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三十一

31.三十一

三十一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清晨的街市冷冷清清没有几个人,只有小摊贩们在悠闲的给自己的摊子上上货,往来的三三两两的行人举着伞轻声交谈路过街道,推着独轮车的农夫挑着新摘下来的瓜果走过青石板桥,向着菜市的方向走去。

到处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这里就是凡间。

从远处的街口走来一个人,他衣衫褴褛鬓发散乱,伛偻着身子一瘸一拐的慢慢走近,雨水一点点的浸湿他破旧的衣衫,他缓缓抬起头看了看仍然还在飘着细雨的天空,露出了一张丑陋不堪的脸。

看样子,这雨要下一天了。

他咳了两声,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靠近一个小摊:“劳驾……”

卖馒头的小二哥以为是来了生意,高高兴兴的抬头招呼他,结果一看就是一个乞丐,长得十分吓人就算了,还浑身散发着恶臭的气味,不由得马上变了脸:“去去去,咱们这儿不赊饭,不买快滚!”

乞丐又咳了两声,“小哥,我、我不是要饭的,我就是想问,你知道五指山怎么走吗?”

“五指山?”小二哥想了一会儿,摇头说:“没听说过,你快走吧,一会儿掌柜的来了要骂我。”

听他说不知道,乞丐失望的低下头,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离开了早点摊。

小二哥嘟囔着骂了句臭要饭的,拿着抹布在乞丐刚才站的地方挥了挥,怕他身上的臭味熏坏了自己的馒头。

乞丐并不死心,一路走走停停,一直在跟人打听“五指山”的下落,可是得到的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一顿撵,有那个比较粗鲁的商家,直接就叫伙计出来打。

乞丐被扔出了街道,蜷缩在路边的垃圾堆旁。

初春的雨落在身上带着料峭寒意,乞丐冷的缩起身子坐起来倚着背后的墙,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暖和起来。

在天庭的日子过久了,他都忘了凡人是什么样的体验,忘了什么是冷暖饥饱,轮回后才重又想起这些。

奈何桥前,他明明在孟婆和鬼兵的看守下喝下了那碗孟婆汤,可是不知为什么他并没有失去自己的记忆。

他都记得。

他记得玄亭,记得清风,记得大圣,记得自己……叫做陶梓。

他记得玄亭温柔的摸着他的脑袋,让他不必害怕,记得清风笑嘻嘻的说“叫我哥哥”,记得大圣意气风发的喊“傻桃子”。

他什么都记得。

乞丐眼角有些湿润,但他不敢流泪,因为寒冷的风会把脸吹的很疼。

他记得一些事情,但也似乎忘了一些事情,他不知道到底谁和他说了什么,只隐约想起有人跟他说,若他心中仍有困惑,便一直往北走,去往极北之地。

极北之地有什么他不知道,但他想在自己去之前,见一面大圣。

这是他轮回的第一世,投生成了一个乞丐,仔细想想他还是比较幸运的,至少没有真的变成什么都不能说的畜生。他是人,他还可以问路,可以走到五指山下,去见见他的心上人。

他想不起自己是从哪里出发的了,只记得到处是嫌弃他的人,背上有脓疮治不好,家里人早就把他赶了出去,他就一个人在外头流浪,每天讨点饭继续赶路。

可他实际上并没有方向,原著的五指山具体在什么方位也记不清了,只能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抱着一线希望逢人就问,“你知道五指山吗?”

但是并没有人能告诉他,距离大圣大闹天宫,凡间才过了不过几十年,没人知道那场大战,没人知道哪里的山下压了只曾经威风凛凛气吞天地的美猴王。

若是这一世找不到没关系,乞丐这样安慰自己,他还有下一世,下下世,下下下一世,总有一世他能走到五指山。

到时候,他见了大圣,他要假装很轻松的跟他说,大圣,我们又见面了。

乞丐的心里燃起了新的希望,身上似乎也没那么冷了。

只是肚子实在煞风景,不合时宜的响起了“咕噜”声,把他从自己的想象中拉了出来。

唉,他又忘了,凡人是不能不吃饭的。

饿肚子的感受并不好,那种身体内部所有器官都在剧烈痉挛的疼痛谁也不喜欢,乞丐就算是轮回这几十年习惯了饥饿也还是不能完全适应。

他需要吃东西。

乞丐在自己身上四处乱摸,一个子都没摸到,他上次讨来的几枚铜板都被其他乞丐抢走了,哪还有钱。

没钱就意味着没饭吃,乞丐眼里的希望慢慢熄灭。

“爷爷,你在这里做什么呀?”一个小女孩的脸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带着女儿家特有的香甜气息。

乞丐抬起头,露出了一张可怖的脸,和那只已经瞎了的白色眼睛。

小女孩被吓了一跳,手里的糕点落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乞丐不知所措,想伸手去给她擦干眼泪,看了看自己黑乎乎脏兮兮布满褶皱的手,又难过的缩了回来。

