你的事情,景胜他不知情,我暂时也不打算告诉他。如果你愿意签我,我只有一个请求——”
林有珩笑了:“怎么都这么爱提要求?难怪你和严安曾是一对。”
“我不想和严安捆绑,我想单独出道。”于知乐的语气,毋庸置疑。
“嗯……”林有珩沉吟:“这件事,我得再考虑。我们公司目前非常想签下他,因为他势头正盛,顺水推舟最好不过,但我看他对你的事很执着。”
于知乐目光不移:“我可以等。”
林有珩:“等待或许很漫长,或者公司会直接舍弃你,毕竟你名不见经传。”
她没有漏出一丝迟疑:“没关系。”
林有珩弯弯眼角,给这次见面画上句点:“好吧。于小姐,你很迷人,尤其是唱歌的时候,如果你能够走上舞台,我想会有不少人喜欢你。”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告诉于知乐,那就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突出的精炼的神气,不显山露水,也并非沧桑老朽。
这种气质很特殊,也许来自她的仪态,也许源于她的阅历。
她也无从得知。
——
接下来好几天,心里盛了希望,于知乐整个人都积极敞亮了些。
她没有和景胜同居,但熬不住这家伙的死缠烂打,所以也隔三差五的,会留在他那过夜。
做了几年代驾留下的恶习,于知乐通常到十二点之后才能入睡。
景胜恰好相反,他生物钟很健康,恋爱后连应酬都变得敷衍,早早就回了家,九点半喝牛奶,然后洗漱,十点半准时上床。
有时他想抱紧他的小鱼干(四声)啊,于知乐还在那好整以暇地玩手机、看书。
景胜就可着急啦,催促道:“于知乐,睡觉了睡觉了!”
于知乐:“等会。”
景胜继续嚷嚷:“你还不睡干嘛?修仙啊?”
于知乐淡着声:“嗯。”
景胜嘿然:“是是是,你是仙女。一个人修有什么好修的,”然后就恬不知耻扑过去,把女人压到身下:“双修才有意思。”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于知乐这段时间不同以往的愉快情绪,还执意将这种变化归功到自己头上:
“你最近变得越来越开心漂亮了。”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阴阳调和。”
“为什么阴阳协调?”
“因为整天从我这采阳补阴。”
“不谢谢我吗?”
于知乐:“滚犊子。”
有时睡前,他们也会有别的活动,比如一块靠在床头玩手游。
景胜这人有毒,一如既往地喜欢给自己配bgm,篡改英雄台词。
比如两个人solo,
“夫君还有5秒到达战场!”
“老公陪你玩~”
“身为一个男人,无法让步的有两件事:胜利和小鱼!”
“我和我的贱到此一游。”
……
有时非得玩个钟馗,第一个技能就升2,才跟于知乐相逢在中路,便咻一下把她勾到自个儿的英雄身边。
顺便,现实中的长胳膊也猛地圈住身边女人,把她勒到自己胸口,死都不撒手,还懒洋洋得意笑。
结果一般是……
被于知乐玩的刺客一套连招秒回老巢,死上n次还甘之若饴笑嘻嘻夸:“哇,老婆你好厉害啊。”
于知乐斜觑他,警告:“不准再勾我了,勾一次死一次。”
他还嚣张起来:“来啊——打是亲,骂是爱,怕个毛。”
……
……
一周后的某个清晨,于知乐起床刷牙,景胜还赖在床上,呼呼大睡。
刚挤了一小簇洗面奶,于知乐听到自己搁在外边的手机震了。
她快速搓出泡沫,冲洗干净,扯下了横杆上的毛巾。
走出盥洗室,迎面撞上了景胜公寓的钟点工阿姨。
和一开始惊讶不已,到这几天已经淡定如斯的周姨,相互问了句早安。
于知乐擦着脸和脖颈,走回茶几旁。
此刻,手机也停了下来。
于知乐弯腰拿起来,定睛一看,竟是许久都不曾联系的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