小女孩的父亲闻讯赶来,以为乞丐欺负女儿,上来就是一顿打,边打边骂,让他赶紧滚蛋。

乞丐只能拿着自己的拐杖,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逃了出来。

他都习惯被人打了,一开始是很疼的,但是打得多了就麻木了。他也很想反抗,当年在花果山和一群野蛮的猴子们打架他都没怕过,挂了一身彩也觉得自己是个男子汉。

可是如今他的身体条件不允许了,玉帝的惩罚不可能让他有好的结局,他只能在暴力中苟延残喘。

他不知道清风是不是也是和他一样的下场,他不敢去想。

乞丐一瘸一拐的被赶出了城,他无处可去,只能把脚下的每一步路走好。

城外墙下有只野狗在吃东西,乞丐渴望的看着它半天,这个世道有力量的人才是王者,野狗有能力都能有东西吃,乞丐是弱者,自然就被淘汰。

和狗抢东西吃的体会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大部分人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屑于去做,又不是乱世,谁稀罕跟狗抢东西吃。

但是哪怕是一根骨头,对乞丐来说也是救命的东西。

野狗的战斗力很强,但是求生欲让乞丐也不顾一切,终究还是畜生低了头,夹着尾巴愤怒的吼叫着跑了。

乞丐坐在城墙下拿着不剩什么肉的骨头啃,吸着里面不多的骨髓,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天庭的时候吃的那些美果点心。

其实吃起来都是差不多的,乞丐真心的这么觉得。天庭吃的东西只是尝个味道,但是骨头可以让他多活一阵子,这么一看的话,还是骨头好吃。

乞丐将骨头一点不剩的吃进肚子,自己觉得身上有了点温度,他站起身来又往前走,他没忘记自己要去五指山的目的。

城外的风比城内大得多,即便是春风打在脸上也还是很疼,乞丐一边哆嗦着身子,一边迈着颤抖的腿一步一步,坚定地往前方走。

尽管他并不明白,自己走的方向对不对,可是他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好像失去了一切希望。

城外有条小河,乞丐走到小河边想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捡条鱼什么的。

他蹲下|身静静的看着河水里有没有东西游过来,忽然就看到了水中自己的倒影,一瞬间就愣住了。

这是……我吗?

水中倒影里,一个头发花白面目青紫丑陋不堪的老者正用另一只还算完好的眼睛怔怔的看着自己,和印象中那个珠圆玉润白白嫩嫩的小童全然不是一个人。

乞丐吓得后退了两步,不敢再看水中人。

他想起,自己如今这个鬼一样的面目,就算去了五指山,大圣还能认出他吗?即便认得出,他……一定不会想看到这样的自己。

大圣喜欢的是那个可爱的香软的傻桃子,而不是这个又老又丑又脏又恶心的老乞丐。

乞丐伤心的哭了。

他一直都不是那么坚强的人,也从来都不聪明,毕生的愿望就是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守着炉子也好跟着大圣也好,平平淡淡就行,可是这样的人,最容易被命运辜负。

乞丐最终没能走到五指山,他被冻死在了小河边,带着满脸未干的泪痕。

地府的鬼差熟门熟路的领着他又去奈何桥,“唉,你这才刚开始呢。”

陶梓点点头,“我知道。”

他不死心,仍然想着要去找大圣,就算他要去北方,也要先见他一次才能安心离开。

“喝吧。”孟婆把手里的汤递过去。

陶梓二话不说喝下肚,反正他还是会记得这些事的。

第二世,他是无家可归的哑巴,被邻村群童欺负当马骑;第三世,他是马戏团里被做成人彘的展览品;第四世他是一头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的黄牛;第五世他是青楼里最下等的小倌,逃出去无数次被打的皮开肉绽,一次客都没接过却浑身没有一块好皮;第六世、第七世、第八世……

每一世都不得善终,每一世都痛苦折磨,每一世都考验他的精神。

孟婆说的也没错,还是忘记了好,若是每一世都记得,那才真的是痛苦。

陶梓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没有崩溃,因为他心里仍然有信念,他还抱有希望,他还在努力地想去花果山。

有一世,他是达官贵人家签了死契的家奴,跑了无数次被抓回来毒打,终于在一个雨夜顺利的跑了出来,一路问了人去五指山。

他拖着重病终于来到五指山附近,以为自己终于能见到想见的人了,却最终倒在了一片花丛里。

距离五指山,只有不到五百米。

他死的时候,眼睛仍然倔强固执的看着五指山的方向,眼中带着还没熄灭的光亮。

压在五指山下的大圣似乎若有所觉,费力的抬起头来四处看了看,然而所见之处都是杂草,什么都看不见。

他刚才似乎听到了傻桃子的声音,可是那怎么可能呢,傻桃子现在还在天上呢,他一定还在守着他的炉子。

不知他有没有想我。

大圣这样想,他被压在山下都三百年了,这三百年让他想通了很多事情。

那时候,若他没有松开傻桃子的手,若他不是执意非要跟天地斗个输赢,若他那时候带着傻桃子离开那里,如今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观音大士告诉他,他要在这里等五百年,跟着一个叫玄奘的僧人去西天取经,等他功德圆满了,自然可以去见任何一个想见的人。

大圣想,凡间的五百年对于天庭来说很短暂,他熬过去了就能再见傻桃子,傻桃子见了自己一定很高兴。

大圣自己嘿嘿的笑,转头看着自己身旁不远处的一颗野生桃树,看着它发呆。他知道这棵树到了夏天就会长出很多桃子,他虽然吃不到,但是看着也能心情愉悦。

那些桃子真像他家那个傻乎乎的陶梓,看了心里高兴。

五百年很快就过去了,傻桃子要等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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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悟空谈人生[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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